
渴望飞翔可能是人类最原始也最强烈的梦想,自古以来中外多少奇人怪才为求此极限突破而做出不懈的努力,他们可以以鸟的羽毛制翼,站在高山之颠跃空而起;也尝试以机械的力量作为辅助去摆脱地心引力,就是希望可以摆脱一切束缚去自由的翱翔。当所有的试验结果都以残酷的现实显现出来时,人类才不情不愿的意识到,这始终只是梦想。不过,所有的尝试并非一无是处,至少人类知道,将梦想作为目标,将尝试做为手段,将努力升华至自我挑战,也能体验到接近梦想的乐趣。
事实上,除了使用人造飞行器之外,可能惟有跳台滑雪最为接近人类原始的幻想。尽可能少借助器材使用跳台的倾斜滑道,通过速度与弹跳力将身体跃于空中,让身体摆脱地心引力飞行一段距离,是将娱乐性与挑战性融为一体最为类似飞翔的体育活动。
东野圭吾是日本作家中比较钟情于滑雪运动的作家,想象力自然也是一流的,将滑雪运动与小说创作融于一体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在他至今仍然继续的创作生涯中,已经写了多部以滑雪为背景的故事,如《白银杰克》与《布谷鸟的蛋是谁的》,而最早涉及这一题材的,应该是由日本新潮社出版于1989年并获得第11届吉川英治文学新人奖候补作的《鸟人计划》。
这部长达17万字的推理作品将背景放在北海道札幌宫之森跳台,以天才跳台滑雪运动员榆井忽然离奇中毒身亡为主线,通过警方的调查为手段,刻画了一出渴望飞翔而不得的悲剧。在这里,飞翔不仅是形体意义上的,更是心灵解脱的种种阐述。
《鸟人计划》的开篇是榆井离奇死亡,随后被警方证实为毒杀,嫌疑人被警方锁定为滑雪界人士,在调查之际甚至还收到举报信更坚定了这一判断。另一方面,往日无名小卒却在榆井死后展现其活力,隐约成为新一代天才选手。东野并没有将罪案悬念化,而是让犯罪嫌疑人早早暴露,犯罪的动机与随后菜鸟的转变形成一个看似擦肩而过却又藕断丝连的雾霾,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两者到底有何种联系?
以校园推理风格出道的东野属于相对高产的作家之一,尽管出道就获奖,但在日本众多的推理作家中并不起眼,为了摆脱这一尴尬的处境,东野始终是求新求变,自身爱好加上类型小说所特有的包容性,以体育题材做为突破点无疑是可以理解的,《鸟人计划》一书与东野以往的作品也不尽相同,惟独不变的是人性的表达。
《鸟人计划》的体裁尽管是推理小说,同时也带有行业小说的特征,一方面,运动员们对于能够在空中飞翔所持有的执着让人动容,个人天赋不同所造成的困境也是一目了然,然而彼此试图更高更远的追求无疑是契合体育精神的;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对于体育运动所具有的影响也让人困惑,当运动项目成为科技的俘虏,那么运动项目还有何意义?无法带来公平且缺乏体育道德的科技研究,为了追求个人梦想而丧失人性,尽管立足于推理,小说明显带有社会派特有的谴责意味。
小说中没有侦探的角色出现,警察在案件中作为有限,推理的表现在小说中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或许值得一提的当属运动员与大学副教授联手推理事实真相,以及犯罪嫌疑人在身陷牢狱时所做出的自我推理,这一点带有反推理的意味,事实上小说中梦想与现实的冲突固然是谋杀的起因,但自我反思无疑也是颇具分量的。在小说中,顺因人性的自然发展,结果是谋杀;扭曲人性的非自然延伸,亦是谋杀,爱情与亲情的人性纠结让人唏嘘,人性到底是什么?这个社会的组成分子为何会在拥有共同梦想的同时产生如此异变?或许就从这部小说开始,东野的创作之路也渐渐从校园推理一隅延伸至更为广阔的社会推理,如果将之视为东野本人的鸟人计划,那他打拼在推理文坛的飞翔之梦如今可以算是成功了吧。

第一部看完很惊艳,非常喜欢,安利给了不少人看,第二部也是第一时间就看完了,但老实说有点失望。以我主观喜好,第一部如果是90分,那第二部就是80分的水平吧,和几个也看了第二部的人交流了下,都觉得不如第一部,不满意的地方也基本差不多,大致如下:
1、人物塑造整体不如第一部丰满。虽然出场了很多配角,但相比第一部配角几乎个个令人印象深刻,这一部几乎没什么令我有印象的配角。主角也一样,第一部的讼绝一家子都是有血有肉,第二部的牙绝则是形象单薄不少。
2、结局太赶收得戛然而止。感觉这一部就是拼命地把坑挖大挖深,以至于牺牲了自身的完整性,最后解迷部分实在是赶到飞起,远没第一部的从容。
3、第二部就是几个人在东奔西走各种找人调查,有些太过单调,相比第一部的花样百出,这一部虽然剧情完整度更高,但情节却没第一部丰富。

真是糟糕,我总忘记小说的情节,甚至忘记了罪犯是谁。我总以为我的记忆足够好,读过的书大可以放在书架上装样子。我错了。这本书曾经被我归为 “**”,也就是仅次于“***”的阿加莎小说,我曾经非常喜欢那个小岛上发生的一切,包括死亡,也许是明媚的阳光使得罪恶也不那么恐怖了。但是现在,老实说,我不太欣赏这个案件。
不欣赏的原因是这样的,它是我们根据已知线索推理不出来任何端倪的案件。至关重要的两名疑犯的照片何时经过警方辨认,有什么结论,都是在最后,波洛明确指出结果时才真相大白。在这个案件的破解过程中,我们根本无能为力。虽然有我们熟悉的罗里八唆的老妇人,明智包容的丈夫,受尽委屈的小妻子,英俊健美的被诱惑者,美丽浅薄的死者——阿琳娜,当然,还得提她沉默而具骑士风度的丈夫马歇尔,成功的商界女强人罗莎蒙德,她是马歇尔青梅竹马的女友。有阳光、海滩、毒品、谋杀、不在场证据、因被怀疑而产生的歇斯底里……波洛先生总是在一伙体面人中间办案,而不是像马普尔小姐一样,呆在某个僻静的小村庄里琢磨家长里短。
而且,在《人性记录》里还出场过的波洛的好朋友黑斯廷斯(这是已经被阿迷们普遍接受的译名),为什么在这本书里,变成了P34的海斯汀斯?作为一套丛书,这是非常遗憾的。
当然,得感谢波洛没打断谋杀,在他已经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之后,他是怎么说的?“如果一个人执意要杀人,那是没人阻止得了的。”谢天谢地,正因为这样,彼此爱慕的马歇尔和罗莎蒙德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唯一令人高兴的事。

九把刀 你脑中装了什么东西。他就像刘镇伟的电影一样,你永远想不到下面会出现些什么东西
一匹绿色的马,耀武扬威地吃着我的鞋子 我们说话有多少人会相信呢
一蹶不振的鸟,乱说着颠三倒四的阴谋论 我们就是爱欺骗别人 以遮盖自
己不足
一具趴在桌上,莫名其妙恫吓屋主的尸体 我们都想别人记住自己
一个吝啬男人,被色诱进无力担当的革命 我们都是贪小便宜的
一群寄生都市,没有在寻找什么的流浪者 我们都是一群平民而已
一罐寻常可乐,隐藏扭转人类性向的秘密 我们都要别人认同
一间白色怪房,囚禁着六百万双无害眼神 我们对所有事情都无能为力
一对赤裸屁股,在舞台上摧毁爱情的信仰 摇滚乐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一页只要发表,全世界就毁灭重生的理论 我们都爱阴谋论
9个故事 人个不同的主角 带给我们9个不同的幻想 虽然没有什么章法 也没有什么漂亮的文笔 可是他就是有漂亮的意想不到。

有一些人,有个名称叫“极客”,特别是在IT行业的大牛,能被人看做是一名真正的极客是巨大的荣誉。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把Facebook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认定为一个极客是很难提出反对意见的。
一提到极客,很多人脑袋里会冒出一个邋遢宅男,坐在电脑前猛击,通过网络可以无所不能的偷窥另一块屏幕后的世界,嗯,他们应该都很闷骚,比如扎克伯格,我们最爱八卦他的事迹往往是一个最不爱社交的人发明了最流行的社交网络。
假如按这个印象,似乎极客们都应该是一群天分其高,但要么情商极低,要么玩商(这是我杜撰的一个词)极低的人。
那么有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是,为什么改变世界的是一名除了精通技术,不会生活,不会游戏,不会沟通的人?
