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时很少读推理小说,被朋友推荐说东野圭吾的书不错,于是开始了《绑架游戏》。
相比于主线绑架游戏,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男主设计的那个游戏——青春的面具。经历决定长相,长相决定人生,这是我一直相信的事情。就像那段经典的话一样:性格写在脸上、人品刻在眼里、生活方式显现在身材、情绪起伏表露于声音。这个游戏的意义不仅是葛城胜俊用来考验他智商的一种手段,也是对各个主角形象的一个解释。
佐久间骏介,第一 ,肯定是个高富帅,不然也不会和那么多女人有纠葛;第二,能力很强,不仅完美策划了这一绑架游戏,而且被葛城胜俊看不起的“汽车公园”这一想法在我看来也是很不错的。这种优秀的条件也造就了他狂妄、自负的性格,他不能接受自己的想法被否决于是想要报复葛城胜俊、他断定自己会在游戏里获得胜利于是没有提前发现不妥,而正是他的狂妄自负,导致了他最终的失败。而他的优秀,可能也是在父母从小的逼迫下才形成的,比如考试取得好成绩,而这些逼迫让他对家充满阴影,所以他毕业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排斥组成自己的家庭。
“葛城树理”,或是葛城千春,富人家的掌上明珠,名正言顺的千金小姐,定然是被百般宠爱长大的。高傲,是她的特点,书中也不止一次的提及过。纵观全文,会发现千春早早就漏了馅的。连千春都知道起了争执会向自己道歉认错的树理、在自己死后父亲没有伤心反而帮着另一个女儿免于责罚的树理,即使是富人家的女儿,也应该是每天谨小慎微的过活,又怎么会时时流露出高傲呢?在寄绑架信的时候,她拒绝使用“令爱”,起初觉得是树理的小倔强,后来才明白这是千春对树理的排斥,在她心中,她是爸爸唯一的小公主。也就是这样一个高傲的富家小姐,有自己的魄力与胆识,才会在这场游戏中完美的完成了反间计。
葛城胜俊,能力出色的汽车公司的副社长。能到这个层次的,应该是少不了见识了一些社会的黑暗面与看破了人间冷暖,导致了他对感情的漠然。他的前妻、现夫人、各种情人都显示出他对男女感情的不专一;他在一个女儿死后丝毫没有伤心反而帮着另一个女儿免责,而他也没对另一个女儿要靠自己的贞洁获取证据表示出反对,这也说明了女儿在他心中的地位也是不值一提的。那么,他在意什么呢?胜利。文中男主不只一次的质疑过,像他这种不服输的人,怎么会对绑架游戏没有一丝察觉,没有做出强有力的回击呢,这也是我一直疑惑的地方,终于,在快结束的时候,真相才浮出水面,原来他早已察觉,他才是大boss。
所以说人物的性格设定已经决定了他们的命运,只是前边遮着一层纱,让人看不清虚实,等到看完全文再来回味,便会对其中的各种细节恍然大悟了。

我喜欢看武侠小说,可到现在,翻来覆去拿在手上的还是那么几本。为什么呢?难道武侠小说的颠峰已经过去?发展已经走到尽头?金先生笔下的武侠世界是个男人的世界,气势磅礴,场面壮大,儿女情长对于他们来说,显的有些太细腻,太微妙。可真要数出几个痴情男士来,难是不难,却多有遗憾。
第一个跳入脑海的是胡逸之,他非常爱陈圆圆,连这辈子人家和他说了多少字都能数出来,痴情程度可见一斑。然而在这位美刀王的心中,她是神仙般的人物,只可远观膜拜,不能心存非份,所以这份爱只是单方面的痴心一片,没有一点想象空间。再来游坦之,他的爱是不顾一切的付出,然而喂虫挖眼的事儿虽然感人却谈不上欣赏,再加上对手是阿紫,只有可怜摇头的份儿了。杨过怎么样,他被很多人钟爱并推崇为第一男人,陪小龙女跳绝情崖那一幕该是很壮观,可仔细想想,他除了这个姑姑身后没有任何牵绊,心爱人一死而自己绝不独活,也没什么奇怪。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黄药师,金先生对他,从个性到命运真是一点儿也不吝啬含糊,甚至可以说几近完美无缺!东海黄药师一出场就让人眼睛一亮:一个月色明亮的夜晚,他身穿青袍,坐在一棵高松之颠,手握玉箫,悠悠扬扬一阵清亮柔和的洞箫声传了下来。。。但见他形相清X,丰姿隽爽,萧疏轩举,湛然若神。。。寥寥数笔,便将一个孤傲的男人刻画的淋漓尽致,令人神往!
黄药师是一个有名望有身份的男人,他是武林五大高手之一,当世武学大宗匠。“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这手上的功夫和‘东邪’二字是实实在在的印证。书上有一段黄药师烟雨楼单挑全真七子,只看文字便觉得的眼花缭乱。不屑电视剧排的场面也因为此,好好的精彩和美妙绝伦上了屏幕就端端被糟蹋了。是的,他行事喜怒无常,心狠手辣,冷漠孤僻。可那又怎么样,这样的人不傲什么人配!
黄药师是一个聪明的男人,他精通奇门遁甲、占卦历算、医卜星相,无一不会,无一不精。不但把桃花岛保护的水泄不通安安全全,甚至用来行军打仗对付蒙古兵。这么学识渊博,谋略过人,上知天文下通地理的能人,整个武侠世界能有多少?
黄药师是一个情趣男人,他将桃花岛布置的美丽迷人,浪漫温馨,整个就是一世外桃园,在这么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和心爱之人相守相伴,怎能让人不嫉妒!他懂得欣赏,精通音律,一支玉箫,吹的洋洋洒洒;诗词书画,修为深厚;美食美酒,更是不能缺少。 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永远不会沉闷,
黄药师是一个个性的男人,不为俗礼规限、行事天马行空有男子汉气概他有个性。别人的误解,他从来不屑解释。要有帮助,他也帮了就走。桀骜不驯的黄药师从不把中规中矩的人看在眼里,他藐视仁义礼法,在他的眼里要的就是随心所欲,真实洒脱的人生。
黄药师是一个富有的男人,所以他厌恶羁绊,能够远离中土,来到桃花岛,占为己有。家里收藏无数珠宝字画,虽然如何得来不得而知,但奢糜豪华的词儿和他一点儿不沾边,独善其身,这是个太会享受的人。
然而所有、所有这些都只是铺垫,最最难得的,是他的人格魅力!
先看他的徒弟。虽然都是弃徒逆徒,没有师傅的首肯,谁也不会把毕生所学武功交给家人。陆乘风武功文学,谈吐行事,无一不在学自己的师傅。一听师兄亡故,马上说先放下个人恩怨,先助师姐一臂之力报了本门之仇。大家一听师傅被害,两人悲痛欲绝,梅超风当即背着师弟说一起去为师傅报仇。而曲灵风跑到皇宫大内去偷书画珍宝,丢了性命只为师傅网开一面重归师门。后来,梅超风更是替师傅挨掌,死都要救师傅,每个人对师傅的尊敬和爱戴自是不言而喻。
在桃花岛和师傅朝夕生活,黄药师教授他们的不光是武功,还有他们的学识修养。一个个博学多才,非丐帮白驼山上的弟子所能及。虽然黄药师对自己徒弟严厉,但却绝不容别人欺负他们。梅超风在师门犯了如此天大的罪孽,被全真七子困住时,他仍然二话没说上来先每人一个巴掌。陆冠英是自己的徒孙,他便认为即使是公主娘娘也配的上。。。
黄药师宠爱女儿,蓉儿就是他掌心里的宝。他将所学无一不尽心传授,教女有方,调教得黄蓉聪慧可爱、精明过人。为了女儿,他违愿破誓,离岛寻女,当着众人面说“了甚么心愿?为了找你这鬼丫头,还管甚么心愿不心愿!”,足见乃一十足慈父。后来海上被灵智上人骗说黄蓉已死,刹那间万念俱灰,放歌一哭,天愁地惨,悲切异常,爱女之真切,令人感慨。
再说黄药师对自己妻子,这用情之深可谓登峰造极!黄药师自称“非汤武、薄周孔”,一个‘邪’字尽显与众不同,然而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他也逃不过一个‘情’字。阿衡为己而死,从此只愿驾一花船与妻子齐葬万丈洪涛之中,如此终此一生。他抛下的是活泼的女儿,是美丽的桃花岛,是武林的敬仰,是心爱的琴棋书画,是满岛的奇珍异宝,怎能想象,在他拥有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后,还能将这艘船年年油漆,历时常新?
