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只知道胡因梦和李敖的关系。对于她本人真的一点都不了解,连相貌都不甚清楚。无意看到这本书,忽然有兴趣读一读。最近喜欢上了读传记,特别是女性的。可能是我现在也处于一种心灵上的发展矛盾期吧,非常容易从这些别人曾经的挣扎,犹豫,努力,思索中产生自己的体会。这些都是财富。
她对婚姻的看法我先粘贴片段如下:
如同无数的男女一样,他以为婚姻就是他的枷锁,他想一边套着这个枷锁,一边拥有个人的自由,但结果也像无数的男女一样,再怎么寻觅,和他最有缘的人仍然是他的婚姻伴侣,而自我的枷锁也还是套在头上。一个人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无法全然融入对方,在婚外的关系里也将会是一样的。
自由只有在完全融入于对方之后才会出现。 婚姻制度容易使占有、嫉妒、掌控等人性中的局限合理化与合法化,使人变得琐碎、狭隘、封闭,令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和机械化;反之,它也可能是人类最有机会体尝到真爱,使人进入圣婚的关系。关键就在两个人有没有智慧、诚意了。
婚姻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在这个社会中,必须由两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并且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为什么那么多的人的婚姻都不幸福?是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不自卑,不信任,不相信另外的那一个人可以始终如一的对待我们,而我们,也无法相信自己可以始终如一下去。
事情很复杂。生活本来就是单调乏味的,假如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都做不到那么好,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去要求另外的那一个人就要为我们创造那些我们所期待的生活?然后让自己失望。这失望似乎是必然的。所以最主要的似乎还是做好自己。但对于对方的那种无他的信任,真的是有福气的人才能得到的。
其他的,她关于有些出世的片段,我不是太理解。对我来说,我不需要超脱于生活之外,我只需要在我们的生活中达到那种我想要的快乐和满足。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自己的心路历程恐怕只有自己最有切肤之感,读一读别人的,最大的好处也许就是,幸运的话,可以早得到一些启示,少走一些弯路。

"鹰在头顶威严郑重地巡视了两圈,忽然一紧翅尖,以极其轻盈优雅的样子滑上峰顶,飘过黝森森的山林梢头,沉没到湖泊似的深邃清澈的天空中了。
谷地上,那只天真灵秀的小布鸽,还在扑楞着翅膀,发出惊惧凄婉的呼救。"
这开篇让我有了放弃阅读的念头。胡乱后翻,看到“蓬城”“秃尾巴老李”“月牙岛”才读了下去。想在字里行间找找我的那片岛的痕迹。
颇标准的主旋律。老子英雄儿好汉,一个“落后”的英雄,一个“先进”的好汉,一本书的较量。也颇有小吕剧的味道。巾帼不让须眉,一个为了照顾病重奶奶,一个为了照顾不着调的爹,放弃大好前程。文字不怎么灵,情节似乎也不咋真。想拿“蓬城”“月牙岛”话念念台词,还闻到浓浓荣成味。不老懂的。

自打大学读完十宗罪,除了偶尔看看东野圭吾和重温一下夏洛克,鲜再涉猎推理小说。
机缘巧合的看到了拍成网络剧的心理罪,于是在医院那些弥漫特殊氛围的夜晚,拾起了这套书。
吸引我的倒不是那些惨绝人寰鲜血淋漓变态至极的杀人案件,也不是拥有主角光环的方木使用了当下最流行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而是因为在这套书中我第一次看到了大陆推理作家杂糅了日本本格派较为严谨的推理技巧,变格派中变态乖张的杀人手法和动机以及社会派对当下市井人性的反思与总结。最重要的是一直围绕着心理学铺张开来。其实真的没有必要拿它和十宗罪做比较,如果说十宗罪是根据真实案例加上团队合作的话,那心理罪则更多的是方木单枪匹马在犯罪心理学上的成长之旅。
如果说第七个读者是针对吴涵个人杀人动机的分析,画像是针对孙普心理操控的解读,那么教化场则通过众多人物显得更立体全面,这让我想到了以父之名的歌词: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很多人说这本书像沉默的羔羊,虽然略有 吹捧之意,但也不乏真意。毕竟,从人性的角度去解读,两部作品都在人物心理刻画上下足了功夫,如果说教化场略有不足,可能只是因为没有汉尼拔这样亦正亦邪的人物。
其实看方木,更多的是在看自己,因为他更显真实(就不吐槽什么天才j了)他也会苦恼,也有挥之不去的的梦魇,也会卡壳,也会犯错,也会害羞,也会在无措时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只可惜自己一次又一次的选错了专业,所以开挂破案什么的,估计这辈子都没戏了。

对于清朝政府来说,虽然封了吴三桂为平西王,但很显然,这个明朝的降将在他们眼里永远是颗棋子,“平西王”只不过是个给他脸上贴金的称呼而已,奴才必需是奴才,他想翻身做大王,主子怎么可能会同意?而吴三桂之所以会投奔满清朝,却是想借清政府这个跳板一举夺天下。于是他拿着满清的俸禄在云南开藩设府、私养兵将,当势力逼近紫禁城时,皇帝就再也容不下他这颗扎人的眼中钉。平定吴三桂叛乱的这段历史几乎每个人都听说过。而这段往事也清楚地告诉我们,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皇权是多么地至高无上。即便你再有才、再强大,你敢冒犯皇权,下场只能是惨败。这是中国几千年积攒下来的政治哲学,就算当今没有了封建帝制,但这样的哲学却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中华子孙的细胞里。
照一般人想来,政治就是政治,只有那些野心勃勃想当官的人才需要精通它。而在吴晓波的《大败局Ⅱ》里,我们会发现,在中国做生意不懂搞政治,根本就做不起。政治,搞好了可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搞不好,辛辛苦苦塔建起的商业帝国会被瞬间沙漠化,经不起风一吹。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因此,《大败局Ⅱ》里的每一个案例,也都被称为了“中国式失败”。
之所以会让我不由得联想起吴三桂的这段历史,是因为《大败局Ⅱ》里,铁本及戴国芳的失败案例处处让影射着这里头深藏着的政治关系。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人,靠着捡破烂攒下的一点钱办起了一家废旧钢铁冶炼厂,因为经营得好,不起眼的小厂竟然壮大到成为常熟市上缴利税排名第二的优质民营企业,戴国芳也由一个农民变身成为了民营企业家。当一个企业的发展对政府有利时,它与政府之间就会形成一种“暧昧不明”的关系。即便它不求助于政府,政府都会主动地利用它,为它大开绿灯,甚至变成加速它壮大的幕后推手,利用政府手中的权利教他如何去钻制度的空子。这就是为什么,戴国芳当初只想上马一个比原来产能高出一倍的新厂项目,后来竟然大大超过了国家批准的规模,一跃扩大到840万吨级,直逼钢铁龙头“宝钢”和“唐钢”的垄断地位。做为民营企业,本该安安分分地扮演好垄断国企的配角,现在做得那么大,分抢起国企在钢铁领域的版图时,它就好像一个被封上“王爷”称号的奴才搞不清身份真把自己当成了爷,最终因势力太强而被主子当成威胁铲除了。帝王要治罪,理由当然可以找出千千万万个。原本那些与政府之间达成默契的“潜规则”,现在却被揪出来当成了犯事的把柄。铁本当初被《焦点访谈》曝光批露时的罪名是违规建设大型钢铁联合项目、企业涉嫌骗取银行信用和贷款,而最后,戴国芳受到的指控却然变成了“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
其实,对这个案例做进一步分析,戴国芳的失败,第一层是他不懂政治试图抢占国企的垄断市场导致被排挤,然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诱导企业违规,当中央政府从宏观上进行整治的时候,中央又不得不保全地方的局势稳定,只好将铁本当成那颗被“杀一警百”的倒霉棋子来治罪。而在这场权利制衡中,又不能以其真实的过错来定罪,于是当故事结尾时,铁本和戴国芳就被安排地扣上了这个几乎可以治死任何一家企业,但其它企业又都能幸免于难,只有它没有逃得过的罪名。
在这个案例的结尾处,吴晓波是如此描写的:“铁本被起诉的理由,是钢铁行业内几乎所有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的上‘遵守’的潜规则。假设铁本不遵循这个潜规则,铁本的成本就比同行高。而一旦铁本遵守所谓的行规,‘法不责众,但中国的问题是可以选择性责罚’。……铁本却是最‘倒霉’的。”
把这起案例上升来看,是不是会在我们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场宫斗场景:皇帝为了巩固它的中央领导权,对犯了事的亲王既威慑又召安,于是“枪打出头鸟”地拎出一个乱了身份的奴才来做警示?
