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作者是英国作家赫伯特威尔斯。本书共有67章,从宇宙中的地球写起,直到一战后的凡尔赛和约为止,从人类文明的开始,到一战结束的满目疮痍,再现人类发展的历程。作者将史料简化,精炼,一个战役精炼成一句话,读起来简洁明了。可是本书基本上都是叙事,只有史实的堆叠,没有表达自己的观点与评论,所以读起来像流水账,称不上是个一流的历史著作,只能叫做通俗的科普读物。
总体而言,还是一部以西方文明演变进程为主,其他文明次之;欧洲的演变进程为主,其他洲次之的书。因此,对了解西方社会历史和西方思想演变,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只有当生命进化到出现骨骼、甲壳、石灰质的茎干,并能将某些东西留给后代时,他们才能成为某种记录(化石)。
即使在今天,如果人的肺完全干枯,人也会因为窒息而死亡。因为只有当肺叶表面充分湿润时,空气才能通过肺进入血液。
宇宙的变化是无穷无尽的,是持续不断的,是永远向前的,历史永远不会重演,任何雷同的事物都有着本质的区别。
哺乳动物和后代紧密接触,鸟类次之,而爬行动物和后代之间几乎没有接触。通过相互模仿、相互学习,使彼此间的联系成为可能,进而使彼此间的控制和教育成为可能。
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一经分化,必然导致二者之间出现更频繁的贸易和掠夺。
与其说是犹太人创造了《圣经》,还不如说是《圣经》创造了新的犹太人。整部《圣经》所体现的是一种与其他民族大不相同的民族精神——奋进和忍耐。犹太精神的坚固基石,在于他们的上帝是遥远的而不可见的。他们的上帝并非居住在用手建造的庙宇中,而是全世界的正义之神,其他各民族都有自己信奉的神,但是他们都被物化为庙宇里的神像,一旦庙宇和神像被摧毁,他们对神的信仰也随之消失。然而犹太人的上帝住的天国,超越一切祭司的牺牲。这是一种全新的宗教观念。犹太人始终相信亚伯拉罕选择他们作为子民,是要让他们复兴耶路萨冷,使之成为全世界的真理和正义之城。犹太民族依靠这种共同的命运意识,最终实现崛起。犹太民族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他们没有国王,没有庙宇,而是依靠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紧密团结在一起。
柏拉图曾大胆的向民众疾呼:“让你们深受其害的大多数政治弊端,都是由你们自己造成的。你们应该有意愿和勇气去改变他们。如果你们付诸行动,那么你们完全可以生活在另一种更加美好的社会中。你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释迦牟尼所倡导的八正道:正直的精神、正确的目标、正确的语言、正确的行为、正确的观念和诚实的态度、积极上进的意识、高尚忘我的目的。
就像分裂后的希腊出现了哲学家,失去耶路撒冷被掳往巴比伦的犹太人中间出现了先知一样,处在战乱中的中国也出现了哲学家和精神导师。或许正是这种动荡不安,战火绵延的环境,激发了这些杰出人物的智慧。
铁路的出现,把欧洲各主要路程的距离都缩短到了原来的1/10,而行政管辖的土地的面积可以扩大到原来的十倍。如果没有铁路,要维持(美国)如此广阔的国家的统一,是不可能做到的。
没有一个机构,也没有一个人,曾把大英帝国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它是一个发展和组织起来的混合体,完全不同于其他以前人们所谓的帝国。它维持了广泛的和平与安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尽管它实施了诸多暴政,暴露出种种不足,然而它的统治仍然得到众多属地民族的容忍。16世纪到19世纪的航海技术、造船技术和轮船的发展,使英国统治下的属地维持和平,成为一种便利的,可能的事情。然而最新发展起来的航空运输和陆路运输,又可能在某个未定的时期给他带来麻烦。

这两天,在搬家的闲暇,重温了一遍白先勇先生的《孽子》,果然和我预料的一样,这本精彩的小说真的消减了我不少的疲劳。
孽子,一群沉浸在孽情中的男子的故事。他们身世各异,年龄各异,社会地位各异,但却一般无二的浸染在男性情欲中,或悲或喜,或生或死。
白先勇的笔调无疑是生动的,带着一种旧时代特有的情怀,和台湾文学潜藏的糯米般晶莹的细腻,缓缓的讲述了这群终年黑夜围绕在新公园暗处的群体。他们是社会中见不得光的一群,却因为这种隐匿而多了凄清和暴戾。
这些暗处的鸟儿也是没有脚的,他们穷其一生的飞翔,并不为荣华,亦不为世俗。正像他们从不吐露自己的身世一样,他们每个人心底和灵魂上都有一处外人无法碰触地柔软。或许,这份柔软是终年滴血不会愈合的伤口;或许,这份柔软使他们永恒黑暗的记忆通道中一抹微弱昏黄的油灯。他们都有自己的“灵”,自己的“情”。即使这“灵”和“肉”纠结,这“情”和“欲”痴缠,他们依旧是他们,明知死亡亦无憾的扑火的飞蛾。
喜欢白先勇的文风,因为他从不刻意的选择悲凉煽情的词句,但因对世事巧妙的叙述,而多了方悲怆的味道。世上最苦情的往往不是文字,不是小说,而是我们身边上演的一出出一幕幕活生生的世情剧。能够真实地捕捉这些,便能写出最伤怀的文字。真正的动情,不应该是某个词藻的发酵,而是于一段故事中霎那不可抑制毫无顾忌的迸发出的压抑,让人久久沉溺其中。
龙子和阿凤无疑是最传奇的记忆,他们的爱和占有是灵魂中嗜血的需求。笔者一直没有正面描写过这一对,却是侧面烘托最多的一段。或许正是因为他们的“不正常”,爱上了,则更显深情。他们本来就是不被世俗认可的一群,就像深夜里每个流连于新公园的人不停围绕莲花池转圈一样,他们一生都在不停的游荡,寻找,谁也不能确切地说出他们寻找的是什么。这些被寂寞驱赶太久的饥渴心灵,被抛弃和排斥追逐一世的生命,一旦碰到了命中的桃花劫,便永世不可超生。
多年后重回新公园的王燮龙,便是被这样的情焚烧的形同枯槁的一个。他活者,也是作为自己和阿凤爱情的祭奠。所有的爱燃烧到最后,也只能只留下一抔祭奠而已吧!