黄药师是个精致的男人,足以成为最完美的情人与丈夫,现实中没有,小说里也就他一个,可有什么关系呢,浪漫女人追求的本就是一个梦!

有的时候,人只能从书中看出自己。就像黑塞认为,智慧不能传授,唯有依靠个人自发经历觉醒。同样的,一本书再丰富再厚重,也许读完只记得一句话。只有这句话戳到痛处,和当下的思考、困扰相贴合。《玻璃球游戏》对于今天的我,也可以简化到一句话:敢于生活。它兀自在我耳畔生出,反复不休,像一种警示,启迪,更像传记第一部分的标题:感召。
很多时候,我非常想超越日常生活。不长大,不工作,不变老,不死去,没有任何世俗牵累。这种感觉与生俱来,无比强烈,使我从小到大一直主动为自己设限。我知道现实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但我能够选择,把自己隔绝在一个自造的领域,用拒绝和远离阻止腐化。在《玻璃球游戏》里,我惊讶地发现,这个世界就是卡斯塔里。
卡斯塔里是一个纯精神的王国,它汇集了人类古往今来所有文明的总和,远远超离于世俗世界之上。它有一套独立的行事准则,让卡斯塔里人几乎回避了一切现实社会加诸人身的俗务牵绊。可以这样说,卡斯塔里人全体失重。首先,他们没有父母。卡斯塔里的孩子由宗教组织从不良环境中带出,进入精英学校接受教育,“没有来源”让他们无需承担孝顺和赡养的义务。第二,他们不能结婚。可以有情人,但不允许结婚,因此也没有孩子。这一条非常巧妙,既满足了自然生理的情欲,又免去一切家累。第三,他们完全可以不知功名钱财为何物。卡斯塔里没有货币流通,他们不挣钱,也不花钱,只要符合朴素节俭的作风,一切物资花销都由政府提供。第四,他们不必谋生。现实社会中人人靠职业安身立命,一辈子为钱财地位奔波,而他们的生存永远有保障,彼此又没有过大的高下之分,因此可以消除功利心。这好像是一个更高等更超前的社会,卡斯塔里人高高飞在天上,需要做的所有,只是由着喜好选择一门感兴趣的科目,利用丰富的资源,进行勤奋自律但不重结果的研究。
简而言之,卡斯塔里卸下了责任。
我想,人要与世俗生活划清界限的心理,一定程度上也是想避免责任。父母,家庭,儿女,成长,成熟,工作,无一不意味着越来越沉重的负担。人想要抛却肉身、独享精神,与卡斯塔里把尘世隔绝在外,只在一个封闭的体系内从事艺术与美的研究是一样的。这种美再惊人,再完善,再极致,对现实社会毫无助益,而且关键在于,他们并不认为应当有所助益。
我也倾向于卡斯塔里人的想法,精神是多么高尚诱人,生活是多么琐碎繁重。但克乃西特跟我的选择相反。他大半生在卡斯塔里度过,在精神之路上孜孜以求,将东西方文化交融,逐渐形成自己的思考体系。他在成为了卡斯塔里受人尊崇的玻璃球游戏大师之后,有一天忽然觉悟,发现远离俗世的卡斯塔里是不正确的。卡斯塔里人锁闭在自设的小世界中,兴致勃勃进行精神游乐,对现实社会毫无贡献。他认为卡斯塔里最大的成绩,是向各个学校输送了那些因为中途离开卡斯塔里而成为中小学教师的校友。他们培育学生,对人施加影响,为国家民族做出虽然微小但脚踏实地的贡献。而克乃西特最终循他们的脚步而去,辞去大师职务,选择回归世俗社会,做一个普通的小学教师,即使只影响了一个学生,他也认为那才是切实的,有用的,可喜的。
我把结尾看成一个象征。克乃西特像投身世俗教育一样投身湖中,他的生死并不重要,也不是在现实中受挫的隐喻,关键在于这个“投身”的举动。投身获得了回报,换来的是他所希望的影响和传承——在克乃西特溺水后,黑塞并没有多加描述学生铁托的悲伤和惊恐,而是很快转到了铁托的感应:他怀着一种圣洁的战栗,感到人生已经彻底改变,他将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
黑塞也像在对我提出要求,他说,不要惧怕生活,不要害怕将自己安放到哪怕微小的一点上去,不要怕从玻璃球游戏大师滑落为区区小学教师,不要怕生活中的责任,不要怕生长和死亡,不要怕所有现实社会将要赋予一个人的全部。
这是我与生俱来的问题,也将继续与它相处。但我多多少少受到了感召,就像那首小诗里写的:
我们的心必须听从生命的召唤
时刻准备辞旧迎新
毫不哀伤地勇敢奉献自己
为了另一项全新职责
每一种开端都蕴含魔术力量
它将保护我们,帮助我们生存
献给所有惧怕生活的人。

你需要别人喜欢你和欣赏你,但你通常对自己要求苛刻。虽然你在个性上的确有一些弱点,但你通常能够设法加以弥补。你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还未能变成你的优势。从外表来看,你是一个讲求自律和自制的人,但内心却常常焦虑不安。有时候,你会强烈地怀疑自己是不是做出了正确的决定或正确的事情。你倾向于让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变和变得丰富多彩,在遇到约束和限制时你会感到不满。你很自豪自己是一个能够独立思考的人,如果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你不会接受别人的观点和说法。不过,你也觉得在别人面前过于直言不讳并不是明智之举。有时候你很外向,比较容易亲近,也乐于与人交往,但有时候你却很内向,比较小心谨慎,而且沉默寡言。你有很多梦想,其中有一些看起来相当不切实际。
书中一个小实验,某教授将改段描述写于纸上,发给全班同学,说这是我给各位做的性格描述,请问符合你性格的举手,基本所有同学举起手,然后教授说,其实我给你们看到的是同一段描述,自每个星座描述中摘取一句话,形成你们手中拿到的那张纸。
看着很有意思的一本书~

写给第一个故事《回眸》。
对于我来说,厕所从来都是效率最高的阅读空间,尤其是工作以后。加上公车上及睡前枕头上的阅读,零零散散拼凑起来,一周左右竟也能读完一部中篇小说。《回眸》的行进也是同样。
能明显感觉到作者的功力愈发深厚,叙事愈发沉着淡定,蕴藏在其中的感情也愈发具体而庞大,恍若暗流,在深层咆哮。没有喧哗的噱头和华丽的辞藻,只是安安静静讲了一个关于过往和岁月的故事。
有多少人会存起自己在学生时代跟别人传过的字条呢,很庆幸至少我还留着,满满一盒子。搬家或大扫除时会拿出来看,同以前的日记一起。每一次的温习都很美妙,好似乘坐时光穿梭机。大部分都是同死党的,比如“今天心情不好怎么办”或者“XX同学昨天放学送XX回家了”之类的牢骚话还有“英语老师今天的衬衫太紧走光了快看”之类的八卦甚至一些即兴的搞笑涂鸦,也有跟暗恋的人之间的,因为直到毕业都没有表白,所以毕业前的那些纸条内容大都隐晦而极其委婉,“数学冲刺48页的第5道大题有没有解出来”“你们的比赛在星期几我组织一下啦啦队”等等。尽管后来身边是别的人,但是那些纸条上的回眸,依然能换来释怀后的会心微笑,逝去的时光在它们身上得以留存。
