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害怕有一千种,恐惧只有一种。北村在《我和上帝有个约》的题记里这样写道。初看到时不能理解,辨不清二者的区别,当作文字游戏了事。及待读完全书,才突然悟到正是如此。害怕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恐惧只对自己的内心。害怕也许转瞬即逝,恐惧一旦扎根便难以驱散,令你夜不能寐日不能食,直至怀疑一切。
第一次读北村的书,发觉他原是个文笔如此残酷的人。他会把你内心脆弱的地方挖出来,在你颤颤发抖时却发现他已找到更脆弱的部分在前面等着你。你跟着他一道走,却不得不一次次面对自我的审判。这并不是轻松的旅程。
《我和上帝有个约》是他前年的作品,故事并不算复杂,简单概括可以说是杀人犯爱上了受害人(死者妻子),在这段短暂的幸福时光里幡然悔悟,于死刑前允诺将肝脏捐献给对方做移植手术。
这又不是那么简单的故事,一个凶案牵连出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上上下下的政治、经济,牵连出种种当今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更牵连出不同位置上的人们的心灵与人性。你看到那居高位的人如何从理想主义者变为他曾经痛恨的犬儒官僚,你看到那底层的贫民如何从天真质朴的本性发展为胆大妄为的凶犯,你看到每一个人的罪后面都有曲曲折折的背景原委,原来他们都应该得到宽恕——只要他愿意从此停止自己的罪。
北村的冷峻在于他把人心之中的恐惧写得如此翔实逼近,你明明是在读凶手与受害人的故事,却不由得自己沉重起来,仿佛那恐惧正从四面八方扑过来,逼你思考心底的一切。你有没有罪?你是否坦白了一切?你是否有资格得到受害者的宽恕?你还隐藏了哪些?
在这个故事里,悔改是最大的主题。犯了罪的人应该悔改,这本是个人心灵里最艰难的斗争。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也许社会根本不允许你悔改。比如这个杀人犯,他杀了人,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罪了,想要尽可能弥补一切,但是社会根本不买账:你做点好事就遮盖你杀人的事实了?你杀了人自己还想活命?谁知道你做的那些是不是想让自己轻判的借口?这个时候,甚至不杀此人不足以平民愤!
可是,民愤是什么呢?就是全体人民不允许一个犯罪的人悔过自新吗?更多时候,民愤只是集体无意识的冲动吧……
北村是虔诚的基督徒,他借心灵辅导站老师苏云起之口说出偌多告诫之语,尤其在凶手入狱之后,这种点化甚至有控制不住的嫌疑,大段大段想要解救众人的心灵。难怪序言里编辑安波舜说,大多男性读者看了都想恨不得把他杀了:你以为你是谁?你凭什么说这些?
而我正如大多数女性读者的反映一样,非常喜爱这本小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女性比男性更加注重内心活动。阅读过程里,我不断被主人公们内心无尽的恐惧骇住,那压力让人自然趋向洁净。做对得起良心的事情才能得内心平静,这虽然是妇孺皆知的道理,但在生动的故事面前我才感受到良心的谴责是多么巨大的力量,它甚至会扭曲人的一生,逆转人的未来……
我很想知道,北村本人是否也曾因为自己的罪而经受这样日夜不安的折磨。我这么说不含任何鄙薄,人人都犯有罪过,只在改与不改的区别。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一个曾经犯罪、如今洗净自己灵魂的人,因为他的文字既带着阅历万千的沧桑,又有不同常人的纯洁坦荡。
我更想知道,他以自己现有的名声地位如何保持了自己的纯净,在与影视界、新闻媒体频繁接触的生活中,实在不易。这力量纯粹来源于基督教吗?好在我恰巧有与他交流的机会,希望能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更希望,他本人如我所想。
做良心所允,得平安喜乐。相比内心的平静,财富、名声、地位、面子都显得多余,甚至可能成为阻碍因素。我想我以前还是太放不开了,其实能做到简单,已是极致。书中说软弱的人更有力量,正因如此。

炒股的时候,人们常爱说这一句:风来了,猪都能上天。意即机会来了,都能上去捞一把。因此,不少人都攒足了劲儿,等着风吹自己一把。
然而实际上是,有的人,没有变成风口的猪,反而被摔得七荤八素,从此,远离股市;有的人,却在观察学习中,找到了一般规律,从此,逐步站稳:更有些人,引领了风口,成为“庄家”……
不得不说,人的命运有时候和炒股都有些类似。命运受时代裹挟,潮涨潮落。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被风浪吓倒,早早离开战场;而有的人,早就规划好了方向,只等着顺风车来;而有的人,更是辟出了一条路来,成为带路者,领头人……
风来的时候,刮过了每一头猪,也不是所有的猪都飞起来了。时代巨变的时候,经过了每一个人,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搭上了驶向未来的车。那些时代的弄潮儿,是时代促成的,还是个性造就的?