读完全书,你会发现这本书的精髓全部凝结在了序言的一段话里:“当今中国的商业界仍处于潜规则太多的时期。正如学者余秋雨对中国历史所观察的那样,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
需要强调的是,本书对于“中国式失败”的观察,是从一个企业家怎样成功打造其商业帝国的视角来观察的。也有人站的立场不同,他们认为,所谓的“中国式失败”是那些妄想建立商业帝国的人侵吞了国有资产,他们自己做孽才导致的失败。在“德隆”与“中科”的案例中、甚至包括“顺驰”、“托普”的案例里虽然都有大量关于低价收购国有企业,收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记载,但如果读者断章取义地看待这样的收购行为,不免会让人形成失败仅源于侵吞国有资产这样的误解。
任何一个商人,他永远只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从事政治的人,他们追求的却是政绩的高低。当大部分的社会资源撑握在政治家手里的时候,企业家就无法仅遵商业的法则来经营企业。他们必需想尽办法地迎合政治家的需求来获取更多可用资源。当企业家的决策与政治家出现分歧,最简单的,就如健力宝的企业转型,如华晨的公司扩张,这些活动因为没有迎合当地政府的口味,政府就使用了手中的政治权利强行的限制了企业的经营行为。这是一方面的“中国式失败”。还有另一方面,政治家们本身并没有太多的经营头脑,但他们手里却拥有太多可用资源,他们甚至因为急功近利而被投机商所利用。“德隆”与“中科”就是典型的投机经营案例,他们掌握了政府的心理,顺利低价地从政府手中收购亏损国企,或是制造“炒作概念”求得政府支持,骗取银行信任方便融资。
因为这本书采用的是案例分析,在一个案例里,存在太多的细节,这些细节有证券违法的私募做庄,也有大玩金融手腕进行的各种关联交易……,这些丰富的细节可能会影响到读者关于“中国式失败”的实质理解,所以在序言里吴晓波就总结性地点出,“中国式失败”包含头上三方面要素:政商博弈的败局、创业原罪的困扰、企业家职业精神的缺失。
其实,成功都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大败局Ⅱ》的悲剧不能全怪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不能全怪千年积淀的思维模式,也不能全怪企业家的投机心态和各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还是那句话,“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此时,正如吴晓波文章里写的,“在中国,企业家应当与政治保持怎样的距离,这是一个已经被谈论了将近30年的话题……一个国家商业法则的成熟与确立,往往同那一代企业家的实践和遭遇是分不开的。”在我们的法制还有待继续健全的时候,正视中国经济的历史性和特殊性,才应该是最理性的选择。吴晓波还预言,在未来,中国经济将与政治接触得更加频繁,甚至还会出现更大规模的资本重组,在这一过程中,跨国公司以及民营资本的政治博弈技巧将显得更为重要。

29岁开始写小说,怎么也算是大器晚成了吧。
更何况是从33岁开始跑步。
村上春树的小说颓靡忧伤,充满迷蒙和幻象。以为本人也是同样的气质,没想到的是,这部类似传记的文字,完全改变了我对他的印象。
自律、专注、严格和节制。感觉他就像一棵没有长在丰饶肥沃之地的树,扎根,汲取,一寸一寸地,长成了参天。
他描写29岁那年突然决定写小说的情景:“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晴朗的天空,刚刚回复了绿色的草坪的触感,以及棒球发出的悦耳声响。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静静地从天空中飘然落下,我明白无误地接受了它。”
人生中有很多这样的时刻吧,有个念头冒上来,你心一动,人就怔在那里,周围的镜像立刻失色失声,你仿佛得到了个什么启示,心不能言,却一下子澄明通透。
然而,更多的时候,我们把这样的启示生生浪费了。回过头,继续哼哼哈哈,握手微笑,劳顿苍忙,寂寞热闹。
第一部小说《且听风吟》之后,他开始想要专职写作。当时,他还在经营酒吧,经过开始的千辛万苦后,酒吧已有起色,把什么都投给写作,是孤注一掷的一场豪赌,很可能穷困潦倒,像很多写作的人那样。而经营酒吧,已经吃喝不愁了,继续下去,应该会招财进宝。
他反省,说,“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
有人劝他,可以把酒吧交给别人打理,自己躲起来写作。他没有接受。“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
于是,他关了酒吧。
于是,剩下的时间,他写作,一字一字;他跑步,一步一步。
其实,写作这件事,有很多的隐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式,也有不同的看法。比如,他们说,写作如舞蹈,写作如蹦极,写作如摆渡,写作如旅行,写作如做爱。
在他这里,写作,就是跑步。
跑步是恰合他性格的一个表达,是他个人心性、情致的纹理,让跑步和他的写作,有了很多共通之处,可以融合在一起,可以共处。
比如,他喜爱独处,表达得准确一点,他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就像跑步这种行为,不需要竞技对手,完全是一个人的事情,是向内向心的事情,也是自然而活力的事情。等同于写作。
比如,提到作家究竟该健康地活着还是颓废地活,他说,世俗的观点都是“艺术家=不健康、颓废者”,(比如,搞艺术的都是长头发,大胡子,脏兮兮),而看到一个作家过再正常不过的日子,别人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的作家。他说,“写小说乃是不健康的营生,如欲处理不健康的东西,人们就必须尽量健康。这就是我的命题。甚至说,连不健全的灵魂也需要健全的肉体。”所以,他长跑,他不抽烟,他晚上十点睡早上五点起,他的体力可以战胜写作的毒素。
比如,他写到一次跑完马拉松后的情景:“我终于坐在了地面上,用毛巾擦汗,尽兴地喝水。解开跑鞋的鞋带,在周遭一片苍忙暮色中,精心地做脚腕舒展运动……这是一个人的喜悦。体内那仿佛牢固的结扣的东西,正在一点点解开。”那种喜悦和类似于成就感的内心情致,也如同写完长篇,搁笔,轻吐一口气。呼。
写作,跟跑步,都成了他的哲学。
他是这么表达他的性格的——
“我那个人的、顽固的、缺乏协调性的,每每任性妄为又常常怀疑自己,哪怕遇到了痛苦也想在其中发现可笑之处的性格。我拎着它,就像拎着一个古旧的旅行包,渡过了漫长的历程……我心中对它怀有某种依依不舍的情感。”
我说我喜欢这本书,在于,写这本书的人,跟读这本书的人,都找到了一种宁静和回归。
摘一些他的字句吧,都是我在读到时,能让头顶上的明灯亮起来的。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
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
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这种倾向从年轻时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
就同活着一样,并非因为有了结束,过程才具有意义。而是为了便宜地凸显过程这玩意儿的意义,抑或转弯抹角地比喻其局限性,才在某一个地点姑且设置一个结束。相当地哲学。
健康与不健康的东西绝非冰火两极,亦非针锋相对。它们相互补充,某些情况下自然地包于彼此之中。
我甚至满怀欢喜地期待下一次出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作为一个不完整的人、一个有局限性的作家,我走过了充满矛盾、毫不起眼的人生旅途,却依然怀着这样的心情,这不也是成就之一么?”