蔡智恒故事中的字条当然要比这些特别多了。故事依然采取第一人称叙事,主人公是普通的男校生,她是夜校的补习生,他和她上课时间不重叠因而从不曾碰面,留言的一个来回需要花去两天时间,偶尔也会在课桌内留下饮料作为友好的馈赠,后来熟络之后便会互换唱片,圣诞节时会互赠礼物和小卡片,当然,这都是通过课桌内的小小空间进行的。
总免不了些许暧昧,但是17岁的单纯,使得一切都美好又珍贵。纸条上的留言因为新学年换教室而抱憾终止,成为主人公心中经年难以释怀的回忆。待到网络开始普及,与光同速的信息传递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绵长感觉。成家立业后的某一天,凭借着新的传播媒介,相遇的机会再次到来。
蔡智恒的故事中非常难得的是,总是会贯穿一些常识,《夜玫瑰》中是土风舞和水利工程常识,《暖暖》中是中国人文历史典故的常识,而《回眸》中,则是六七十年代西洋老歌的常识。这些都极其自然穿插在故事中,并成为故事的脉络和线索,使得阅读更加妙趣横生。
我对于六七十年代西洋金曲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诸如《蒂凡尼早餐》中《moon river》等的层面上,多也是通过那个年代的电影。在读完《回眸》后,不禁搜了了Joan Baez的歌曲和演唱会MV出来。阅读的额外收获,同样令人欣喜不已。
当时光以十年为单位来计时,一些东西变得渺小,而另外一些则更加坚固和伟大。
好的故事就是这样,其所衍生出的情感及其它,早已超过故事本身。

最早看安妮宝贝的作品,是在2001年或者是2000年的《萌芽》上面。故事男主人公叫做朝颜。故事内核幽暗清冷,这种内核在后期的作品里不断得到强化,尽管语言变幻了许多色彩,或者作者句号少了,把'' 亦'' 改成'' 也''使用了。
我个人看来,安妮宝贝的行文在前期是趋近于壮阔和有力的,但是故事一旦开始前进,单纯以寻找超越世间的目标设置在人物内心上的安排,势必要面临来自动荡世俗的干涉。安妮显然没有对抗世俗干涉的才华,她只会让自己或者主人公干一些貌似自我超越的活计。而不去直面社会生活里的强悍和人性的自我形成。
我这十年一路陪伴着她读下来,很明显觉得爱和希望永远不能冲破黑暗,更无法超越世间,只有勇敢和真实才能具备力量,这显然不是一个平头男子有着健壮身体住在花园里的富足生活就能够强行遮盖的。
这种单一的自我重复自我强化,十年之前和十年之后,都折射着某种无力感和虚弱。作者可能去过了更多的地方,从上海,到越南,再到北京,随着声名的远播,又去了日本,韩国,欧洲,最近还去了印度,地点人物风景一再变幻,对物质的把玩更加显得自信,但不自信的是,作者笔下的人物始终只是经历一个一个的男子,和女子产生微弱强烈的羁绊,来自于母亲的离开重现和父亲的缺失,再加上作者在旁边的自说自话。这种单一只能让我感觉,作者最近喜欢了亦舒,后来喜欢了黄碧云,再后来读了圣经和佛经,现在喜欢日式的清淡小调。
我个人是很喜欢安妮宝贝在故事一开始选择壮阔有力的意象,她本身下笔有一定剔除,她更专注于一个女人如何开始慢慢展开自己去感受世界。但是这种阅读往往进行到四分之一的时候,就会被各种眉眼细长清洁健壮有着富足生活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已婚男子所干扰。这使我察觉到作者的虚弱,语言和意象剔除得太严重,行文趋向于选择干净优雅的描写,对良好物质生活的细细把玩,对笔下的男子和女子进行十分粗暴的论断,她的人物对话除了一些貌似艰深的名词组合,并无他处。
这不应该是一个远离世俗的作者阐发给读者的观点,因为很明显作者自得其乐,善于化作笔下男子和女子自说自话,偶尔作者还要强行进入故事,在旁边不时再来几句。这很像是一个享受世俗生活的女电台主持人,在向听众刻意渲染一种气氛,听众只需要感受那种若有若无的清洁干净,而不需要理会这种渲染背后的逻辑。
回归到这本《春宴》上,如果读过《彼岸花》《二三事》《莲花》《素年锦时》,很明显会觉得这是一次更多风景描写更多地点转换的女人旅行笔记。这种散文化的小说,我个人看来,基本上就是一个母亲早年离开父亲无人照管或是祖母关怀最后被寄养的女童独自进入社会模仿成人却不得要领,进而自我纠缠自我沉溺,把自己的伤痛折射到一个有钱有闲的平头男子的富足生活之上的轨迹。
于是作者去了上海,把这个框架架设到《彼岸花》里,从越南归来,闲闲来一册《蔷薇岛屿》,后来读了更多书,这个框架复制到《二三事》里,作者从一开始对G-star的喜欢到最后喜欢自己下厨种花,作者口袋里可能当真有钱了,因为作者可以把这个框架复制到更多她去过的地方。
虽然一批批读者会成长,但每一年总有新的孩子们满十八岁,更多的二线三线城市开始富足,大量往中间阶层流动的精神缺乏分子需要一种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模仿。这和郭敬明的商业策略很一致,提供一种优美干净的生活轮廓,供人幻想,通过消费她的小说获得一种心理的满足,因为2000年去咖啡店喝一杯咖啡带来的心理满足和2011年在自家花园遛狗种菜的心里满足是一样的。通过阅读她的作品,构成一种对新的有质感生活的幻想,实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安妮就提供的是这样的养料。
我不大批评安妮宝贝2000年对哈根达斯的迷恋,也不大批评她2011年对于花园在夜机上燃灯读书的喜好,我只是觉得十年来这种单一的自我满足自我循环强化了她对自己的粗暴自赏。因为很无聊。故事一开始的壮阔有力,只能慢慢下沉下沉下沉,变成一个30岁以后的女人遇到一个愿意跟他结婚的有能力男子,这男子必须不爱任何女人只爱自己,顺带选择一个只爱自己的女人结盟生活。一个三四十不结婚的男人,有过良好教育,感情受挫,不爱出去乱搞女人,成日在家里种花吟诗,有能力去去欧洲,细心敏感,接受一个纹身邋遢粗糙执拗的女人来结婚,这男人也只能是一个gay,也必须是gay,不介意和一个精神强大的女子结婚。因为这男子如果不是gay,作者只会不断粗暴干涉人物的生活,为自己寻找原谅,为对方找到缺憾。最后无论这男子沉默隐忍也好,买房买车去香港欧洲也好,他们哭笑都错,在一起不在一起都错。只有偶尔对女人保留勃起功能的孤芳自赏的gay才最适合作者笔下的女人。
到最后那些对所谓清闲生活的清淡描写,看似十分闲适地收尾,却让我自己觉得读得很无奈。作者讨厌别人给她贴标签,却在小说里到处乱给人贴标签,往往最后还要在旁边叨叨她有多么适合写作,实在是让我无语了。《莲花》最大的败笔就是作者自己虚构了一个作者在书里干扰故事,因为此前的《彼岸花》就是这样,《春宴》里还这么搞,看得我性欲都冲淡了。
而且我极其厌恶作者去打着一些名词的幌子去干扰故事,前期是对堕胎和割腕的细腻描写,中间是去支教去做义工,后期干脆不顾商业规则和刑事规则,想死就死想赚钱就来钱,把本应是一些时代的负重者轻蔑得无以复加,这样不无聊吗?