“刀疤王五”一定是吴敏上辈子没有还清的债。那段童年中无法挥去的阴影,成为吴敏心头无法拔除的刺。这根刺遇到了张先生,便立刻发炎化脓,再也无法挑出,只会越刺越深。每个人都无法理解吴敏,只有他自己知道,张先生干净的浴室涤清了自己多年来散发着恶臭的记忆。
吴敏的形象是带着委曲求全的,他的自杀,他的苍白,甚至那抹阿青见到的疲惫的笑,都包含着无数的忍和泪。和小玉一样,吴敏心灵上那块缺失,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足为外人道。
小玉是这群阴暗中最娇艳的一个形象。他聪明,巧舌如簧,懂得捍卫自己的权利,懂得为自己谋划将来。小玉的身上既没有阿青那种深和沉,也没有小敏那种忍和让,更没有老鼠那种猥琐。但和每个人相同的是,小玉也有一个梦,梦里有片怒放的樱花,有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有雪白的和服,更有许多许多的快乐。
“林样”便是小玉心中父亲形象的镜中花。小玉一次次拜干爹,无非是对父爱扭曲的追求。和其他人不同的是,小玉是“着了魔”的,他从未放弃自己的樱花梦。在这一点上,小玉是所有人中最积极向上的,而且也是最最坚忍的。看着最后一章小玉一封封的来信,我竟有种如释重负之感。也许小玉永远无法找到自己的老子,但他却真实的拥抱了自己的梦!
老鼠的形象多少是带着些猥琐的,这一点从杨师傅分配的工作中也看得出来。老鼠的执念有两个,一个是对偷窃的不由自主无法控制;另一个是对乌鸦的依赖。然而,第二个执念最终还是在和第一点相冲突时被迫幻灭。从始至终,老鼠都抱着自己的“百宝箱”,这是他生活的唯一动力,也可以说是他曾存在于世的唯一证明了。
郭公公是这个黑暗王国中的元老,见证了王国的兴衰荣辱。眼看着一代代新人来,一代代旧人去,真有几分宠辱不惊,望天上云卷云舒的气概。他是这个公园的传道者,一本“青春鸟”,记忆了王国的每个子民。郭老更是这棵日益腐朽的大树的年轮,苍老却不衰,遇到良木便立即亲自披挂上阵。而那些岁月的沉淀,化为郭老口中精准的预言,“所有的鸟最后都会飞回来的”。
杨师傅是新公园中极为重要的角色。如果说郭公公是元老,那么杨师傅便是中流砥柱。和小玉,吴敏,阿青,老鼠不同,杨师傅不会亲自“下海”。他是一个指挥者,一个决策者,奋力推动这个王国前进的齿轮。从“桃源春”到“安乐乡”,杨师傅努力做着一个父亲能做的一切,为这些孤苦无依的孩子们提供一个庇护所,一处暂时的天堂。他是为新公园这些孩子们设置命运信标的长者,又是维系底层与上层关系的纽带。不论是盛公,抑或是傅老爷子,走的都是杨师傅这条桥梁。
而又是这个油头肥肠的男人,供给着阿雄仔这个憨男的一切生活,从吃到穿。杨师傅付出了一个“达达”所能付出的一切。
即便他们这一群浸染在不被世俗接受的淫癖之中,但他们却都是善良的,他们的心甚至比所谓的正常人更干净更纯洁。
盛公是个出场不多的角色,但他庞大的财力和超然的社会地位却是黑暗王国中不能缺少的倚仗。这个年华不再得来男人习惯从年轻人身上寻找青春。他的party每每聚集了这个圈子中的各方神圣,真正使这个裙子最色彩丰富的油画,绚丽而迷乱。
阿青,本书的第一主人公。他是杨师傅心中最老成的少年,逃家而出,流浪至新公园。他有着别人无法比拟的敏锐。虽然一样是求生活,可阿青却能因无法忍受赖老板手心的冷汗逃席而去。阿青和其他众人一样,也背负着一个沉重的十字架。对父亲的亏欠,对母亲的怜悯和同情,以及对弟娃的遗憾交织成一张大网,牢牢的扣住了阿青的心脉。他能忍受散发着鱼腥气的租屋,却无法面对父亲期冀的目光。阿青,可以说是背负的一代的代表,年纪虽轻,心却已经布满了斑驳的印痕。
阿青流浪后最安稳的一段日子,便是在傅老爷子家中的几天。傅老爷子,一个超脱在这个圈子之外,却和这个王国有着千丝万缕隐晦联系的老人。傅老爷子营救过被捕的子民,解困过濒死的孩童。但在白先勇的笔下,傅老爷子的形象不仅仅如此,他更是所有父亲的代表。他们自尊的不肯允许犯错的儿子低头,却数十年如一日的煎熬在痛苦中。父爱如山,但高耸入云的山峰背后必然有常年无法见光的阴影,所以,父亲们,爱得深沉而压抑。
孽子,这是一群迷路的孩子。他们孤苦,他们挣扎,不论多么跳跃的笑容背后,都有一张以泪洗面的脸,和一颗千疮百孔的心。
不论身在天堂或地域,只愿他们一路走好。
白先勇的笔端,是并不阴郁的词藻描绘而出的暗沉的浮世绘,是社会中并不被夸大的悲情。平静的行文中时不时穿插进一个已老去的故事,一段已沉淀的回忆,让人从他那非井然有序的叙述方法中,体味到跃然而出的坎坷。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孽子》都是一部荡气回肠精彩纷呈的小说。
最后,借用法国书评家马尔桑的评论作结。“《孽子》有如一出巴洛克式歌剧,美化了黑夜,让一轮昏红的月亮高挂在湿煤也似的空中。”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本书,当灜棘部的狼与熊重聚时,我以为这是一本部族的抗争与重生;蛮舞云罄和阿鞠尼遇到了老师的时候,我以为这会是草原王族的命运纠葛;后来,瀛台寂回灜棘,铁狼王抚摸着扳指的时候,我以为这会是为来帝王的信仰之路;直到故事的最后,我才幡然醒悟,这不过是墟神在苍穹上移动棋子,借古弥远之手传达给人世罢了。
在整本书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瀛台寂是个游离的旁观者。
他自出生就被流放,见证了灜棘历史上最艰辛的时刻,未来的灜棘王,以一种冷静甚至玩世不恭的态度描述这段历史。我无法理解这种冷漠,一边描述草原儿郎的豪情热血,一边又告诉我们一切是多么虚妄。
一年后,小阿鞠尼被送往蛮舞为质。在蛮舞的这段日子,他开始与一些重要的人建立关联。幼稚而狂傲的他,刚刚抓到一些微弱的可以称之为力量的东西,就又被急不可耐地推回了灜棘。
波澜壮阔的青灜之战终于来临,史书上属于他的部分似乎刚刚开始,灜棘的历史就已写到了尾声——墟神的第一枚棋子,总算是落下了。
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一些东西。作者本就是九州历史的旁观者,他有自己喜欢的人、珍视的感情,只是在荒墟二神的力量面前太过于微不足道了。我读了那么多设定,看了许多故事,常常觉得天驱和辰月的斗争非常浮躁,哪里有到影响历史的深度,还不如隐者来得实在。看完《九州·白雀神龟》才知道这胤末的历史,真是由辰月的手拉开的。天驱的力量从何而来,走向何处,也许要多补补小志的作品。