一位美国作家曾这样描述自己对于奴隶的理解:“真正的奴隶并不是被人用刀架着走东走西的人,而是人家用刀砍了你,你还用舌头去舔刀上血迹的人。”时代毕竟是进步的,给人当奴隶的人越来越少了,但被现实奴役的人却越来越多,而且很多是即便想做奴隶而不得却依旧死心塌地坐稳了要当奴隶,这些人不是脑子进了水,而是生了脓。幸而有些作家,如东野圭吾,还算清醒,用自己的笔给奴隶们画像,并发出毒笑以毒攻毒,让奴隶们清醒,看清自己的处境。
《毒笑小说》真的很毒,短短的十二个故事渗出了人性的狠毒、群体的麻木和现实残酷,尽管有些故事都离奇而夸张,但丝毫不显得荒诞不经,而是如同放大镜般让我们看清了现实绑在人们身上和思想上的枷锁。身处现实之中的我们,对于被现实奴役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也许很多绳索就已经绑在自己身上而不自知,然而当我们在《毒笑小说》的放大镜之下再次审视之后,会逐渐思索,我们过的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些十二个故事以绑架开始,又以绑架结束,看似巧合实则有深意,让我们体会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言不由衷、身不由己其实完全就是被绑架,而且如同一张巨大的网无处不在让我们无处遁逃,这也就是为什么中间的故事虽没有提到绑架,但被绑架的感觉丝毫不减:《手工贵妇》里的下属太太们违心恭维上司太太是被权势所绑架、《女作家》里冒充死去夫人写小说的丈夫是被利益绑架、《光荣的证言》里猥琐的中年光棍作伪证是被虚荣所绑架、《程序警察》里的警察们则是被制度绑架、而被人性中贪欲所绑架的人们的各种恶,则在《Angle》里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故事中的人是变态的、夸大的,然而意义是深刻的,正如第一个故事《绑架天国》中,几位恶搞的亿万老富翁所言:“现在的孩子一点都没有小孩的天性,他们已经被一种强加的关键缚住了手脚,简直就像是身心俱疲的中年人变来的一样,这是个社会问题,因为孩子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必须整天埋头学习,而父母们习以为常,其实这些孩子早在被我们绑架之前,就已经被绑架了——被学历社会这个妖怪绑架了!”这就是现实,绑架我们的现实,故事如此、日本如此、我们何尝不是如此,如同流水作业的生产线,一代一代重复着这样的情况,现实绑在我们身上的枷锁也就越来越重,而更可怕的是我们的奴性也变得越来越自然。

我不迷信,但命运恐怕有自己的安排。——题记
一般来说,我们只需吃鸡蛋就行,用不着费心思去考察下蛋的母鸡。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方说一只母鸡为我们提供了多种风格各异又美味可口的鸡蛋,那我们在大快朵颐的时候,忍不住打听母鸡的情况,倒也属人之常情。东野就是这样的母鸡,我们不仅要去打听他下的每一个蛋,还想去打听他下蛋的过程,甚至还想看看他前期和后期为什么下的蛋在风格上有区别。《宿命》就是东野的转型之作,之前之后,作品的风格大有不同,而两者的交汇处,便是这本《宿命》。
故事之外的努力表达
对一位作家来说,一生坚持一种风格实属不易,一生要不断变化风格,似乎更难一些。东野就在不断改变自己的写作风格。当然,他力求改变,或许客观因素更多一些,为了生存,不得不不断改变自己的写作风格。诚然,我在看《放学后》的时候,就觉得东野圭吾不会只甘心做一名传统意义上的推理作家——他总是试图在诡计之外表达些什么。限于阅读经历的不足,以《宿命》为界,他前期的作品只看过《放学后》、《毕业前的杀人游戏》、《十一字杀人》,还有《侦探俱乐部》的几个短篇。这些作品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都不能算好(呃……《放学后》的诡计还算可圈可点),不过我发现一个共同点:逆转相当强悍,比较注重诡计。尽管大多数是技术层面上的逆转,但东野的技巧已非常成熟。如果要说不足,那就是这个时期的作品,在文笔上略显青涩。而且,虽然东野努力想在故事之外表达些什么,但这样的表达似乎都不太成功,直到《宿命》。
《宿命》这本书恰好连接起前期和中期的作品(“中期”这个词,我稍后再解释)。小说以宿命为题,想要努力表达的,自然是生命中无法抗拒的力量。这本书在风格上可谓承上启下,前期的逆转和诡计,中期的题材和文笔,都在这本书上有着不错的体现。小说的楔子和尾声,真正把东野想要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了,的确是——最后十页,破茧成蝶。这本书所体现的逆转,也从技术层面上升到了思想层面。不是为了逆转而逆转,而是为了表现主旨而逆转。而为了表达主旨,故事的开端和过程中,都做了不少的渲染,而这种渲染,使一桩原本单薄平淡的凶杀案有了丰满的内涵,也使得故事更加吸引人。既然最后十页要取得破茧成蝶的效果,首先就要把茧做好,这样破茧的时候才有震撼的效果。东野漂亮地做到了这一点,从此以后,他的作品便呈现出不断变化的风格。
从《宿命》到《嫌疑人X的献身》,可以称为东野的中期(原因我稍后解释)。这部分时期的作品,可谓是风格多变。要么是表现人性心理的现实力作(《秘密》、《白夜行》、《幻夜》),要么是在小说题材上有创新(《宿命》、《tokio》、伽利略系列),要么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名侦探的守则》、《毒笑小说》、《怪笑小说》、《黑笑小说》),要么在推理小说本身技法上有创新(《恶意》、《谁杀了她》、《雪地杀机》),总之,变才是不变的主题。而这个时期,似乎命运也在不断捉弄东野,屡屡与直木奖无缘,直到包揽多项大奖的《嫌疑人X的献身》问世。
《嫌疑人X的献身》是东野的另一道分水岭。本来习惯的划分只有前期和后期,但我个人觉得还是划分为前中后期更好一些,中期与后期的分界线便是《嫌疑人X的献身》。凭着这部作品,东野终于在碰壁多年之后,成功地跻身主流作家的行列。但是——