阿耐的长篇小说《大江大河》,可以让我们一窥时代巨变背景下的人物命运。
这本书以1978-1989年这一剧烈变化的时代为背景,塑造了雷东宝、宋运辉、杨巡三个不同人物,他们在历史转型新时期下的选择与坚守,生动展现了社会的转变与人物命运之间的关系。
时代的烙印与人性的底色造就了他们的命运。
一、 雷东宝——乡村改革先锋。
退伍军人雷东宝,家徒四壁。归家担任村干部时正逢家庭联产承包制责任制在酝酿中,风风火火的雷东宝率先迈开了步子,政策有松动,他就能撕开一条缝,落实了责任制。他又办起了砖厂,拉起了建筑队,办起了电线电缆厂……
他的敢作敢为为小雷家带来了富裕与繁荣。他的胆大妄为也为自己带来了灾祸,在与市电线厂的讨债纠纷中,聚众围斗几乎要让他陷入风波,忧心他的妻子宋运萍孕中惨死,让他得以逃过一劫,却也让他痛不可当。当着前来奔丧的小舅子宋运辉的面,他发誓终身不娶。
雷东宝的步子迈得越来越大,小雷家越来越富。这一切,让大学生、国企领导宋运辉感慨万千:雷东宝一无所有,因而敢想敢干,不瞻前顾后,小富家灵活快速的决策让集体经济得以快速腾飞……
雷东宝看似鲁莽的背后,有 “上面政绩”的要求,是更深层次的政策体现,小徐的扶持与指引就是明证。往小了讲,是雷东宝本人敢于突破常规又集思广益,敢于放手、敢于用人的体现。他的深情与单纯,也给他添了一层光彩,让人觉得这是个可爱的人。
二、 宋运辉——国企改革的领头人。
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的宋运辉,作为“黑五类”分子后代,父母的软弱让他在少时受尽欺压,这一切并没有让他就此跟父亲一样变得唯唯诺诺。
他发现,要想不被人欺负,得要掌握先机。因此,求学时他如饥似渴,力求早日摸到风向,工作时他殚精竭虑,希望早日掌握风向。
得益于小徐的推荐,他在金州总厂被迫接受了水书记的关照,在一系列磨难中得以升迁。然而,偌大的国企,勾心斗角让生产与改革停滞不前。
在被动接受了程厂长的千金之爱后,他更被视为水书记嫡系,而这很快让他陷入了与继任者闵厂长的权力争斗中。到底是要在金州总厂斗智斗勇还是另辟新径,开展自己的抱负,他选择了后者。不过,这次他牢牢将权力抓在自己手里……
宋运辉的人生轨迹,也印着他的家庭烙印,因为父母不强,他选择强。因为知识分子的纯良本性,让他在利诱面前,毅然决然。但由于他强烈要掌握主动的底色,他依然要和权力周旋,并最终掌握了权力,得以施展才华,并帮助朋友。
三、 杨巡——绝地求生的个体户。
杨巡,家贫如洗。然而,为了下面三个弟妹的学业,他毅然挑起了生活重担,从走街串巷卖馒头起,他走上了倒爷之路。
东北站柜台的生活,让他嗅到了商机,开辟了商路。然而,一时的短视让他刚刚建立的家当毁于一旦。老王的劣质产品让这群老乡都遭受了灭顶之灾。
家里的负担,四处的借债把杨巡逼到了绝路。他不顾骨折的手,冰天雪地里拜访了客户兼债主老李,坦陈了自己的困境,得到了谅解与信任。又千里跋涉回乡,以诚意打动雷东宝,取得了赊货权——他人性的底色救了他。
回到东北,一条电器街独他一人开业,无人上门。他能怎么办?只能置之死地而后生,现场焚烧劣质电器,表示与假劣产品的决裂。那街口的浓烟终于给他引来了客人——他活了。
他活得更好了,建立了市场,当起了“地主”,很快又嗅到了宋运辉东海项目处的商机……
三个人,三个领域,三种活法。在时代的车轮上,他们奋力前行。引领他们成功的,除了时代的变革,更是他们人性的底色。
忘不了,雷东宝开辟新事业时,夜不能眠,忘不了,宋运辉主持设备引进时,“累不死”的形象,忘不了,杨巡争取生意时,那拼命的架势。
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侥幸的,是时代的垂青,更是人性的光辉。

在读东野圭吾的《单恋》之前,我对棒球和性别认同障碍一无所知,更别提什么兴趣了,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棒球依然不感兴趣,但是对性别认同障碍的兴趣和好奇却一直没有消失,所以有了这篇文章。
开始读这本书,只想着是一本侦探悬疑小说而已,也许是一段引人入胜的故事,没想到却进入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世界,打开了知识库的另外一扇门。
明明是一个男人,却拥有一副女人的身体,不得已以女人的姿态生活了二十多年,男人的本性被压抑在父母的期望、社会的认同中,除了自己和极少数同类,只怕没有人再懂得他们了。中国人有句话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尽管他们是社会上的少数人群,尽管他们可能散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但是因为身上有着相同或者相近的气味,他们还是有办法找到彼此,相互照应。或者是因为他们太过于寂寞,他们太清楚,除了同类,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们,所以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另一个自己”。
在《单恋》里,他们创立了《金童剧团》,是给予同类精神上的慰藉,也是作为一个媒介,让更多的同类人相聚在一起,实行他们的一个大的计划,即互换身份。
要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生活下去,必然意味着要切断自己的过去,过往的爱恨情仇都如流水一样,逝去无痕,但是这样就可以了吗。在古代社会,户籍制度并不完善,易个容,甚至只是改个名字,换个地方便可以隐瞒自己的过去,重新开始生活。也许与你为邻三十多年的邻居或者相交多年的挚友都不清楚多年前你曾是恶迹斑斑、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或者是一代侠客,厌倦了江湖血雨腥风,隐姓埋名过着安逸的生活。这些,我们在武侠小说中见的多了,可是我们都很明白,那是在古代或者是在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情况。现在网络世界这么发达,每个人的生命从小到大都被编织在一张张的网中,所有的一切都有迹可循,不管你隐藏地有多深,只要有人想要找你,总能找到你。
即使明知道前路坎坷,充满了荆棘和沼泽,他们依然选择了互换身份,是因为他们压抑了太多年,他们太想按照他们心中的本性生活了。这个世界太不公平,太过无奈,造物主跟我们开了怎么样一个玩笑,或者是他在造人时开了个小差,所以就有了这些不幸的人。
东野圭吾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一个个不幸的人,因着自己或者他人的不幸,造成了另外一些人的不幸。就像这本书中,被杀的是一个跟踪狂,还是一个强奸未遂犯,虽然杀人怎么说都是不对的,法律虽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没有人有替天行道的资格,然而,罪行累累的人死去了,怎么都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好人却要因此而受累,就怪不得有人心生不忿了。
如果中尾不是癌症晚期,所剩无多,他最后还会不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像是殉道一般。一个将死之人,用自己的生命结束了一切,让生者不再被人命案牵绊,然而生者虽然摆脱了警察的纠缠,只怕此生,心在难安。

不仅在作案手法和侦破过程上有惊艳之笔,在人性的描写上更是异常精彩。
阿伦娜,表面上的女主角。美丽,多情,甚至可以说是水性杨花。故事的一开始就以有夫之妇的角色充当着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几乎所有人都说:阿伦娜是个有手段的恶魔。可她真的有手段吗?她稍微有点脑子都不会沦落到连小命都不保的地步。阿伦娜的可悲在于被人卖了,在替别人数钱的时候还充当着人贩子的角色承担了全部的负面舆论。她输掉金钱,输掉性命,输掉名声,赢回来的不过是虚假的情意,总之满盘皆输。输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怎么输的,然后继续愚蠢,从故事的描述来看,帕特里克是她第三次犯同样的错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观原因是,阿伦娜过度自信于自己的美貌,在一味的自我陶醉中忽略了男人也是有智商的而且很高这一事实。
克里斯蒂,若说手段,她才是真正的王者。内心无比冷静甚至残酷,却始终在外表上维持这一种弱而不懦的状态,让人心生同情的时候又不会怒其不争,克里斯蒂表现出的这种弱也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围观者对阿伦娜的不满,最大可能的为自己避免了杀人嫌疑。杀人不难,只要没有人怀疑你就可以。试想,谁会去怀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婚外情受害者呢?