有一点无法理解的,豆瓣上一句评价非常合适:“幼年老成”。看不懂为何要把如此壮阔的历史压在七年之内、一个实在小到荒诞的孩子肩上。

读阿瑟黑利的小说就像是在读行业报告
阿瑟对于电视台新闻的了解程度,无论是工作程序,还是背后的一些运作原理,行业精神都十分深刻。
虽说像是行业报告,但晚间新闻绝对比市面上的大部分小说都令人潸然泪下,而贯穿始终的新闻业精神不比任何一种精神渺小。
成为一名优秀的新闻记者或主播到底需要什么?除了职业技能如文字,即兴发挥,和灵敏度,还有“新闻总是第一位”的素养,甚至,正如这本书所描述的,有时候还要付出生命。
当职业精神与道德伦理产生冲突时,新闻从业者们会如何抉择?他们会犹豫吗?当《新闻报》的记者们十分清楚这篇报道播出后,斯隆的家人会面临生命危险,他们的选择是“让人们知道真相总是最重要的”。这篇报道直接促成了安格斯之死,到新闻报记者应该受到谴责吗?普通人也许会,但故事的主角们,CBA记者们不会这么做,因为他们知道任何一个记者在真相面前,都会毫不犹豫的把报道真相放在第一位。
除了新闻精神,贯穿全书的主题还有一个,就是恐怖主义。绑架斯隆一家的就是秘鲁恐怖组织“光明之路”,其实我是赞同斯隆在他的书里所说的,面对恐怖组织的要挟时,不应该使他们的计划有任何得逞的机会,即使他们有人质。即使后来人质成了斯隆的儿子,妻子,父亲,他也并没有像普通人一样去央求不计代价地拯救人质。他们都说,你们干新闻这一行的人怎么这么冷血,是这样吗?
恐怖主义者们,他们的犯罪过程极为严谨,精妙,我不得不感叹,美国政府的人怎么可能打败他们呢?后来,恐怖组织者们失败了,到战胜他们的却是新闻记者们,而且把战斗的过程全程摄像记录,虽然牺牲了CBA最棒的记者哈利的生命。
一名优秀的新闻记者必须是一个全才,会开枪,会格斗,有广泛的人脉,快速的变通能力。所以说,新闻记者们,他们并不是一般我们所了解的看到新闻就像一群苍蝇一样蜂拥而上,他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群们之一。
与之相比,与在丛林中与恐怖组织者抗衡的新闻工作者们相比,高层的管理者却因为合作伙伴的一些不愉快的意向而做出藐视生命的决定,这不得不让我深思,我们金融工作者工作的意义在哪里?讨好合作者赚取更大的利润吗?如果真的是那样,我需要像丽塔一样,寻找另一条路。
新闻业精神,恐怖主义,新闻工作者工作是与总部利益产生的冲突,是《晚间新闻》的三条主线。他们交织在一起,让我重识了一个伟大的,致力于让所有人知道所有真相的行业——新闻

我想,整个华人文坛的推理小说创作,迄今为止,能够超越陈舜臣先生作品的,还未曾出现。
至今为止看完的三本大陆有出版的陈舜臣所著的推理小说《长安日记·贺望东探案集》《重见玉岭》,以及这一部《北京悠悠馆》,均是身着厚重历史外衣的纯解谜推理小说。
从台湾移民日本的陈舜臣,在推理小说之外,更是一个声名赫赫的历史小说创作者。虽然至今所读的三本小说,均属于推理小说文类,但每一本都是透漏出浓浓的中国风味。虽然,三部作品的叙事者都是来到中国的日本人,涉入到错综的多方角力局面中的谋杀案,然而旁观却不冷眼,整个事件的发展或多或少都会牵涉到那个作为叙事者的日本人,通过那事件,使涉身其中的日本人的思维情绪也发生某种变化。
三部作品中《长安日记》发生在唐代,是一部密室与不可能犯罪的短篇连作,在三部作品中解谜性最强。《重见玉岭》的背景是抗日战争时期,描述汪伪政权与中共地下党争夺玉岭大佛遗迹的故事,其中一古一今的两段爱情故事描写的感人凄美,始料不及的结局将该书中的女主角刻画的形神兼备,令人倾慕不已。与其说这是一部推理小说或者史料小说,不如说这是一部爱情小说。
而三部作品中,史料背景最详实的,所处时代最动荡的却是《北京悠悠馆》,本作撷取的历史片段是辛亥革命前夕,此时,正是清廷内忧外患苟延残喘之际,一方面八国联军攻下北京城,清皇室西迁避难,北京只留下庆亲王主持与洋人的交涉,另一面,推翻清廷的革命暗杀活动遍地开花,而正当此时,在东北三省日俄两国也正剑拔弩张的酝酿着另一场战争。
当时,俄国对于与日本交战并没有完备的筹备,所以并不希望在此时遭遇到战争,而日本方面若等俄国筹备完全,又必无得胜的把握,所以必须抢得先机出手。
于是,积弱的清政府留守内阁,这个时候反而成为了日俄战火是否得以点燃的关键一环,因为俄国希望能与清廷签订新的撤兵协议,以断绝日本的出师之名,而日本方面则派出间谍对庆亲王及那桐进行贿赂,企图阻止这个撤兵协定的达成。
就在这次贿赂中,发生了一起密室杀人案,用于贿赂的二十五万日元也不翼而飞。。。。。。
本书的谜团不算太强大,用于解谜的篇幅也不多,却十分详尽的描述了那个特殊时代的背景——日俄两方的策略,清廷留守内阁庆亲王、那桐、直隶总督袁世凯在该事件中所处的角色与地位,而荣禄、伍廷芳、盛宣怀、唐绍仪这些名字也出现在作品中,以及革命党中的两种人群。我想,只单纯阅读推理这一文类的读者也许对这些名字或者史料都并不熟悉,作为日本读者来说,就更不可能知晓。
陈舜臣先生的推理小说,虽然是取了日本本格派推理小说的核心——诡计与不可能犯罪,但是其血脉灵肉依然摆脱不了历史学者的特质喜好。在三部作品中,陈先生文笔朴实,叙述客观,所表露的情感在于中日两国的睦邻友好。我想,无论是其学者风范,小说家姿态,还是华裔日本公民的身份,在其身上都有着协调的统一,就这一点不偏不倚来说,是可敬可爱的。
长久以来,中国一直树立不起自己的推理小说文类风标,盖因社会写实的限于体制存在诸多避讳,而本格类的又寻找不到一种独具中国味的归属认同感。而多少可以打一下擦边球的,在东西洋的推理小说核心之外,包裹上一层中国味外衣的,在陈舜臣之前,只有荷兰人高狄克的《狄公案》。在《狄公案》之后,就只有陈舜臣的史料风俗推理。而陈舜臣的推理好看,更在于捏合了真实的中国味的史料风俗与幻想的本格解谜的异域风情之后,在作品的结尾处,又会通过当事人的某段说辞,有一点类似于东野圭吾作品那样用颠覆逆反性的思维带来的些许人性思索,这,便更值得高看。
只可惜,这样的一个陈舜臣先生在中国大陆的原创推理文坛还找不到传承。