这显然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假如有一个高中生,几乎获得了一名高中生能获得的所有奖项,包括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和古典语言。他还是击剑队长和最有价值的队员,能读写法语、希伯来语、拉丁语和古希腊语,当然他还凭本事考进了哈佛,你觉得他是个怎样的学生?
哇,这一定是个天才!
这就是高中时代的马克·扎克伯格,在他只有17岁的年龄,他的人生知识面已经无情秒杀了大多数能坚持读到这里的读者。
假如有一个人,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做过很成功的项目,甚至值得100万美金收购,而其后大部分项目都和人际之间的沟通有关,有个项目还让整个哈佛大学为之轰动,你觉得他后来琢磨出一个让大家喜欢的社交网络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哇,这一定是个很有经验的产品经理!
这就是大学时代的马克·扎克伯格,在他只有19岁的年龄,他的人生已经至少经历了10000个小时的艰苦训练,而且专注某个领域,他早已经是行业专家,天才都是经过一万小时专业刻苦训练的结果。而这个时候,大部分人还仅仅是个孩子,他们的人生不是被肾上腺素控制,就是被性激素控制。
假如有一个人,要做一件事情,却遇到种种阻力,他会想一切办法解决问题,而且一旦做出决定,就坚持到底,如果发现自己错了,也立即改正。但是有一个前提,在承认自己的错误之前,他不是听取身边所有人的愤怒的情绪,而是静静观察实际的数据变化,假如数据告诉他大家的情绪是对的,他认错,假如数据告诉他也许大家都是错的,他坚持。
哇,这一定是个很有主见,勇敢而灵活的高情商人士!
这就是企业时代的马克·扎克伯格,在他只有23岁的年龄,他已经获得了几轮风险投资,经常和硅谷最优秀的人坐在一起开会,通过观察这些优秀人物的言行而悄悄学习,避免重复别人的错误,而且他已经拒绝了好几次成为百万,千万甚至是亿万富翁的世界,因为他有更远大的梦想,这将是一个越来越透明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将通过我的手,我的软件,我的企业而得以实现。
看到这里,我们无须讨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体制下面为什么有不同的结果,即使是美国,马克·扎克伯格都是出类拔萃的顶尖级人物,他即聪明又好学,即勇敢又冷静,即理想远大又信念坚定,这里面任何一条都可以成为一个人成功的理由,而马克·扎克伯格全部具备。
世界上不止一个人落在哈佛拥有才华横溢的校友,也不止一个人可以接触到这些顶级风投精英,但只有一个马克·扎克伯格。
天才能一眼看透俗人的游戏,却无法挽救自己的孤独,好在马克·扎克伯格有一个稳定的女朋友,他们之间有一些关于约会奇怪的约定,这很值得八卦一下,当然最令人愉快的是,这还是一个华裔女孩,这真是一个足够我们炎黄子孙意淫一阵子的好话题。
有一种人不喜欢和别人沟通,是因为他只能迁就着俯视你,而你却不知道自己应该仰望。

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北京这个破地儿,春天有沙尘暴,夏天热得要死,冬天又冷又干,唯一还不错的秋天到目前为止每年只剩下两个星期,还要眼瞅着空气污染的间歇,我早就说过,在那个地方住一辈子,要少活二十年,这么个破地儿,我怀念个啥?
再仔细想想,我在北京那几年,过的都是穷光蛋的生活,兜里一般只揣着几块钱,去的地方也就是学校周围几个书店,周末最多再去趟周末书市,也基本舍不得买什么东西,而且时间长了,就发现那儿的书基本要半年才能换一次,也没意思。跟我最长久的那辆破自行车连车闸都没有,停车全靠脚蹭—后来偷它的贼可真不长眼啊—,时不时能蹭吃一顿就算赚了,眼看着学校周围各式高楼平地起,学校里各式小车跑得快,都跟我屁关系也没有,这种生活,有啥可怀念的?
再仔细想想,我只在那个破地儿呆了七年,那儿可不是我的家乡,我既没在胡同儿里长大,北京话也不是我的乡音;我自作个什么多情?
而且海外华人写北京的故事,传统上写的也都是1930年代的老北京,以故乡人的身份写那种老北京的味道,写乡愁,哀叹消失掉的记忆和生活。我一个外地人,只在一个老北京早已被拆得七零八落寻不见影儿的城市里住了七年,还要双倍感谢政府,既没要我办暂住证,也没有把我遣返,住的是宿舍,吃的是食堂,逢年过节都要回家,在北京一个亲人也没有,北京人的朋友也不多,我怀的是哪门子念?
没啥理由嘛。不怀念的理由倒是还有,懒得列了。
我觉得张北海这本书,真是随缘而作。虽然他用了大量的心血来研究1930年代的北平,那个传说中的文化之都,那个被近代无数著名的文人从春天写到冬天的老北京,甚至精通到能够画出一张鸟瞰图来,这本书也不过是一本随缘之作。他信手写来,喜欢看的人就看看,不喜欢看的人也无所谓,天下之大,谁在乎。
为什么要怀念北京?张北海你为什么要怀念北京?你不过在北京出生而已,却长于台北,定居纽约。台北...那能跟北京比吗?纽约那种地方...上海才是中国合适的对比啊。我有次在飞机上遇到一个纽约的数学教授,道地的纽约人,说起来就是上海比北美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都更像纽约。所以姜文的《北京人在纽约》才会那么惨,换个上海人试试?张北海个伪北京人,写什么北京的故事啊?