综上我对《春宴》的评价并不高,因为作者的确形式专注立意单纯地写了一本小说,但是为了专注为了单纯而专门去专注去单纯,很虚弱很苍白的,作者中间还要加上一些貌似清淡的风景描写,再附着上自己去过的国家地域感受,再没完没了地用主人公的嘴巴说自己的话,这他妈真的形式太专注立意太单纯了。
我厌恶这种中后期无论技术还是人物性格的缺失,安妮声称愿意选择不与大时代同行原本也可以原谅,如张爱玲早期的确能把爱情写成人性的战争况味,参差对照出一些真情实意。而安妮宝贝总是叫我失望,她笔下的女子最后老是缺失人性不会成人生活的原谅和宽容只会通过结婚离婚不断获取新的社会身份的故事还把男人怎么爱她都不行写得那么惨不忍睹,还谈什么不看政治不看新闻之类只去弹琴赏月的话题,只让人觉得作者老调重弹再弹,弹的只是没有钱我就活不好,花自己的钱不美好,花已婚男人的钱没有爱,还是花一个有钱gay佬的钱心安理得。因为你不可能给我爱情,所以我跟你结婚,生个小孩儿,花花你的钱,感慨一下没有找到过的真爱,在花园里看看花念念诗,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很好。
如果你愿意或者和我一样是个老读者,就去听听作者的神神叨叨,自己陪着她逗逗她和自己开心就好了。如果你是一个青春期的少女,还是尽量学着靠谱儿一点,桑蚕丝配球鞋还有神马祖母绿耳环乌黑茂密的头发,基本上还是得多看看有分量的书,名词始终是名词,靠谱儿可不是名词。如果你是gay,千万别写安妮宝贝体的文字,写着写着,你就会遇到一个不怎么洗脸堕过胎很可能离过婚满腔寻找超越人世间奇遇的一个倔强如小兽般的小安妮,把你的桃花运都冲走了。
衷心希望下次安妮有了钱去新的地方旅行看了更多圣经佛经以后,能不要再写女童如何艰难长大独自度过30岁之前的荒唐岁月30岁以后找穿质地优良衬衫的平头男人结婚的故事了,在《城市画报》专栏或者微博上抒发一下就可以了,再说城画情人节特刊你可以使劲写,再不成下次出个散文集再附个短篇小说过把瘾,30万字写这东西连我这样的老读者都蛋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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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说也是俺青春期里围观过的女人,还围观过很多年,所以有些粉丝的玻璃心不要那么容易就被伤害了。吐槽一下她老是写富有的平头男人而已,这又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把心态放好,老是这样伤不起,以后怎么去过日子。做人嘛,开心最重要了。
啰嗦一句,安妮还是不擅长写故事情节,又对读者进行了最开始的筛除,很明显她对自己很有野心。

如果之前你只喜欢看好莱坞大片而较少接触到科幻小说的话,隐去作者的名字和文章的标题,你会发现,这个故事只不过是众多好莱坞构思里很没有创意的一个。当我告诉你这篇文章写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在那个好莱坞只有《大独裁者》、《乱世佳人》的年代里,相信你会发现好莱坞科幻题材的发源地。
确实,在21世纪初看这样一篇写于上世纪并且在主人公的成长史里充斥了大量的政治性的小说的确让人不太舒服,甚至是让人觉得没有新意,我们也许会发出疑问,难道这就是上个世纪一直风靡好莱坞风靡美国的流行元素吗?我可以告诉你,是这样的,如果有偏差,那就是《星船伞兵》可以说是很好的见证了星际战争科幻的发展(这个说法也许不太确切)。
本文的文风朴实,风格独特,没有华丽的词藻,通过大量的对话展现人物性格和政治倾向,大量的让我这个读者都有些担心其他人能不能接受。文章一开始通过对一次小规模战斗的描写抓住了读者的好奇心,紧张刺激而又松弛有度。主人公从一名家境富裕的阔少爷通过受到童年好友的影响而服兵役进而成长为一名中尉,在成长的过程中,他经历了朋友亲人战友的牺牲和与父亲闹翻又和好最后甚至成为战友,同时也得到了强壮的身体坚强的斗志敏捷的思维和道德的考验。其实有关道德的考验即使到现在也还在一直争论着,那就是派遣1、2名乃至更多的队员去救援另一名受困的队友是否合适。我想起了《拯救大兵瑞恩》,用一个班的人去寻找一个人,这是对人性的考验,也是对这些战争的执行者道德的考验,哪怕牺牲自己或更多的人也要完成任务。
的确,主人公在成长过程中每走一步都牵动了我的心思,这正是文章的成功之处,时时刻刻都能吸引你,这不仅阅读变得轻松,而且更能使书中那充满哲学的思想变得不那么乏味。有人说《星船伞兵》流露出作者对暴力教育的崇尚,这在当时我认为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只不过没人说没人写出来而已,但没有人说就是没有吗?不是这样的,说出事实揭露内情也许是和当时社会风气相悖才导致很多评论者的不满,在今天怕被称为FQ了吧^0^
影片《星河舰队》的内容和本文有着很多的相似性,由于我是先看得电影后读的小说,所以很容易联想到《星河舰队》是由《星船伞兵》改编的。但是影片没能很好的反映作者的一些思路,比如主人公的父亲,比如主人公的教官。倒是对人虫大战演绎地津津有味,不愧为电影,重点全放在画面上了,比快餐还快餐。
作为一部上世纪星际战争题材的科幻小说,《星船伞兵》完全体现了它当时的价值,作者罗伯特·海因莱因更是借助本书名扬四海。在今天看来,正是有了这些作品构成庞大的科幻根基,好莱坞星战科幻才能发展地如此迅速。当然,《星船伞兵》并不是完美的作品,但这丝毫不能掩盖作为罗伯特·海因莱因代表作的光芒,处在什么样的社会中就会产生什么样背景的作品,在当时,你就是最好的。

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宇宙了。
这话听起来挺装13的,不过我本来只想纯朴地陈述事实。
上一次长时间的仰望星空是什么时候呢?大概是上个学期,几个月前。那时跑去南京找朋友,和她一起在繁华的大街上走,她忽然拍我一下说你看那是什么!顺着她指的方向,我看到高楼黑黢黢的怪影上方浮着一个星星大的亮点,闪着也许是红色的光,不仔细看,很容易和高处的灯光混淆在一起。我不屑地说,肯定是飞机,了不起也就是个气象卫星什么的。但是朋友说:可是它几乎都不动啊!
这一下,我们真的停住了脚步,仰起脖子望着它。十分钟过去了,它好像真的没怎么挪动过,看得久了,仿佛那上面正有双眼睛望着我似的,嘲笑道:这下还是飞机么?
接下来更超现实的事情发生了。那个东西的外形开始微妙地变化起来,从椭圆变成菱形,而且表面也由细细的亮线分成非常规则的几何形状。我赶忙掏出手机去拍。然而太远了,屏幕黑的底色上,除了一片模糊的微光什么都没有。
我的心中终于开始产生一种微微恐惧却又非常兴奋的感觉。我们俩呆呆地望着那个奇异的未知物体,忘记了时间。不时有人从我们身边走过,好奇地顺着我们的视线去看,但看一会儿也就走开了。有个黑人突然从我身边跳出来说了句什么,没有听清,吓我一跳。直到最后朋友拉我走时,我还依依不舍地两步一回头看着它。它像月亮一样在跟着我们走。这是多么可怕,又是多么迷人啊。
后来坐上公交车,我从后窗里看它。它终于淹没在建筑的阴影里。朋友看我失魂落魄的样子,就指着我开玩笑说,大概是外星人来接他们的外星公主啦。
那一晚上我激动莫名,似乎有某种不可知的,神秘的未来重新充满了我的生命,这使得黑夜和星空,都在我眼中不同以往起来。
但是这种感觉也只持续了那一晚而已。
第二天起来,青天白日,街道上熙熙攘攘。这使得昨天的一切像是幻觉抑或梦境。那之后,直到今天,我没有再仰望星空。
这也许是为什么我阅读这本《与拉玛相会》的起初,花了一点时间才进入状况。也许是我盯着地面太久了,书中所描绘的那个无比广阔的拉玛和宇宙,那绮丽威严的金属世界和圆柱体的海,一开始居然显得那么难以想象。
我曾经看到很多我熟悉和敬佩的人提到这本《与拉玛相会》是他们的启蒙读物,比如姚非拉,比如韩松。那时我不明白为什么。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古老了,如果不是我们图书馆还保留着一些旧书,我可能根本看不到它。1973年,那时美国人才刚刚登月不久(如果确实登了的话),而在中国才刚刚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以如今这么发达的科技,那么老旧的一本科幻小说,还能给人什么震撼?
