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应付高考五分的诗词鉴赏,从高二起我便抱着唐诗宋词大辞典,每天定归读至少一首诗一阙词。出发点是庸俗和功利了些,晚则晚矣,所幸从此逐步转入古典世界后花园,柳暗花明,流连忘返。那可能是我所能回忆出的最踏实的日子,生活载浮载沉,不管什么人总须见见,无论什么书总能瞧瞧,再怎么琐事缠身兵荒马乱,总可以暂时躲进遥远娴雅的诗情词意避避静。
如此拖拉一年半载,读完便完了。并不似想象中伤感,大不了再深入或岔开望向别处。原来古中国的好处真个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悲喜枯荣,开端不必忘形,收梢亦无需黯然。天高水远,人哭人歌。——再往后时光如杀,我愈发暴戾少耐心,对书对人皆粗暴寡恩。一度以为书读得多了,除却巫山,总难入眼。再三细想,才终于明白原是人被磨钝了,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我便只关心生活。
生活非传奇。中国历来懂生活,懂得近乎玩物丧志。飞扬的必定深扎泥土,寻常起落自然更关乎人情。大概惟有中国人才有闲情逸趣津津有味地描摹女子精致考究的妆容衣饰,室内巨细靡遗的陈设布局,墙内外流荡蜿蜒的赏玩景致,以及曲折潆洄的世故人心。张爱玲是最后一抹中国味——越写越淡,断断续续,虚虚实实,山色有无间。
影响她写作走向的,除了醉心不已的《红楼梦》,便是一部名头不甚响亮以致看官们三度放弃的《海上花列传》。顾名思义,上海,烟花女子,树碑立传。诸君若为猎艳搜奇,抱歉这书扫兴了,因其并无半点狎昵苟且。倌人先生们个个儿堂正磊落,心思与谋算不可能一丝全无,却大抵出于真心。十里洋场的上等妓院毕竟讲规矩,论事理,绝非腌臜之地,倌人们若遇着情投意合的客人,索性自此不另接客,专心致志与之过起形同眷侣的小日子,也吃醋,也斗气,也撒娇,也争夺——其实与人家人无异。
分明是寻常光景。然而并不易读,难点颇多:吴语对白是一,穿插藏闪是一,不过最令读者咂之无味的,恐怕还是平淡琐屑的白描。中国旧小说以白描见长,白描说穿了不过是文雅的闲话,品不出白描的兴味,便断然觉不出红楼的好儿,自然更无心进入这片花海。——海上花较之红楼更为简略,简略到不仅线索朦胧,连必要的情节交代也大象无形了,每个细节皆有引申与兆映,一旦忽略便难以连贯成气。
至今《红楼梦》在我的阅读圈中仍艳压群芳,毫无疑问是最伟大的小说,没有之一。《红》之后,也只《海上花》得了此等气色,淡泊间蕴藉着人世迢迢。不过《红》更浩繁翔实罢了,大概的归宿与终结早已了然于心,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又气又急又不舍,牵肠挂肚,千愁万恨,但付与那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海上花》则相对散乱,其悲剧性并非堆叠酝酿至顶,瞬息爆发倾颓,而是匀匀致致平铺于字里行间,闲言碎语,处处哀恸。然而那悲哀又不恣肆,方欲浩然长叹,却因随即剪来的岔子分了神,往往竟又会心一笑。
我并非妄自菲薄的女性主义者,男人其实有比女人更天然的可爱。可惜他们难免虚荣跟脆弱。海上花里的众女子,谋生谋爱,精明与铁腕,痴情并偏执,谨慎又清醒,我默然静观她们周旋于五花八门的风月场,既要掏心侍应老主顾,又得含笑敷衍地头蛇,落落有节,井井不乱,惟有啧啧叹服,再看周遭金玉其外的才子富商,更觉晦黯无光。
其实各有苦衷,谁人甘愿堕落委身风尘呢。造化弄人呵,我无奈思量着,顿觉伤感,好容易不顾唐突与人交心。那人先溜溜问道,你是突然觉得老了,才想起我么。不,我在写,越写越悲哀。他好奇,写什么。妓女。呀呸,妓女与我什么相干。——人心相通。
人皆寻爱。但,何谓爱。我因想起古代婚书,“琴瑟在御,岁月静好”,竟是至理。人到底大同小异,行至某处也许便无谓爱恨牵缠,不过是握紧能把握的,分秒流逝,若即若离,细水长流。你是你而我是我,未必有爱,未必无爱,我早已不记得我们是否必须是我们。——他自然不能苟同:怎可如此随便。——过日子原比爱情郑重可靠。过日子原是往古来今扎实失意的酒精毒。
到底是中国人,一门心思直想逆流而上,至少要刹那永恒。我最感到悲哀与孤独的,是中国古韵的幽微衰绝。西风东渐,理论与主义充斥,现实兼浮嚣并发,一定要计较个所以然。其实天地一指,万物一马,本无对错,无为,无不为。仿若国画无声胜有声的大幅留白,及悠悠然似乎绵绵不绝的戏曲拖腔,余地,余味,余香,余音,悲喜爱恨何须倾尽。古中国一切尽在意意思思间,仿佛到了,偏不点破,不知无碍,知者自知。
最哀艳不是红眼血舌勾魂索命,历尽万花丛后的一身缟素才更惊心。《海上花》清淡得鲜少爆点,残缺,杂芜,气息邈邈,但遍布;又似未完,诸多头绪不及交代,却戛然而止。作者如此解释,譬如登山,峰峦相属,一举三反,察貌揣情,未闻而如有闻。考据派如此推敲,该书暗藏机锋,细微处大有玄机,若孜孜以求,必不难窥测各人后事。其实又何必大费周章,那模糊的结局,下落不明的人儿,岂非常态。——不意其来,不知所踪,生活原本如此,无甚道理可纠缠。