故事里的这个李天然,也不是个北京人。在故事里头,他从美国回到北京,却像鱼儿回到了水里,一点都不需要时间适应。他下了车,出了前门东站,到了家吃,就是“巴掌大的猪油葱饼,爆羊肉,西红柿炒蛋,凉拌黄瓜,香椿豆腐。他出了门逛,就是哈德门大街,鼓楼,什刹海,西四牌楼,干面胡同,烟袋胡同,月牙儿胡同。他一住下来过,就是中秋,冬至,春节,元宵,清明,端午。张北海不只画了一张地理图,还一口气把所有的节都过了一遍,该吃的都吃了,该逛的都逛了,该过的,也都过了。张北海说,
“他隐隐有一点儿回家的感觉,虽然北平也不是他的家。可是,他也根本没个家。自从师父一家人一死,他更没家了。但是今天,晒在身上暖乎乎的太阳,一溜溜灰房儿,街边儿的大槐树,洒得满地的落蕊,大院墙头儿上爬出来的蓝蓝白白的喇叭花儿,一阵阵的蝉鸣,胡同口儿上等客人的那些洋车,板凳儿上抽着烟袋锅儿晒太阳的老头儿,路边儿的果子摊儿,刚才后头跟着的那几个小子,秃头流鼻涕的小伙计……他觉得心中冒着一股股温暖。”
但是北平不是他的家。北平也不只有这些。他还遇到了美国的洋记者,舞场的交际花,日本的特务,当然还有他的师叔和江湖恩怨。没错,他是个江湖人,有武功,有往事。他要报仇。但那个北京城又何尝不是个江湖,那些人,包括马凯医生,谁又不是个江湖人呢?
所以尽管《侠隐》表面上描写了两个世界,一个是现代社会,一个是江湖。实际上都一样。有武功和没有武功,并非江湖与非江湖的区别。李天然本不知道这一点,他本睡在自己的乌托邦里,一心报仇,恬然未醒,而那时的北京城,却已经风雨如晦,鸡鸣不止。
那个北京城,也是张北海的梦。在故事终了,李天然梦中醒来,卷入另一个江湖。纽约的张北海,也借此做了另外一个梦,写了另外一个乌托邦。北京让人致命的地方,不在你有没有钱,也不只在老建筑,那是给外人们看的,也不在是谁的家乡。现代人早都没有了家乡,甚至没有了心肝,独自漂泊在江湖。北京值得怀念的地方,在于能够容你置身其中,给你一个家的感觉,就在你疑惑于这种感觉的时候,又塞给你一个想象的空间。你永远不知道这座城市有多深,会出现什么,就好像层出不穷的美食,街上的水果摊,暗夜里隐藏的李天然和他的师叔,或者是李天然在故事终了发现的另外一个世界——在貌似家的感觉之外,又有了国的概念。家国,对于现代江湖人来说,是永远也挥之不去的乡愁。以这种方式所提供的归属感,我无法抵抗。
好吧,就聊到江湖。窗外有雪,窗里有梦。

最近看了太多的超自然文章,为了弥补一下即将丢失的人心,我找了这本书看。
《新爱洛伊丝》是卢梭的代表作,读下来发现这居然是一部大部头。它正常发行的大32开有900多页,纸质文库读本也近700页。我读了一上午才读了这本书的5%,才意识到这本书能读完就是一种挑战。
这是一本信札体小说,用电子书来读已经是没什么信札的感觉了,如果是纸质的书读起来会更有感觉的吧,不过这样我也没打算买了它。
书中用信札的方式,记述了一对师生恋人对世俗道德与爱情之间的纠葛,苦恋的一对,注定他们的悲剧。
我是不太赞同欧美的某些价值观。在我看来他们并非是自由的,其实他们背负的比我们孔教下的中国人更多的道德束缚和更为严格的等级制度。这种束缚并非来自自身,而是更多的来自宗教,这里我并不是要抨击他们的宗教什么的,毕竟我对西方教派知之甚少,但我知道他们是敬畏神的。
说起宗教,在中国这个古老国度,两千年来流传下来的反而是没有"神"这个东西存在的,即使是佛教,虽然凡人把佛称之为神,但佛教的最终是四大皆空,空的连佛都没有了。《西游记》的最末,如来佛祖说凡夫是看不懂无字经书的,就是这个道理,其实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并不存在。孔教和道教更不用说了,孔子是自尊为圣人而不是神,不过老子倒像是神一般的存在,羽化成仙,终了也是被后人称为真人而非神。
世间的人似乎觉得中国人缺乏信仰,但有哪一个西方人真正能了解这个古老国度的智慧呢?我们的信仰是活着,信仰是自己。中国自古以来都是没有神的宗教,没有大家都公认的神的束缚,我们活得更自由,我是说如果你想活的自由就能自由。这一点上,中国人为了自由而不出格便派生了孔教,这本来就是束缚知识分子的行为准则,老百姓的骨子里还是老子的自在逍遥,任你当政的是何方神圣,怎样的风云变幻,想的还是自己的小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看过一些明清时代的小说,描写市井生活的,也没西方贵族那么重视名誉和品德,小说最后只是告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关系,比如哪个媳妇出轨了,最后一定是死于非命,哪家少爷沉迷于美色,最后基本都是死于床榻之上。但对于不同阶级之间的单纯恋情几乎是清一色的赞扬,最后都是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甚至一些开明的乡绅父母,虽不情愿,也是赞同儿女的选择,给予他们恋情最大的支持。
有人说了,那贞洁牌坊呢?不是束缚古代妇女的枷锁吗?在我看来,那病态的贞洁牌坊,是为荣誉而立,当时的政府奖励这种行为,多少是因为当时贞洁烈女并不多见吧,如果守节成为一种常态世俗的话,就不需要政府立个什么牌坊,本应该做到的事情,没必要大肆赞扬,还拿着纳税人的钱搞个牌楼出来。就像近代的雷锋作为典型一样,因为这样的人是时代需要,有必要立个碑文做个典型,来拯救"世风日下"的民风。
我所知道的,甚至到民国时期,很多风雅文人还是习惯逛妓院,当时妓女是仅有能识字的女性群体,风雅的男性文人对于温婉的知识女性有着不可小觑的痴迷。总之对于两性来说,直到民国时期都是比较开放的。
虽然觉得不可思议,在我看来,在中国古代是没有什么真正意义的等级制度的,并不像小时候学到的历史里写的那样——那是万恶的旧社会。中国自古的等级划分只有辈分高低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也就是说,出生以后你的社会等级是可以根据你的成长和所掌握的知识改变的,这却与欧洲不同。
在欧州,白人社会,一个人出生,就注定了他的社会等级,你出生是个贫民你一辈子就是个贫民,是个贵族你就算穷死,也是个没落贵族,贫民品格再高尚也是个贫民,和贵族老爷说话也要矮三分,即使这贵族老爷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就是很可悲,如果出身贫民,无论你是有再高的品德和学问都是攀不上贵族小姐这个高枝儿的。像书中这种跨等级的恋情只能有两种选择,不是含恨的分开,就是私奔,从此两人过着不见天日的贫苦生活,这种恋情世俗不允许的程度能达到99%,所以他们近代才那么向往自由民主的吧,压抑太久的人性。
即使是现在的美国,上层社会的贵族阶级是和中产阶级以下的阶级严格划分的,比如在用奢侈品的品牌上,中产阶级到下层阶级如果佩戴爱马仕或者LV的饰品,那是让社会所不齿,虽然他们人人都能买得起一两件品牌配饰,但社会等级不让他们佩戴,因为爱马仕们是上层社会特有标识。还记得几年前,超女张靓颖在公开场合穿了一套香奈儿的礼服,香奈儿官方便发了一条信息,大概意思是,张小姐不太适合香奈儿品牌的气质,希望她以后不要再公开场合穿戴香奈儿的服饰,他们何等的尊贵傲慢,但是在中国的概念里,香奈儿的老佛爷充其量是个有钱的裁缝而已,谈不上尊贵。也许他们更想不到,几年后,中国土豪们横扫各大奢侈品。他们蹲在路边着吃碗盒饭,用袖子擦擦嘴巴,转身走进香奈儿,指着店铺商品说,"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不要,其他的打包。"......