《新月传奇》与《午夜兰花》两部是古龙在写作手法上的探索,通过不断的插叙、倒叙、闪回等手法,让结构显得更复杂,故事悬念更诱人。就写作手法而言《午夜兰花》明显更为丰富,可是内容是漏洞也更多,尤其是主线内容不够吸引人的前提下,技巧上的复杂反而让人觉得作者一直在故弄玄虚。两部在人设、文笔、内容上都没有更大的突破,但《新月传奇》因为更简练所以胜过《午夜兰花》。
《桃花传奇》本身是很传统的写法,也是很平常的故事,可即便如此依然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所有情节推动与逻辑思路只能假定作者是正确的才能显得合理,就事论事的话,书中人物简直不知所云、不知所为。艾青、艾虹明明受命出来了,为什么不逃走?因为麻衣组织太厉害了吗?这么厉害为什么一直躲在山洞里苟延残喘?因为要遵守历代教规?遵守教规为什么还要派人勾搭楚留香?因为心疼女儿?心疼女儿最后不成全女儿还要拆散两人?所有这一切的原因很简单:作者本身就思路混乱。既要让张洁洁和楚留香真心相爱,又要让楚留香抛弃张洁洁合情合理,所以只能瞎编了。
《借尸还魂》风格还是延续《楚留香传奇》那三册,既没有突破也没有意思,完全只是为了给《蝙蝠传奇》做铺垫而存在。不过还是比《桃花传奇》要好,虽然不能理解一个女人被楚留香睡过之后为什么会觉得楚留香是属于大家的而不是自己的这一清奇脑回路。
《蝙蝠传奇》就不用多说了,唯一经典,虽然漏洞百出,但精彩的地方足够精彩。为什么原随云要救楚留香呢,可能因为他脑回路也比较清奇吧。
《桃花传奇》第五、《借尸还魂》第四、午夜兰花》第三、《新月传奇》第二、《蝙蝠传奇》第一。
再解释一下《午夜兰花》和《新月传奇》吧,李蓝袖、苏苏这种小姨子不是小姨子大姨妈不算大姨妈的人都算是楚留香不要命也要救的人?起码换成李红袖、苏蓉蓉什么的啊,莫非楚留香也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灵魂人物?

以此文献给我钟爱的老者——哲瑞·雷恩先生
历史上,最伟大的几位侦探中,有几位是以死去的方式告别读者的。
除了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有复活的本事。另两位风度翩翩的绅士波罗与哲瑞·雷恩都在他们最后的案件后告别了读者,并且再也没有回来。
奎因创作的作品数量众多,但是让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是,雷恩的系列只有四部作品。看完了《最后探案》,雷恩先生的睿智便只能永远留在读者的心里而不是眼前了。
我承认,对于这个一出场便已经垂垂老矣的莎翁剧目的演员,一个谦逊和蔼美德等身的老者,有着莫名的好感。他的话不多,不会像福尔摩斯一样神经质气势逼人;不会像赫丘勒·波罗一样圆滑谁也不得罪;不像菲洛·凡思喜欢卖弄、滔滔不绝;不像艾勒里一样轻浮不定、喋喋不休;
他只是,座下来静静的听,关键处发一个问提一个醒,直到,是的直到最终章的最终解答处,他的理性才会如脱缰野马般爆发。
同时,雷恩先生与一般侦探所不同的是,他又是如此一个感情充沛的人,浓厚充沛到有时甚至在解迷之外直接用某些行为影响到了案件最终的走向。
一般而言,侦探这一纯粹的犯罪解读者身份使然,使得推理小说中的侦探有不可以越雷池一步的规则在,这个规则甚至底线,是小说写者或者其中的主角侦探不可以触犯的天条。
然而,在雷恩身上发生的四个案件中,由于其道德感实在过于强烈,所当我们看到从第二部作品《Y的悲剧》开始,便与一般而言的推理小说的结局大有区别。
《Y的悲剧》《哲瑞·雷恩的最后探案》,这两部的结尾十分相像,雷恩作了解答者该做的,更做了解答者该做之外的,甚至可以说,连他自己都不可以说是在法律上的清白之身了。
以下红体字有剧泄,未读勿观:
《Y的悲剧》还可以说是雷恩设置的一个让凶手自取灭亡的局,并不是主动犯罪,那么《最后探案》呢,那可是出于为保存莎翁遗迹而对损毁者赤裸裸的粗暴砍杀啊。有动机的杀戮毫无疑问是犯罪,在雷恩先生走完人生最后道路之前,他的最后的探案也是一次货真价实的犯罪。而这样的结局,对一雷恩的角色与性格来说,是十分合理的,天知道这个出色的莎翁戏剧演员对于莎翁死亡真相遗迹有多么珍视。
于是,我们看到的雷恩虽然老迈,但是有血有肉。而《Z之悲剧》中那个为了解救冤狱而四处奔走求托的雷恩也同样的可敬。
说不清楚丹奈兄弟是因为这样一个案件所以不得以让雷恩谢幕,还是因为预定雷恩之死才设定了这样一个案件,这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也许只用作者本人才能解答了。不过他们带给我们这样一半奇特作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层遗憾一层惆怅。
而由于这部作品结尾雷恩先生必须已经死去(深明读者也不愿意面对雷恩先生被带上警车的心意的作者必然如此设定),就需要一个额外的名侦探来解答谜题,从《Z之悲剧》开始,萨姆巡官的女儿佩辛斯的登场,也许就是为了这最后一案中,由她来陈述整个案件的缘由。
就小说推理逻辑而言,本书的线索很多,甚至有点纷繁芜杂,也十分的诡怪:离奇消失的两个人,萨姆巡官接到神秘来客留下的必须由雷恩打开的信,信上暗号型的留言,博物馆被盗的珍贵的1599年的莎翁诗集却被替换成一本更珍贵的1604年的版本;看这本时红鲱鱼好多,很难抓到作者思路,但平心而论,这些离奇线索的解答与出现动机的解释却不算很公平和合乎逻辑,一直到本书后半部分艾尔斯博士大宅的砍杀与囚禁事件,才算找回了独特的奎因味道。而最后关键部分的最终解答是围绕“凶手是谁”,当佩辛斯反复提示闹钟线索时读者可能就恍然大悟了,而这个独特的凶手动机也比先前假设的两人更为合理,同时,一股理解感叹并且哀伤不舍之感无以复加。
在悲剧系列中,也许这部不是最好的作品,然而一路读下来,奎因也许用了一部作品最少的系列创造了一个我最喜爱的侦探,并且,我知道,首先,他是一个戏剧演员。

以下无泄底。
许多人抱怨日本作家有很多蛋疼的“文字游戏”难以翻成中文,即使翻译了也没有好的效果,例如清凉院老湿所热衷的各种宏大文字游戏,法月老湿的某短篇集,还有泄底组的那些欢乐的坑爹作们。
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不仅仅日本推理作家们很有聊,译者中也不乏闲得蛋碎的有爱人士。
原來 ,推理小說也可以這樣翻譯——
一本薄薄的平凡小冊子,竟然隱藏著前所未見的巨大誠意?
