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的故事多了,慢慢也就会讲故事了。很明显,这是一本简单的随笔,是霸唱作为主编在南方周刊搜集的一个个小故事,编纂成集,进而出版,仍然免不了捞快钱的嫌疑。因此,从总体上讲,这本书的水平着实不高,偶有惊艳,但绝大多数显得十分平淡。
首先便是《鬼吹灯》里面的故事来源,鬼吹灯这本书,想象丰富,内容诡谲,其中每一次探险所经历的人和事,都体现了作者的笔力,短小精悍,正是这一个个的片段,才构成了整部书的完整。在阅读第一部分的时候,灯粉大概会相视而笑,这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熟悉,仿佛亲身经历一般,霸唱在这一部分里交代了自己丰富想象力的来源,那就是广袤的中华大地上的传说。中华上下五千年,留下了数不清的传说,而这些传说,又往往以口述的形式保存下来,虽然仍有科学解释不清的问题,但对于作家而言,却是一片沃土,无数的思想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其中《山海经》更是其中瑰宝,许许多多的史前生物又一次翻新复活,出现在霸唱的书中,也让书粉大饱眼福。
接下来便是来源于读者投稿的故事,这些故事有一个特点,有些能用科学解释,第二章是这部分故事的集合。古往今来,有许多事,受限于当时科技水平,往往把不能解释的,统统归咎于鬼神,而其中有些,在现在人看来,则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的把戏。江湖术士们,行走江湖,必有一技傍身,才能在乱世中生存,很多都是骗子,下九流中人,也往往为人所不齿。至于采取的种种手段,害得人们家破人亡,书中写出,也不免换来一阵叹息,真是愚昧。
传说之所以成为传说,一定有难以琢磨的部分,第三章便由此展开。每位读者,都有压箱底的故事,虽然惊悚,缺少了文笔的加持,就变得十分平淡了。科学毕竟不是万能的,现在能够探索宇宙的奥秘,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如此愚昧,却要做万能的主,如此做法,未免贻笑方家。人当存敬畏之心,才能向善,社会才能和谐,国家才能繁荣富强(容我也主旋律一波)。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身为作家,出去采风是必然行程,霸唱也不例外。而作为悬疑小说的作者,他关注的部分也肯定是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最后的第四章,便是他的亲身经历。每到一处,总有些不一样的感受,也总有些故事出人之口,入他之耳,所见所闻所感,加以整理,便成了文末的讲故事的人。

“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
暗恋,即暗中思慕、爱恋。曾几何时,我对你一见钟情,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怎么对你说。于是,慢慢的,我们变成了朋友,成为了好朋友,甚至是彼此的知己。因为担心自己不适合你,因为纠结你是否适合自己,更因为害怕从此失去了一个知己,却得不到一个恋人,于是,这段暗恋也必将持续为暗恋。距离产生美。或许就是这暗恋的距离,让我觉得你那么好,这份感情也那么美好。
总是在读到某一句相关的话,听到某首有所深意的歌,看见某个有点关联的景象时想起你。想起我们埋头吃面不敢抬头看对方,想起我们某时分别不敢转身再看一眼,想起我们并肩而坐却不敢依偎彼此……那么,是否这时的暗恋已经暗恋是个矛盾体。我们会思念,却又被思念所灼伤。我们会痛苦,却又倍感甜蜜。我们想在人群中多看对方一眼,却又在捕捉到那个身影时垂下眼帘。那一刻,谁必定是风起云涌,而谁?波澜不惊。
终有一天,你会离开,消失在我目之所及的世界,但你不会走出我的生命,因为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不要轻言暗恋。如已言,便守候。

初识彼得梅尔,是在卓越上。忘了怎么翻到他的介绍的。当时买了两本书,《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和这本《永远的普罗旺斯》。
前者是以狗看人间,冷冷地折射出那许多其实并不只是狗的生活意见。虽然号称是“最负盛名的文化名狗”,但我看了心里总觉得有点点堵得慌,所以翻过一次也没有再次细品。
倒是这本普罗旺斯,直到今年夏天,都搬家了,有一天晚上我才想起买了一直没读。一读就放不下了,整本书都弥漫着熏衣草和松露的气息,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令人心向往之。想像中大片大片的熏衣草,蔚蓝的地中海,什么时候,我可以去那里住下来,天天就对着这样纯粹的景色发呆呢?