这里并不是说,道德和礼数不重要,而是讲究的别太过了,无论是什么事情但凡太讲究的,最终会变成痛苦的根源。《新爱洛伊斯》里面就太讲究道德的圣洁,过了。学点中国的中庸,会好些吧。
白人社会暗分的等级制度,如影随行,渗透在他们世代的血液里,至今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认为,白人是高等种族,即使现在法律上自由平等,但骨子里还是傲慢与偏见。
我特别庆幸我能生在中国的这个时代,在官方的信仰并不值得信赖的情况下,我们自己能有选择的思考我们的哲学,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信仰。如同一本书中一个疯子说到,我们的认知束缚着我们的思想,并非认知有多大,思想就有多大,有时却是相反。

东野的书总是很抓住读者心理的,“悬念”利用的很好。这部书也一样,让人一直好奇“我”如何跨越杀人之门,忍不住一口气看完。
不过看完以后最大的感受:这是一部诈骗手法的百科全书,很适合用于科普,哈哈。比如,书里头介绍了这些大家喜闻乐见的骗术:
1. 悬赏擂台。让人挑战五子棋,连赢两局有大奖。高手作为被挑战者,深藏不露的,让你有赢有输的,偏偏每次就是离领奖金差了那么一点点。——同时还有托儿!
2. 传销。不值钱的东西说得天花乱坠,上线下线的模式让人生怕加入得晚了。——同时也有托儿!
3. “黄金投资”。钱没了,黄金也没看到。只换来一张纸。专用于骗老人退休金。里头的具体技巧有“感情投资”,有“你中奖了!”,等等。
4. 利用姿色骗男人的钱。让男人为你意乱情迷,天天要珠宝要冰箱的。
5. 骗男人进阶版:结婚;找个女性好友勾引老公,并抓住老公偷情的证据;离婚,并因为是对方过失争取更多金钱上的好处。
6. 证券投资。利用股票“内部消息”这噱头,骗你没商量。
7。。。
还有好多其他其他害人整人之法:比如传播人家的秘密啦;破坏人家的家庭啦;赌咒连环信啦。
看了让我特别亲切。从来没觉得跟日本人民这么接近过!虽然我们不同国的,这些骗术都一样呢。大概骗子也都在国际范围内互相传授经验,互通有无吧。嘿嘿。
除此之外,这部书还让我想到两件事:
一是小时候读过的一部西方侦探小说。好像是说后妈被谋杀,后女儿很有作案动机,但其实不是她干的,而是后妈的情夫。那部书的结论我到现在还记得:杀人不仅要有动机,还要有杀人的坏品质。这点跟这部小说有小小类似。这部书也是在探讨:人们在哪些情况才会跨越杀人之门?
二是那种把人当“弃子”利用的主题,让人想到东野其他基本书,比如《白夜行》,《恶意》。其实这些书里的坏孩子都从小不太幸福,所以心智不太健康,或是没有爱与真感情,或是嫉妒与恶毒。。。他们也许得到很多,却又很空虚。。。所以,大家以后有孩子了,一定要用爱对他/她哦。
还有一点要提醒看到此处的小朋友:不要欺负(bully,好像台湾翻译成霸凌)别的小朋友。书中的“我”由于是转学生,受过欺负。最近美国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个15岁的新移民,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在美国新学校却总是被欺负,最后自杀了。媒体挺关注这件事的,也列举了好多被同学欺负而自杀的例子。让人很心痛。

龙应台在淡水的小街上买花,五岁的男孩想用丝带在花束上系一个蝴蝶结,小孩子的手指在丝带上滚来滚去,慢吞吞地,系不好。阿婆开骂。龙应台说,让伊慢慢来。
瞬间被击中,落泪。想起了幼年往事。我的爸妈是很普通的中国父母,工人,初中文化,为生计劳累,教育孩子多用“土法”。小学的时候,妈妈早饭熬粥,责令我一定要喝完才能去上学。酷寒冬天的清晨起床很困难,根本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好不容易爬起来,时间已不多,还要喝粥,痛苦得要死。这时妈妈已经不耐烦,催促着“快点,快点,麻利点,从小就这么慢吞吞,长大了怎么办?!”