我必须对泡坂妻夫致敬,感谢他写出了如此蛋疼,啊不,杰出的诡计,看完这本书的那一刻,真的能够感到幸福。
更要对本书译者張嘉芬致以敬意,感谢她(他?)如此蛋疼地翻译出了这本难以翻译的作品,将这个难度极高,不是叙诡胜似叙诡的诡计,完整地呈现在了中国读者眼前。
其实这本作品的故事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是略显平庸——某宗教的透视超能力、下一代教主宝座之争。还有死者复活之类的情节,大家一看就知道必然是扯淡啦。
但这本书的核心诡计真是有着满满的爱、满满的诚意、满满的幸福,真心值得读者用心去感受一下。作者犹如一个魔术师,手持神奇的诡计,使读者发自内心地赞叹,同时感叹魔术师幕后准备的辛苦。
除了诡计,不时冒出来的搞笑段子也蛮好玩的。
例如火车误点,甘地便趁着火车还没来,在月台上给别人算卦。算完卦之后来了个工作人员。
男人是田名部车站的站务员,他走到甘地面前,脱下制服的帽子,向甘地鞠了一个躬。
“啊……不准在月台上占卜是吗?”
“不,不是的……事实上,我是想拜托您卜个卦,看看火车什么时候才能来……”
如果甘地来天朝,恐怕光是这项工作就能让他赚得盆满钵满吧。当然前提是他不被大量的工作委托累趴下。=v=
作者在书的最后还不忘夸耀的一下自己的耐心,这还是很正常的,我甚至觉得就算写一大篇后记来描述自己的种种辛劳也是合乎情理的。
读完这本书的第二天,我去见了几年前留学德国,终于回来一次的同学。以前我们无聊的时候常常互相变蛋疼小魔术玩。
“我跟你说,你去德国的这段时间我学会了透视术。你把这本书随便翻到一页,把页码和这页的第一个词都遮住别让我看到。好了吗?OK,那么那个词是不是……”
“0.0!!!”
其实他被震精的那一瞬,才是我最幸福的时刻XD。

本来打算只写个短评结束这本书,因为自己的习惯,搜到书目看了一下短评和分数,被惊讶到了,忍不住想为这本书多说两句。
可能有些东西不适合在现世中流传,就像梵高的画,生前无人问津,身后洛阳纸贵,这也是我题目的初衷。
有时候觉得豆瓣客观,有时候觉得营销太牛逼,可以颠倒是非,现在,又觉得时代的大背景才是真的厉害,可以呼风唤雨的影响着所有人。为什么这么说,经典在这里万人给高分,我称之为客观,畅销书短期迅速高分,我称之为营销太牛逼,而那么一类突破现世限制的作品,被诟病涂黑,我……我到现在都不理解,《云图》《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有几本忘了名字的,好在了哪里?那些高分评论里的超凡脱俗的感悟是怎么读出来的?人云亦云,可谓“大家说好就是真的好,我要是觉得不好我就是异类”。
蜘蛛的这套书大概是好几年前在天涯上看到的,最近从网上买了一套实体拿来重温一下,《前传》之前没有看过,今天看完,不错,还是那种通体冰凉、心情沉重的感觉。我觉得这种阅读体验凡是看过这套书的都会有的,这怎么可以被当成差评的理由呢?难道看犯罪类小说不应该就是这种阅读体验吗?这跟什么猎奇重口味有什么关系?如果脑子正常、人格不撕裂、情绪稳定的话,恶性案件也只能看赵忠祥的动物世界了吧。有些东西潜意识不愿意接受不代表它不存在,大脑对自己接受不了的东西本能的排斥也很正常,不接受可以不看,但是不能作为去诋毁的理由不是吗?难道一本犯罪小说里,非要情感细腻,逻辑缜密,真理尽显才算优秀吗?那还不如看抗日神剧去。所以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犯罪就该是这种血淋淋的丑陋,破案就该是这种抽丝剥茧又枯燥无味的过程。又要主人公脑子聪明绝顶,又要阳具一柱擎天的,还是看抗日神剧最和脾!
接下来再谈谈书中的内容,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可我就是觉得干货满满,干的我都大便干燥、鸡皮疙瘩飞起。居然还有看官说蜘蛛写的毫无逻辑,人物太散,漏洞百出,东凑西拼,拜托,柯南只是艺术创作,更何况柯南还有个史塔克般的爷爷,而真正生活在我们身边,保卫我们的刑警,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他们也有家庭,他们当年也是和我们一样上了大学,只是报考的学校不一样而已。穿上了那身警服,破案就是故纸堆里找关联,挨家挨户搞调查啊,人物不散?警察不是上帝,能把这些散的串起来破了案就不错了,没事儿查查全球各国恶性杀人案件的破案率吧。
非要说蜘蛛写的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不好就在于他写的太真实,里面批判现实太过密集了,尤其是后者,有些病确实存在,但哪个人身上没有癌细胞,但不代表我们每个人都是癌症患者。
还有人拿后来人写的类似小说做对比,还是回到文初我的观点,破案就是破案,哪有那么多人生真理和感情细腻,不接受不代表可以无端诋毁!