有兴趣的朋友可买来看一下。梅尔曾是英国一家大公司的高级主管,因厌倦了“写字楼的繁忙与浮华,携妻及爱犬告别了雾气迷蒙、漫长灰暗的伦敦,隐居到了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那里阳光明媚、天色蔚蓝,梅尔购置了一座古宅,勤学法文,向过去的一切说再见,悠闲自得地生活,并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普罗旺斯的一年》、《永远的普罗旺斯》、《重返普罗旺斯》,他的每本与普罗旺斯有关的书在《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上都久居不下。”
“在彼得·梅尔笔下,普罗旺斯不仅是地域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经年持久地在拥挤、繁忙、喧嚣、竞争、压力中生活的都市人,获得许多物质的享受,却不经意间失去了健康的身体和宁静的生活。有钱、有地位,头顶却少了明媚清澈的阳光,内心更少了一份随心所欲的潇洒。即使是“有钱有闲”去旅游,恐怕也是来去匆匆,无法放纵。彼得·梅尔的书就写给这样看似充实无比实际已经压力重重的都市一族。不是教他们如何应对,而是让他们学会幸福地逃避。”
幸福地逃避,说得多么好呀。我也非常希望在这样冬日的下午,可以搬一张躺椅,慵懒地在阳光下,听听音乐,手捧一本书,就那样过一下午。读书的日子,该是多么快乐幸福呀。我突然羡慕起古时候的文人来了,家有几亩薄田,可维持渡日,每天的生活不过是与人谈天说地,讨论诗文,果然是风骚得紧哪。
而我们,日日奔波在刚铁丛林间时,似乎只有羡慕遥想的份了。。。。。。。努力,希望有一天我们也可以这样去往自己心中的普罗旺斯。

历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可历史作为对于过去发生事件的载体,通过记载、研究、转述等方式记录下来的,却迥然不同。历史上的大事件,受人重视,自然记录多多。但历史人物的饮食起居,细小生活细节,独能反映此人的特点性情的,记录起来比较麻烦。所以,有一本《世说新语》,是南宋时期一部有关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独创了一种记录历史的编撰体例。
时代变迁,人们拥有越来越多的方式和方法记录今天发生的事情,留给后人成为史料。从文字到影像;史实越来越充分,越来越接近无可非议的真相。从手写,打字到手机触摸屏写字;从照相,摄像到数码随手拍;从寄信,电子邮件到博客;今天,我们又有另外一个有效的沟通、记录工具-微博。它的特点是短小、及时,适于传播,对于记录历史来讲,它是个好工具。如此,便有了手上这本路卫兵先生的《微历史》,具有微博的特点,采用《世说新语》的体例,向我们描述了1840-1949期间,我们没有关注的历史细节与碎片,以及值得关注的那些人的那些事儿。
这个百年,是中国历史上的多事之秋,外敌入侵,乱象环生。也正是这个百年,英雄辈出,文化发展。在国家动荡,百姓饱尝动乱之苦的年代,我们所了解的人与事,或真实、或虚假、或片面、或浅薄,真亦假来,假亦真。中国的近现代史,我们能读懂多少?这本《微历史》,恰恰为我们搜寻到了历史的侧面。晚清至民国,有哪些人在历史的沙漠中留下了深深的脚印?嬉笑怒骂皆在其中。
从细微中寻找历史的残片,细心揣摩,还原历史的真相,是读这本书所能获取的乐趣。书中最喜欢的两章分别是,第一章“有正经。没正经”,嘿,一帮貌似正经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干出的都是些不正经的事儿。结婚是正经事儿吧?1931年上海《民国日报》刊登了女子、男子各一则征婚启事,读完了,你会发现寻的不是配偶,有点像选国家领导人。1946年,杜月笙组织竞选“上海小姐”,乱世之下,还有心选美,结果人家把筹得的善款全部捐给受灾的苏北平原。事儿不正经,目的却很纯净。最后一章“八卦”,我也很喜欢。不只是现代人八卦,中国的八卦也是有历史的。诸如袁世凯用鱼鳞泡澡,预示着真龙天子;洪秀全选妃,只要大脚,中国难找;还有张宗昌的老爹,拿肥皂当早餐吃,还说不好吃。诸如此类,笑话频出。八卦是什么?就是博君一笑的笑料。
历史扑朔迷离,让人难懂。这样瓦片似的史料,只是讲一个小故事,也许背后隐藏巨大的历史真相。读,并思考,即是读史的乐趣。

铁凝的小说并不多,逐一看完也不会花费很多时间,毕竟作为一个写字的女人,她并不算老也不算多产。如果说她与别人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她仕途坦荡,这个年纪坐在作协主席的位置,并不容易。