而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其实这本书几乎无关现实,它甚至也没有像人们一般对科幻小说期待的一样,做出什么重大的预言。它的内核也许是科学,却不是技术层面的科学,而是当科学演化到它的终极形态之时,那种同宇宙的韵律相统一的,和谐的美。
宇宙的目的是什么?
《朝闻道》中,刘慈欣曾经安排斯蒂芬•霍金在真理祭坛上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再是科学问题,而是哲学问题,所以,连那个智慧生物遣来的符号化的人类脸上也露出了悲哀的神情——他说,我怎么知道?
当拉玛出现在人类的视野,所有殖民星上不同思维方式的人类都在以自己的认知在猜测它的目的。它是侵略者么?是来拯救人类的宇宙方舟么?还是来加入人类,成为太阳系的一员?
他们因为自己的猜测而焦虑,因为在拉玛中发现的新世界而心生敬畏。
然而,拉玛却以一种完全无视他们的姿态,在太阳中完成了自己的涅磐,就又向更深的宇宙飞去了。
拉玛的目的是什么?
宇宙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这才是让之后的一代一代人最为着迷的部分吧。就如同我在南京的天空看到那个不速之客时一样。
科技也许是可以新旧更替的,但是,一个梦,却可以做百年。
“他知道他生命的这一部分是一去不返了。他才五十五岁,但他觉得他的青年时代已留在那中心平原上,跟那些神秘和奇妙一起,无情地消逝在人类所能及的范围之外。无论将来他将取得什么成就和荣誉,他这余下的一生将被一种虎头蛇尾和明知失机的意识所萦绕不绝。”
在书中,有关拉玛的经历将会永久地留在诺顿船长的脑海里,成为他生命中最怅然若失的回忆。而在现实中,在这个宇宙中孤寂的蓝点上,又有多少人会像佩里拉博士那样从一个不安宁的睡眠中惊醒,忽然间意识到那件重要的事——拉玛上几乎所有物体都是三等分对称型,“拉玛人做每件事都成三。”
那正是过去,现在,和未来。

相信很多人都对奇门遁甲此书结局有着迷惑和不解,这也可能是此书评价不高的原因之一。
那我就对结局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大家觉得有错误的地方也请指正,我们可以相互探讨一下。
观赏完此书后,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奇门遁甲》被归为恐怖悬疑有些名不副实。书前半段多充斥这一种被隐形人跟踪窥探的恐惧,甚至通过对朱玺望远镜窥探桑丫,植入电脑病毒监视桑丫。林要要的跟踪,磨刀来侧面加深此种恐怖。但随着剧情的推进,我们知道了隐形人就是娄小娄,势必减轻了这种恐惧感。那么此书后半段就没有恐怖感了吗?我觉得不是,甚至更甚。因为东叔加入了一种新的恐怖元素——命运。
书中娄小娄意外的回到了2006年,从此他知道了想要改变桑丫会被劈死的命运,就必须阻止桑丫去北京,阻止桑丫和自己相恋,虽然这让他十分伤感,但为了挽救桑丫他宁愿这么做。却发现无论他用何种办法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有种无形的力量阻止他改变桑丫的命运。娄小娄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爱的桑丫来到北京,与另一个自己相识相恋,最后被劈死。这让娄小娄感到巨大的恐惧,因为命运竟然不会更变,无法抗拒。
也就是说在无限个平行世界中,1世界的娄小娄1,因为0世界的娄小娄0未能就下桑丫1,莫名去了2世界救桑丫2,未能救下桑丫2促使娄小娄2去救桑丫3。
如果桑丫执意要去北方爱娄小娄,或者娄小娄执意要去救另一个世界的桑丫。这就应该是个巨大力量驱使的一个可悲无限循环,但有一样事物打破了这个循环。就是本书的书名奇门遁甲。
一个不知名的老人,教了其中一个世界的娄小娄奇门遁甲,结束了这个循环。这就是本书主线的剧情了。
那我们返回来看这个结局,娄小娄学会了奇门遁甲救了桑丫,娶了林要要,认桑丫做了女儿。却发现桑丫没有影子。然后娄小娄听到了几个老人的对话,桑丫问他为什么救她,娄小娄说其实他在救自己。几个老人便离开了桑丫的身体,桑丫承认了娄小娄这个爹,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这段是大家都觉得迷茫的地方,我就我的见解来为大家解释一下。贯穿全文来看,书中主要人物是:桑丫、娄小娄、桑丫父亲、林要要。有人说还有朱玺,朱玺只是个配角,最终他有自己的命运,和他的小女朋友在一起,并不能左右故事的剧情。只是用于侧面刻画主要人物。
那么为什么娄小娄会陷入无限轮回呢?因为娄小娄和桑丫违背了命运的安排,那就是他们不能相恋。如果他们不相恋,桑丫就不会去北京,不会失去父亲,不会被劈死。娄小娄就会因为责任和执着的林要要结婚。
就像书中的比喻,桑丫是个执着的卒,她执意要到娄小娄这个炮身边去,与他相识相恋。但她不知道,这样这个卒就走到了帅的身边,那么炮和卒都威胁到了帅的存在,帅就只能把卒吃掉。也就是说无形的力量只能劈死了桑丫。
按道理来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很显然,还有股力量并不满意这个结局,所以他把棋局打翻了,导致时空的错乱,娄小娄来到了一年前。
看结局,我们不难猜,那三位老人就是控制命运的力量,也就是说两个老人的对弈,另一个老人打翻了棋局,迫使他们重新下棋。打翻棋局的老者教会了娄小娄奇门遁甲,并让娄小娄看到一年前的桑丫带他回到一年前。
学会奇门遁甲的娄小娄做了什么救了桑丫呢?首先他预测了自己和桑丫的未来,选择了一条艰险却不致死的路救下了桑丫(其余没学会奇门遁甲的娄小娄很可能全死在了路上,因为桑丫劈死的时候他并没有出现)
但娄小娄这么做还是违背了命运的安排,他和桑丫依然威胁到了“帅”的存在。所以,他必须把命运归入正轨。他决定娶林要要为妻,并认桑丫为女儿,还了她一个爱她的父亲。
这时“帅”还是在纠结,所以“帅”借了桑丫的身体问他为什么执意要救桑丫,娄小娄回答到其实是在救他自己。因为那个老人仍然不满意结局,仍会继续打翻棋盘,娄小娄也还是会继续陷在这轮回中死去。“帅”释然随即离去。
那么问题来了,那个老人为什么会不满棋局,重复打翻棋局呢?不知大家注意到没,三个老人之中,婴儿老人阻止娄小娄挽救桑丫,收废品老人企图抓走娄小娄,唯有多次刻画送水老人对娄小娄的存在,不管不问。只有在娄小娄出发救桑丫的最后一天,站在了娄小娄的门前(还是因为房里有别的客人,他必须问一下客人要不要茶,这就和正常人必须上厕所一样)提醒他辰时出去有危险。但他还说了一句话!“我不敲自己的房门。”
我推测娄小娄最后学成了奇门遁甲,成为了掌控人们命运的老人之一,所以他不满自己和桑丫必死的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打翻棋局。但他仍知道命运不可改变,他能做的只是把自己和桑丫的命运领回正规。或许,这才是东叔想写出来的真正恐怖吧。

看完本文后,发现如下疑问,纯属个人观点,望各位不要说我矫情,毕竟我自己是写不出如此绝妙之作品的,自己估量也就充其量是一球迷的角色(只能挑场上球员的漏洞,自己上场却肯定连菜鸟也不如),且先前看过一位逻辑学家的著作,其中提及:科学进步,包括我们人类思维的进步就是建立在后人推翻前人的观点(概括、归纳)后不断推陈出新的。所以挑出以下疑问,本身也就是为了今后对我本人包括大家在思维领域能再有所进步、提高而写的。
一、随即性大
1、如果那只脚上栓着棉线的老鼠没被小孩捉住呢(小孩子怕老鼠,且是大田鼠;老鼠刚被思考机器捉住,惊吓之后还会往人多且亮的地方跑吗?)?又或一星期之后被捉住呢?