帕特里克,这个更会演戏或者说装傻。这本书里这对凶手最大的特点就是会装傻和示弱,让其他游人和读者一开始就把他们放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这个最初的印象固定后会对日后的破案产生重大影响。
肯尼思·马歇尔,无可救药的骑士精神。刚看完时,和同桌一起鄙视他,觉得难以理解。但现在回想,其实很佩服马歇尔。他是个精神贵族,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很高,对身边的人则很宽容,严以待己宽以待人。这样的品质在阿婆那个年代还有迹可循,到了现在,恐怕拿着光电显微镜也找不到了。可惜的是,缘分这种东西从来都不是价值规律,它永远不知道什么叫资源优化配置。所以,马歇尔遇到的是阿伦娜。
罗斯蒙德,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善良不懦弱,温柔不依赖,独立不孤立,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的真正含义。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在爱马歇尔的同时也慈爱的对待琳达。
奥德尔·加德纳,拥有中年男人所有的智慧。在适时沉默的同时做到心中有数,可谓大智若愚。
在破案过程中,最神来之笔的没过于波洛的那个理论:如果一个人在完全没必要的地方撒了谎,那就说明他大有问题。这个逻辑乍看之下平平,仔细一想非常有道理。因为谎言的大多数其实是为了圆另一个谎,说谎很麻烦的,但若有人在一个没必要的地方费了这么大功夫,只能说明他有一个非常不可告人的事实存在,谎言是个铺垫,而那个事实很可能就是问题的关键。
这里很平静,阳光照耀,海水湛蓝。可是别忘了,在太阳底下,到处都有邪恶的事。
阳光下的罪恶,阳光下形形色色的人性,或美丽或丑陋。

阿加莎克里斯缇娜的大部分都是侦探小说,但这本并不是,应该算是冒险类。
而让我倍感意外的是这本书还是挺有意思的,让我知道她不仅能写侦探小说,惊险类小说也能驾驭。
前文设下的悬念都有好好的收回,给出了合理的解释而又有神转折,而有些情节也让我十分有看下去的紧迫感,弄得我明明快期末了还要急匆匆的抠时间来看哈哈哈。而且其中对异域风光的描写,不仅让人沉醉似乎真的身处那里,也让故事更有神秘感。
总之,作为读过她多本书的读者,我认为这本书是值得推荐的。

沃尔特的父亲所罗门使诈,导致多年的朋友瓦莱莉的父亲雅尔丹生意破产,而他却坐收千万渔利。所罗门被人刺死在书房,目击者确定雅尔丹曾出现在凶杀现场。而案发时,雅尔丹确实跟女儿在宾馆大厅,还打电话到所罗门的书房,沃尔特接通了……
首先表扬一下翻译,黄金时期作品的翻译如果有问题是会崩坏小盆友的世界观的,这部还好。。。
作为众所周知的低谷“第二时期”作品,这部作品难免受到了好莱坞等时代元素的影响。而较之饱受诟病的《红桃四》、《龙牙》等作品,这部作品在故事的完整度上要好一些。而在推理方面比起之前作品要逊色不少,喜欢挑战奎因的读者们也许要大获全胜了。
当然正如许多作品一样,当推理元素被削弱之后,一些其他的看点的出现则会撑起整部作品,带给读者另一种体验。
身为好莱坞编剧的奎因先生在这部作品中的戏份要少很多,但比起其他作品中奎因先生只会在最终回中大显身手,这次他的几次出镜则要亮眼许多,至少是在视觉上。
将背景放在稍显浮躁的环境中,对于习惯了安静的黄金时期的读者多少有些不公平。肥皂剧元素的加入来的要比之前作品浓许多,但永远没有第三时期作品深刻,因此读来要轻松不少。而且整部作品多处设置伏笔,如果是有心的读者,一定会在结尾是感受到非同寻常的畅快
!
总之,这是一部不会令人失望的作品。

很多东西就是这样,未必亲自见识过,却能久久留在你的潜意识里挥之不去。以至于有一天你遇到了它,顷刻便似故人重逢一般,无论是书是人,都能大快朵颐、酣畅淋漓地阅读。李碧华就是这样的人,李碧华的书就是这样的书。一口气浏过她的“自白”,又读完《胭脂扣》和《青蛇》,悠婉辛辣的鸳鸯蝴蝶在纸上来回翻腾,作者却犹抱琵琶,对自己的身世抖机灵般地一概“语焉不详”。这让我想到一个在纸上唱昆曲的女戏子,咿咿呀呀柔声不尽,作打功夫却也毫不含糊。要不她能让如花说出这样的话吗——“爱我,就死在我手里。”也许多数的女人对待爱情都是怯懦而谦卑的,所以文字中坚毅而能算计的女子形象就让人觉得特别有味儿。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才女”这个词,因为从来也没听别人夸过某人是“才男”。好像男子的才华是份内之事,到了女人身上就成了多出来的“美德”。可李碧华应该是很享受这一称号的,她在文字之间来回转盘旋,又吟着戏耍文字的念白。看她的《自白》就知道,基本上没一句“正经”,岁月蹉跎、韶华流逝,在她的简历上完全没有记录。取而代之的都是逗读者和自逗的话语,让你总以为她还是豆蔻年华的顽皮少女似的。我私下总觉得这样的女子很危险,一不小心你就中了她的“招”了!~不过还好,她的“招”只是她的作品,在文字上绝顶聪明的女人,到了生活中未见得不是笃厚而专情的。
中国文字写得有味道的女作家很多,但彻底洒脱了、把生活里的“活明白”带到字里行间中去的还真是不多。人活一生,欠的就是一个“活通透了”。女人是这世界上最坚强的生物,她一旦活明白了,她的世界里便不再存在迈不过去的坎儿。李碧华虽然是个“纸上女戏子”,写作空间也终归逃不出男女情怨这方寸之地,可是她却能洒脱地把天上人间、神鬼妖魔的无限天光都引入这锥规的立脚题材之中。她的心很热,可是她的笔偏冷。她写《胭脂扣》里的如花、江南桥头的青蛇白蛇,对爱都是无限的渴望,但又学不会爱。如花为了得到所谓的“死生契阔”,最终不惜下毒把爱人毒死,让他连反悔的机会都没有;《青蛇》中描写白蛇的语气是冷的,象她又凉又滑的蛇皮,而许仙是个忧郁、儒弱的美男子,他对自己人生的分岔路口几度退缩,并且负情负义。他既贪恋白蛇的美貌,同时又希望拥有小青。——你看这是人世间能够容忍的正常故事吗?李碧华分明是看透了一切,用冷峻的目光在嘲笑。
可另一方面,她的笔很冷,却又很幽默。她在《青蛇》中学周星星翻版了张爱玲的经典话语,她说:“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只是,当他得到白蛇,她渐渐成了朱门旁惨白的余灰;那青蛇,却是树顶青翠欲滴爽脆刮辣的嫩叶子。到他得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柜中闷绿的山草药;而白蛇,抬尽了头方见天际皑皑飘飞柔情万缕新雪花。”