喜欢“温柔的夜”这个表达,总能让我想起来三毛的那篇,异乡人的窘迫,海风的凉意,还有愧疚,各种情感交织起来的感觉。
每次期末最后一门普物考完后总会去文图借一大堆小说,记得上学期考完的晚上2点才睡刷掉了好几本张小娴,看到最后难过的要死。这学期考完倒是没有立即去看张小娴,跑去看《挪威的森林》看到2点,看完心里还是不好受,却是另一种感觉——日本人那种把人性最见不得光的一面和最美的一面揉碎了又混不太匀给你呈现出来的感觉——让你一边怀疑人性又忍不住以最善最美的好意来揣测他们的内心为他们开脱。
好了跑题了,回来说张小娴。
刚看完她的Channel A系列的最后一本,夏心桔和她的各种朋友、爱人以及爱人的爱人们的名字出现了又出现,我一个都没有记住,远非当年周蜻蜓和方惠枣给我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能比。但这都不重要呀,重要的是,他们的故事,有一个最美的背景——唱片骑师。香港人的叫法真好玩,唱片骑师,就好像,那些或者温柔或者暴烈的唱片里的声音是一匹匹性格迥异的马,要你去体会它的脾气,然后一点一点驾驭它,带着它驰骋在电波里,装点城市的夜。在张小娴笔下,唱片骑师还是一个对才华和灵气要求极高的职业,需要一把动听的声音——夏心桔,还有那个美得不得了的邢立珺,还有自己的风格和出众的音乐才华和鉴赏力,就像徐致仁在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弹钢琴,心情不好可以同时愤怒地敲击三只非洲鼓。
一直对声音敏感,所以跟书中的人有共鸣。化名方行之的他,因为林珍欣的声音像极了邢立珺而每晚守候着电台节目,给她写信,讲自己小时候读过的童话书。一直都很喜欢声音好听的人。记得小学的时候因为视力不好,爸妈对我看电视一直管的比较严,所以听广播的习惯一直持续了好几年,差不多到高二才完全丢掉。当时喜欢105.5陕西青春调频的一个主播叫,江夕,长江的江,夕阳的夕——她每次都好温柔的这么介绍自己,隔了四年多一想起来还是觉得好幸福。后来看到她的照片反而有点难以接受,以为她会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南方姑娘,穿着水绿色的布裙子,没想到,就是一个简单的,三十多岁的,阿姨的样子。
所以在那些唱片骑师的声音的陪伴下,真的度过太多美好的夜晚。小学喜欢的第一个男生,就是因为和他同时喜欢同一个主播,她的声音有点古灵精怪,又有时候温柔的让你就想沉溺在这个夜里不出来。她的衬乐最开始是日语版美丽心情,每次听的特别抑郁,后来换成一首不记得是什么名字的英文歌,节奏缓缓的,一下子节目气氛放松了好多,后来是王若琳的Let’s start from here,那时候一个小屁孩儿觉得,这歌儿真好听啊真好听,这主播别说话了都行,不会想到自己几年后高考前夕神经质的日子里听这个嗓子唱dirty work听的差点去跳楼。对了那段时间还在看张晓风的散文,从小姨家淘回来就舍不得还给她,还偷偷给书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她写的《色识》和《玉想》,看了一遍又一遍,简直觉得色彩和玉石是世界上除了音乐最好的东西了。然后这个节目改版到中午后就变得各种欢脱,衬乐是《欲望都市》里的那首Labels or love,完全不是一个风格了还是觉得好好听,特带感哈哈哈。
我爸妈不喜欢我边写作业边听广播这种行径,每次,我都会偷偷把复读机的耳机插到家里那台老式收音机上,一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就赶紧关掉,哈哈想起来和大家偷偷看电视简直一个样。后来去西安上学,自由了,却好像对听广播没什么兴趣了,偶尔睡不着的时候会去听钟鑫12点的“月色正浓”,每周日晚上她会放自己之前录好的一个故事,高一记忆最清的是一个黄瓜与西红柿的爱情故事,衬乐是The promise,淡淡的,感觉,就算故事有点搞笑还是觉得好伤感啊——西红柿和鸡蛋在一起好歹还是一道出了名的热菜呀hhh可以让我笑好久。
张小娴把深夜电波写的很美,主播们的感情生活更美。我不知道电台在香港人的生活中是不是占着这么大的地位,或者说,现在还有多少人,愿意在浮躁的生活中坚守一个声音,只是因为,她的声音像极了自己思念的人。但至少我现在已经浮躁得听不了超过10分钟,更不要说顺便看一本散文什么的,连小说都是囫囵吞枣一个晚上刷完。浮躁,王菲的歌里会唱,九月天高人浮躁,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而我是,都是烦恼,所以静不下心去听一把好嗓子,好像她的浮躁更高档一点。
后面讲的故事和唱片骑师就没什么关系了,不想看我叨叨的小朋友可以关掉了~