2、假设小孩捉住老鼠了,但他如不识字呢?他要只拿了钱不办事呢?(呵呵,极有可能哦)
二、文章前面的对牢房的描述中提及鼠洞(下水道)只比硬币大不了多少,那后来的手枪是如何进入牢房的?
三、典狱长在检查窗口的钢栅时,就算没碰到下边,但在左右摇晃时难道发现不了下边被腐蚀了吗?何况被硝酸腐蚀后会有刺鼻的气味留下,还有刷牙粉的痕迹。
四、假设以上疑问都不是问题那第七天下午他爬出牢房后,怎么能在地上把窗口的钢栅再弄好(牢房比地面高,且他个子矮小)?难道是蹲在那个刚好钻出去的钢栅窗口上完成这一工作的?
五、在第七天下午,面临结束之时,典狱长难道只在窗口看看这位特殊犯人,而不进去检查或谈话吗?何况收到信后他派出的狱警也只傻傻地隔窗看看他吗?(不敬业哦)
六、从典狱长的正常思维考虑(也可说是普通人的),从他进入监狱后的第一天起了解了他的目的是挑战这所监狱看守犯人的能力之后。(其中严重涉及到典狱长本人乃至整个监狱狱警工作能力高低的问题)典狱长应该从一开始就安排狱警对其贴身监视,就算假设他提出仅仅把他看做为一名普通的死囚。(因为如果此事诉诸与媒体,典狱长的饭碗就成问题喽,哪怕是个实验)

一个细节是,大卫·赫伯特·劳伦斯,年少时的贮币盒里空空如也。他和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有煤矿工人的孩子一样贫穷,抬眼只能看见莽荡荒原。他的父亲像土地一样贫瘠而血气旺盛,他那做教师的母亲得不时承当丈夫的求欢之请,然后一个接一个生孩子,让家庭越来越贫穷……劳伦斯是第四个孩子:对一个穷家庭来说未免多了点。他的存在是以他自己的贫穷为代价的。
他没能生在19世纪初的法国,许是个遗憾。那时浪漫主义尚处兴盛,罗素冷嘲卢梭时代的感性者“看见一个困窘的小农家庭会动心落泪”,却对“如何改善小农阶级生活状况很冷淡”。那是实业家不如诗人的时代:诗人以审美视世,而实业家重视数字。浪漫主义者相信民族、血统、神秘主义、悬崖、古堡、山庄、雷雨、家族故裔、海盗。只是,工业时代带着机械叮当声把世界地图的暗影一一解开时,对强烈炽情的热爱开始冷却了。然后就进入到《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里那著名的场景:康尼和两腿瘫痪、家资巨富的先生一起经过萧索的平原,目之所及,不是流水或草坪,而是煤矿。
如果生在19世纪,他该算个浪漫主义者,这很奇妙:他开始写作,去雨果彩笔大绘《巴黎圣母院》已有八十年,离勃朗特姐妹们满怀自然主义情感、叙述英国庄园与不屈女性形象也已有半个世纪。1910年,现实主义小说家们都快对批判社会厌倦,乔伊斯们正开始那些对文本的改革。而他却在英国的煤矿荒原上,写自己的《圣经》。
1910年他25岁,亲手将安眠药递给母亲,以成全那可怜妇女的安乐死。此后,这个女人一直活在他的小说里。《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中,一个斯文的女人投入一个带有浓重口音的、“粗野的”狩猎人的怀抱,而且发现了生活的激情和乐趣。一次又一次,他的故事回到那个煤矿工人之家,他带着恋慕的调子描写那女人的动人形象:母性的温柔,对世界略带懵懂,在山林天风的呼啸中找回自己的血气与灵魂。爱情是辉煌的,而爱的尽头是性。用性与爱将情绪蒸熏而起,进入他所擅长的抒情节奏:这是他永远不变的保留题材。
他的小说缺少挂饰和花边,相反,热烈的感情却与冷寂的环境对照。巴黎的灯红酒绿或伦敦的午夜马车,或是梅里美的西班牙风情抑或夏多布里昂的北美奇观:抱歉,欠奉。劳伦斯的绝望来自于他笔下世界的荒凉。煤矿代表着他粗野的父亲和现代文明,使大地变得丑陋与现实。于是,最后的矛盾总变成内心、本能和性与外界的对抗。他善用的象征可以描绘一个发出齿轮声响、物质尘埃飞沙走石的世界。以及一些被世界扭曲了的人。1915年,《虹》,那个波兰女人,那个混血儿女孩,来到博拉温文家里,遇到了唐蒙。波兰女人被战争、丈夫的死亡所恐吓,而唐蒙最初的性教育来自一个放荡的女孩。这样一对残缺而又粗细有别的灵魂结合在一起,然后浸没在英格兰的莽莽苍原里。英国小说家笔下的,他们的荒野大地永远是被遗忘的主角。自然的粗放和本真的血气,以及由此衍生的扭曲情绪,劳伦斯钟爱于此。故事直到最后都没有希望:两代人的婚礼,两代夫妻的彼此仇恨,没有层叠的世界来修饰表面,于是对性、欲望那不加掩饰的渴求,成为他们生活的主题。
一个问题在于,他写下《虹》、《儿子与情人》,描绘那些澎湃的欲望时,并不像雪莱或拜伦那样,出于对美的爱好。毋宁说他在描绘一些丑陋、狰狞的一切。他笔下的人或事,美妙中总伴随残缺。最美妙的莫过于激情与直白的欲念,但往往伴随着粗野。如乔伊斯那样飞扬典籍挥霍技巧,或是福楼拜似的严格的凿磨技艺,他做不来。1925年他说:
“一个人写作是因为他无法忍住不写作……他觉得他内里有些必须说的东西,比他以往所说的更好;如果你有才华而不与世界分享,那是绝对的错误。”
所以,我们或者可以原谅他那的许多毛病——长篇小说的结构经常紊乱,比茨威格更甚的、对内心孜孜不倦到几乎忘我的描绘,进入抒情节奏后一发不可收拾——而关怀他的其他。“我不需要上天和天命的怜悯,我从骨子里是一个斗士”。他是燃烧自己的天才,喷薄的热情胜于叙述的理智;天生诗人,所以小说的语感奇妙的绚丽又柔美;世界忙于描绘文明与社会时,他却返回内心的世界。他不是编年史家的陈述者,而是创造者。他从来拒绝妥协,令人意外的鲁直,态度与小说一样激情而突兀。他的《凤凰》这样写:你是否乐于被遗忘、被擦除、被取消、消失无踪?/ 你是否乐于消失无踪?/湮没无闻? /如果不,你将永远无法真正改变。/凤凰恢复青春,/只有当她燃烧,活活燃烧,直至烧尽,/然后,鸟巢里新的小家伙带来微的生机,/显示着,她正恢复青春,如同鹰—— 那永生的鸟。
直到1928年他才开始有钱,而且可以搬去法国旺斯。那是因了他那本先预订后印刷、最后还遭禁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给他挣了千把英镑。类似的故事是1955年纳博科夫出掉《洛丽塔》后,才有钱到敢于辞职,到处去捉蝴蝶。唯一的遗憾是,这只凤凰般燃烧自己的巨鸟没来得及像菲茨杰拉德一样,用较宽裕的生活条件继续自己的写作,或是像纳博科夫那样,在《洛丽塔》之后才被美国出版界看中:1930年,劳伦斯就死去了。带走了他的栎树、无毛榆、风信子、风铃草,以及他的母亲不断幻化的美丽女人们。他的幸运是可以躲过若干年后,关于《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是否该列为禁书的审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用心灵创作的,其中饱含了他的爱与恨,寄托与希望,倾注了他自己深切而真挚的感情。他用自己奇特的想象力勾勒了一个个夸张但令人深思的场面,把美与丑的涵义表达的动人而悠长。
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诗人用“爱”这个主题词牵引着书中的人物,并用对照的手法把美与丑展现的淋漓尽致。
人家想把他和他抱着的那具尸骨分开,他就倒下化作了灰尘