我记得很多年前我看过一个电影《红衣少女》,那个真实又叛逆的少女安然,至今我都记得。现在我才知道这是铁凝最早期的作品。以此,我知道她是个很懂女人的作家。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她的小说,我总会想起其他很多女作家。不是因为风格像,而是因为她们都爱写女人。
但铁凝的这个懂,不同于王安忆、池莉,或者很多女人心目中认可的张小娴、亦舒。她写女人,写她们的成长和自我探索,与爱情有关与现实有关,却也可以无关。男人不是重点,她更喜欢在女人互相的情感之间纠结。
于是,有了《玫瑰门》里的司猗纹与苏眉,也有了《大浴女》里的尹小跳和她的那些姐妹,还有《永远有多远》里的白大省与西单小六。
她把这些女人写的足够真实足够精彩,甚至可以让你感觉到活生生的心碎亦或撕裂。《玫瑰门》是其中最好也是最能让你撕裂的。我永远记得司猗纹的那些表演和算计,一个女人应对时代变迁时的心计能让你胆寒。时光在司猗纹身上刻下变态的印子,不知不觉,无声无息、残忍而又自然,这是时间改变蹂躏女人的一贯手法。
你能说什么呢?你想到《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或者《长恨歌》里的王琦瑶,一个活生生的曾经有那么多憧憬的人,在你眼前变成浑身冒着毒气的老女人。她们妒忌美,妒忌青春,不肯相信爱情却又誓死都想再好好爱那么一场。关于女人的悲剧,没有任何比这个更冲突更悲情。
铁凝是懂得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心机的。那些小手段,那些小心思,讨好的、委屈的、放荡的、隐忍的以及萌芽与冲动,她能把这些写的很精彩很不露痕迹,仿佛那就是她,她就是这么活过来的。而爱情呢,爱情在她笔下不再是女人的氧气。她们爱,是因为不得不爱、无法压抑、因为需求因为生存。即使情话,都不浪漫不缠绵。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这是张爱玲说的。铁凝只是说一句:你是我心里骨头里的不动产。
爱情在她们心中全然是不一样的。张爱玲的冷静和势利放在外面,骨子里却是爱情至上,迷恋一个人生尽欢死无憾,低到尘埃里的快乐。铁凝的心机、见识以及背景,决定了她不是张爱玲那样站在外面冷眼看天心里暗潮汹涌的人。她以及她写的女子,自知清醒,爱情是有的,只是一段段的插曲,淡淡的,重却也不重,她们更爱在那段爱情里的自己,她们享受那种掌控感,同时迷恋那种失控感。
张属于乱世,乱世里的人原本就没有那么多可在乎,连命都可能朝夕不保,自然爱的无畏,舍的干脆。铁凝是当下,岁月静好,要在乎的太多,要追寻的太多,要看清的太多,开始也在乎结果也在乎,束手束脚,每个女人骨子里都想做另外一种女人,每个女人都想借由爱情变成自己想变成的人。
我并不想对比什么,或者验证谁比谁写的更好。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爱与恨,每个时代也有每个时代的文和字。就像你不能去比较,哪个时代的女人更好,哪个时代的男人更坏。
铁凝也一样,她注定越来越受这个时代的束缚,所以她的《笨花》以及后来之作都不可能超越《玫瑰门》,而对于人生和现实,当下人也不可能有乱世中的人洞明。

《无尽之路》印证了我对薇儿的第一印象,驾驭悬疑的能力很强,这一本有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可以说,全书的漫长情节都是为了这个结局。
故事开始于五岁男孩吉米在美国最大的国际机场被人带走,却没有人为此索要赎金,吉米的监护人斯蒂芬妮请求当地警方帮助寻找吉米。在后续的展开中,重心转移到了吉米死于癌症的生母斯嘉莱特——英国著名的真人秀女星。真人秀、替身、代笔作家,传奇般的成名之路背后,是镜头前和镜头后的两副面孔,作品中呈现了一个真正的聪明人,只给观众看他们想看的,真实的自我活在镜头捕捉不到的角落。没有真正的友谊,也无所谓信任,表面上看似极力追求的,只是达成目标的必需品,连死亡都成了计划的一部分。
作者不讳言英国真人秀女星杰德•古迪是其灵感的来源。不同的是,杰德•古迪在外界看来,仍然是一位“抗癌明星”,她去世时,时任英国首相的戈登•布朗发表悼念称,古迪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和母亲,她勇于与癌症作斗争的精神将鼓舞着所有女性癌症患者。
无论是杰德•古迪还是斯嘉莱特,还是其他许许多多明星,他们活在镜头前,死在镜头下,有些人生前满身争议,死后却被塑造成一个个传奇。有普通人前赴后继地参加选秀节目渴望一夜成名,也有光鲜的明星怒斥无良媒体要求过上平凡人的生活。更多人坐在电视机前观看真人秀、发布会、演唱会打发无聊的时光,关注娱乐新闻甚至小道消息娱人娱己,但说到底,是人都有两面性,镜头前无论是好是坏都不必太过当真,普通人尚且演戏,何况明星,又不是家国天下事,得过且过罢了。