这个时期的东野似乎不太想变了。《嫌疑人X的献身》同时包含诡计和人性,但之后我看过的《红色手指》、《使命与心的极限》以及《流星之绊》与其说是推理小说,倒不如说是主流畅销小说,东野是越来越主流,越来越大众了。如果说中期的东野是在努力寻找一种能够被普遍大众接受的小说写作方式,如果说他试着用不同的钥匙去打开读者的大门,那么在《嫌疑人X的献身》得奖之后,他无疑已经找到那把钥匙了。读者喜欢看神探伽利略,那就继续写下去;读者喜欢人性心理的刻画,同样的模式还可以写上好几本。所以,我个人是颇有怨念的——东野功成名就之后,心态就变了。我个人非常怀疑他还能不能写出像《黑笑小说》那种讽刺小说,像《白夜行》那种完全不带一丝温情的黑暗小说。后期作品结局的脉脉温情,固然有小感动,固然能够保证销量,但看了两三本之后,也有些疲倦了,天天吃同样的珍馐佳肴,也会腻味的。当然,如果有机会,我还是会一本接一本地看东野的书,毕竟他是我最喜欢的推理作家——之一。
所谓的宿命
书如其名,我们的生命中或许真的有无法抗拒的力量,小说较好地阐述了宿命的意义。所谓的“命运之绳”,既有人为,又有天成。当然,宿命这个字眼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迷信色彩,我们总是习惯把人力所不能解决的外部力量归结为天意,又或是认为冥冥之中有神灵主宰着我们的一切。当然,宿命这种东西,如果要给它找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还是可以找到的。
决定人一生的因素中,既有必然因素,又有偶然因素,宿命就是这种必然因素。当然,两种因素相互作用,有时候人的一生很有可能被偶然地改变。而我们所说的宿命,通常是在效果达成之后才会有这种提法。比如某某人当上了高官,然后我们就可以开始说,他家的祖坟风水很好,这就是宿命。当然,并不是所有祖坟风水好的人家出来的孩子都能当大官,但是大浪淘沙中被洗刷掉的人,我们极少提及。生活本来是概率的,但我们往往只关注实现了概率的人,所以,我们用宿命代替了概率。当然,如果要研究那些实现概率的人,还是可以找出潜伏在表面之下的必然因素。人生来就不平等,我没说错话。从出生一开始,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此后走上的道路也不一样,初始的家庭环境可以给自己的人生提供一个初始值,你可以在成长的道路中不断修正这个初始值,甚至得到的最终值会完全偏离最初的初始值,也就是说,宿命并非不可逆转,灰姑娘也有机会成为王妃。宿命存在与否,关键是看你信不信,只要你信,街边摆摊的算命老头就可以给你说出一大堆模棱两可的关于未来的预言,包你深信不疑。
当然,我不迷信,但命运恐怕有自己的安排。就算你再以为人定胜天,你再努力,你再满腔希望,生命中总有与我们的主观意愿相悖的东西。并非所有理想都能实现,并非所有姻缘都有好结局。终于发现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一种无力感便会涌上心头,这时候回顾过去,才会发现失败的根源早已深深地植入我们的命运中,无法逃避。这就是宿命,这是概率为百分之百的必然因素。
无法实现构想的无力感。
如果是理想未能实现,或许一开始确定的目标就是错的,又或是快要成功时才发现昔日的理想在此时已经没有价值了,你被理想抛弃了,或是说,你被宿命抛弃了。
如果是姻缘没有美好的结局,或许一开始两人就不在同一个世界,纵然拼命想进入对方的世界,终究还是无法完美相融。
你能了解你的宿命,掌握你的宿命,实现你的宿命,甚至逆转你的宿命么?
对东野圭吾来说,写出这本《宿命》,不知道心中有没有感概自我之意,而带有彷徨、失落和困扰呢?
但这本《宿命》,却决定了东野今后的宿命。

在小说中,不管是宁馨儿,抑或是慕容琅,甚至是婀娜都似曼陀罗——美丽清香却按含毒素。
宁馨儿,她集结了所有女性的优点:智慧,聪颖,温柔,体贴,忍耐,忠诚,靓丽面容,优美身段,端庄,神秘,浑身散发着只属于宁馨儿的独特魅力。她爱乌及乌地保护着慕容先生的子女,同时也深深埋藏着自己的自尊。也为了自尊赌上大半财力全部精力去打那场商战。
慕容琅是三位女性中毒性最强的,她有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拥有青春美丽娇容,但却恩将仇报。什么救命之恩、人情债,在她的心情她的爱情面前什么都不用提了。乔家大厦将倾之夕就是慕容琅的人性缺点充分暴露之时。敏敏哲特儿的刀不应该架在乔穆的脖子上,而应该架在她的脖子上。
婀娜是位以事业为重的女强人,在她的打理下杂志井井有条。甚至,甚至她用事业支持着乔穆感兴趣的摄影,绑住乔穆,让乔穆能够一直不离她左右。在乔穆的心走向宁馨儿时,婀娜虽然心痛但依然能够支持乔穆并且欣赏宁馨儿。婀娜这朵曼陀罗的清香淡淡而持久,而乔穆最终能够体味到她的美丽香气,婀娜终于心如所愿。
读罢书,三位鲜活的女性形象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中,女人的本质就是曼陀罗,就好似那一个故事,精简如下:国王与巫婆达成了一项悠关国王性命的交易,条件是国王的侍卫长迎娶巫婆。礼成那日鸡皮鹤发的新娘配上年轻英俊的侍卫长,巫婆吃像难看还边吃边大声放屁发出不雅的笑声。侍卫长为了国家牺牲自我,男人的威严一点都不敢在喜宴中发作。当婚礼终于结束进入洞房之时,巫婆摇身变成一个美丽性感女郎。巫婆让侍卫长可以选择在白天或是晚上变成美女,侍卫长思考后将选择权还给了巫婆,让巫婆可以在任何她喜欢的时候变成美女。巫婆听了很高兴,对年轻英俊的侍卫长说:“由于你的包容与智慧,我决定天天二十四小时变成美女陪伴你照顾你。”
这则小小故事告诉我们很多:1.婚姻的幸福与否与婚礼的排场无关2.对女人一定要有包容心,让女人自己决定她的生活方式
第三点也是和小说相通的一点启示就是:不管外表如何装扮或改变,女人内在本质还是一个巫婆
曼陀曼这是一部文字风格清新的小说,令我耳目一新,清新到刚开始读的时间根本不相信这是亦舒的作品,非得上网查明了才信,啊这真的是出处师太之手。即使活泼情节轻松的文笔,师太的一些观点一直在作品中闪烁,比如以下这段:
我不停的递纸巾给她,哭了很久,她擤擤鼻涕,清清喉咙,张口问:“你有什么能力养老婆?”凶得不得了。
“养老婆?老婆干吗要我养?你自己赚那么多钱,真是的。”
“你不打算养老婆?干吗结婚?”婀哪瞪大了眼睛。
“互相找伴侣呀,我陪你聊天,与你跳舞,听你诉苦,爱护你,支持你,怎么,你不希罕?”