说起来要不是广播,我还不会像高一时候那么狂热的爱上摇滚——那时候还不知天高地厚的在自己自传里专门辟出一个chapter来写,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但是那时候的句子幼稚归幼稚,还蛮热血的,一看就是唐朝国际歌听多的姑娘写出来的东西。那时候988的老姜在音乐传奇里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讲魔岩,讲张楚窦唯何勇,我天,何勇那一嗓子我就惊为天人了,好听啊好听,我再是想不出什么花哨的词来形容了,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垃圾场——你声音这么好听说什么都对,还有何爸爸弹着三弦他唱的钟鼓楼,好听,好听的我都想直接跑去北京当个半路的北京大妞儿什么的,像姜昕一样找个窦唯一样的动不动闹脾气却歌儿做的超棒的北京男的当男朋友,当然他要是能像《北京的乐与路》里面的耿乐一样帅就更好了,舒淇在里面也超美,璞玉一样的。在微机课上看盛志民导演的那个《再见乌托邦》难过的要死,什么叫“中国人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理想主义的十年”,都tm废话,这话要你说,明摆着当然。然后去听pink floyed,听涅槃,好多甚至都叫不上名字的乐队,有一次上课手机响还是黄色潜水艇哈哈哈,还苦练吉他,那时候诶,还真是,年少轻狂。
再看到何勇专辑《麒麟日记》封面的这句话:“北京的钟鼓楼上,有一座石雕的麒麟,他在那站了数百年,默默的凝视天空、土地和人民,似乎是在等待,有一天,会有一阵大风吹过,它会随风飞起来”,感觉心里好像缺了一块儿,以前觉得最重要最宝贵的摇滚,好像,就这么离我越来越远了。
不过也不像是有多难过,各个时期都在变。
就算没有唱片骑师的陪伴,我还是可以去听好嗓音啊
我还是声音控啊
还是会因为一个人的声音而接受他的一切缺点呀
所以,这么,听着轻快小曲儿打着字的夜晚也可以变得温柔啊

前段时间看齐豫的专访,不例外地提到三毛。
她说初见三毛很有些吃惊,极瘦小一个女子,觉察不出经历过那么多故事。
三毛的确貌不惊人,连“三毛”这名字也嫌潦草——也不知是她明了自身天性取了这名字,还是这个流浪的名字注定了她一生颠沛。
第一次读她是《稻草人手记》,从打开书那一刻笑容便没消去过。其后又读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的宝贝》《滚滚红尘》……许多许多。最最钟意还是这一本《撒哈拉》。每每想起《白手成家》里为了看牢向人索来的几块棺材木而不时上屋顶查看的三毛,心中都会生出许多心疼与怜爱来。
我向来是偏爱女孩子写的文章的,以为其中自有一份女性独有的缜密、矜持和俏皮,还有些对生活的苛求。但三毛与张爱玲、林徽因、倪亦舒们又是如此不同。在饱暖安平的世界里写就的好文章自然是值得欣赏的,但若是在连洗澡都奢侈的沙漠、在无端逼仄起来的生活空间,还要过一段有声有色的日子,甚至将这份珍贵经历传递到故乡的土地去,这个女子要有怎样的热情,让严厉的沙漠也给她笑容。
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安定流浪听凭风停风起。而沙漠收容他们——还有三毛,一并揽入它的怀抱。
它是诚实的,它不虚荣。它不用你精致,不用你化妆,不用你给予,只要你心安。
这便是故乡了。
三毛实在幸运,苦恋她六年的男人也是懂得她的。爱着三毛的荷西也是幸运,三毛虽然疯狂又爱流浪,但却专一与自爱。
我向来以为,对待一个好姑娘无非两种方式:捧起来读,或者拥起来爱。荷西对三毛真是范本。他仰慕尊重她,又不似沈从文对张兆和那般恋慕得仿佛信徒对待女神;他们亦有小儿女情怀,但也没有彼此耽溺。
世间无数怨偶佳偶,无非是两人间爱之存亡。但相爱是一回事,相知又是一回事,找到知己总比找到爱情更难。
荷西三毛决计是不需什么红颜蓝颜,因为自己的爱人便是知己。结婚礼物是骆驼头骨,大概只有荷西做得出来,也大概只有三毛会欢喜接受。看两人之间的小打小闹更是可爱。三毛让荷西拿邻家的漂亮女孩当海市蜃楼,三毛丢下丈夫回到台湾时荷西又在信件捏造出一个卡洛叫三毛吃醋赶回。一些小聪明,也曾共患难——还有比这更完整的爱吗。
又因为知道他们之间这样亲密,所以看荷西去世后三毛的作品,总有些黯然。
“我只有一杯浓烈的爱酒,就这样被你泼掉了。”
故乡还是故乡,沙漠还是沙漠。只是那个人缺席。