结局刚好点题,未来确是一条无尽之路,斯蒂芬妮的人生,吉米的人生,从此和之前的人生完全分裂开来,之后的路通向哪里,没有人知道。

啊哈,我倒是第一次看乙一的书。以前看日系推理,都一直对日系小说的文风不敢恭维,即使大家普遍认为中国人都应该比较能适应日系的书= =
说起来这次偶然会选择看乙一这本令我手不释卷的好书,还得感谢感谢夏日猫啊。毕竟网上交流的人不多,说过话的前辈更是寥寥无几。在图书馆翻开这本书,看到既然有夏日猫前辈的书评,果断决定一窥其中的奥妙。
友情提示,本书陷阱多多。不过得钻了作者的套,才可能体会的到五星的魅力啊。
下面开始泄底。
《未来预报》 ,哈哈,关键的预言被放出来的时候,主角已经注定被强大的心理暗示左右人生了。仔细想来,作者的文字语言并没有多么的强烈,而我却为最后的死亡感到痛心难过。为什么?因为我期待了,没错。当那个可笑的预言被放出来的时候,身为读者,我当然比主角更相信那条预言了。主角每走过一段经历,我都无一不是在期待男主与女主在一起的时刻。其实悲伤完全真的是来自我自己的暗示,我却一直享受着这朦胧爱情的凄苦。结局当然不是悲伤的,并不见得爱情非得两人相守相依。而整个爱情过程中,女主角无疑在生命的最后,尝到了爱情最甜的那一段——那就是自己暗自心动,却不敢言说而忐忑不已的爱情得到了对方行动上的肯定答复,少女的春心瞬间绽放了。
《小偷抓住的手》 ,关于这篇,其实我还是摸不太清楚到底作者的安排是否如我想象的美好。墙壁两边的人那段没有多述的各自介绍才是结局的最大导因吧。其实这篇我不太愿意将男主角的手表大卖看作是命运的捉弄,我更倾向于是聪明的女明星在引导着自己看不见的人生。
女明星知道小偷不是个坏人——当然这不是我猜的,也没打算报警。而且相比之下,她更钦佩男主角反抗父母,坚持走在自己画出来的路上的勇气。女明星对母亲的爱恨交织使她没有反抗的条件,所以她不愿意看到一个选择了自己想选择的道路的人被关进监狱,最后后悔这本该正确的道路。(女明星当然能查到小偷的表是市面上没有发售的。她唯一能支持这个小偷正确走完自己的道路的方法就是,戴上这只表,走上荧幕,总有一天小偷会受到她的鼓舞。)
《胶卷中的少女》 ,首先,可能这篇只有我自己被下了套,我不太确定大家有没有像我一样,曾信心满满的以为那位满头冷汗的老师,就是杀死自己女儿的真凶,亦即女孩的父亲。黑暗系走向的小说瞬间跳变为治愈系,虽然这样的效果并没有传统推理小说那样逆转强烈,但我还是被这精细的设计折服了。恐怖的过程中,我们也不乏深深的感受到那急于表达的一份充斥胸腔的感情,女孩依依不舍,也许想说的仅仅是一句,没办法说的,认识你很高兴,更可能是,我爱你。
《失去的世界》 ,这篇的感触实在是太奇妙,我我已经表述不出来这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的复杂心情了。正好我也确确实实在生活中干了一件异曲同工之妙的事。妻子的离去是必然的,这是没有指责的道理的。而其实往往自私的是丈夫这一方,当你的世界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谁又有那巨大的勇气去放弃自己的世界,去成就自己看不见的幸福啊。就好像那些陷入痴恋的少年们,当你的眼中只有你爱的人,而且爱的死去活来时,有几个冷静的去用肌肤感受了女方的困扰。那些选择自杀的年轻人们更是在人格上完全被男主角碾压了啊。

有一些人,让我深为敬畏。他们睥睨一切无病呻吟和好逸恶劳者,披着铁的铠甲冲锋陷阵,永不言败,是绝对的栋梁之材。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位铁人,每每看到我痛得呲牙咧嘴时就很不屑,说那是因为我病态的心理所致。
好吧,在我病态的心理下,把没有享受过任何一种痛的体验的人列入白活了一栏,虽然他们活得起劲、没有阴影、蓬勃向上、嗓门嘹亮,象机械战士一样刀枪不入,没有软肋和练门。他们不知痛为何物,犹如白天不知道夜的黑,男人不知道经痛。在他们面前我缩得很小,甚至怀疑自己存在的理由。
于是我躲在墙角舔着爪子不敢吱声,直到我看到吉本的小说。最先打动我的是,在你即将要坠入黑暗时,总有一个搭救的人或场所,不会让你彻彻底底地坠入,而这个救星的出现往往是毫无征兆的。象《厨房》中美影成为孤儿后被素昧平生的雄一所接收,而雄一家有一个温暖的厨房。象《月影》中失去恋人的早月在晨跑中莫名其妙地遇到浦罗,指示她见到了已在另一个世界的阿等在河对岸向她挥手。象《蜜月旅行》中裕志在爷爷死后可以翻窗进入真加的房间,两人提出“想姑且先结个婚”时,没有一个谁反对。象《哀愁的预感》中父母双亡的弥生和雪野也在宽容的环境里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恋人。他们没有被留在空无一人的场所,或者被直接抛入社会的洪流,被逼着快快打起精神来。他们可以不按时起床,可以慢慢地整理,可以待在自己感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去旅行,甚至可以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院子里开花的树木下,在这没有墙壁的世界里,在辽阔的天宇下,任凭时光流逝、岁月如烟。