这种催促的语言日常地出现,做作业、洗衣服、整理东西,她的“麻利”咒语萦绕了我的整个青少年期。可是,越被催促,心里越慌乱,动作反而越慢,渐渐地“慢性子”这样一个标签镌刻进了我的性格。我起初认同着妈妈,她一个劲儿要求我“快”,我觉得“快”是对的,努力地想“快点”讨好母亲。结果非常徒劳,好多的事情都完成地很糟糕,衣服洗不干净,作业写不整齐,平常一件事对我来说都变得艰难,最终搞得自己更被动。挫败感彻底击中了我,在那样关键的成长期,我练习麻木,不去听她的催促,不理会“慢性子”的评价,稚嫩的灵魂朦朦胧胧地挣扎着做自己——开始在心里说:就慢一点,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看到龙应台那句“让伊慢慢来”,久远的记忆穿过时光跳跃在眼前,才发现,我原来有那么深的执念,多渴望母亲也能温和地对我说,没关系,你慢慢来。如果,是她对我说,就慢一点,你这样挺好的。那该有多好啊,一个小孩子如果能拥有母亲接纳的爱。
其实,后来我慢慢理解了她,父辈的教养方式以及各种观念都来自他们生存的那个环境。贫瘠、匮乏、动乱,不安全感唯一的慰藉仿佛就是动作快点。那时候她催促我,讲过的话,“就你这样,要是还吃大锅饭你肯定早饿死了”,“这孩子手头这么慢,能挣出来自己吃吗”,“你呀吃屎也赶不上热乎”。谁会快快地赶去吃屎呢,可见麻利是她在那时的人间摸爬滚打总结出的生存法则。所以,她觉得“快”是对的,她要求我快,她怕我活不下去或者活不好。
人间已换了多少春秋了,却依然,并没有改变。大家不仅焦虑,还要论证焦虑的合理性,甚至优越性——婴儿要快点会爬会走会说话,幼升小如果裸上就等着自信心被碾压,地铁上乘客一边挤着下车一边挤着上车,人们来去匆匆,心里火烧火燎,还是信服“快”的制胜法宝。
可是,我却想慢下来了。不仅源自我从小的经历,更多是我对生活的体验。我知道大家到底在急什么,时间总是不够用,活着就像拼命。因为一直没有安全感啊,从我妈妈出生的60年代,到我出生的80年代,到如今。经济的增速,不等于生活的保障,也不必然带来内心的安宁。不过,我却不想用自我的加速来缓冲环境的焦虑。这仅有一次的生命,我还是想慢慢体会它。再者,即使生活艰难,放慢一下脚步,看看头顶的天空,也不妨碍我们努力地活着啊。
“快”有“快”的好处,“慢”更自有一番风味。中学的读书笔记摘录过,连上帝也不愿用一天的时间造一株橡树,而人的成长和生活更加无法匆匆而就。
如果,我将来有个小孩,我想要和TA说,孩子,你慢慢来,妈妈陪着你。
就像龙应台写下的——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上古之战三部曲中最棒的一部
上古之战三部曲中的高潮和最能体现人物性格的片段都在这部书
甚至你会发现,不读永恒之井,恶魔之魂都可以
在大战萨格拉斯的那个片段中,写得最精彩!每个人的心理活动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最终伊利丹的结局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生命之树也有含义
怪不得我说暗夜精灵怎么活这么久?
燃烧军团第二(三)次入侵都还在!
身不由己的喜欢上了德鲁伊

貌似这一系列的风波都是因为这个叫做竹本的叔叔,不合时宜的提了个羞羞的要求引起的。
如果竹本桑采用另一种做法,语气诚恳的对志津子妹妹表示:愿意去救她的金井欧巴,并希望可以事后获许志津子的浪漫一夜,并明确表示他对她的情意由来已久生不逢时(并非无爱的肉欲),以及即使她拒绝了他的请求(非胁迫),他也会去拯救她的恋人。临行前,温和的质问志津子:一个愿意为你的幸福拿生命冒险的人,也不值得换来一夜的陪伴吗?无需等到她的答复,就决然冲入怒海拯救她的爱人......等人已救下,再以此“舍命救汝挚爱”欠下的人情,外加有礼有节的软磨慢泡,总比当初在危难之下胁迫,别人一时情急的随口应承的胜率高吧。
我相信这种做法可能目标达成的几率更大,姿态也更好看,而且竹本被指责的:1. 乘人之危的胁迫;2. 无爱的肉欲;也就可以极大的被淡化?可是用了更好的姿态提出这个要求,难道他的内心和欲望就有本质的差别?也不过是为了达成欲望目的穷尽心机罢了。
竹本没有采用这种的高姿态的方法,没有利用各种漂亮的说辞去包裹自己的欲望;没有用心机和谎言去挟持志津子的情绪;没有不由分说的救下她的爱人,再事后用欠下情以施压。他只是把交易的本质道出,赤裸裸地把价码摆在台面上。让她自己,心甘情愿的抉择。
在生死攸关的事上谈报酬谈价钱,是不容于中日两国甚至世界人民普世价值的。可细想,生命只有一次,把它说成“人最为珍贵之物”也不为过吧。愿意拿如此珍物去冒险成全别人,无疑是高尚的,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雷锋赖宁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焦裕禄式的。可不愿为了别人拿自己的生命冒险,虽没有前者牛逼闪闪,但也属于可以理解,也是无可非议的范畴。
那么,愿意拿生命为别人冒险,但希望有偿交换。这种做法是值得批判的?可是,又有谁,有什么样的说辞,可以理所当然的去要求别人的无偿帮助,更不要说这还是一次赌上性命的冒险!这种做法虽然没有无私奉献者值得赞颂,但起码也没有比自保者更低劣吧?
那么竹本的低劣是因为乘人之危索取过高的“报酬”?难道“贞洁”比生命更贵?请注意,交换的筹码不只是“卑劣者”竹本的一条生命,还包括被救人的生命!“贞洁”比两条生命更贵?被救人可是她的爱人。“贞洁”比爱情更贵?