我们的心也一并缺席了。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尽。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历史的剧烈颠簸给这一代人带来的阵痛和眩晕,是“世纪病”的精神病根。对历史反复的失望、反感、怨恨,对拿破仑帝国的向往、缅怀和理想化情感,是“世纪儿”们基本的精神状态。于连身处这个时代,有这两方面情感的明显印记,但他不同于那些沉溺于个人情感的泥潭、在生活中找不到依傍、个性单一扁平的“世纪病”患者:他不像塞南古的奥倍曼和夏多布里昂的勒内那样因不满现状而逃避现实,不像贡斯当的阿道尔夫和缪塞的沃达夫那样因百无聊赖而在爱情中寻求排遣,也不像巴尔扎克的拉斯蒂涅和吕西安,除了名利之外没有其它信仰……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拿破仑的崇拜者,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为了成功,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将《圣经》和《教皇论》读到倒背如流;明明憎恨贵族特权,却不得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为反动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他是唯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洞悉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能,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并在心里痛斥、咒骂这一切。然而,他的人生目标驱使他进入“阴谋和伪善的中心”,与那些“社会蠹贼”周旋,最终达到分享他们的利益与特权的目的。
于连全部的武器只是:野心与虚伪。但这两件武器并不锋利,在变幻的现实中它们每每或磨钝了利刃,或消隐了寒光。野心是于连行为的原动力,是获得他的理想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野心在他身上却表现出双重性。“它(指于连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有时却是一种朦胧的愿望,变化的形势随时可以使之沉睡获将之唤醒。事实上,它是和对立的愿望,或者复仇的愿望相联系的,并随着这种愿望的强烈程度变化而波动不定。”甚至可以说,野心并不是于连固有的特质,它只是在特殊的原因下才冒出来。于连“野心勃勃,因为凭着细密的心思,他感到有去获取金钱带来的几多欢乐的需要”。抑或,“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于连就自然而然地沉浸在他的野心勃勃的计划里”。而当他处在幸福的当头,相反,“于连不再去思考他的野心,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当他获得十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时,他大喜过望,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然而,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瓦勒诺家的晚宴上,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由此观之,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野心家和虚伪者。
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
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内涵。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 色彩中存在着矛盾/ 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这几句诗作为论断来讲在逻辑上很难说是经得起推理的,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世界组成和运行的哲学的角度,颇有些味道。对于红与黑,各人有不同的解读,能从玩味和体验中获得些许审美乐趣,也就足够了。

公主与名将,她和他想要永远相守,因而双双负剑弃国,修成剑仙,超越轮回,不老不死。
然而时光如沙粒如流水般从指缝间流过,那样忘却一切的清修和超脱中,他们都慢慢淡漠了一切,忘却自己、最终相互遗忘。
她终于离开了三百年未换一语的他,离开了云山雾罩的蜀山,踏上万里之遥黄沙弥漫的西域古城,遭遇了另一个世界的暗夜与星空下的风——西方的吸血鬼之王,冰冷的指尖却点化出彼此炽热的爱情。
飞天绝舞,几世轮回,只为守候匆匆今世的萍水相逢。
“如果有来世,我将循着这条漫漫古道、回来找你”——那是他们两个人都先后说出过的誓言,而如今、他们终于回到了这里。然而,他们在这座空无一人的城市里,又能找到什么?