也正是拜托吉本创造了一个悠然松弛的环境和等待温暖的过程,才让人慢慢好转起来。即使在生命的黑暗中,也给予了一段浮木。完全不敢想象,坠入黑夜的海里后,如果没有那只充气球漂到面前,真加的母亲恐怕只有继续沉下去,一去不回。遭受一次灾难性打击后,墙倒众人推,一步接一步直至没顶,最后统统死光光,这是批判现实主义的路子,让人不寒而栗。还是需要有浮木的,哪怕是非现实主义的浮木。就象从强光中走入黑暗的所在,眼睛需要适应才能看得见东西。
你知道正如有些人理所当然地健康成长外,还有些人是无法被纳入到正常的体系中的。他们孤独地疼痛着,或者是先天的不足,或者是意外的打击,或者纯粹只是不想过格式化的生活。他们不能接受或忍受教条和既定的程序,以自己内在的逻辑活着,散淡闲逸,自生自灭,有的异样敏感,有的才华惊人,但始终游离于主流之外。你不能以不健全来概括他们的生活方式,因为体系的规律未必调教出健康的物种。给予空间是很必要的,把一切野草闲花剿灭除尽只是徒劳。
据已有数据显示,吉本的处女作《厨房》自1987年写成,至2004年3月底,销售了约400多万册,翻译版权出售至32个国家和地区。销量之大,让作者本人始料未及。不知道这个数据中涵盖多少所谓健全或不健全的人。坚强无比的人也可以享受一下软弱与无助,藐视痛苦的人也试着去理解一下痛苦的滋味。多承受一点不同的感觉,也不枉走这一遭。

故事有一个极似福岛核电站事故的背景。
从“我”和警察寻找蛙镜男两个角度来叙述。
故事虽然结束了,真正的凶手也落网了。但是前头铺张得很大的关于“我”的谜题却仿佛被作者忘到了脑后。
中学时期的遭遇,到底是否与母亲的过错相关?
之后,不断在龟水森林遇到的魔物难道只存在于“我”的想象?
“我”的间歇性失忆,眼睛流血就没有后续了?
这个故事有种把两个故事生硬凑在一起的感觉,就像奥利奥,关键是中间的夹心太少了。

I·巫师
地海系列的基调,是冬日大海的阴冷与苦涩。从杰德幼年的受伤开始,我们看到时光之手如何慢慢将他治愈。而药渣留在了记忆中,所以连空气都是苦的。
一开始,我以为勒奎恩想探究的是一个人要犯多少错误才能成长,然后发现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对抗恐惧的故事,到最后顿悟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卡尔维诺有句话:“人总是蒙住眼睛经历现在。他只是被允许感觉和猜测他实际上正在经历的事物。而要到后来,当蒙眼的布解开时,他才能瞥见过去并发现他所经历的是什么,这些事物有什么意义。”成长的残酷就在于在此过程中,我们既不了解世界,也不了解自身。尚未成熟的心智使我们可以看清具体的事物,而隐藏在具体背后的真实,却常常因为超出眼睛和相信的范围而显得不真实。而哲学家这样归结恐惧的形式:一、对不具人格的未知事物有所恐惧;二、对“不存在”感到恐惧;三、对死亡和消失的恐惧。由此可以列出一个对等式:成长=未知=恐惧
杰德生来强大,没有可以打败他的外在对手,然而早熟者的悲哀都近似,这个沉默的少年眼里的心里的栅栏,可以拦住欲望的逢春与繁茂,却不能战胜人性弱点投影在心理上的种种恐惧。直到他悟出人自身的存在是开放性的,作为一个巫师可以与更高的存在联合在一起,以弥补自身的不足,这下获得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不过我更想知道的是一个普通人如何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在古代东方的“天人合一”,西方的“神人相调”统统被现代人遗弃了之后。
黑暗的中世纪,两次大战的二十世纪,当下的二十一世纪,哪个不是恐惧的世纪。精神创伤无处不在,笼罩一个又一个半卷残生。那些关于血腥杀戮的现实,思想贫困情感颓废的心理图景,高贵精神在世俗化的生活中的退席,无处不在的核威胁和环境恶化,每个现代人所背负的重量,都几近于把世界扛在肩头在北非海岸边散步的亚特拉斯。
人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及不足,从而保持对未知世界的敬畏,而不是草率地把自己看作终极,以为自己能够承担一切。真正的情形是,人被置身于一个他自己无法左右的世界中,再也不能靠自己有限的力量从恐惧的茧中突破出来,他必须承认人不是自己生存者,他必须相信这个世界有一个比自己更大的存在,只有籍此来守护人的生存,活着的意义才能得到证实。
道理说起来真简单,可是谁能做到?恐怕只有奇幻故事里的巫师才行。