最后想说,这套书结合我所了解的刑警故事,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枯燥、极端、不可思议。致敬蜘蛛!

看完了这本书,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如今精神肉体都不受限制的我们,在考虑爱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为什么总要执著于爱情之外的一些东西,比如物质基础,家庭条件,事业发展呢?为什么不能像林妲和淘沙一样纯粹的去爱呢?为什么不能替他们继续走完这幸福的爱情之路呢?有机会爱,就别顾虑太多,好好的爱吧。
其实生活本身,都要归于平淡,即便是《诗经》里传唱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很久很久以前,也只是一首很平常的爱情歌谣罢了。芸芸众生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而正是这些爱情里琐琐碎碎的细节,才让人感受到爱情真实、平淡的一面。那些如水中月雾中花的爱情,与生活隔着千里之远。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惜身边的人,珍惜每一个平凡爱情中的幸福与感动。

孙犁长篇小说《风云初记》, 2018年度第55本读物。中国青年出版社2015年9月版,21万字,398页。
上次读孙犁《荷花淀》后,我曾说,大作家茅盾曾经评价孙犁的小说,说是“珍珠串”,他的文章基本上短小简练,类似一粒粒晶莹美丽可爱的珍珠。我认为这个评价是公正的。反过来讲,他可能做不好鸿篇巨制。他的唯一的20万字的长篇小说《风云初记》并没有获得多大的反响。
读完了这部长篇小说,再次得到了印证。优点是,他的笔调是优美而阳光的,他善于从残酷的战争里发现美、赞扬美。缺点是,孙犁的确不善于把握鸿篇巨制,20万字的《风云初记》,没有什么情节,结构比较散,有头无尾。作为抗日的长篇小说,通篇不见一个鬼子,也基本上没有关于鬼子的描述,仅国民党顽固派与八路军两种鲜明的角色,好人、坏人也基本上是脸谱化的,读完以后想不起一个印象深刻的人物,无论好人坏人。孙犁也想幽默,但幽默是一种天赋,老实人孙犁天生只会一本正经的说话,他书中的那些幽默段落的本身让人觉得有点点哏,一点点也不好笑。可能在孙犁创作的解放初期,他的视野受制于时代,他的素材也受限于他的平民地位,他只能描写敌后的敌后,至于敌后的前线他应该是不熟悉的。在共和国战争小说里边,与《红日》、《保卫延安》、《敌后武工队》等相比,在战争场面的描写、人物的刻画等方面均有不小差距。与文革后新时期的优秀战争小说如《历史的天空》相比,那差距就更大了。
还有一点,就是封面设计。我本来对封面的美术设计不怎么在意的,但这本书的设计太怪异了,我搞不懂为什么要弄一串黑白相间的泡泡,非常的不美观。
唯一的长处就是语言一如孙犁的优美风格,每一个个小细节都是一粒粒珍珠。
经常有富有哲理的段落,印象深刻的一段,是说八路军的:
看事情,就像交朋友一样,要往长远里看,当人家红火了,你才看见人家红火,那不算能耐。在他不红的时候,看出他能红,这才叫眼力。
其实仔细想想,股市、股票岂不是也如此么?
世纪文学60家中,孙犁排22位,仅在朱自清、史铁生、郁达夫之后,与王蒙并列,而在萧红、丁玲、赵树理前面。感觉在排名有点点靠不住啊。

凯勒不可救药地重拾儿时的爱好—集邮,而且只收集1952年以前的,这样就少不了花费大把的银子,一度还动用了他的退休基金。凯勒现在就得多干活了。
凯勒接下活儿,一如既往地按照自己的习惯进行。他是位真正的专业人士,冷静,工作时不感情用事,即使偶尔会遗憾,但身处在一个凶险的环境,所做的又是必须的。
对在黑名单上的人,凯勒就是负责抹去上面的姓名,他还没动手,目标就一个个在眼前死掉,两次机缘巧合使他躲过死劫。凯勒明白这次他竟名列他人的名单。
杀手的职业决定了凯勒注定要踯躅独行,投缘的人最终必须和他无缘,虽然他有时颇有些女人缘。这不,才和遛狗浇花一手包的安德莉亚分手,凯勒又相继结识了珠宝设计师玛吉•格瑞斯孔、占星师露易丝•卡彭特和法务秘书格洛丽亚。但是,这两位女士的“凶手大拇指”理论又让凯勒的身份随时可能曝光,他能够专业的处理这件事吗?
杀手系列第一部中充满着黑色幽默,这次的黑色意味就更加浓烈:原本是对手的功劳却记在凯勒的勾魂薄上,连赏金也照单全收。凯勒去巴尔的摩打死一个女人,然后作为寻常都市人的一分子回到纽约的陪审团把一个男人送进牢里,一个是工作,另一个是义务。更让我们吃惊的是口齿伶俐、反应敏捷的桃儿,这回展露出不让须眉的霹雳手段,更成为凯勒的最佳搭档。
冷血杀手在小说中一般生活在我们的社会秩序以外,如孤魂般四处游荡,其结局势必是归案伏法。而让这种角色反其道而行之,跳出传统的模式,能使我们相信他总能一往无前地进行杀戮,这样的写法很难,当年福塞斯笔下的豺狼就具有这种恶魔般的魅力。如今劳伦斯•布洛克塑造的凯勒使得这支恶之花再次怒放,而且难上加难地把这种非主流杀手故事发展成为系列,让我们能继续追随并且悄悄地希望可以他全身而退过着舒服的生活。如果你还没有见识过凯勒的本领,那么请你赶紧拿起这套系列,细细感受这黑暗的力量吧。

首先我认为,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高渐飞,而是卓东来,高渐飞只是引子,他对“世上最可怕的武器”的好奇,引出了《英雄无泪》的明线剧情。而读到结局的时候,我忽然发觉《英雄无泪》才是真正的《绝代双骄》——成熟版的《绝代双骄》、现实版的《绝代双骄》、腹黑版的《绝代双骄》。对应于角色的话,卓东来就是小鱼儿,萧泪血就是花无缺,前者有缺,后者无缺。