时常有这样的感觉,做妖的要修练成人,做人的最终却又要精化成妖。老旧的浮尘在字里行间氤氲般地幽魂不散,氤氲背后躲在角落里的女子抽着鸦片捏着猫嗓妖气地讲故事。不过还好,李碧华成精入魔还只是女戏子,食人间烟火,读的最多的“书刊”是自己的存折。让她唱去吧!~拥有适量妖魔化女戏子的世界是多么美好!~~~

近些年来,国内原创的悬疑小说,大有短篇往长篇发展,长篇往超长篇发展的趋势。造成这种趋势的原因大致有两个:其一,一个好的点子(故事核)写成短篇刊登在杂志上实在有些浪费,最多也就挣个几千块的稿费,而写成长篇出书则要多赚不少钱;其二,短篇对于作者的写作水平要求更高,许多新人作者一时还无法在较短的篇幅内驾驭一个精致的故事,所以不少人扬长避短,选择更容易灌水的长篇来写,自然就越写越长了。
笔者以为,短篇小说才是验证一个作家是否优秀的试金石,短篇小说对于文本精致度的要求更高,从语言凝练程度、布局的精巧程度等方面,都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写作功底。
纵观原创悬疑文学圈,以短篇而闻名的作者少之又少,而短篇能够量产、高产的人更是凤毛麟角。如果说,有一个人可以称为原创悬疑的“短篇之王”的话,那这个人必是这本《蜕变》的作者——庄秦。
出道至今,庄秦的长篇悬疑小说只有《无法呼吸》《龙穴》《入土不安》等屈指可数的几部而已,但却很难有读者清楚地记得他发表过的每一篇短篇悬疑小说。诚然,这些短篇质量参差不齐,不是每篇都品质优良,但大量的短篇创作还是为这台“人肉打字机”带来了实惠。
熟悉庄秦的读者都知道,悬念的营造和恐怖氛围的塑造一向是他的强项,那是他通过上百篇短篇作品的“练笔”训练出来的“素质”。而这些素质应用到长篇创作中时,则发挥出了更大的能量。
庄秦新近出版的这部长篇悬疑小说《蜕变》,就是一个由“短篇量的积累”达到“长篇质的飞跃”的代表作。
《蜕变》采用典型的平行式双线叙事模式,并分别使用第一、三人称,将一个完整的故事拆成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故事,但却用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比如三层的别墅和碉楼)为后文两条线索的交汇埋下了伏笔。在叙述时,作者故意在关键情节处戛然而止,转向另一条线索,使得小说具备了双重悬念(其实还有整个故事走向的大悬念),更加吸引读者读下去。
在恐怖氛围的塑造上,庄秦应用了本来就给人压抑感的“馆”模式(与暴风雪山庄类似),还在馆内玩起了大密室开膛手式的连环杀人(失踪),让人不禁生出一种窒息的感觉。这种恐怖惊悚的感觉配合着作者编织的强大悬念使人产生一种强烈的阅读欲望,大大增强了小说的可读性。
可以说,庄秦把短篇小说的长处,或者说他自己写短篇得出的一些写作技巧很好地用到长篇小说当中,又利用长篇小说的篇幅优势完成了短篇中不易做到的事情——增加SF(科幻的英文缩写)设定和社会派元素。
关于“蜕族”的SF设定是本书的一大亮点,该设定虽不是故事的重点,但却在关键时刻起到了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重要作用。国内悬疑作者很少在小说中加入SF设定(以幻想元素为核心的那多手记系列除外),所以庄秦此次的尝试可以说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另外,《蜕变》中关于器官移植的讨论颇具社会派意义。很多作者心里都清楚,在中国,悬疑推理小说很难写出像日本那样浓厚的社会派味道,他们只能根据自己小说的题材,选择一些沾边的社会派内容进行简单的讨论(甚至谈不上批判),以彰显其作为作家最起码的社会良知。尽管这种讨论不会有多么广泛,但起码希望能给阅读本书的读者带来一些读后的思考。
总之,《蜕变》是一部诚意之作,从谋篇布局、悬疑恐怖氛围的营造到社会派的思考都很用心,除了一些小瑕疵之外,算得上一部品质优良的长篇悬疑作品。作者用创作短篇小说精致文本的标准来书写长篇,用更大的篇幅承载更多要表达的内容,使得本书故事性和意义性俱佳,不失为一部难得的悬疑佳作,期待庄秦能今后能写出更多精彩的长篇。

纪德笔下充满了道德与欲望,现实与理想,灵与肉之间的冲突。《背德者》相对来讲对这样的冲突刻画没有《窄门》那么明显,不过当读到最后一页,心中有种疑惑,这个主人公是怎样的人?他似乎总在顺从所有人的意愿,他看到小男孩偷剪刀却纵容着;他极力的听从夏尔的建议,甚至不顾一切辞退佃农把庄园交给他管理;他顺从另外一群男孩,和他们一起捕猎,却忘了自己本身是庄园主,是应该禁止捕猎,惩罚捕猎者的人。还有那个他既是偷猎人的保护者,又是对抗者的身份令人感到好笑。这些从一方面讲是他一直在遵循着别人的意愿,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他同性恋的身份,同时也看出他是随欲望,随念头形式的。他仿佛就是个新生婴儿,对于世事一概不知,也觉得新鲜。什么都要尝试一下,对所有人也觉得新鲜,希望窥探所有人的秘密,得到所有人的青睐。
米歇尔觉得自己的缺点就是自己还很年轻,什么时候都可以产生生活才刚开始的念头。每一天都可以是人生的开始。因为年轻,他错过了可以重来,所以可以无视那些传统的框框条条,随自己的欲望而行了。以至于他说“我能自主选择我的意愿吗?”,仿佛意愿才是“我”的主人。
结婚旅游前他是个埋头苦干的学者,一心思投在学问上,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何物,“徒有生活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在生活”。这可以看成之前的米歇尔的写照了。他大概以为人活着就是为了考据过去,追寻过去,叩问过去。他对房间的昏暗无所察觉,对于和妻子的结婚也一点不在意,仿佛只是相识已久的人某一天约好了在一起生活而已。后来旅游中的大自然唤醒了他,加上大病一场,还有那些小男孩,活泼,健康,美丽,开朗,生活呼唤了他,他开始了他真正的生活,才有了后来的蜕变。
对书中人物印象最深的要属米歇尔的同事梅纳尔克,他是一个否定过去,只追求现实的快乐的人。他对于时间和回忆的论断是惊人的。他不喜欢回忆,认为回忆会阻碍未来的到达,并且让过去侵入。不相信死去的东西,把不存在的东西和从未有过的东西混为一谈。这些说法大概说明了及时行乐的必要。然而对我来讲,当我读了这段话,我不由想到了自己的“怀旧”,有时我宁愿自己是梅纳尔克,我能够从过去的魔掌中走出来,那该多好?因为,过去对我来说虽然是美好的,但无论如何,时间的逝去,青春的流逝,还有某些人某段情感的不复存在都让所有美好披上了一层忧伤的雾,挥之不去。