Ⅱ古墓
所有潮湿而阴暗的小说都让我高兴,这个也一样。不过这样的故事不能讲给孩子听,因为它有点病态。勒奎恩的成长模式总是拒绝团队合作的个人奋斗,没有伙伴,没有同行者,至多是启蒙与被启蒙者的关系。主人公泰娜是无神殿最尊贵无上的大祭司,在封闭环境中长大,直到遇到某种机缘得以离开,却没有破茧而出的蜕变。这个过程一直是被动的,没有生命的威胁她根本想不到要离开古墓,没有杰德的诱导她不会反省黑暗信仰的荒谬。那么这种觉醒意义何在?真寒,抽掉魔法和历险的那些因素,这根本就是一个宣扬幽闭美的、似是而非的女性主义文本。
勒规恩认为自闭状况的结束就意味着生死的转换,环境代表了身份的阶段性结束,觉醒意味着死亡,这是她特有的女性辩证逻辑。我深深认同这种逻辑,因为孤独才是存在中最没有道义负担的一种纯粹状态。不过我这种变态女文青的看法根本不足取。

《九因谋杀成十》是我所阅读的第二本狄克森·卡尔的作品了,也是梅利维尔系列的初次阅读。在这个颇令人费解的书名后,隐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卡尔号称“密室之王”,构建不可能犯罪现场是其拿手绝活。不过本作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密室杀人案。犯罪场景为二战期间一艘从美国开往英国,装载军火的邮轮。除了船员之外,只有九名乘客搭载。这种封闭式空间犯罪算是典型的“暴风雪山庄”模式。卷入者人数的有限性让人想起此类模式的代表作《无人生还》,而以航行的轮船作为场景,则令人想到克里斯蒂的另一部名作《尼罗河上的惨案》。可以说,暴风雪山庄类故事我也看了不少,对其的定式算是有所了解。在相对有限的人数里,隐藏杀人凶手的手法,往往不离诈死(如《无人生还》),交替杀人(如《尼罗河惨案》),身份替换(想起了《电脑山庄杀人》)或是类似的无头尸诡计等等。所以在阅读过程中已经开始思索作者的思路了。不过,卡尔在本作中所构建的手法,依旧还是颇有可观之处。
本作中罪案的最大特色,就是第一个犯罪现场出现了一个不属于九名乘客中任一个的“幽灵指纹”,因此而出现了标题中所称的“九成十”格局。这可说是理解本案谋杀的一个重要关键。经常读推理小说的读者,想必肯定能猜到指纹上被动了手脚。而且第三期凶杀专为夺去各乘客的指纹卡片,已经是明显不过的提示。然而究竟是什么手法,恐怕得对指纹采集有一定了解的人才能想到了。而从指纹这个关键因素的破解中,引出的其实是诡计真正的关键,即凶手如何隐藏自己。可以说,卡尔在这里通过凭空出现的指纹和标题误导了读者,让他们费心思去猜疑那个“第十人”。然而,本作诡计的真正精彩处却在于船上人数不应做加法,而是做减法。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掩盖在“幽灵身份”下的“多重身份”诡计。其设计之精妙还是令我在阅读中叹服不已(很遗憾没猜出来)。可以说,在如何隐藏凶手所分饰的角色所露出的破绽时,卡尔是费了一番心思的。从幽灵指纹,到人数误导,再到一些场景描写,从中甚至能看出一些“叙述性诡计”的雏形。当然,和绫辻行人、北山猛邦这样在书中明目张胆地设置陷阱乃至愚弄读者的做法相比,卡尔显然属于厚道的。在案件进行过程中,他还是留了足够的线索和铺垫。所以当最后真相大白时,虽然觉得实现难度颇大,但也不得不承认其有合理性。
从情节上来看,全书布局紧凑,设置合理,与卡尔的名家称号可谓相称。浓厚的英国古典式叙述风格可能会让现今的读者有些不适应,但应该不算太大的阅读障碍。不过在人物刻画上本作算不上杰出,男女角色之间的感情描写也太过生硬突兀。只能说这不是卡尔所擅长的部分了。总体来看,这仍然是一部很有趣味的侦探作品,值得一读。

唐缺算是武侠小说史上,最经典的反派之一。貌似憨厚,实则聪明绝顶。
出场之后,他说的每句话都是陷阱,都有弦外之音。每一句话都是试探,双关,反话。
赵无忌入唐家堡后,不断遇到险情。如果不是上官刃暗中帮忙,小宝和郭雀儿给补台,甚至牺牲了小宝,早就完蛋不知多少次了。
唐缺很少表露自己的真感情。仅有的两次,大概一次是谈及唐家堡时流露的自豪,一次是对唐傲表达出微微的羡慕嫉妒恨。
所以一般可以理解成,唐缺对唐傲是嫉妒的,同时他略带自卑。
唐缺自豪于唐门的庞大、组织严密、暗器与精明诡秘,这是一种阴柔向的审美。但他骨子里,其实也羡慕唐傲,可以堂堂正正挑战天下英雄。
越是羡慕,越是要维护自我,于是唐缺将自己藏得更深。他有些过于浮夸的发胖、耍弄阴谋,其实是一种自我维护。他想证明给自己或其他人看:他要用抖机灵来击败一切外来因素,保护唐家。
这才是唐家人应有的生存法则。
但依照唐缺忽真忽假、变幻无定,随时都在抖机灵的风格,以上这些破绽和真情,也可能是他放给赵无忌的诱饵。
说到底,小说到最后,他都没有完全信赖赵无忌,他真会将这种破绽露给赵无忌吗?是否有可能,这些破绽,也是他故意留给赵无忌的呢?