小鱼儿的缺只是表面的,诸如伤疤,诸如被恶人收养调教的童年,卓东来的缺才是锥心刺骨,足以改变一生的。他从小被告知曾有个孪生兄弟,和他在子宫里分享母亲的爱和精血,却在出生的一刻胎死腹中。因为受到兄弟的挤压和争夺营养,他成了一个发育不全的畸形儿,腿有长短,甚至没有性能力。可是本性善良的卓东来非但没有因此记恨兄弟,反倒认定是自己害死了兄弟,把自己追责为天生的凶手,终其一生都活在这种阴影里。为了赎罪和弥补,卓东来把好哥们司马超群推上神坛,辅佐他,保护他,宁肯自己站在光芒下的影子里。因为失去了自己最亲的兄弟,他把司马超群当作那个兄弟来爱,哪怕司马超群要和他反目,他也不忍心痛下杀手,还苦口婆心地替司马超群揭穿吴婉的阴谋,到最后一刻都在毫不犹豫地救司马超群。又因为怀着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自卑,他从不把最好的位置留给自己,而是执著于把高大英俊的司马超群塑造成完美英雄。他的心里始终盘旋着一个念头——他不配,所以他从未想过萧大师的传说会和自己有关,他不配。
对于卓东来的这种感情,古龙有一段文字演绎得煞是动人:
他想到的是他的兄弟,那个一生下来就死了的兄弟,曾经和他在母胎中共同生存了十个月,曾经和他共同接受和争夺过母胎中精血的兄弟。
他没有见过他的兄弟,他的兄弟在他的心里永远都只不过是个模糊朦胧的影子而已。
可是在他入睡时那一瞬朦胧虚幻间,这个模糊的影子忽然变成一个人,一个可以看得很清楚的人。
这个人仿佛就是司马超群。
你可以说,卓东来在作出这种移情的时候没有顾及过司马超群的感受,司马超群被他像孩子般疼爱着,对于一个七尺男儿来说,会是怎样的委曲和不甘。可是司马超群的妻子吴婉,就真的顾及过司马超群的感受吗?为了把司马超群从卓东来身边夺回,为了满足她偏执疯狂的爱情,就连她和司马超群的亲生孩子,都是可以被牺牲的,她要拉着司马超群一起死不算,还要司马超群绝后。跟这么变态自私的女人比起来,卓东来那些强加在司马超群身上的爱又算得了什么?司马超群连吴婉都可以原谅,真是一夜夫妻百日恩。
由于看这部小说之前就听说卓东来是大反派,我一直在等卓东来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来,可是,结果,居然没有!他派人奇袭朱猛的老窝,不过是帮派斗争的必要手段罢了,何况这事本来就是朱猛派人刺杀杨坚在先,斩杀孙通在先,作为大镖局的二当家,卓东来怎可能不作出反击?蝶舞也不是他掳走的,是自愿跟他们的人走的,他对蝶舞也不薄,安排在院中老人身边也算安全无虞。至于安排蝶舞去勾引高渐飞,如果蝶舞那时真是完全忠于朱猛的,又怎么肯唱这出戏?卓东来利用蝶舞,和朱猛利用韩章和木鸡分散注意力是一个性质,何况卓东来利用的还不是自己人,朱猛利用自己人岂不更阴险?
需要强调的是,《英雄无泪》的背景是两大帮派的恩怨厮杀,在这种情况下区分正派反派,本来就是无意义的。高渐飞和朱猛交好,不代表朱猛是英雄好汉,司马超群就不是,不过是因为机缘巧合,高渐飞率先和朱猛走得近了而已。后来朱猛和司马超群相遇,不也一样相见恨晚?两派人相争的荒诞性在此显现,原来如此势不两立的一对仇敌,其实根本就不知道对方是怎样的人,敌从何来?还不是从名利而来?英雄是豪迈的,英雄也是盲目的。因为不知如何表白心迹,或是不肯对深爱的女人放下架子,朱猛和蝶舞之间才会形成“有情何似无情”的悲剧。因为过去的不了解铸成了既有的恩怨,朱猛和司马超群之间才会如此尴尬,明明惺惺相惜,仍只能大打出手,拼个你死我活,要不是突然出现共同的敌人,这两位岂不死得不知所谓?在此我还要鄙视以蛮牛为代表的八十六死士:你们早干嘛去了?在老大最需要你们的时候,叛主而去的人里难道没有你们?要不是钉鞋惨烈牺牲,你们不还是在那儿见风使舵,观望择主?
回头继续分析卓东来的行为。他没有真的强暴蝶舞,顶多算猥亵,和傅红雪强暴马芳铃未遂是一个性质,傅红雪可以是正面人物,卓东来就不可以是?挑明吴婉奸情的一幕(话说死在红花集的明明是孙通,郭壮不是被派去洛阳了吗,怎么后来说郭壮是死在红花集的?),只是彼此嫉妒的两人逞口舌之快,他并没有进一步以此要挟吴婉,好好地放她回屋了,司马超群归来后,卓东来也无意告发奸情。吴婉的“被逼上吊”,在后面被证明是她自己的阴谋。杀掉卓青的原因就更明显了,压根不是反派常见的过河拆桥,文中明确指出是他生怕自己万一决斗死了,卓青会对司马超群不利。可以说,卓东来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司马超群,为了他心目中的孪生兄弟,他欢迎高渐飞做新一代总瓢把子,并非放弃司马超群,转而想把高渐飞培养成第二个司马超群,而是因为他早已识破高渐飞的计谋,是在将计就计。我想卓东来唯一做错的一步,就是杀了院中老人,假如院中老人不死,他和萧泪血的身世真相就可能大白。问题是卓东来对这层身世谜题一无所知啊,出于对萧泪血的忌惮,他当然不能让院中老人成为萧泪血的帮手。卓东来对萧泪血始终有一种本能的恐惧,事实证明,这份直觉是正确的,萧泪血的确是他的克星,出生前是这样,出生后还是这样。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萧泪血是怎样一个人。这个故事明里暗里的线索连起来的答案其实非常简单:萧泪血是萧大师的儿子,是高渐飞的父亲,也是卓东来的孪生兄弟。原来卓东来的孪生兄弟并没有胎死腹中,想想也是,他都把卓东来挤兑得发育不全了,这样强大的胎儿,怎会是夭折的那个?萧泪血和卓东来的兄弟身份为什么被隐瞒了?我能想到的原因有两种:一,双胞胎在某些古老观念中是不祥的象征,其中一个会被刻意送养,俩娃一个健全一个畸形,做父母的倾向于留下哪个,答案不言自明。二,这里面发生了一桩类似于《绝代双骄》的阴谋,缔造者可能就是那个智慧狡黠的院中老人,所以萧泪血当年会被他挟制而签订契约,所以萧泪血找他,恨他,还想把身世问个清楚。萧大师在剑上留下的泪痕,究竟是出于预见未来的惊惧,还是自己放弃双生子其中之一的愧疚?