婀娜疑惑,“婚姻仿佛不只这样。”
“还有养儿育女,你养我育。”我赶紧说。
师太通过乔穆的口把对于婚姻的看法表达了出来,真正白头到老的婚姻不就是相依相守?不就是爱护与支持?常读师太的书,常能收获这些智慧, 自己悟得可能需要一辈子,但是听闻前人花一生悟得的道理,只需思维的一下闪光。

又破了自己的纪录。上一本《一个女人的史诗》花了我14个小时的时间,这本《无出路咖啡馆》只花了9个半小时,然而效果还是一样的翻江倒海。我太爱这个写书的女人了,爱到像吸毒一样——我知道就是这个感觉——像使用飞路粉在壁炉里穿越之后再被摄魂怪吸走了魂儿。
朋友说你这速度太慢了,这种书我两个小时就搞定。然后她就真的搞定了。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说还能有什么感觉,小说呗,还是半自传的。然后我就痛心极了,我是如此后悔,悔不该将严歌苓的小说,一本我笨笨地花9个半小时看完又笨笨地为它不可自拔的小说拿给这样一个人看。我像希望工程的孩子一样盯住这书上的每一个字,恨不得当作晚饭吃进去,那种沉迷和诱惑好像跳跳鼠之于卡罗琳,这本书就是我的跳跳鼠,明明知道跟着它走到结尾是个巨大的蜘蛛网,我也心甘情愿往里面跳。
没什么清高的意思,不是说我就多么地有理解力,能欣赏,会欣赏。有很多书我看不懂,那些我就不去看,因为他们不是我的“那杯茶”。在别人面前千万不能做的事就是不喜欢硬要装做去喜欢,那样就好像穿着衣服洗澡。那天和朋友去看达利的作品展览,我明明是看不懂的,还在那里死命想要搞懂每一个雕塑的意义,急了一头的汗,还是好像在梦里,听着朋友在耳边说“这个我喜欢”,“那个我太崇拜了”的话我不断谴责自己太肤浅,看不懂还在这硬撑,如同隔靴搔痒。最后还是冲了出去在外边叫了一碗兰州拉面才把自己的自信吃了回来,对嘛,这才是我。
就是这样一个站在拉面高度的我,爱上了严歌苓,给她抹黑了。她是那种只能和自己对话的人,再次也是张艺谋杨澜这种等级的。我?我只会被她像牵着一只小猴子一样带到这儿拿到那儿,偶尔她给我一个奖励我就忘乎所以——她如果是苗人一定是下蛊最厉害的那个——让我愿呆在那个无出路咖啡馆不肯出来。
在我看来严是夸父,抬起手来便能上天,脚却又结结实实地踩进土地。那些虚幻的东西,本是我生活中不想不能不愿触及的,却在她这里原形毕露—— 这些被打回原形的虚幻在这里得到了应有的化身:里昂。他是一切美好、优雅、高贵、缥缈、清澈、纯洁的化身,却结结实实地不切实际。用严的话说,他是个“不会去给任何感觉下定义的人”,多么可惜啊,我们大多数的人却急着给各种感觉下定义,就好像我现在做的。所以里昂,他注定被别人远离,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一秒和他在一起被定义成什么,下一秒又被定义成什么。他是天空飘浮的云,只是美丽,只有美丽。
安德烈是严踩在大地上的脚,安全、温和又稳重,只是一味的与脚相伴又错过天空,错过只有里昂看得见的云卷云舒。他给所有感情一个明确的定义,“爱我,不要谢我”,是他给“我”的命令,多清楚明白,他不许这中间有任何的暧昧和不清不楚,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全力以赴,可以舍弃尽量多的,不会是血和肾,但至少是一个外交官的职位。
“我”挣扎在脚与天空之间,舍不得地面上的适意安稳却经不住带银色花边的云朵的诱惑,可最终只能任天边云卷云舒,还给脚的自由。陈绮桢唱:如果有一个世界混浊得不像话,原谅我飞,曾经眷恋太阳。给了这个故事的结尾一个很好的借口:如果哪边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拍动翅膀,拨云见日。
其实“刘先生”才是“我”真正向往的人,他既可以让你活得脚踏实地,又才情满腹,外形上也是既有安德烈的彬彬有礼,又有里昂的俊朗。只不过不多不少错过40年,这白头偕老,说得又多么勉强而哀伤。只是,纵使换作40年前,他又留得住谁呢?他把自己保护的那么好,又伤的那么深。
我花了大段的口舌来表达对严歌苓的崇拜和赞美,其实是感谢她写了里昂这个人物,这样的人,因为遭遇过,告别过,困惑过,所以显得真实无比,可惜,我没有严歌苓这样的智商,来猜透来龙去脉。看了这个别人的故事之后,我才突然拨云见日看懂了、明白了。谢谢她。
可是,她狡猾地告诉我,太阳纵使美好,也常常刺的人泪流满面。

题目有玄机,不单单从诡计方面,对于作品的思想性上也有很大的暗示。
绿色意味着什么?生机?活力?抑或其他?
作者克里斯蒂安娜·布兰德(好像阿婆,在书店差点看错),原名玛丽·克里斯蒂安娜·米尔恩(Mary Christianna Milne)。1907年,出生于马来西亚(亚洲人?),创作年代主要集中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其间正值是“黄金一代”的尾声,所以作者又被誉为“黄金时期最后的大师”。她的作品沿袭了一贯的古典推理风格,从这部作品来看,这一名号的确名不虚传。
一家饱受空袭的战地医院,静静诉说着战争给人类带来的伤痛。某日,一名邮递员被送往手术室里,不料却因麻醉而死。这是意外事故,还是蓄意谋杀?无形的威胁笼罩医院,无声的恐惧萦绕人心。考克瑞尔探长亲自赶来调查,哪知护士长玛丽恩•贝茨竟惨遭凶杀。所有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所有人都没有明显的动机!凶手到底是谁?