话说回来,其实我对“背德者”这个题目的理解还是比较模糊的,我没有很明显的感知到他到底怎么抛弃了传统道德,只听从自己的欲望的。大概需要再读读才能发现吧。
P.S. 刚写完《背德者》的读后感,再看看别人的读后感,发现原来“背德”是逃避社会道德,社会关系,事业,亲人朋友,甚至是婚姻,之所以我在读的过程中不大能理解小说名的真正含义,大概就是因为我觉得逃离这些只是逃离了“社会中的人”,而找到了真正的“我”。所以我不把它看成是违背道德。同样的,对于一个有着丰厚家产的人来说,常年在国外旅游算是放纵自己,但是当我们想想他,刚从书本,研究,学问中觉醒,刚开始发现了生活的美,刚经历了一场几乎要命的病,他的挥霍和放纵是不是就比较可以理解了?况且他后来的挥金如土也只是为了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为了他那个病入膏肓的妻子。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里,读完生存者2.火车正缓缓驶出湖南境内,我在归途,也在旅途。
两年前毕业之时,漠视祖母卑微的心愿,孤身前往温暖的南方,去往未知与迷茫。于是在寒冷入骨的冬夜,亲身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生即是痛。死亡却是巨大的黑洞,华美的幕布一经拉上,穷毕生之力无法穿过。即使彼日,死神缓缓牵起你的手,却不知彼岸是否有一如从前的温暖笑容。
这遗憾却是亲手选择,一力造成,所以无法后悔,更勿用厚脸唏嘘。所以不如归去,但到底,田园终芜。
所以人们总是流离失所。生存者2里,小破看着电视里的豆浆油条紧紧地抱着羽罗,猪哥在偏僻的山村扮着大圣充当门神,南美蹦蹦跳跳地折腾着世界的间隙温柔地问精蓝,达旦啊,他好吗?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豆浆油条,没得话凄凉。
死亡不费思量,但活着却是严肃的事情。我每日上班、下班,混迹于学生堆中恬不知耻,奔波于食堂间每日苦恼到底吃什么好。此间已再无那间小屋,小屋里坐着等我归来的人,白发苍苍,为我留最好的药,等我回去时随便买花花绿绿的糖果也无比开心。我知,我一早便知,我走在肃杀寒风的路上,偶尔内心空洞,大多数时间却依然微笑。世间人已多得过分,倘若纯善如猪哥,多彩如南美,无敌如小破者,依然要感叹不如意者长八九,我如蝼蚁尘埃,又有啷个所谓。这锤子样的人参,熬下去便好。
爱是没有人能了解的东西,爱是永恒的回忆。爱是欢笑泪珠飘落的过往,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十年如白驹过隙,做梦都想见到,却做梦都见不到的儿子,一眼到底是短了。这一眼却又如此长,恍若十年之间,从未离开。所以在猎人联盟撇一眼暗黑三界的简报,卫生评比教化有功;所以豆浆油条的香味从电视里传到青灵的眼睛里,纯白无瑕映出少年的笑容,暗想起当年厨房内外的恶性竞争,哪里有这样的爹,又这样地让人怀念,怀念到一言一行,都是他。
若念于此,归与不归,心中有光,总是天涯归鸿。“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这故事里所有的人,即使罪恶多舛如安,灵魂里亦有一丝光洁如影随形。
审判之轮。
以破魂达旦或摄政精魂相祭。
则止。
生于猪哥是太长,于我,却总是希望他,活着。猎人传奇,达旦生父,摄政精魂,门神猪哥,怎么会死,怎么能死?
但这世间,又有谁能真的不死?
式微,式微,胡不归。

总是听人说武侠大师有金古梁温黄,其他几人的书也都读过一部分,梁羽生反而是最晚看的,只因我印象中觉得其他几人各有特色,唯有梁羽生在我心中一直模糊不清。这本《冰川天女传》是我读的第一本梁的小说,读完之后,不禁让我联想到了金庸的《飞狐外传》,两本书给我留下了一个十分相似的印象,就是,男女主角形似木偶,反而是配角大放光彩。
唐经天,完美贵公子的形象,但也导致塑造的太过平淡。男性角色中,陈天宇也比他要出彩一些,更别提金世遗了。桂冰娥,远居冰宫,异国公主,本书以冰川天女为名,读完全书,却感觉她一点也不可爱。女性角色中,芝娜,李沁梅也比她可爱的多。唐桂二人的爱情,只能说是老套狗血(金世遗助攻),可以说是水到渠成,但也代表了平淡无奇。
梁羽生文笔绝佳,雪山风光描绘的身临其境。前期以陈天宇的视角,带入剧情,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剧情转折也较为平庸。初读梁羽生,我就已经厌烦了一山更比一山高的写法,刚出场的所谓高手,后期几乎全部破格,全是烂番茄。读至一半,金世遗的出场,才有了几分让我看下去的动力,下半本书更是越看越精彩,但是对金世遗的描写,更是入骨三分。极度自尊而又极度自卑的金世遗,放浪形骸而又天真无邪的金世遗,渴望温暖而又最终选择独身一人的金世遗,一个矛盾的金世遗,自然比永远伟光正的唐经天有血有肉的多。就像程灵素比之袁紫衣。唐桂二人扬我国威的桥段看的我蛋疼无比,而金世遗攀登珠峰的剧情则达到了整本书的最高潮,他在最后的时刻,得到了爱情,但是时日无多,把握不住。最终被唐救下性命,却也无颜面对,矛盾之下,只好选择离开。
简评,文笔绝佳,剧情转折亮燥不均,男女主毫无特色,但除此之外也有一流的人物。四星。期待下一本云海玉弓缘。
ps:金世遗莫名喜欢翻筋斗,出场半部书,大概翻了三十个筋斗,而书中其他角色加起来也没有他一半。由此看来,毒龙尊者一脉的轻功和还珠格格里的类似,也是独树一帜。

一口气看完了小椴的《长安古意》,打心眼里佩服红棂,这样的女子,带着不属于这个人世的高远,让沉在名利场上的人心里骤然一清。
不想说这本书写的有多自然、精彩和感人,也不想为红棂的正义机智歌功颂德,小椴塑造这样一个女子,是很带感情和期想的——温婉清丽,大方得体,冰雪聪明,贤德明理,柔情敦厚里掩藏着坚强的锋芒——这大概是很多男人梦中的佳人吧,得妻如此,夫复合求?至于嫣落,应该是一个情人的理想形象。
只是妄加揣测,其实不了解男生心理。就好像小椴写红棂,任是如何动情,也是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上构造的吧。那么,我便想知道,当愈铮离去,周遭一片冷漠,温暖的记忆和宁静都化作飞烟,红棂是以一种怎样的勇气和心情,怀抱稚子,开始朝避猛虎,西避长蛇的跋涉的?