以上看法,会让人感觉到不快吧。究其原因,人们直觉的不希望“生命”“爱情”“贞洁”等被赋予了特殊意义的词汇,被比较,物化和标价吧。
厌恶竹本的读者们,除了厌恶他的做法卑鄙,应该也反感竹本物化 亵渎了那些不能被玷污的价值吧。可不巧的是,本次元里万物皆有价啊。这我就不论证了。
而那些同在岛上,厌恶竹本的故事中人们,厌恶他的理由则更复杂得多。他们既有力求自保的自私,又没有面对人性自私内心的坦诚,更没有突破“普世价值”束缚的智慧,但是却又身体力行的干着违背自己所信奉价值的事。本来大家一起猥琐,感觉也就没那么猥琐了,可竹本施救的行为,给他们来了个群体嘲讽,提醒了他们的行为在他们自己的认知里是那么的不堪,更刺激了他们那脆弱的自我认同。
人性本“劣”的特点之一,就是被别人揭短后的第一反应必是努力否认,若无法抵赖,或则恼羞成怒,或则找寻借口转嫁责任。
在群猥琐勿相鄙的指望破灭时,不幸中的大幸,牛逼闪闪的竹本没有如“雷锋”般无偿奉献,还好死不死还开出了要潜规则志津子的价码。我去,士可忍叔不能忍。众猥琐族人立马把满肚子想救又不敢救,想承认没种又想拿“雷锋赖宁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焦裕禄”高要求自己,想安静的当个落难者却被逼成壮士甚至烈士,的委屈全部找到了合理的出口:做好事不留名,助人为乐人我们族人的优良传统,你怎么能要索取报酬,而且还提出那么羞羞的要求!太无耻了太卑鄙了太猥琐了!......在那一刻,整个猥琐族人完成了心灵的进化和净化和统一。以致最后在一系列的凑巧效果下,齐心合力隐瞒了竹本这个族中败类的事迹。
这么看下来,比起竹本桑直接坦诚的“交易”,岛上一同落难的猥琐族人似乎更加虚伪。
至于山森这个猥琐族族长,我不知道,他对竹本的杀意,有多少是来至因为违背内心,而畸化的恨意;亦或者仅仅是冷漠的把竹本以及其他族人当作侵害他名誉的污点。 但无论是哪种心理,都无法否定他为己之益而利用他人,甚至夺取他人生命的“恶”。
「“而且,想要成功的话,还必须不管别人的死活。”
“对啊,没错!别人嘛,只能把他们当做一件工具。”」
摘自:《十一字杀人》 — 〔日〕东野圭吾
竹本,用自己的生命去博取交配权。想来竹本还挺热血的嘛。而山森,用尽心机,利用金井,利用人性之“劣”挟持其余族人,利用冬子的仇恨,去给自己丑陋打个粉底。时任猥琐族族长,真是当仁不让实至名归。
其余的猥琐族人貌似没有族长如此极致的猥琐高境界。他们多半是脑子不好使,行为与认知失调导致干出了蠢事。人性深处的“恶”中,有多少是被灌输的“善”蒙蔽了双眼所致吧。
只有直面内心的欲望,才能和真实的内心和解。才能洞察世事,不被种种虚妄的道义挟持,干尽蠢事,一地鸡毛,为时已晚。

贾平凹的《废都》一出,其人就与一个“色”字脱不了干系了;而他原来在读者中的好人缘好像也就此作“废”。至于我自己,首先是不喜欢《废都》里那个主人公“庄之蝶”的名字,觉得太过艳俗,再加上彼时的纸媒口诛笔伐,自己在文学阅读上的道德洁癖也就进一步被挖掘,于是那时撞到《废都》之后,也就胡乱翻翻,而且不关心其叙事,只关注那里面的框框了。这一关注,觉得果然是色胆包天。触目惊心之余,《废都》整本书就只是跳着读了几页而已,压根不知道这个陕西人写了什么。这之后,再遇见“贾平凹”三个字就绕着走了。印象中,这是1994年年初,或者更早一年。
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前两天在图书馆里面,又遇见了贾平凹,这次不是《废都》,是《浮躁》。《浮躁》是读过的,时间更早了,是1987年。我在读初三,有几天住在一个亲戚家里,晚上临睡前,我和我弟弟一人抱一本书架上的文学杂志看。我弟弟先看了一本杂志上刊载的《浮躁》,一直读到夜里面大约两三点,那时我早已熬不住睡了。第二天起来,我弟说好,于是我晚上也就看。我看书速度慢,所以小说看了一半,已经夜深,免不了心浮气躁,困意来袭,只好睡了。第二天晚上我们就住回了自己家,所以《浮躁》我并未读完。如此这般获得的对于这篇小说的印象有二,一是我弟弟说的“好”字,二是《浮躁》写的不过是一个青年农民进城的故事罢了——情节仿佛是路遥《人生》的翻版,只是文字耐琢磨一些而已。二十年后,我站在图书馆的书架前,看见了《浮躁》,犹豫了一会,记起了这两种莫须有的印象,心下有了些怀疑,于是立刻决定借书来看,这样,我终于不再绕着“贾平凹”这三个字走了。
——结果就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浮躁》。因此知道了或者说确认了几个事实。一是《浮躁》确实是当得起我弟弟一个“好”字的;二是我二十年前对《浮躁》所讲述的故事的认识,真是不完全的,或者是完全错了。我也再一次确认了,我虽然从小语文课成绩就很好,但是我二十年前在文学上的阅读水准其实是极低的,开化也极迟。话说回来,语文成绩的好坏和文学欣赏能力的高低,在我们的语文教育中,从来就不是一回事,或者是相反的事,所以我那么长时间不知道一篇小说的好坏,这其实是太正常了。
说了很久的废话,现在才要谈到正题,要讨论一下《浮躁》究竟写的是什么。这似乎有些过份。不过现在才谈,和一开始就谈,大概也没有什么不同。
不少人都说,《浮躁》写的是80年代中国商州农村改革的故事,也有人把《浮躁》归入“文化寻根小说”或者“乡土小说”的,从情节和内容来看,这大约都是不错的。可是二十年后再读的时候,我却不断怀疑这所谓中国农村改革的故事,和“改革”的字眼,和小说里俯拾皆是的民俗物事,不过是贾平凹彼时人生观念的一个寄托而已。因为越读到后来我越感觉,小说的叙事固然宽阔,取了所谓中国画家“散点透视”的笔法,所揭示的主题却未必宏大;而贾平凹的本意,也未必是要建构一个民族的传奇或寓言,或者提供一个陕南山村的乡风民俗的样本。我隐约觉得,小说里有两个人,韩文举和不静岗寺里的和尚,他们话里话外的那些东西,也许才是贾平凹想说的吧。——而金狗、小水、田中正、英英、雷大空、福运,这些人物之间的角斗和亲近、生离和死别,却不过是在一个中国农村改革的大背景下,做了陕南州河上和尚与韩文举说的那些颇有禅意的话的注脚罢了。
这两年偶尔读了一些禅宗公案故事,对于禅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粗鲁的认识。在我的认识里,禅宗这个被中国化了的佛教,其核心乃是一个“空”字,或者说是一个“无”字。“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在禅宗看来,人一旦认识到物质世界的一切皆是空的,那么,他自然就可以放下世间的执着,也自然就可以放下世间缠绕自己的苦厄了。照我的理解,禅宗的“空”、“无”,其实和西方近现代以来哲学中的“虚无”观念倒真是贴近的。——当然,禅宗之所谓“空”,较之西哲之所谓“虚无”,似乎所涵的痛苦较少,乃至近于一种思维上的趣味,而非纯粹形而上的关于人生终极问题的皱眉思考。但是,“禅”作为宗教一种,究竟还是要与人的价值观发生联系的,这么说来,“禅”能在20世纪50年代越洋击中美国的垮掉派,倒也不是偶然的了。
而贾平凹的《浮躁》,写的可不也是这一个禅里禅外的“空”字?