不管哪种,卓东来都是主观和客观上的受害者,萧泪血则是受益者,他得到的优待非常明显,出落得英挺高贵,武功深不可测,拥有来自父亲的终极武器——那口自组兵器的箱子,他的儿子高渐飞也被重点栽培,得到了泪痕剑,初出江湖就罕有敌手。可萧泪血是怎样对待亲生儿子的?他自己被身世之谜折磨着,偏偏还要以同样的事情折磨亲生儿子,愣是不告诉高渐飞自己是他爹,情愿没头没脑地逼小高继承。他明明已富可敌国,只有院中老人的那份契约可以命他再杀一人,却去接受朱猛的邀约,刺杀杨坚。他为什么要刺杀杨坚?为什么要主动趟这趟浑水?难道不正是为了和卓东来作对?他去找院中老人过问身世,说明他已经对此事略有所知,为什么看到院中老人已死,就忙着杀掉可能是自己孪生兄弟的卓东来?他闯进卓东来浴室时已经看清了卓东来的残疾,他对这个不幸的孪生兄弟既看不起,又毫无同情,非但没想补偿自己的兄弟,还转头就扬言要杀。在失败之后,他又教唆自己的儿子继续去杀,高渐飞真是这故事里人人能使的枪,头脑简单,不辨东西。
萧泪血为什么要杀卓东来?不要告诉我是要替天行道,萧泪血自己做了那么多年杀手,杀的人也不乏好汉,没见他把自己给替天行道了,也没见他仗义疏财,倒是连异国女人都养上了,把自己打造成地下君王。也不要告诉我是报复卓东来要他去杀自己儿子,院中老人已死,契约已无效,他没和儿子火并,可说是全无损失,完全不用再和卓东来计较。而且如我之前所说,他能查到这个份上,说明对谁是他兄弟已有所感知。萧泪血对卓东来,就像一种原始的邪恶,一种亘古的诅咒,充分展示了双胞胎之间争夺养分、你死我活的一面。可怜卓东来在明,萧泪血在暗,卓东来一世聪慧,也斗不过那个对自己了解得一清二楚,还有个儿子作为帮手的孪生兄弟。
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那口箱子,而是提那口箱子的人,那个貌似沉默平凡的人,那份与生俱来的恶意。

有一部出版于1989年的长篇历史小说,平装本厚达1000页,畅销多年,在出版18年后又被奥普拉读书俱乐部选中,至今畅销不衰。这部小说便是肯•福莱特的《圣殿春秋》,故事围绕着12世纪英国一个名叫“王桥”的地方的大教堂的建造,生动鲜活地将中世纪时期英国的方方面面展现在读者面前。
作为历史小说,对历史细节的真实再现自然是《圣殿春秋》最吸引人的地方之一。设想一下,假如你穿越到了12世纪的英国,你将过上怎样的生活?首先是你可以选择的职业相当有限:要么做农夫,那是中世纪英国最苦最累的差事,种地要向领主缴纳地租,还要向当地的修道院或者教会交纳什一税。除此之外,农夫还得在教会的土地上免费劳动,忙碌的时候,甚至来不及料理自己的土地。如果你要将小麦磨成面粉,必须得送到当地领主或教会管辖下的磨坊,根据小说里的叙述,磨坊会拿走10%的面粉作为酬劳。农夫要看天吃饭,遇上灾年,颗粒无收,而诸如《圣殿春秋》里威廉•汉姆雷那样残酷暴虐的领主并不会同情农夫,依旧强行收租,农夫们只好落草为寇。
假若要做工匠,没有一技之长的人只能从学徒干起,天资聪颖的也许很快就会变成匠师,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只是个普通的工匠。工匠这一行,也很容易失业,尤其是书中那些走南闯北找活干的建筑工匠。即便是找到了建造教堂这样能干上几十年的长期活,碰上不景气的年份,依然会面临失业。
做商人,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请看小说里的阿莲娜如何白手起家,靠着收购羊毛而积累了不小的家产,却因为威廉•汉姆雷攻击王桥、火烧集市,顷刻之间所有的财产都化为灰烬。做商人,并不安稳。
如果要投身于宗教,做个教士或者修士,虽然饮食无忧,但却要放弃人生的不少欢乐,并且沉闷乏味的宗教生活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的。
又或者你想做个游荡各地的吟游诗人,居无定所,过着飘零的日子。如果运气不好,你也许会面临与杰克之父相同的命运,稀里糊涂地丢掉了性命。
即便是有幸成为了一位中世纪里的贵族,也得注意自己的立场是否正确。如果站错了位置,或者惹恼了某些狠角色,说不定哪天就会像书中的巴塞洛缪伯爵一样,城堡被人攻陷,自己成了阶下囚,一对儿女更是遭受了不少磨难。
中世纪里生活艰难,旅途上会碰到强盗,而不良的领主们比强盗们更可怕。威廉•汉姆雷作恶多端,害人无数,但只因国王用得上他,就对他的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当然,小说里对中世纪社会的描写并非仅此而已。民众的饮食、城市的形态、教堂的建造都有涉及,书中更出现了期货交易的雏形,令人眼前一亮。
对于历史小说而言,细节描写和故事情节只是形而已,小说所反映出的时代精神与变革才是小说之魂。对于后者,小说结尾的那句话或许最能反映:
“菲利普上前迈步,去鞭笞国王。他很高兴,能活着看到这个。他想,过了今天之后,这个世界将不复是旧模样了。”

亦舒女士的书,我看了约有200本,本以为差不多读完了她的全集,却想不到还有一些遗珠,比如这本《故园》。
当初看到题目,就觉得非常有《故园风雨后》的感觉,看完后细细比较,果然是如此的。
“我曾有过田园牧歌的生活”这句话是《故园风雨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时时回忆,便觉得伤怀。
还有什么比旧地重游,却见繁华故园已然满目疮痍而更能让人心感唏嘘的呢?
不知亦舒女士是否看完《故园风雨后》而有感而发写出此文,同样辉煌的大宅、活泼的姐妹、俊美的兄弟、忽然到来的一股新风、专制的长辈……
而会画画的由查尔斯变成了卓元宗,但他们的画笔同样保存了历史,留下一段回忆。
我最难过的,不是看到大宅轰然倒下,而是那个明媚少女,前一秒还在地板上,绘着足以乱真的茶花,后一秒就成为母亲,曾经纤美的手指再也不会拿起画笔。
萝莉迟暮总是令人感叹的,何况她曾经是那样妖精般的小仙女。
塞巴斯蒂安的酗酒也和卓元声的形象重叠了起来。
这种故事,看一次,便叹一次。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