她如何在托无可托的时候,以一己裙钗登坛,扶大厦于将倾,挽危亡于倾刻?
沧海浊流,世事翻覆的时候,能守住心中的一点执念是何等不易。所以在看她时,钦佩中是带着点心疼的,却仿佛陈去病的遥遥相望,小窗对坐而不知如何表达心中怜惜。她的生存注定孤立却无法妥协,她也是心甘情愿独自承担,旁人只能相助,不能相守。
那么,在某个清丽的晚上,她会不会突然想起当年的幸福和凄怆,挽不住的岁月悠长。
回头已是千山路,谁共我,醉明月?
原来都是,一直都是,世事一场冰雪。
花间几度红棂?

简·奥斯汀于一七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出生在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文顿镇。她的父亲乔治·奥斯汀是当地两个教区的主管牧师,靠着两份牧师俸禄,加上招收学生之所得,养活一家九口人。简·奥斯汀的母亲出身于一个有背景的家庭,因而即使当奥斯汀家陷入逆境时,家里仍然维持着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和社会地位。
乔治·奥斯汀夫妇一共生有八个孩子,六男二女,简·奥斯汀排行第七。简·奥斯汀的大哥詹姆斯上过牛津大学,后来继承了父亲的教区长职位。二哥乔治因为有病,由专人护理,始终不得与家人团聚。三哥爱德华从小过继给一位无子女的亲戚,但与骨肉同胞一直相处融洽。四哥亨利也上过牛津大学,后来成为简·奥斯汀与出版商的联系人。简·奥斯汀的姐姐卡桑德拉比简·奥斯汀大三岁,和简·奥斯汀一样终身未嫁,是简·奥斯汀的终身伴侣。简·奥斯汀的五哥弗朗西斯和弟弟查尔斯参加了英国海军,最后都被晋升为海军将领。
奥斯汀家从未给两位小姐请过家庭教师,也未让她们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简·奥斯汀六岁的时候,曾随姐姐上过牛津女子寄宿学校,不过那不是因为她想念书,而是因为她离不开姐姐。(乔治·奥斯汀太太曾说:“要是有人下令砍掉卡桑德拉的脑袋,简·奥斯汀非得和她一起去死不可。”)上学后不久,简·奥斯汀害了一场大病,差一点送了命。病愈后,简·奥斯汀又陪姐姐去雷丁寺院学校念书,九岁时便永远离开了学堂。简·奥斯汀回到家里,在父母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家里那个藏书五百卷的书房,阅读了大量古典文学作品和当代流行小说,渐渐同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简·奥斯汀早在十六岁,就对写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在她那个时代,体面人一般都谴责小说,而女人写小说当然更是犯禁的,于是她只有瞒着外人,偷偷地进行写作。她坐在书房里,把构思好的内容写在一张张小纸条上,一听到外面有人进来,便赶忙把小纸条藏起来。她每写好一部作品,都要先读给家里人听,遵照他们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约在一七九六年至一七九七年,简·奥斯汀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的初稿《第一次印象》,她父亲写信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请求自费出版,结果遭到拒绝。简·奥斯汀并不因此灰心,在以后的两年里,她又接连完成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的初稿。
一八〇五年,乔治·奥斯汀牧师去世。第二年,他的遗孀带着两个女儿移居南安普敦,同五儿子弗朗西斯住在一起。三年后,爱德华的妻子在生第十二个孩子时死去,爱德华十分悲痛,便请母亲和两个妹妹住到汉普郡的乔顿。简·奥斯汀在这个幽静的环境里生活了八年,再一次焕发了创作的激情。她一面修改前三部小说,交出版商出版,一面创作新的作品。一八一一年,简·奥斯汀匿名发表了《理智与情感》,获得好评,以后又接连出版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简·奥斯汀恰在声名鹊起的时候,她的健康突然恶化了。一八一七年,卡桑德拉陪她去温彻斯特疗养,结果医治无效,于七月十八日离别了人世,终年才四十一岁。翌年,《诺桑觉寺》和《劝导》同时问世。
简·奥斯汀生活的时代,英国小说正处在一个转折时期。十八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坛涌现了像菲尔丁、理查森、斯特恩和斯摩莱特这样的现实主义小说大师,可是到了七十年代,这些大师都已离开人世,他们开拓的现实主义传统基本上被一股“新浪漫主义”思潮所取代。这股“新浪漫主义”思潮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以范妮·伯妮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一种是以拉德克利夫夫人为代表的哥特传奇小说。这些作品虽然曾经风靡一时,但是终因带有明显的感伤、神奇色彩而显得有些苍白无力。正由于有这些作品充斥市场,英国小说自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至十九世纪头十年,四十年间没有产生什么重要作品。从一八一一年起,简·奥斯汀相继发表了六部小说,这些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新浪漫主义”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在英国文学史上,简·奥斯汀不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本身又是独一无二的,因而被人们誉为“无与伦比的简·奥斯汀”。
我们这里介绍的《诺桑觉寺》属于简·奥斯汀的前期作品,初稿写于一七九八至一七九九年,取名《苏姗》。一八〇三年,作者对小说作了修订,并将其卖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但不知为何缘故,小说并未出版。直至作者去世后的第二年,也就是一八一八年,经亨利·奥斯汀斡旋,小说才得以出版。