金狗是州河上的一个人物,自小不甘画匠儿子的身份和受人耻笑的命数,先是仗了自己的好水性,后来凭借着人事上的机敏警锐,伙了儿时的玩伴雷大空和福运,忍了屈辱,用了心机,和州河边的望族田家、巩家斗,结果在这中间,金狗不但成了州城报社的记者,在和田、巩两家的争斗中居然也取得了不少局次的胜利。那一时的风光无限,真可以说是春风得意的。然而到头来,金狗却未料到他的两个伙伴,一个雷大“空”落了个财、命两“空”,另一个福运则是“福运”化为了“浮云”,而他自己和小水、石华、英英之间牵扯不断的情缘性结,也是空色纠缠、此起彼伏,居然难以落“实”的。实际上,小说中,除了这些落了个“空”字的所谓好人和主要角色而外,那些个所谓“坏人”或极次要的角色,又有哪个不是得了个“虚无”呢?蔡大安、田一申自不待说,巩宝山、田有善、田中正又何尝不是?还有那个白石寨城南门外的寡妇白香香,因相好的船工乌面兽船翻人亡,竟在子夜里缚了七块砖从小窗跳入州河淹死了。她所得着的,则只是身后小水和众人为她烧的阴纸罢了。
小说第三十一章,金狗出狱,劫后余生,惦念着的第一件事,竟是要找到雷大空生前记的送给县上田家一派干部的黑食账小笔记本,以之告倒田家。和尚于是对金狗说了一番话,意在劝他别那么做。原文如下:
和尚说:“我该怎么说呢?佛门里讲摩诃般若波罗密,摩诃的意思是大,般若的意思是智慧,波罗密的意思是到彼岸,到彼岸就是讲终极和究竟。以此法行,心量就广大,犹如虚空,虚空了就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恶人善人、天堂地狱尽在空中啊!可这些金狗怕是不这么办的。”
金狗说:“要是两岔乡和白石寨都是一个大寺,我一定给你当徒儿的!”
韩文举就拿眼睛瞪金狗,拉面有难色的和尚到船舱去,说:“他不信,我现在倒服你这一套的,你往后就多给我讲讲功课。”
小说中,和尚这个角色的设置是很有意思的。和尚因其出家人的身份,很多时候都不免置身于书中大小事外的,只有不得已时才说上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其旁观者、先知者、评判者的姿态,和一般小说要求于作者的姿态何其相似乃尔!所以我们这些读者倒也可以把和尚的话当做作者的意见来看的。而这一次,和尚已经近于明说的话,某种程度上可不就代表了贾平凹对于人生的一种意见、劝解或者说悲悯?我的意思是说,贾平凹在写到这一段的时候,大约已经知道自己的主人公,和尘世中的人必要做的事之难实行或者说近于“空”了,但是,他却没法子!因此,他也只能借助和尚的口说出自己对于州河上的人事乃至对于平常人世的看法和期望,再长叹一声而已了。——我怀疑自己的这一看法,未必合于很多论者、读者的认识,但是,贾借和尚与韩文举之口而津津乐道于禅宗的“空”这一观念,在小说中怕不是可有可无的;这就像和尚这个角色,在小说中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一样。
1986年,贾平凹三十四岁,比他书中的主人公金狗的岁数小上一岁,也要“新生”了,而他们都来自乡村,都吃过或正吃着文字饭,并且都有一些让人觉察到的或自己认识到的“浮躁”,从这种种迹象来看,似乎贾和金狗的重合度很高,没准贾就是金狗,金狗就是贾。然而我觉得,更多的可能是,在小说里,贾平凹一会是州河上的金狗,一会又是不静岗寺里的和尚。他是浮躁的,可又是看破了尘世而落了澄明的;他是在场的,可又是出离的;他是不解而愤怒的,可又是理解而自在的。这样,在这身份和姿态的摇摆之间,《浮躁》的结尾,也就只能给出一个矛盾和冲突反复酝酿着的、洪水暴发前五夜的“夜深沉的子时”,而不能给出一个解决中国农村改革问题的明确的结局和答案了。当然,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因为小说就是小说,并不可能冀望其解决现实中的任何问题的。在这个意义上,《浮躁》,写的其实就是贾平凹对于人世的种种解与不解,写的是禅家所言的“空”,而并不在要结构一个宏大单一的主题,或作虚无缥缈的文化寻根,——因此80年代中国农村的改革,与陕南山乡的风俗民情,不过是贾平凹为了说他想说的话,而借用的两扇翅膀而已。
贾平凹为《浮躁》写了两个序,一个序写在1986年5月的五味什字巷,一个序写于一个月后的静虚村。从人世“五味”到沉入“静虚”,贾平凹摇摆不定,左右为难,姿态游移而方向渐明。其实,从不静岗寺里和尚的话来看,那时候还犹豫不决的贾平凹,最后是一定会一脚踏入“虚空”的。
那么我想我可以考虑再看看《废都》了。从《浮躁》中的调子来看,《废都》也许会在“虚空”的路上走得更远也未可知。这样说来,对于我还没真正读过的《废都》,我不免要抱有某种希望了。

整体保持了第一部的风格,只是这部走进了后宫。围绕三宫六院,按照历史顺序,记述明清两代的历史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但是,第二部结束时也只是刚刚写完了三宫六院,其他的建筑还未涉及,只能等待第三部。本人原是抱着了解清宫史的目的,看完两本后,感觉《大故宫》系列其实更着重以故宫建筑为脉络,叙述相关人物事件为主要内容。所以很大部分介绍了明朝的情况。所以,从中并不能很详尽的了解清朝历史,或许也本是自己的出发点不对,其实书名就已经写得很明确了~ 不过有一点不太满意,就是感觉书里太多篇幅用于介绍相关历史人物,很多还都是一些不是很常识性的历史人物,对于初步了解历史的读者来说,这些历史人物有些晦涩,看到的时候也会有些看不下去。个人希望,如果更多篇幅放在描写故宫本身就更完美,也更贴近我对这本书的期待~

我无法揣摩出当年劳伦斯是怀着怎样的复杂消极的心境诉说着书中这些人物的故事。劳伦斯式的笔调,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么的绝望。就算是那他稍表现出的微弱的希望气息,也总显的格外吝啬。
虽然小说的题目是恋爱中的女人。但就更深层意义来看,男人们在这边小说中是更加的举足轻重。
杰拉德极具偶然性的死相信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他就那么的死在雪地中了,就像睡去了一样。我相信劳伦斯是恨杰拉德的,就像他恨当时的英国一样,但是本能的爱国情绪让他最后安排杰拉德那么死去,安详的,就那么睡去了。杰拉德这个人物形象在我看来就是代表了当时英国工业文明发展下的一种群“机械产物”,他其实在小说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了。有着一副人的皮囊却没有灵魂的死人。背负着曾经误杀弟弟的前科,杰拉德一直一直都迷茫着一种悲剧的气息。劳伦斯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不停重复着:杰拉德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迷人,他是那么的能干,那么的富有,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可能杰拉德的外表就像当时英国工业文明那样,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他没有灵魂,所以注定他不能爱,注定他精神上的匮乏,注定他不能快乐。他似乎是爱着戈珍的,他不停的暗示着自己是爱她的,仅仅是因为自己内心的空虚才让他错觉,其实他根本没有爱的能力,对于伯金也一样,当伯金提出宣誓结成血谊兄弟时,杰拉德却闪躲了。其实他渴望着爱情,与戈珍的爱情,与伯金的爱情。可是他没有爱的能力这个事实却奠定了悲剧的基础。他物质上的充裕与精神上的匮乏不停的矛盾冲突,这也是那个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其实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谋杀了他。