诗人用灵魂铸造了加西莫多。在众多所谓深爱着爱斯梅拉达的男人中,他是最后一个出场,然而是最震撼我心灵的一个,正是由于与前面那些内心丑陋的人的对比,他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才尤其的崇高与伟大。最初,也许是耻辱柱上的一口水,让他流下了他一生中第一滴眼泪,从此他对这个吉普赛姑娘心存感激。加西莫多是一个忠诚懂得感恩的人,诗人形容他与克洛德是狗与其主人。尽管这个比喻有些讽刺,但我们就不难理解,最初的一口水换来了他绞刑架上对爱斯梅拉达的舍身相救。后来,最初的感恩变成了崇拜,他与其他男人一样沉醉与她的美丽,然而,这种沉醉是爱的崇拜,并不是肉欲与占有。他为自己的相貌与爱斯梅拉达的美丽感到深深的遗憾,却在无声之处,为她做着一切他能做到的事情。他是个聋子,却能听到爱斯梅拉达的吹哨声;他因为她害怕,而不惜危险攀高去削平钟楼对面的怪兽石像;他在每个深夜去为她换上新鲜的食物与水,因为担心自己的相貌吓到她;他夜夜守在她房前冰冷的地板上,守着他心中不可亵渎的天使。有一个细节令我尤其感动,姑娘日日心系她的爱人腓比斯,他便替她去找他,在广场等了整整一天在午夜才看到腓比斯,最终却没能劝动腓比斯来见爱斯梅拉达,以挨了一鞭子而告终。他在见到爱斯梅拉达时满心愧疚,一声“滚开”的背后,我难以想象这个原本就自卑却全心全意爱着的人是怎样的落寞与受伤。他是丑的,文字的描写足以让人不忍想象,但是他的心是如此的美,也许他的身世、相貌让他在畸形的环境中成长,他自卑,凶残,行为怪癖,然而心灵却是光明而善良的。他为爱斯梅拉达放置了两个花瓶,一个是精美的水晶却有裂缝不能滋育花朵,一个是粗糙的陶罐,却使花朵芬芳清香。这是加西莫多对爱斯梅拉达的心灵展示,这样的精心设计,暗含了他内心的痛苦、深情、理想与希望。那颗纯净而深情的心牵引着我的心起起伏伏。让我至今回想着他的行为,他从绞刑架上抢过爱斯梅拉达后兴奋狂喜的在钟楼上庆祝凯旋的吼叫,他一个人用种种残忍血腥的手段击溃几千流浪汉围攻钟楼的坚毅,他望着自己心爱的姑娘绞死在广场上的疯狂,那种无尚的爱打破他二十年来对养父的忠诚感恩,化作仇恨悲愤的冲动。这一切夸张近乎疯狂的行为都是那颗纯净的心灵对爱对美最好的诠释,大美大爱却在这个丑陋的敲钟人身上。
绞刑架还没有你使我害怕
很多文学评论家都认为克洛德副主教是道貌岸然、肉欲纵横的衣冠禽兽。我不这么认为,他是一个宗教的牺牲品,是雨果表达反封建反宗教的重要角色。他是加西莫多的养父,他养了加西莫多二十年,他自己说:我收养他,给他吃穿,我也爱他,他几乎成了我的一切。他有一个弟弟,他在父母双亡之后把照顾弟弟当成第一要务,于是选择做主教,选择责任,把所有的爱给了弟弟以至把弟弟溺爱成一个无赖痞子。他尊重学问,深刻的了解知识对自己是何等的重要。这样的人可以说他是道德低下、没有人性的人吗?然而,毋庸置疑,书中所有的阴谋都是他设计,他操作的。这是一种被扭曲了的激情,三十几年宗教教育让他不得已压制着自己的人欲还要伪装出君子的模样,他一直在苦苦的内心挣扎,他的道德、教义与爱欲、肉欲的矛盾时时刻刻在折磨着他的心灵。他也曾幻想,与爱斯梅拉达去一个世外桃源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也在误以为爱斯梅拉达死后,发出痛苦的呻吟,但是他又不得不屈服于ANATKH(命运)中,于是由爱生恨,越是爱越是恨,他由此认为他的痛苦他的失败全是爱斯梅拉达造成的,便一次次采取卑劣阴险的手段,这是一个可怜又可憎的人最终的选择。但是,与加西莫多的光辉形象相比,克洛德显得尤其的丑陋。他嫉妒,在爱斯梅拉达裸着身体押上绞刑架时,他的恨居然是由于觉得爱斯梅拉达的身体被众人看了,他不能容忍别人的分享,更何况这种分享真是无稽之谈!相反,加西莫多抢回爱斯梅拉达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扔给她一包衣服,并躲得远远的。克洛德看到爱斯梅拉达没有死,并没有开心,而是觉得她有可能与她的爱人在一起而咬牙切齿。他自私,他每次向爱斯梅拉达表达爱,都长篇大论,看似真挚却是私心的体现,他丝毫没有顾及爱斯梅拉达的感受,只想占有。而加西莫多用两个花瓶传递他的爱,他宁愿受爱的折磨也不愿见她痛苦。他对爱斯梅拉达说:如果你愿意我从钟楼上摔下去,甚至不须将一个字,只要一霎眼就够了。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相互融合成一个天使,进入天堂
这是爱斯梅拉达对爱的解释,显然,腓比斯辜负了这句话。爱斯梅拉达以为的真爱,只不过是这个花花公子的逢场作戏。然而天真、纯朴、善良、热情的爱斯梅拉达却根本无法自拔,她甚至愿意做腓比斯的情妇,被人轻贱、蔑视。直到最后,她依然对腓比斯坚贞不渝、无法忘怀。这种纯粹的爱虽然让我觉得有些无奈,但是却是一种伟大的不平凡!然而,外表华丽俊朗的腓比斯却只是一个花心、充满兽欲的人,他可以在爱斯梅拉达接受绞刑的时候还无动于衷与自己的未婚妻调情,丝毫没有为这个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女子留有一丝的爱怜。 这种人比克洛德还不如!
诗人在书中还描绘别的爱,巴格特对女儿的爱,她在苦苦守候十五年后与女儿重逢的狂喜,之前的疯癫瞬间化作了保护女儿的理智。还有格兰古瓦,这个典型意义的贪生怕死的懦弱之徒,爱斯梅拉达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却将她陷于虎穴。他体现了雨果对中世纪所谓的哲人、诗人的鄙夷。还有,兄弟之爱,爱斯梅拉达说友谊就是一只手上的两根手指,灵魂沟通却不融合。当那些被称为暴民、流氓的吉普赛流浪汉得知他们的爱斯梅拉达被困钟楼时,义无反顾的冒死去搭救他们的姐妹,即使血流成河。
雨果描绘了教会统治下的中世纪,《巴黎圣母院》是一部无辜善良的人在封建专制下遭到迫害和璀璨的悲歌,爱斯梅拉达与加西莫多这两个正直美好的灵魂也是被教会和专制王朝逼迫而死。但同时,他也在他爱的人物身上寄予了理想。书中处处都有对比,几乎每两个人、每两件事都可以拿来对比。不仅仅是对爱斯梅拉达的爱的对比,美与丑,善与恶,忠诚与背叛,理智与情欲,民主与专制,诗人用极尽夸张之势表达着对立面而使人内心受着强烈的撞击。
尽管这是一个悲剧,但是,诗人并没有用严肃正经的口吻来描述,相反,很多话语妙趣横生。他描述外交官威廉“靠挖墙脚过活”,可喜的是欧洲最能挖墙脚的专家路易十一很欣赏他。看,连君王他都不放过连带戏谑一番。格兰古瓦在连连遇到倒霉事时说:如果河水稍微暖和一点,我投河自尽得了!这一句话,把一个懦弱虚伪的伪哲人形象表达的淋漓尽致。当加西莫多被绑在耻辱柱上时遭到百姓的侮辱,俏皮的你一言我一语看似幽默实则悲哀。难道这是中世纪独有的百姓麻木缺乏人性的表现吗?我们现在社会中这种无缘无故的恨又何尝少呢?我以为这种讽刺的场面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依然数不胜数!更有趣的是,很多我以为是现当代作家的哲思的话,在《巴黎圣母院》中处处体现:学问这姐妹起码不会当面讽刺你,你要是对她好,她总会报答你,即使有时报答的不够;每个驼子都雄赳赳气昂昂,每个结巴都口若悬河,每个聋子都小声细语,他最多觉得自己有点重听。这些话是多么完美啊,在让人笑过之后在书的结尾感到无尽的悲凉。
书名为《巴黎圣母院》,尽管此书的重点并不是这座著名建筑,但诗人对建筑的眼光却折射了一个时代,这让我在这本书里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我在故宫博物院会有那么深的震撼与落寞,每一个建筑有饱含它虔诚的平静思想。一个王朝没有用言语和文字才体现,却就在这一砖一瓦中了,这是何等的博大精深!