我们永远不知道了。
所以从表层看来,唐缺是个缺心眼的胖子。
了解他的人,会发现他是个精明诡秘、大智若愚、随时抖机灵都在试探你的家伙。
再挖深一点,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发现他有一些情感弱点。
但再往深了想,这些弱点是不是也是他故意放给赵无忌,好让他麻痹的呢?
我们永远不知道了。
这就是唐缺。他表达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
这样的反派太强大,太动人,也太难写。所以《白玉老虎》最后,连古龙都无法写完。只能写到赵无忌与上官刃联手。他们连击败唐家、干掉唐缺的征兆都没有。
因为很难想象,前面已经写得如此强大的唐缺,最后如何被击败。
《幽灵山庄》里,木道人太智谋百出,连主角陆小凤干不掉木道人,只好让他死于亲情。但这样的结尾,未免突兀。
《白玉老虎》里,索性就没有真结局了。唐缺到最后,都没被打倒。
这是武侠史上,一个塑造得过于强大,到作者都无法,或者不忍心,击败他的男子。
这就是唐缺。

第一次看岳飞传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表叔家有半本,他们家在学校,于是下课后我就跑去看,曾经因为太痴迷而忘记上课时间,迟到了。
读初中了,看到书店有《说岳全传》,很激动,可那时20多元对我来说简直是巨款,于是便盼啊盼,攒啊攒,后来舅舅买了送给我,而今,书仍在,人却已逝。
这本书满足了我的英雄主义情结,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岳飞成了心中的英雄和偶像。书里的英雄当然不止岳飞,每每读到那些拒不降金的节义之士,都会无限感慨,无限景仰。
其实,那种义气、爱国、厮杀的荡气回肠,对于今天颇有些纸醉金迷的我们,是不是更有警醒意义?庆幸在还那些成长的岁月里,能够有这样的书陪我走过。

不论哪一时,哪一世,女人的传奇总是好看的。书名再宏大,扯上百年香港,兜兜转转,只有泼在黄得云身上的笔墨才流光溢彩。
大二上过一学期讲台湾文学的课,白先勇,朱天文,朱天心…倒没有提起施叔青,只在教材上节选了一章《她名叫蝴蝶》,不知怎么着就记下了。逛书店看到,也就从架上取下来买回家。就像几年前看到了哪种酥饼,今天顺手带回家尝尝什么馅儿一样。
翻开可以召唤出许多似曾相识的魂来,“张派"作家的印迹有意无意被烙上,文字总被拎出来和张爱玲比。张爱玲是青铜器上覆着织锦缎,施叔青…我看着倒像踏着华尔兹舞步的绣花鞋。香港沦陷那部分施叔青急流快板地就过了,张爱玲的《余烬录》却那么专注又凉薄地写着她看护病人的夜半,热牛奶的铜壶坐在煤气蓝色火焰上,像坐莲的佛;施叔青写黄得云被调教成了烟花翘楚,行文淡淡然像默片,李碧华《胭脂扣》里的红牌阿姑如花却声浓色重。种种枝节两相对照着,殖民地香港在末世情怀里的靡靡之音里,就那么亘古哽咽地闪了一闪。
第一部《她名叫蝴蝶》,不知道该称为独特或是累赘的叙事方式简直成了锦灰堆似的迷魂阵。看着看着又停顿下来,重复过的细节再一次重复,故事轴向在阅读过程中一再改变。像是冬日晒罗衣,横七竖八披挂了一院子,人在其中流连折返,触手所及是衣料磨旧后的绵软,可眼睛总要被衣服金线上折射的太阳光刺上那么一下。
第二部《遍山洋紫荆》,传奇之所以成为传奇的一部分。黄得云在第一部里被拐卖,调教,成红牌,在香港鼠疫的绝望氛围下遇见外国情人并被包养而后被抛弃,到此不过是一个简简单单的青楼故事。第二部,黄得云为了她的混血私生子,踩着香港的殖民史一步一步走成了一个商界传奇。内容太广太多,文字风格也转成了一板一眼,草草看过一遍,倒是一些配角鲜活了起来。
第三部《寂寞云园》,背景骤转至九七回归前,大家都熟悉的香港,TBV和狗仔刊物里可以浮光掠影的香港。黄得云的后代延续不了跌宕香艳的传奇,只在回溯的片段里偷偷打量黄得云的暮年,像老宅里门缝漏出的一线光。