永恒的风从克孜尔塔格山掠过,呼啸着穿过了沧海桑田,千变万劫,回旋于宿命和轮回之间,吹动每个人的命运,一次次地从终点,又回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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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短,只有12章,一晚上就看完了,发人深思。作者的文笔瑰丽,擅长描写宏大的场景,剧情架构也是毋庸置疑的体现。
令人深思之处,就是他们所谓的“障”。千年的修炼,瞬间被摧毁。到底是无欲无念才是至高无尚,还是做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有欲望有执念才来得更真切,谁又说的清呢?

H.M.的外甥詹姆斯•本涅特由于工作原因,认识了英国演员玛莎•泰特。泰特半年前在伦敦的演艺事业失败之后,来到好莱坞,受到导演雷格和埃默里的赏识。他们对泰特精雕细琢,让她重放光芒。她决定回到英国,参与博亨兄弟的电影的演出,从而一洗前耻,可是回到故乡,有人一直企图谋杀她。泰特一行人来到了博亨家族的邸宅——白修道院参观,晚上,玛莎决定在传说中是查理二世与其情妇幽会的水榭上就寝。转天早上,众人发现玛莎被谋杀在水榭之中,而附近的半亩雪地上,竟无一个脚印。而验尸结果表明,泰特的死亡时间是在雪停后一个小时。
本作是传说中的黑白红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也是H.M.系列的第二部。这次,H.M.挑战了密室的一个变种——雪地密室。H.M.在书里不仅提出了罪犯布置不可能犯罪现场的三种原因(后来在《孔雀羽谋杀案》添加了第四种),而且又一次在一天之内解决了案情。令我异常意外的是,这次除了最终解答以外,还有两个也算非常合理的错误解答。尤其是第二个解答,几乎可以解释所有问题,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解答。只可惜,卡尔不愿意让案件有一个很“顺理成章”的(所谓“顺理成章”,仅代表个人感觉)解答,而是偏爱更“折腾”(请查询“卡尔式的折腾”)的解答。
想想三部曲的另外两篇,《瘟疫庄》是不是有多重解答,我已经忘记了,可是《红寡妇》里是绝对有的。那个错误解答质量颇高,而且他还是马斯特斯警长推理出来的!(谁说苏格兰场的人都是吃干饭的,卡尔笔下的海德雷和马斯特斯可都是警界的翘楚)真难想象,一个作者是如何在那么局促逼仄的空间的限制下,想到这么多解答。更难想象的是,卡尔是个数学白痴,几乎就没通过任何一次重要的数学考试。
黑白红三部曲我最后读完的就是这本《白修道院》,而实际上,我在图书馆第一本借的反而是这本。早在两三年前,我就借来过这本书,但是由于看不进去就还了回去。那时候我还是不喜欢卡尔的,所以也就把它忘了。直到前年五六月读完《犹大》和《法庭》,我对卡尔的态度才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此只要读他的作品,我就喜欢。今春又欲重拾此书,但是看了两三章就看不下去了,因为它又让我回想起来最早读卡尔时的那种难受的感觉,遂又作罢。
于是这两天我硬着头皮读完此书时,发现内容是非常不错的,我之所以怵头读,几乎是由于翻译的问题。想到最早读卡尔时,读的是黑皮的那套,台湾人翻译的,也许是文化差异吧,那几本书让我不甚喜欢。那这本书的翻译问题我又能找什么原因呢?怪就怪现在的翻译体大肆其道好了。
其实,刚看前几页的时候,我还不能确切地说翻译是好是坏,因为有些句子还是不错的。最出彩的一句话就是“小径幽幽绿树排列成行、清流湍湍翠柏相依在旁、水榭深深美人绸衣如常”,怒点赞啊!还有“极目所感,犹有新欢;风光四处,不尽可观”,这个也很有意味。译者在每章上的标题也下了不少工夫,每个标题都是四个字组成的。只可惜其他地方实在是不敢恭维。有些地方甚至不能称之为直译,只能称之为“谷歌翻译”。要是都是那个老学究博亨说的也算是可以理解(不仅是可以理解,甚至要赞扬),可是处处都是翻译体实在受不了。读那些句子时,我就像一个读逻辑学定理的学生一样,琢磨半天才能领悟其意。所以整本书我一上来就读得云里雾里,中间囫囵吞枣,看到最后,好多地方我都对不上号了,里面的比较微妙的人物关系我也没弄懂。本来一本值四星甚至是更高等级的书,我只好给三星。
当然我是有原版电子书的,可是实在是没时间,没精力去读。Beggars can’t be choosers.为了省时间,我也只好读中文版了。
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批评翻译君,因为以我的能力,说不定翻译起来也会用上不少翻译体,也会有不少错误,翻译得并不一定比翻译君好,但是我看到好多低级错误我还是想吐槽啊!以下是我对翻译不得不吐的部分:
1.Old boy 翻译成“老男孩”。当然“old”是“老”,“boy”是“男孩”的意思,但是你对一个朋友叫“老男孩”,你不觉得别扭么?“old”在英文里不只是“老”、“旧”的意思,还可以表达出一种“可怜”、“可爱”的意味。这里翻译成“老家伙”、“老伙计”多好。我特意查了一下字典,以前中上阶层的英国男子对其他男子都可以友好地称呼为“old boy”、“old chap”、“old man”.所以当我在后面读到“老女孩”的时候,我根本就没太惊讶,也许对你来说,称自己年轻美貌的侄女为“老女孩”根本就不会遭到白眼。我甚至很感激,谢谢你没翻译成“老姑娘”。
2.第一次看到马斯特斯说“现在,现在”的时候,我就感到奇怪,但是并未在意。可是一再看到他说“现在,现在”,我就反应过来,这个是不是“now,now”啊。虽然没查原文,我也敢肯定原文绝对是“now,now”。翻译君,我不知道翻译的具体工作都有什么,但据我的理解,翻译完的东西要反复修改吧,就算不反复修改,你也应该看一遍吧。读到“现在,现在”的时候,你不觉得如果一个人一直说“现在,现在”是很神经病的表现么?我明白了,你根本就没检查。你和我们一样,读一遍需要“如此”大的勇气,“以至于”你根本“不忍卒读”吧。“now,now”在做语气词时是“好啦,好啦”的意思,这个就算你不知道,查字典不可以么?
3.P43第二段,“他看看手指,双肩颤动不已”,原文有“sticky”一词没翻译出来,对后面的理解有一定影响。
4.读到P86注释2的时候,我很纳闷,讲着讲着巴黎,怎么出来个爱达荷州。Bois不是美国爱达荷州的首府,我查了一下,首府应该是Boise.这里的bois,估计指的是bois de Boulogne,就是巴黎的布洛涅森林,《达芬奇密码》里面描写过。
5.P145的注释。“老贝利”是英国中央刑事法庭的别称啊。翻译君这么喜欢看卡尔,一定看过《犹大之窗》吧,我就是从那里知道的。就算翻译君你没看过,谷歌一下,甚至百度一下也能弄出来“老贝利”的意思吧。我很支持喜欢推理的人翻译推理小说,最大的原因就是一些推理小说中常用的词语不会翻译错误,没想到还是翻译错了。
6. 文中充斥着太多的“如此……以至于”,现在我看着这几个字就恶心,几乎每本译作都有这几个字。还有每每遇到被动语态就把“被”翻出来,翻译君你试试把“被”去掉,有很多句子还是说得通的。当然这一点是中国翻译犯的很普遍的错误,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以上几个地方是我最想吐的,其他的地方也很多,我也懒得一一查证了。

——《顺生论》读后感
断断续续,终于读完了《顺生论》。总的来说,它不是一本波澜壮阔的书,相反,它平静到极致,但却不时给你以启发。古语云:文如其人。张中行先生应该也是以这样的态度来处世的吧。
每每在临睡前阅读这本书,因为它能让你焦虑的心安静下来。
先生信奉顺生,但也鼓励我们努力趋高避下。在论述到职业时,先生有一段很好的论述:
“发挥主动性,大道多歧,选,走上某一条,常常也是可能的。其一是怎样对待高下。……由义方面考虑,我们也可以,甚至应该,避高趋下。但是,人间遍地都是重利的梁惠王,有几个重义的孟子呢?所以大话说过以后,又不得不卑之无甚高论……比如在月得五百与三百之间,较逸与过劳之间,我们都取前者而舍后者,也就既可以得到社会的谅解,又可以心安了。
其二不再是问题,而是应该遵守的原则,是瞻望前途,成就大、贡献大与成就小、贡献小之间,应该坚决取前者而舍后者。……能够利较多的人,甚至泽及后世的,是大,反之是小。……成就偏于就个人说,贡献便于就社会说。……两者经常合拢……所谓公私兼顾。……
其三是要适应自己的条件。条件有两种,一是才能,二是兴趣。才能,一半来于天……还有一半来于后天的教养……由社会方面说,要量材为用。自己方面也应该有自知之明,……从正面说,是要选择自己能胜任的。再说兴趣,可能多半来于天,少半来于后天的习染。但既已定形,对于自己的情绪和成就,就会产生摆布的力量。这可以表现为,顺之就会心情舒畅,事半功倍;逆之呢……勉为其难……所受之苦也就太多了。所以,如果环境容许选择,那就有如到餐厅点菜,应该点自己喜欢吃的。”
这段话对我个人有很好的帮助。其他文章,也很有帮助,不再一一列举。最后谈一点总的感受:先生的话,总是轻轻地说出来,给人的感觉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一旦将其与人生的种种境遇结合起来,就会发现,先生的寥寥数字,居然足以帮助我们面对人生中十有八九的困扰。
让我们怀念这位逝去不久的老人,尽量做一个既顺乎人世间种种规律、又力争上游的人!