同作者的其他五部作品一样,《诺桑觉寺》是一部爱情小说。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除了爱情纠纷之外,小说自始至终还贯穿着对哥特小说的嘲讽。因此,这可谓是一部“双主题”小说。
小说女主角凯瑟琳·莫兰是个牧师的女儿,随乡绅艾伦夫妇来到矿泉疗养地巴思,在舞会上遇见并爱上了青年牧师亨利·蒂尔尼。同时,她还碰到了另一位青年约翰·索普。索普误以为凯瑟琳要做艾伦先生的财产继承人,便起了觊觎之心,“打定主意要娶凯瑟琳为妻”。索普生性喜欢吹牛撒谎,他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便向亨利的父亲蒂尔尼将军谎报了莫兰家的财产,蒂尔尼将军信以为真,竭力怂恿儿子去追求凯瑟琳。当他们一家离开巴思时,他还邀请凯瑟琳去诺桑觉寺他们家做客,把她视为自家人。后来,索普追求凯瑟琳的奢望破灭,便恼羞成怒,连忙把以前吹捧莫兰家的话全盘推翻,进而贬损莫兰家,说她家如何贫穷。蒂尔尼将军再次听信谗言,以为莫兰家一贫如洗,气急败坏地把凯瑟琳赶出了家门,并勒令儿子把她忘掉。但是两位青年恋人并没有屈服,他们经过一番周折,终于结为伉俪。显而易见,作者如此描写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是对金钱和门第观念的无情针砭。
凯瑟琳在巴思期间,正热衷于阅读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哥特小说《尤多尔弗的奥秘》。后来听说将军邀请她到诺桑觉寺做客,她不禁欣喜若狂,心想她终于能到古刹中去,“历历风险”,“尝尝心惊肉跳的滋味”。其实,诺桑觉寺只是一座舒适方便的现代化住宅,仅仅保留着旧日古色古香的名称而已。可是凯瑟琳住进来以后,却凭着哥特小说在她头脑中唤起的种种恐怖幻影,在寺里展开了一场荒唐的“冒险”活动。她第一次走进自己的卧房,见到壁炉旁边有只大木箱,便疑心箱里有什么奥秘,胆战心惊地好不容易把箱子打开,不想里面只放着一条白床单!夜里上床前,她猛然发现屋里还有一只大立柜,战战兢兢地搜索了半天,终于在橱柜里找到一卷纸,她如获至宝,以为发现了什么珍贵的手稿,不料熬到天亮一看,竟是一叠洗衣账单!凯瑟琳碰了两次壁,虽然羞愧满面,但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相反,她那传奇的梦幻还在进一步升级。她参观寺院时,突然“臆测到一种不可言状的恐怖”,时而怀疑蒂尔尼将军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时而怀疑他把妻子监禁在哪间密室里,于是又在寺院里搞起了“侦破”活动。后来,因为让亨利撞见了,听他说明了事实真相,批评了她疑神疑鬼,她才从哥特传奇的梦幻中省悟过来,当即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判断什么或是做什么,全都要十分理智。”在这里,简·奥斯汀给她的女主角打了一剂清醒剂,也着实挖苦了哥特恐怖小说。
顺便应该指出,简·奥斯汀无论对哥特小说还是对感伤小说,都不是全盘否定的。在她看来,这两类小说虽然具有矫揉造作、脱离现实等消极因素,但却一反当时文坛过于严肃的气氛,对于打破古典主义教条的束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作者在小说第五章离开故事的发展线索,向传统的小说观提出了挑战,使用饱含激情的语言赞扬了新小说:
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
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这既是作者对小说的精辟见解,也是对她本人作品的恰如其分的概括。作者这段义正词严的文字,被后人视为小说家的“独立宣言”。
同作者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诺桑觉寺》也是一部充满幽默情趣的喜剧作品,其幽默情趣不仅见诸对情节的喜剧性处理,而且见诸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凯瑟琳是个幼稚无知的姑娘,艾伦太太作为其保护人,本应处处给以指点才是,可她全然无视长者的责任,除了自己的穿戴以外,对别的事情概无兴趣。她同索普太太碰到一起时,一个炫耀自己的衣服,一个夸赞自己的女儿,“两张嘴巴一起动,谁都想说不想听”。索普太太的长女伊莎贝拉是个漂亮的姑娘,但是禀性虚伪,好使心计。她嘴里说“讨厌钱”,心里却想嫁个阔丈夫。她同凯瑟琳的哥哥詹姆斯订婚时,激动得一夜夜地睡不着觉,说什么她“即使掌管着几百万镑,主宰着全世界”,詹姆斯也是她“唯一的选择”。后来,见更有钱的蒂尔尼上尉向她献殷勤时,她又得意忘形地抛弃了詹姆斯。最后,蒂尔尼上尉遗弃了她,她居然有脸写信恳求凯瑟琳,企图与詹姆斯重温旧情。以上这几位女性,加上前面提到的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构成了小说中的滑稽群。比起女主角凯瑟琳来,这些人物尽管着墨不多,但一个个无不写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为小说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简·奥斯汀写小说,如果说她的最大乐趣是塑造人物,她的拿手好戏则是写对话。她的对话鲜明生动,富有个性,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难怪评论家常拿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比如伊莎贝拉总是爱唱崇尚友谊忠贞爱情的高调,但是话音未落,总要露出心中的隐情。一次,她对凯瑟琳说:“我的要求很低,哪怕是最微薄的收入也够我受用的了。人们要是真心相爱,贫穷本身就是财富。我讨厌豪华的生活。我无论如何也不要住到伦敦。能在偏僻的村镇上有座乡舍,这就够迷人的了。”天花乱坠地表白了一番之后,紧接着加了个话尾:“里士满附近有几座小巧可人的别墅。”从乡舍溜到别墅,一语道破了她那爱慕荣华富贵的真情实感。类似这样的绝妙对话在小说里俯拾皆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简·奥斯汀的小说,确能使读者从说话看出人物来的。