关于《巴黎圣母院》,我想说的太多太多,这其中每一个小主题都可以拿来展述几千字,我相信,每读一遍一定也会有不同的感受。最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如何辨别美与丑,感受爱与恨。这曲宗教王朝的悲歌伴随着加西莫多的钟声和爱斯梅拉达的舞姿将永远响彻人类的历史。

读过张小娴所有的作品,但最喜欢的是《三月里的幸福饼》~原以为幸福饼是甜的,可读过之后才晓得原来小饼子里面承载的不只有幸福、甜蜜而更多的是凄美的无奈。没有别的更好的理由来安抚我此刻的忧伤,在经过那么多的相距与别离,爱与被爱,当看到他们去买结婚戒指的时候,我以为她会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以为她那十分的酸真的换回了她盼望已久的那一分的甜~~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我的心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改变而改变,说真的我不喜欢这种忧伤的结局 ,看过之后久久沉浸在故事情节的悲伤之中~~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喜欢看她的书。感觉在她的小说里女人爱得都很辛苦,也很执着,然而她们最终得到的不是所爱的人,而属于自己的一份成熟与信。所以我觉得张小娴的文章是值得那些在成长中的女人去看的书。
也许,我们无法控制命运。可是,在一生中最好的岁月里,可以为一个人付出,可以为一个人期待,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都是一件幸运的的事。最美的永远是无法拥有,最爱的我们只是,只是无法忘记~
如果有幸福饼,我希望我也来一块里面的签语是“愿天下所有的人都能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

这本书是七月份在北京时一位朋友推荐的,我当时在饭桌上大谈“自由意志”和“挺立道德主体”,朋友在桌子的另一边马上反驳:中国积弱积贫都是儒家惹得祸。我当时大为诧异:打倒孔家店这么多年后,也没见得中国就怎么样了亚?我当时就质问:你的观点从何而来,他答曰:中国人史纲。后来在深圳图书大厦买了这套书,想看看柏杨到底写得啥观点?看完之后大为赞赏,不过在儒家的观点上依然存疑。
小时候之所以讨厌历史,是因为那些四平八稳的条条框框阉割了历史鲜活的智慧,当历史的条目首先实现的是党性和阶级性的时候,书中的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注定是雷同的,除了年代和人物的名字变换以后,其他的形成趋势、阶级矛盾、作用、意义没有任何变化,通篇我只看到七个大字:“历史主义决定论”。历史书看到这里,也难怪我对他们深恶痛绝了。
所以从阐释历史鲜活的智慧这点上,我是深深佩服柏杨的。他把本来有趣的一件事情还原成为有趣的事情,他没有使用宏大叙事的手法,没有为当权者讳言,也没有从农民阶级的反压迫讲起。他不是站在一群人后面来说话的,而是从个人的尊严和个人的权利为出发点。他仅仅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一个有尊严的个体,一个普通的个体,为什么在3000年来不能堂堂正正的生活,而要被一个大酱缸反复浸染,最后不得不沉沦于酱缸而不能自拔?
最后谈谈儒家的问题:柏杨在这里倒因为果了,正是由于专制体制需要一种治国的理念,恰好儒家里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观念,两厢一拍即合。但如果没有儒家,专制体制照样会找出无数的赵家、钱家、孙家、李家。新时代的“意识形态”控制不也是一脉相承吗?如果在一个开放社会,儒家就是百家争鸣的一支奇葩,有自己丰富的哲学内涵;如果在一个封闭社会,儒家就是一把杀人的利刃。但是仅仅因为刀杀了人,就能判定刀是万恶渊薮了吗?刀哪能有这么大的能量亚?
柏杨还提出一个有趣的观点:中国能够长期的大一统,没有分裂成为无数的小邦国,是因为中国的方块字。他论述说,如果中国象欧洲一样是字母文字,发音的迥异会造成文字的逐渐变异,文字的变异会造成书写的不同,文化的不同以及交流的困难等等,所以小区域会自成体系,逐渐脱离大一统的帝国。而中国的方块字因为是表意文字,所以虽然南北东西相隔数千公里,读音千奇百怪,但是只有一种文字,文化相互融汇,起到了巨大的文化凝聚力的作用。这个观点很有意思。

啊,我爱死这个可爱的老小姐了。
这老太太多大了?每个认识她的人都说她已经老得像化石一样了,嘿嘿。
至今为止,我大爱的侦探终于可以确定了,就是我们亲爱的简·马普尔!
嗯,唠叨,琐碎,八卦,狡猾,自信,敏锐,冷静,聪慧,任性,怀疑主义,当然,正如她自己说的,也有那么一点无情——在正义的面前。
她,怎么说呢,是个普通但又不一般的老太太,她是个天生的人性学家。
在别人称赞她的时候,马普尔小姐总是很羞涩地说:“嗯,其实我没你说的那么了不起啦,我只是碰巧对人性有一点了解罢了。人们总是让我想起我认识的某些人。”
在老小姐的眼里,人性是相同的,如果你有这样的性格,那么好吧,必然你会沿着那个性格注定的路走向你的命运,也许你的结果没前人那么糟,那也只是因为你比较幸运而已。
与其说马普尔小姐是个有侦探天分的人,不如说她是一部人性百科全书,
她几乎不怎么离开她生活了一辈子的乡村圣玛丽米德,但一个乡村里所包含的人性就足够了,走到哪里都能找到相似的人,也就是说,
人性是通用的。
“亲爱的,你使我想起了我以前认识的某个人。”老小姐总是这么说。
“哦,是吗?”你一定会满心欢喜和好奇地追问,“那个人怎么了?”
“也没什么,”她还是淡淡地回答,“不过他\她死了。”
马普尔小姐,你可真残酷啊,你就喜欢在人们心里留下疙瘩,
是讽刺,也是警告,
而我就喜欢这样的你。
我们通常总是说,侦探小说里最不可能犯罪的那个人就是凶手,
“动机太明显了,所以不是他,对吧!”探长们征求马普尔小姐意见的时候总是这样说。
可马普尔小姐却认为,最明显的就是最可能的,正是因为最明显,所以才最有可能做到,人性如此,她深信这一点,
但问题是,最明显的,最简单的线索,我们通常看到了就和没看到一样,这才要命。
人性嘛,她老是挂在嘴边上的东西,
人性太明显了,所以才深不可测,
我跟着这个路子走,一连找对了好几个凶手,没错,太明显了,
这么显而易见的动机和犯罪手法,为什么人们却总是忽视掉呢?
有人说,看阿加莎的小说,没一次斗智能赢过阿婆的,
那我建议去看几本马普尔小姐系列,
情感是我们最熟悉的东西,顺着这个藤,就能摸到那个瓜,
因为如果你是他\她,你也会那么做。
不过别担心因为猜对了凶手会使阿婆的书的魅力大打折扣,
马普尔小姐系列的探案魅力就在于,即使你找出了凶手,你依然会为那人性的深刻描写拍案叫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主要原因。
好吧,马普尔小姐,我不得不承认,你就和你对自己的评价一样,
是“复仇女神”,
我们找不出任何一个比这个平淡或是激烈的词来形容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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