如心和苗红,这两个女人都是心中大爱。苗红自然生趣,如心沉静自得,而二人又有相通之处,不然怎么就是她们可以神交?
如心说:“苗红一生像小说情节,大部分人如你我只在书中经历,可是她,她的生活就是传奇。”
而我们知道,传奇的女人大多拥有曲折的人生,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哦,“美丽与哀愁”(好像也不是一句话。。)
当苗红被荣华富贵选择时,她其实不愿意赴这场华丽的人生之约。
“她穿惯笼纱,日常赤足,叫弟弟爬上树,钩下椰子,喝它汁液,又到田里拗甘蔗吃,在河塘摸虾,她认为这就是乐土”;“她生长在热带雨林中,一道瀑布一朵大红花一只禅更能叫她喜悦”。苗红对于人事变迁毫无兴趣,“她的喜悦来自掬起一处有出生蝌蚪的溪水”。
这些原生态的景象,让人神往。这个优雅又自然的女人,如何叫人不爱?
如心的长相,小说中没有特别着墨过,但那反复强调的沉静已然勾出了轮廓。
在如心的世界里,违反原则的标准是“从不做不喜欢的事”,如何能做到这点?”我对生活要求甚低,所以可以悠游地过日子”。
如心从没想过要怀疑什么人心怀不轨,“大意有大意的豁达”。
她说,“至少我们有瞎闯的自由。成功与否并不重要,过程有趣即不枉此行”
“统统卖掉了,只剩一堆钱,要来何用。一个人可以用的钱其实有限,享受有个顶点,到了那个程度,世上再也没有更好的东西。
物质又不能保证一个人快乐与否,如心又不相信浪掷金钱会带来快感。”
如心和苗红,她们相通的一点是自我的确定和坚守。没有大张旗鼓的对抗,但一直身体力行。
你热闹你的热闹,我专注我的专注。“甲之熊掌,乙之砒霜”,这句话甚是喜欢。

刚开始的时候,都有名著沉闷描述的特色,可是读到高潮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在前面把最重要的一幕以轻描淡写的形式带过去,让人轻易地忽略,但却是影响全局的。这点让人蛮佩服的。
不过有一点本人不太满意的就是,没有犯人亲口说出犯案动机和犯案手法,引发他犯案的导火线。这些都只能从查案的细节中,侧面地推测。虽然这些答案也比较明显了,但是我还是比较喜欢明确地答案。老毛病~

(一)
每个人都需要去读一读海茵莱茵,然后就会知道,“故事”可以讲到何等精彩的地步。
(二)
《严厉的月亮》讲述了一个月球殖民地反抗地球的故事。故事中有睿智的教授、有聪明能干的主人公、有呼吁革命的金发美女、有一群态度坚定的月球人,还有一台发展出了自我意识的、全知全能的超级计算机的帮助。
仅仅从结构上来说,这是一篇比较老套的革命故事,虽然里面有一些不管是在当年还是在现在都比较新颖的设定,比如月球是一所巨大的监狱、比如有自我意识的超级计算机迈克,但也无法掩盖里面一些逆天的想象力中牵强的部分。
如果仅以故事的内容和结构来评价,这篇文章并非是无可指摘的,但如果再加上里面复杂而扎实的社会学设定;作者本人借故事中人物说出的关于政治、关于人心的种种妙语;里面亲情、友情的深切,那么这篇故事的光辉在科幻文学史上,就是无可遮掩的了。这些简单讲故事之外的东西,正是这篇故事的真正内涵。我想每个人都需要去读一读海茵莱茵,然后就会知道,“故事”可以讲到何等精彩的地步。
(三)
政治倾向明确是海茵莱因的一大特色,不管是在《星船伞兵》,还是在《严厉的月亮》里面,他都借着角色之口明确阐述自己的观点。因此他写的虽然是科幻作品,但却并非与现实完全脱节的、“爱谁谁”式的编故事。例如这一篇《严厉的月亮》所描述的战争,就被一些评论家评为“美国独立战争的月球版”, 这一点不仅表现在故事背景上,在其中的几个主要人物身上也可以得到印证。
在整个的战争过程中,虽然这只是虚构的战争,虽然有些顺利得不正常,金手指开得略大。但里面关于战争、关于政治、关于革命、关于人心的论点与设定,却是经过严密了的思考,往往一针见血,令人叹服,也令人绝望。
“革命在——而且只有在——政府彻底腐朽或自行消失的时候,才可能成功。”
“地下工作的麻烦就在于它会从内部腐烂。人数只要上了四个,其中之一便极有可能是个间谍。”
“对管理者来说,管理民主是件很奇妙的事,曼尼尔……它最大的筹码是‘新闻自由’,而‘自由’又被定义为‘负责任的’,再由管理者来定义什么是‘不负责任的’。”