于是香江百年,就这么自顾自奔流到时间那一头去了。

少时读张爱玲《红楼梦魇》,记得最实的是第一段:“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当时深以为是,后来倒觉得《红楼梦》未完固然遗憾,但未尝不是令它成为世间大美的重要因素。
由于向不喜程高,便也时常搜求些其他人写的红楼续书别传来看,翻过十几种后几乎气结——翻案者有之,成仙者有之,甚至不乏双宿双飞重享荣华者,于是我便也有了件大恨事:“红楼未完胡续完”。
前些日被新版红楼剧弄的心痒,重又翻出所谓的一柜“红学书”读,总觉还不如原书解渴。忽得一册全新推理小书,封面的颜色纹样竟与桌上放着的新版《红楼梦魇》搭的极好,赶紧翻开。
题目实在不能令人满意——《红楼梦杀人事件》,当我们都没有看过芦边拓么?
冷笑着读下去,发现倒并非一册全然拾人牙慧之作,即使眼熟之处甚多,也看得出作者是在仔细地揣摩曹文脂批。说到作者,翻回去看看,江晓雯?陌生的名字,正好不妨碍阅读。作者必是个极聪明的女子(是女子吧……),主线情节推进段段不离原书,当然这所谓原书中的情节已经迁延到了高续,而案件和外来者的侵入又破出了一些新意,这正是留住我这种红楼死忠的好办法——且看姑娘们能玩出什么新花样!
无论承认与否,我们这代人的《红楼梦》记忆是与影像紧紧相连的,前些年陈晓旭去世时把87版电视剧光碟找出来重放,似乎是在倒播自己的人生,心里沧桑的一塌糊涂。
《红楼梦杀人事件》的布局与描写恰有一种极强的画面感,或者说,它聪明的借用了大观园这座现成的舞台和几乎不必重新树立的人物形象,移步换景,推进情节,丝毫不必为如何向读者传达庞大的信息而伤脑筋。
其实除了前面提到的芦边拓,早有许多先行者在打大观园这座几近完美的“案发现场”的主意,可惜由于才力未逮或者心术不正,路子总偏向穿越或者情色之流。其实若想循着曹公的步子小有所成,最好的办法还是依托他早已埋下的千里伏线,老实作文,小心加料。这一点此书倒是做的不错,至少连续“命案”的出现也未影响“正事们”的发生。
说到情色,小时候有一款人设和音乐极佳,可玩度也颇高的游戏《红楼梦十二金钗》,直到现在里面的人物形象还经常被用作红楼人物的卡通范本,可惜的是(事实上从未觉得可惜)游戏中的色情成份太浓重,收集风月宝鉴图的经历也让人难以启齿。不过游戏中有“王熙凤失宝”、“秦可卿还魂”、“救鸳鸯”等极具推理成分的剧情线,竟与十几年后手边的推理小书想法不谋而合,也算小小奇观。
偶然翻回勒口处的作者简介才发现,原来此君真的与影视剧渊源颇深,此书大概也算是其剧本创作的一次尝试吧。
作为一部推理小说,《红楼梦杀人事件》的核心诡计与布局相校就显得太弱了一点,最好的证明就是读至三分之一处整个事件的幕后情况就已经被我猜出了大概,缺乏惊喜感,大观园的地理特点和人物关系与诡计结合的也并不紧密。这倒也正符合了那一群久居深闺的女孩身份,所谓“宏大”本来就与她们无缘。
只是如林妹妹这般娇弱多病的身子,究竟……啊,不能再说下去了,有泄底的危险。
小说以卫若兰为探案者也是个聪明做法。此君在现存的篇章中极少露面,却又因一句眉批伏下了与史湘云的大姻缘,作者抓住了他的这一特征用其串连起了本事与新编,为故事平添了几分可信感。
故事的结局果然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大团圆”,好在也算吸取了《西游记》的先进经验,一杆子把人打到西方净土,哪还管身后那许多烦心事?
转念一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虽是注定,但用推理小说的手法偷偷设定一个支线结局,让那些“情不情”“情情”“懦情”“绝情”之人小小的团圆一次,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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