这是一部相当纯粹的古典推理小说,纯粹到让所有以逻辑为王道的推理迷大呼过瘾,如果说《耶洗别之死》是诡计的绝唱,那无疑这部作品便是plot和纯粹逻辑——我们不妨称其为“绿色”推理的绝唱。
医院似乎是推理小说家相当喜欢的谋杀场所,无论是古典推理的《荷兰鞋之谜》,亦或是日系作品中的《巴提斯塔的荣光》等,均不约而同的将医院选为背景。的确,医院中的气氛、医院中森严的秩序都是凶手们(或者说作者们)所向往的,而战地中医院则更是如此。连天的炮火折磨着人们,恰巧又有一位不识趣的凶手若隐若现......
作者早年做过战地护士,所以写起医院来得心应手。对于一名推理爱好者而言,阅读推理小说的过程,不仅仅是与凶手、与侦探斗智,同时也是增长“杂七杂八”知识的过程。就像读《十日惊奇》时会对《圣经》萌发兴趣一样,这部作品中,布兰德带着我们在医院的瓶瓶罐罐中穿梭(好像怪怪的...),又普及了不少医学常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嘛。当然,不喜欢“炫学”同样没关系,这部作品中的“寓教于乐”绝对不会破坏作品的节奏的。
这篇小说的模式无疑是古典推理迷所钟爱的:基本封闭的场景,固定的嫌疑人阵容,各出场人物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匪夷所思的犯案动机,微妙的不在场证明,一提起这些,也许各位便有些垂涎了吧。
对于有一定经验的读者而言,猜测凶手,一般锁定在那些不在场证明的人身上,对于古典作品而言基本上无出其右,然而这部作品中的嫌犯却无一人有不在场证明,这使得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一个优秀的诡计是推理小说家梦寐以求的,作为支撑作品的骨架,诡计的优劣对于一部作品而言至关重要。然而在这部作品之中,没有密室、暴风雪山庄、无面尸等令人兴奋的元素,不在场证明也很弱,但就是这样的作品,却成就了完美,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
虽说诡计并不出众,但这部作品的动机却独具匠心。和平时期的我们似乎难以理解,而战争时期有这样的心态,但当人性在战争摧残下被扭曲,身心俱疲的紧张工作,空袭的恐惧,失去亲人的痛苦和绝望,加上被限制的生活,被欺骗之后的愤恨。所有被附加的伤害才产生这样的动机,爱与被爱产生的依赖在那种环境下也许真的是一把危险的双刃剑。
人物的刻画同样是这部作品的一大亮点。较之其它类型文学作品,推理小说的人物刻画,包括文笔历来要逊色一些,而这部作品无疑是一个例外,七位嫌疑人性格各异,气氛描写恰到好处——炮火纷飞加上凶手若隐若现,谁都可能是凶手,同样也可能是被害者,种种不确定笼罩着字里行间,对于置身事外的我们,这简直是一种与煎熬并存的享受(不太厚道哈~~)。
反战是这部推理小说的一大主题,在此之前笔者也读过不少类似题材的作品,例如国内读者耳熟能详的“证明三部曲”等,都是将战争的罪恶直白的展现在读者面前。甚至包括涉及一定政治因素的《玻璃村庄》,也是直陈话题,而这部却尤为新颖。作者没有将问题表露在作品本身,使作品本身成为谴责罪恶的载体,而是将这些融合于字里行间中,潜移默化的告诉读者,在心灵层面与读者产生共鸣。
对于读过太多拥有华丽诡计、精致包装推理作品的我们而言,这部作品便如游览过名山大川后再回到恬静的田园风光享受的心间的叮咚清泉,那份感受,无与伦比。
也许中就有一天,我们会为这些血淋淋的诡计所厌倦,那么,本格推理又路在何方呢?也许这部《绿色危机》会给我们最好的解释。
这部作品无愧于“黄金时期最后的神作”的荣耀,同样,作者也无愧于她“黄金时期最后的大师”的名号,而她带给我们的思索,却将凌驾于作品之上,超出作品本身,所承载的故事吧。

哈兰·科本生于1962年,自1995年以《天使的隐私 》一书出道,并以米隆·博利塔系列奠定其悬念小说大师的地位,是历史上第一位包揽埃德加·爱伦·坡奖、莎姆斯奖和安东尼奖的美国作家。我们的主角米隆·博利塔是个性格温和而且保守的犹太人,前篮球运动员,尽管他的职业生涯还没未开始就已结束,但这绝不会阻碍他成为一个优秀的职业运动员经纪人。值得称道的是,米隆往往以经纪人的身份去破案查凶,可以说这样的角色与以往悬疑小说里警察或者侦探为主角有着明显不同,身份的差别让米隆成为美国悬疑小说史上的异数。当然,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还有一帮值得信赖的朋友,可是他却偏偏总是遇上麻烦。
《潘多拉的救赎》作为米隆·博利塔系列第六部,出版于1999年。故事很简单,已经升级为合伙人的埃斯波兰萨被指控杀人,米隆不得不重返俗世为她洗冤,而发生的一切与12年前的往事有密切联系。好吧,在疑云密布的时间隧道里去找寻真相吧,这正是米隆·博利塔的强项。在这个依靠google就可以寻找线索的世界里,米隆却不得不靠回忆去挽救自己的伙伴,这是何等讽刺。不管怎么说,抽丝拨茧的精彩之旅就此展开。注意到小说的封面了吗?潘多拉正打开罪恶的盒子。
显然在小说里人物是穿针引线的关键,无论是以卑鄙手段抢人生意的黑帮少爷小法,手段强硬的性变态酒吧老板帕特,身家亿万却痛失爱女的球队老板苏珊,相貌丑陋却心地善良的大辛蒂,身材娇小却愿意为朋友付出一切的埃斯波兰萨,还有外貌与手段不成比例的疯子温。他们或与米隆为敌,或与米隆为挚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在疑云密布的故事里各有一片天空,形成一个个小逆转的关键点。具体到细节的话,棒球巨星克鲁,事业每况欲下,妻离子散,最终丧命;潦倒的昔日球员比利·李·帕慕斯,因为吸食毒品而沉沦苦海,更因为错上加错而命归黄泉,而他的妈妈却等着他回家。而米隆作为主角注定要遭遇更多的磨难,无论是他4次失败的爱情,还是为旗下运动员奔波,都让他与亲情和爱情疏离。父母对自己的影响力在最后才被他意识到,毫无疑问,这些鲜活的人物让整个故事贴近生活并充满生机,而米隆也逐渐走进读者的内心。值得一提的是,而他悲天悯人的性格也注定他常常纠结于自己的往事,或许这就是救赎之所以存在的理由吧。
身为犹太人作家的哈兰·科本将米隆也设置为犹太人,而且在故事里毫不讳言人性存在的意义,对于人的罪恶与人生的磨难,都做出了颇有特色的解释。例如与温常常讨论道德问题,例如米隆对于克鲁死去而自己帮不上忙的自责等等。爱与恨的根源,善与恶的界限,真诚与虚伪,最后归结为生活到底是什么?以米隆的口吻来说——呃,深刻。尽管这个词出现在通俗小说里似乎有些滑稽。但是不可否认,在故事进程中发出质问,探索人性使之深刻,无疑是哈兰·科本作品的一大特色。别具特色的部分还包括文字的精彩,尤其是唇枪舌剑般的对白,既充满智慧又充满乐趣,针锋相对时颇有冷硬派的风格,如果米隆不是那么温和的个性。同时,米隆与温这样一对无论从形象还是身家甚至是行事手段都南辕北辙的搭档,也着实在让人惊异,而在读者的不解中这对搭档却配合默契。不知道这是不是幽默的一部分呢?