简·奥斯汀的小说大都取材于一个“三四户人家的乡村”,讲的多是女大当嫁之类的事情,有人认为生活面狭窄了些,题材琐碎了些。可是,喜欢“二寸牙雕”的人,有谁又嫌它小呢?简·奥斯汀写小说,恰恰是以创造“二寸牙雕”的精神来精雕细琢的。我们读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赏“二寸牙雕”那样仔细玩味,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森罗万象、意味无穷的艺术天地。

献给《法医秦明:偷窥者》,献给鬼手佛心的老秦
边江/文
孩子害怕黑暗,情有可原;人生真正的悲剧,是成人害怕光明。
——题记
“黑暗每时每刻都在窥探,想要汲取迷失的灵魂。”老秦在《偷窥者》的卷首语不无忧伤地写下了这句话,在我读来隐隐泛着一种苍凉和深邃之感,似是长夜难明,又如深海觅迹,较之前纯粹的法医科普又有了更深层次的递进。果不其然,偷窥者在暗夜里的窥视越猖獗,越能凸显世人面对黑暗的恐惧和无措,正如老秦在序言里写的那样,抛开错综复杂的案件和专业精确的法医学科,这部《法医秦明》系列的第六本,旨在以偷窥者贯穿全书的案件视角,直面每个人明暗面的探索,映射为人的准则和人生的态度。
温柔和刚直一纸之隔,黑暗和光明一念之差。
秦明,大宝,林涛所领导的逗逼五人组,即上一季的红色婚礼后,又在新的一季里迎来了全新的案件。依旧是单元剧搭配贯通案的设定,依旧是插科打诨的这群逗逼们面对死亡的举重若轻,依旧是每一个案件都错综复杂又脉络清晰,甚至也能看到与前不久刚刚问世的另一个系列《守夜者》存在的人设联系。作家七弦琴式的思路笔锋去往犯罪心理和神秘社团溜了个弯,然后又悠哉游哉地回到了本职的法医世界,如果说行进到第六季的《法医秦明》还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的话,在我看来,是人性的拷问更递进了一个层次。
可爱的他们在初春的寒雨里开始了这一季的侦破冒险,兴奋的我们在盛夏的空调房里欲罢不能,即便逗逼的他们依旧开着乌鸦的玩笑快乐地说着段子,甚至正文前的Q版插画也透着轻松和愉悦,但当案件频频发生,尸体曝露在阳光之下,你依旧能感到彻骨的冷酷和永恒的畏惧。看来,老秦的功力又着实精进不少:
一艘幽灵的鬼船在无人的荒岛牵扯出胁迫劫财的阴谋,
一起凶恶的入室抢劫诠释了孤母烈女的情深惨烈,
一具沼泽地带的泥炭鞣尸敲开了少女十年的畏惧心门,
一间迷雾的地下室里牵扯了家庭血缘的伦理惨剧,
一辆爆炸毁尸的烈焰之车,
一口两副尸骨的诅咒棺材,
一具在40度的高温下被冻死的寒尸,
一个身着异装宛如少女的性窒息男孩,
还有一场荒山干尸案牵引出的我们闻所未闻的陪探险骗保险的隐性行业,
每一个案件都挑战着我们认知的底线。
而一直贯穿全书的,是一位遥远的故人意外失踪带出的一路问号,是大宝内心情感的纠葛释然,是七零八落的物证拼凑出的完整人性,是依靠法医的职业嗅觉还原的可怕真相。偷窥者释放的快意和被偷窥者内心的恐惧在前文楔子里如履薄冰,所有细枝末节的证据线索散落在全书的字里行间里等待读者和主人公的筛选找寻,对案件的轨迹和人性的怀疑从未远离读者的心头,突破的节点在漫长的解剖侦破后竟源于电视机的无意损毁,的而最终的真相犹如俄狄浦斯在十字路口遇到的素未谋面的父亲,即偶然纯粹,又宿命难拒。庞大的社会切面,繁杂的人设关系,细碎的证据锁链,负重的人性拷问,所有的一切交融在一起,最终在水上囚室里,将真相大白于天下。而做到这一切的,依旧是秦明,大宝,林涛,小羽毛,韩亮,是对巨人观和耻骨联合的无畏,是对血液轨迹和血性水疱的推演,是举重若轻而又心怀正义的可爱法医们。
时间吞噬了所有的细节,而法医却还原了他们本来的样子。
这大概就是老秦的《法医秦明》系列可以气贯长虹的原因所在吧,他职业的专职属性和天然的表达欲望让人们认识了这个只在港剧美剧里出现的神秘职业,以及背后深层次的,关于命案侦破的方向,和人性无尚的拷问。我相信,《偷窥者》所表达的核心案件里,吸引人眼球的不止是偷窥者的刺激和侦破的快意,更是偷窥者欲望形成的过程和障碍的顽疾,而当读者们合上书本的时候也会不禁想到,法医们挫败的不仅是凶残的暴徒和冷酷的心理变态者,更是如野火般蔓延的,对黑暗和安全感的惊恐,畏惧,不信任和胆怯。
解读人性的方式有多种,可以时时关爱,刻刻呵护,不让你看到一丝一毫的黑暗面,如课本和口号,也可以呈现人性所有的罪恶,然后带你体会修复的过程,体会它本来的模样,如警察和法医。
我羡慕前者,而敬畏后者。

埃米·福利厄特太太,真是个十分虚伪、自私、邪恶的人,不懂为什么文中还把她写出的是稳重平和的落寞贵族妇女一样,所有的罪恶都是她儿子犯的错,她其实只是个爱护儿子的可怜母亲,有这样的感觉的文笔,真是令我恶心。
首先她利用感情,欺骗一个失去双亲的女孩,她有钱年轻漂亮(有车有房父母双亡还笨),但智商较低,利用她温顺热情的性格,骗她嫁给了一个大她二十几岁的逃兵儿子,然后把她所有钱都转到儿子名下,对外宣称是有钱的乔治爵士娶了个漂亮的穷女孩,“买下”了原来的祖屋,一家人都是骗子,骗着女孩的感情和钱财,骗着所有村民。我不得不怀疑埃米·福利厄特太太一开始就对海蒂有恶意,他儿子成为了富翁,保住了祖屋,而且有个年轻漂亮的妻子。最后他儿子把她杀了,在埋她的地方上盖了个殿堂。埃米·福利厄特太太当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想着祖屋依旧。然后又一个无辜的小女孩死了,一个老人死了。她当做这都是意外,继续当鸵鸟,装什么都不知道,一点都没为死去的要做点什么或为她们的死负责,说着:反正,现在都已经过去了,结束了……一了百了了。这可见她儿子、祖屋、她自己远比海蒂重要多了,海蒂只不过是可可怜的女孩罢了。
最恶心的是埃米·福利厄特太太说什么:“我希望乔治会对她好,希望她会快乐,我会照顾海蒂,爱护她。我绝没想到……” ,满满的恶心,这样表现成一个善良无辜的老妈妈。这样的话,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 一个逃兵儿子,黑社会成员,从小就有恶性,这样的一个人,骗海蒂嫁给了她。什么爱护,一个这么信任的你的人,转眼就为了利益把她卖的一干二净,谁对宠物都会说喜欢、爱护它,特别是这宠物还能带来巨额财富,但海蒂只是个可怜的小女孩,不是宠物,她不属于恶心的埃米·福利厄特太太----这个既要当婊子,有想立牌坊的人。
如果海蒂的死的罪恶为10份的话,埃米·福利厄特太太占7份,乔治占3份。把一个人推入火坑,那人被烧死了,不能全是火坑的罪,更该想起当初推人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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