而伯金。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恰当,伯金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劳伦斯自己的化身。他在小说中不停的高谈阔论,谈人生,谈爱情,谈一切的一切,长篇大论却只能突显着他内心无能为力的自卑。他有智慧,他懂,关于社会,关于爱情,关于杰拉德,关于厄秀拉,关于戈珍,他都懂。他总是那么的瘦弱,瘦弱的外表无情的暗示着自己的无能。这是他劳伦斯,作为一名出身卑微的知识分子的内伤。病态的他是那群伦敦艺术圈朋友的笑柄,他们嘲笑的当众朗诵他的信,大家嘲笑他,他什么都没有,他只有他的天才,因为他的意识是超前的,他的思想是超前的,没有人懂他,所以只能把他当笑柄。想起劳伦斯曾经说:三百年内无人能读懂我的作品。谁又能理解其中的悲凉。伯金一直在不停的探索,关于人类如何才能建立起那种超越爱情的同盟,如同星星和星星之间的那种羁绊。他和赫麦妮的冲突也是一种暗示,因为两人阶级不同造成了隔阂,赫麦妮的出身和生长环境,注定了她超强的控制欲和占有欲,赫麦妮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当时英国大环境下那个时代的代表,所以注定伯金无法和他修成正果,因为伯金就是劳伦斯,劳伦斯恨那个时代,他恨。所以无论赫麦妮如何疯狂的迷恋伯金,如何的自作聪明,都是徒劳。因为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其实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他最终和厄秀拉建立起了那种他所期望的同盟,但是最后在杰拉德死后才幡然醒悟,其实他除了需要厄秀拉,他还迫切的需要与一位男性建立类似的羁绊,这样他才会幸福快乐。我不想说这是某种同性之爱的影射,因为那会过于肤浅。其实精神层面上的那种称为爱情的瑰宝,真的和肉欲与性别无关。
最后的最后,他失去了杰拉德,他痛苦之后,这篇小说就在厄秀拉和伯金之间的对话中意犹未尽的落幕:
有了你,我可以不需要别人过一辈子,不需要别的亲密关系。可要让我的生活更完整,真正幸福,我还需要同另一个男子结成永恒的同盟,这是另一种爱。”他说。
“我不相信,”她说,“这是固执,是一种理念,是变态。”
“那——”
“你不可能有两种爱。为什么要这样!”
“似乎我不能,”他说,“可我想这样。”
“你无法这样,因为这是假的,不可能的。”她说。
“可我不信。”他回答说。
呵呵。“可我不信”——四个字道出了微弱的希望与无尽的落寞和无奈。
泛着微弱希望之光的悲剧就此落幕。

第一次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是那么悲哀的一句诗是因为看了《云海玉弓缘》,而且我偏执的认为这句诗就是属于金世遗和厉胜男的。
看了多年武侠,江湖儿女的“情更长”,总是不乏留下让人印象深刻的。感人至深有如杨过小龙女,沉重孤寂有如李寻欢林诗音,悲壮苍凉有如萧峰阿朱,遗憾万分有如林平之岳林姗。但是如此这般痛彻心扉,深入骨髓的只有金世遗厉胜男。
金世遗,“今生今世都被世界遗弃”,少年坎坷,受尽欺辱,武功高强却不像武林大侠那样受人敬仰,世人对他有的只是惧怕、唾弃,给他一个“毒手疯丐”的绰号。
他就这样一直活在自己的黑暗沼泽里,自卑自怜,自感自伤,但是他是那样渴望走出那片湿地,触摸光明。
少年时遇上冰川天女,那是命运对他的第一次眷顾,她温柔善良,美丽高贵,他对她充满热爱与倾慕。可是冰川天女对他只有怜悯和关怀,毫无爱意,她有她的唐经天。
而后是李沁梅,其实不难看出来,他们之间只有兄妹之情。李沁梅的单纯美好让金世遗自惭形秽,他只想她好,是一种真实平淡的好。
终于出现了金世遗视为真命天女的谷之华,还有之后一直在他心里消散不去的厉胜男。我不明白为何到今时今日还有那么多人在怀疑金世遗爱的究竟是谁,书里最后很明白的写了金世遗喜欢谷之华是因为理智上他认为谷之华会是一个好妻子,但是理智是永远战胜不了情感的。
的确,生活里若出现谷之华这样的一个人,很容易让人有好感。她就像太阳一样,温暖善良,她是另一个冰川天女,是金世遗拼命想去触碰的美好与希望。如果没有厉胜男的出现,他们也许可以是一对神仙眷侣。
可是,那个狠毒凌厉、可恨可怜的厉胜男还是出现在他生命里,而且就像个影子一样附着在他心里。
金世遗开始拿谷之华与厉胜男作比较的时候就已经很明显了,他说对谷之华是敬爱,对厉胜男是讨厌,可是她却像他的影子一样,一个人怎么可以没有影子呢。失去了自己的影子那是拥有再多的温暖阳光也弥补不了的缺憾。
菩提老祖有名言“当你发现你爱上一个你讨厌的人的时候,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
金世遗爱上厉胜男其实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没错,他向往光明,但是在不属于他的地方他显得那样格格不入,不知所措。只能一次一次重新回到黑暗中,独自舔舐伤口。只有厉胜男真正了解他,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
一样的独立于世界之外,被世人唾弃,即使后来金世遗慢慢步向光明,也时常想起那个影子。
他心里似有两个人,一边理智地说“我要的是谷之华”,一边却如何也摆脱不了厉胜男。
所以最后他看到厉胜男死在自己面前时才恍然大悟,他是生生世世也摆脱不了这个影子了。
理智永远战胜不了情感。
他含着泪对谷之华说“之华,我将永远敬爱你。”
只是他把全部的爱都给了那个影子,这是用她的生命才换回来的一次大彻大悟。
可是,梁羽生到底不像金庸,金庸笔下的大多男主角若是爱了便一根筋到底,所以杨过知道小龙女跳崖后还是苦等她十六年,岳灵珊死后一年,令狐冲身边有了任盈盈也还是在挂念“不知坟中的小师妹如何”,萧峰在阿朱死后尽心尽力照顾她的妹妹阿紫,到死心里还是只有阿朱。
后来在《侠骨丹心》里,金世遗还是娶了谷之华,书中淡淡的提到厉胜男,也只是说当年他爱的是厉胜男,可是相伴到白头的还是谷之华。
曾经那样深刻纠缠的感情也敌不过时间的消磨,在往后日复一日的岁月里,那个影子终究是淡了下去,被习惯所替代。
年少时看是很不能理解的,觉得当初那样的心痛怎么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如今再想起来,才觉得这正是这套书的实诚之处。
事实上,当我开始懂得“爱情”,觉得它最终不过两个字“陪伴”,爱人到最后也只是成为一个陪你吃饭看电影的“伴”,让你看起来没那么孤独。如果是这样,即使金世遗不爱谷之华,但和她共度余生也不奇怪。
只是,若与不心爱的每夜晚餐,也不知哪个故事更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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