在我看来,哈兰·科本从来就不是一个以快节奏大逆转为手段的作者,他喜欢以绵密的构架来设计情节,配以严密的逻辑推理,以连续不断的小逆转作为手段,以生动的人物牢牢的抓住读者。破案的整个过程可以比喻成拼图游戏,将一块块碎片放在自己的位置上,才能欣赏到最后的画面。事实上拼图游戏本身就是充满智慧与乐趣的游戏之一。每一个小小的逆转都让人感到挫折,每一条线索的充分利用都让人兴奋雀跃。事实上,惊喜有时候就是在忐忑不安的等待中获得的,不是吗?可是,问题在于,哈兰·科本不想这么快结束游戏,每当你以为已经接触到真相的时候,结局的大门却紧紧关闭。这一切都让你欲罢不能,只得甘拜下风,跟随哈兰·科本的魔术棒走向终点。至于你想象力与承受力的配合是不是那么合拍,只有翻开书去寻找答案了。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话当然是真理,不过不幸的家庭也可以被总结出某些相类似的特性。譬如父亲的酗酒、暴力和对孩子的漠不关心总是会给家庭带来伤害,如果这个家庭的母亲也无力甚至无意给孩子们保护,那么这个家庭中的孩子们会在极度恐慌中度过童年,在能够独立生存、找到相爱的人之后便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家,此生以这个家庭为耻,永远不再回来。然而真的能轻易与过去决裂么?爱尔兰知名小说家塔娜‧法兰奇的作品《带我回去》便从悲情的角度探讨这个沉重的话题,讲述了一个关于家的寓言,作者通过一个残酷的案件,展示和捏合了一个不幸家庭中三代人隔阂的情感,在主人公弗朗科对于家早已心灰意冷的心灵废墟上,润物无声的进行着亲情的复苏和幸福的重建。
假如当年十九岁的弗朗科与青梅竹马的女友萝西一起离开了,去英国开拓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生活,那么《带我回去》或许就成了汤姆克鲁斯和妮可基德曼的定情之作《大地雄心》的另一个版本。然而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不是每次离家都能彻底忘记。那一夜萝西没有赴约,弗朗科带着被抛弃的怨愤毅然决定独自离开,但二十二年后,发誓再也不回家的弗朗科几乎是不顾一切的回去了,因为在他与萝西当年相约的那栋旧屋里,发现了萝西遗落的手提箱,接下来发现的是萝西荒寒多年的尸骨,随后弗朗科最疼爱的弟弟凯文也在那栋不祥的旧屋坠楼身亡……跋涉过漫漫沧海桑田和茫茫的人世烟云,弗朗科终于倾听到了血脉亲情最沉郁的呼吸,让他明白忘记这个家、与家人决裂太难,如同他此生都不可能忘记的初恋萝西,同时他也对于这个不幸的家,他不只是受害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过去的永不会消失,它甚至并没有过去”,威廉福克纳的话不仅有哲理也有一定科学根据,基因是一个家族的密码,融入成员的生命之中,不论走的多远都成为无形而延续的血脉。多年来共同生活经历,让家庭中的每个人在精神上早已盘根错节、内心中互有你我,纵然那经历是无法消除的恨与痛,但当你选择决裂与忘却其实也是选择了自欺欺人。童年的阴影对弗朗科是一生难以治愈的伤害,但他却忽视了这也是其兄弟姐妹共同的伤,尽管直面与解决非常困难和痛苦,但逃避只会让伤害加剧、让无辜的人受害、也让自己一生得不到真正的幸福,在心中掩藏不幸的压力与代价远比回去面对大的多。
小说虽然讲的是爱尔兰小镇,但寓意深远,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存压力的增加,家庭的维系似乎越来越让人力不从心——在太多的欲望和选择里,有几个人能不迷失自己?有几个人没有童年的阴影?所以,《带我回去》的价值在于,让我们为了家庭努力打拼的时候,也应该尽力维护家庭的幸福感,坦然面对内心中痛苦的记忆、不幸的过往,不要让伤害延续。

读南怀瑾先生写的《禅宗与道家》,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另一本书,那就是季羡林的《佛》。两个老先生都是对佛教深有研究,而这种研究是从文化角度进行的,不是从宗教信仰角度。于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感觉读到的更多是一种文化而不是信仰的宣传。
小乘佛学的人生观,从出世思想的立场,看世界,是个痛苦烦恼的世界,看人生,是个悲观罪恶的人生,因此要求出离世间,要求解脱人生。于是就出来一个词叫禅那,包括瑜伽和观慧,这静虑来自《大学》的知、止、静、安、虑、得。一下子就显得高大上了。
大乘佛学的人生观,是身入世而心出世。以济世救众生为基础的,可以牺牲自我而救世救人的大乘的观看众生,无条件、无要求的慈悲利物。这简直个个都是活菩萨了。大乘要人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世智辩聪)、方便善巧、愿、力、智。看起来也是相当高大上的。
南怀瑾觉得“教”,是教导你如何修行证果;“宗”,是我要如何求证修行,宗与教,只在教导方法上的不同,并不是目的有两样。听他这么说好像蛮有意思的,看来有时候拆分词语是有学问有渊源的,譬如“管理”一词,连着用惯了,以为就一个意思,拆开来“管”和“理”其实是两项工作。
佛和禅在中国的土壤还是比较肥沃的,以前的帝王将相,有好几任都很推崇。我对帝王将相不感兴趣,我对那些知识分子比较感兴趣,白居易、陆放翁、苏东坡、王安石这些大儒们,好多都是瑜伽界的大师。文学的东西好多要修辞,修辞起来就不辩证不唯物了。记得上马哲课的时候,有个反例六祖慧能说的“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用辩证法讲就是狗屁。还有一个是“心静自然凉”,这个说法我是赞同的,可是从唯物讲,也是扯淡,热不热这是物理现象,怎么能由你的心来说了算,再者思维是从大脑产生的不是从心产生的。现在,回过头来看,我有点不相信纯唯物的这套理论了,有一些东西还真就是唯心的,心理的变化内化成躯体的变化,受暗示强的人被催眠,这还真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改变了物质的状态。本来没发烧,觉得自己发烧了,一执著,真把体温给提上去了,这种现象常有。
关于过去、现在、未来这些时间的问题,我发现禅宗里说的也很有意思。能够了解自己心理作用的活动,不管是感觉,或知觉,统统叫做一念,能够做到在念念之间,起心动念的每一观念,自己都能观察得清楚,再无不知不觉,莫名其妙的情况。我觉得这个说的真的很好,我们实在是太容易疏忽自己的感受了。这一点让人对时间的察觉太微妙了,三段观察说的,前一个念头(思维意识)过去了,叫过去心,也就是前念。后一个念头来了的,就叫现在心,也就是当前的一念(应该也叫正念吧——斋主注)。还没来的,便是未来心,也就是后念,还没来,不去管它。你要是,觉得还没来的时候,就变成当前的一念,现在了,而你察觉到是现在,立刻又变成过去了。这个真是太好玩啦。我觉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应该把这一部份没借鉴过来。
佛教有个好处是叫人不怕死,在佛教里自然死那叫涅磐,去极乐世界了,多少好,当然大部份的宗教都是叫人不怕死,包括歪教也是,正统一点的教派都是叫人向善的,歪教就不好说了。
《禅宗与道家》这本书中,用了不少的篇幅来讲佛教的丛林制度。看完之后,让我对出家人的生活有了一个较为直观的认识,他们的一日生活制度是相当严厉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啊,只是制度能不能落到实处就非常的值得考量了。当下的许多妙堂,早已经把这些东西束之高阁了吧,就像某些党派一样,本心是好的、传统是好的、制度是好的,但是都被与时俱进给摧毁了。现在许多寺庙要上市,许多地方信徒过来拜佛有最低消费,没带现金可以刷POSE机,而换身一服变混混的和尚大有人在,和僧侣的职业化,似乎也在成为一种趋势。有些惋惜,可是花花世界谁不爱,凭什么让出家人过得那么悲惨,我要说多了,他们来一句“要不你试试”,那我就哑火了。
纪晓岚说道家思想“综罗百代,广博精微”,结果流传到现在变成“支离破碎,怪诞杂乱”,悲催啊悲催。书中讲述了道家的渊源,讲了隐士思想,厘清了儒道之间的一些误会。
道家隐士比较多,方士(科学家)也比较多,这让我想起一个比较经典的问题,就是两种生活选哪种:一种是生活在北京,年薪十万,朝九晚五挤地铁,窝居于十平米小屋;一种是生活在丽江,无固定收入,睡到自然醒,看云卷云疏,住小木屋,喝茶观天象。我曾经在几个不同的场合在讲座的时候问过,大部份的人会想要后一种,虽然在实践中可能选择前一种。所以隐士思想在我们的内心是沉淀已久的。
道家虽然有一段时间误入了炼丹的歧途,但是天地气息,关于人生气脉方面的一些理论我觉得还是颇有意思,也是蛮值得关注的,譬如说,他们认为人的气机,在一呼一吸之间,脉自运行六寸(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一个人在一天一夜之间,共计有一万三千五百次呼吸,叫做一息,气脉运行经过五十度而周遍一身,用汉代的时计标准,是铜壶滴漏,经过一百刻的时间。提出人的十二经脉包括心、肝、脾、胃、肾、胆、大肠、小肠、膀胱、三焦、胞络,刚好和天干地支对应起来。把养生、医药、生理学说结合到一起。真的很牛叉。
常常听说打通任督二脉,任督二脉是什么。督脉,是脊髓神经、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任脉,是自律神经系统。好多东西都打医学理论和思想的萌芽。很是博大精深。
老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真霸气。如此说来称霸全球也就不过一满汉全席罢了。
禅宗与道家,两门很深的学问,浅尝一点,受益菲浅。

本书在欧美推理小说十大密室推理小说排名第八位,也是奎因唯一入围的作品。相比密室之王卡尔,逻辑流的奎因创作重心不在密室上,其密室的代表作主要就是这一本。但是核心诡计仅仅是一个十分传统的机械密室,假如放在现在重新评选,肯定是不入流的。个人亦对机械密室不太喜好,比较钟情于利用心理盲点制造的密室诡计。
除却密室,案件本身其实很单纯,很平淡乏味的动机,凶手刻画也很苍白,但是本案凶手在仅仅揭穿了犯案手法,从逻辑上证明但证据上匮乏的情况下,就坦白从宽,随后自杀谢罪了。要是这世间多几个这样有良心的凶手,名侦探大人们肯定就轻松多了。至于那个最具噱头的”倒置“,即使埃勒里自己反复强调其必要性,个人感觉理由依然牵强的很,基本无异于用高射炮射蚊子,而且一再的强调更加反证了埃勒里自己设定时的底气不足。
文笔絮絮叨叨,人物装逼卖弄,喜好故弄玄虚,不知道是不是欧美作家的通病。大半情节其实都花在了人物之间罗里吧嗦的对话以及节外生枝的支线情节上,同时也是这些小案件的穿插才使得本案变得复杂难解,否则真相实在是呼之欲出,不像现在推理小说凶手是最不可能的那个人,本案里,凶手就是一般情况下最有可能嫌疑最大的那个人。

在观赏此部作品时,我想起了上桥菜穗子的《精灵守护者》,就奇幻小说来说,两个不同次元的世界共存也不是什么稀奇的设定了,但我不得不说恒川确实也是一个天才,结构、文笔和略带疏离感的氛围都无可挑剔,再加上“稳城”这个相对封闭的世界,我就是对这样的小说没有抵抗力。
故事基本上是分成两线展开,分为“贤也篇”和“茜篇”,一条线讲述少年贤也探寻稳城秘密的过程,逐渐得知真相的他却慢慢走上了逃命之途;另一条线则描述茜因家庭矛盾而离家出走,最终从“俗世”踏入了异世界“稳城”,两者的命运刚好相反,可能是因为一开始就对这种“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叙述方式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因此当两人开始产生交集时,我并没有感到意外,而且也没有自发对故事的发展进行“误读”,唯有静观而已,所以当结局来临之时,我只产生了类似于“原来是这样的结局呀”这样的普通感想,心情十分平静,我觉得这本书仍旧有挖掘和深入的潜力,比如说“雷季”产生时,人们如何进行和开展审判工作?又是以何种标准进行选择?真正掌权者又是那些人?“稳城”和“俗世”又是如何具体地产生交集和联系的?“风呼呼”这样的神明是如何生存的?可以展开的剧情还真不少,不过这样一来,势必小说的厚度会大幅增加,既然恒川选择结束,读者们也唯有自行在脑中补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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