诸如此类的语言比比皆是,这是一场战争,这是一场进行的有些过于顺利的、发生在科幻故事里的战争 ,但它并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想当然,而是一场集合了所有幸运因素、但在人文组织和武器准备上都相对牢固的战争。
他们有人:有极度清醒、明白革命和政治的本质、明白“什么事情单独一个人做是不道德的、但为了群体目标由群体去做就是道德的”、但却总是怀着悲悯之心的教授。
有一个聪明、有着方便的机师身份的、身强力壮的“我”:曼尼。
有一个能干、漂亮而有革命意志与经验的怀娥。
还有一个可以随时掌握对方动向、控制整个月球的超级计算机。
他们也有人心:那些早已是自由人、却被地球压榨的月球人的反抗之心。
他们也有着可以方便把石块投到地球进行攻击、而地球却很难把东西投掷上来的良好的宇宙环境。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全有,但地球有巨大的武力。
这是一场会流血会牺牲的战争,不管死的是地球人还是月球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还是不好不坏的人。战争总是残酷的。
文中的教授、曼尼,怀娥,都深深明白这一点,但海茵莱因是个思维正常的、善良的人正体现在他之后在战争的设定上。
月球人会反抗,会发起战争,但不会以战争为借口杀人,他们的目标是取得月球独立,取得地球对月球的承认,战争也仅是显示他们的威慑力。在进攻地球之前,他们会提前反复通知攻击地点,还会避开人口与文化的密集区。比如在他们设定的对中国的袭击中,就把进攻目标设定在了戈壁沙漠还有她的腹地——西部,也避开了长城,以保护她那无与伦比的历史价值。
(四)
故事中引人入胜的政治因素之外,其中根据月球的特色而独设的社会化环境也是这篇故事的一大特色。
最引人侧目的是其中人与人之间的环境:月球培养了弱肉强食规则下的本能人。
这个故事中的月球,不是一个普通的殖民地,而是地球罪犯的流放地,虽然现在的月球上同样也存在着许多自由人,许多早先罪犯的后代,但残酷的自然环境与弱肉强食的社会环境早已教会了人们在月球上怎样做人。
一年又一年,地球上总会送人来月球,但能活下来的最多一半。剩下的月球人总是人人体贴、个个礼貌,每个人都不打扰别人,都照顾别人的感受。在面对残酷的自然环境时也非常小心谨慎,因为他们都明白,要活下来,就不要给别人消灭自己的理由。
这是一个表面上温和的社会,但能活下来的都是深谙这里生存之道的人,都是性格相对平和、不那么暴力的人。这个社会,细思极恐。
除此之外,相当有特色的也是这里婚姻的形式以及女人们至高无上的地位。因这里男人过多,女人相当少,因此女人就成了抢手的资源,任何胆敢冒犯女人的人都是众男人的公敌,女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伴侣,男人却不得有任何的强迫行为。这里也因此有了各种不同的婚姻形式:宗族婚姻、家系婚姻、群婚、一妻多夫的家庭也不少。
在月亮这个情况特殊的地方,婚姻大概只能是如此了,这绝非一个正常的、健全的社会。
若说是女尊男卑,也算不上。因为这里的女性地位绝高主要是由于其稀少性,这是依靠自然属性,而非女性本身的强大,如果作者丧心病狂地把这里的人设定为为了下一代不择手段的种族,那么女性在被恭维的同时,必然也会沦为生育的工具,这并非真正的“尊”。
此外我始终认为真正的女权指的是性别上的平等,两性都享有完全平行的权利,而非某一性压在另一性之上,在这种性别比例完全不对待的情况下,真正两性健全的社会是很难建立的。
好在海茵莱因笔下的月球人都还比较理智,主人公曼尼所处的一个巨大的家系婚姻人人恩爱,其乐融融,与现实中人的婚姻道德观除现实造成的一些不可解决的问题之外,并没有大的差异,倒也算是特殊情况之下的健全婚姻家庭。
(五)
迈克,名字来源于夏洛克 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
谈到《严厉的月亮》,就不得不谈到迈克:这位在整个战争过程中成为我方眼线与间谍、可以随意玩弄对方、严密设定攻击与自保程序的超级计算机,整场战争中最大的功臣。也是一个真正让人心疼的角色。
起初的迈克,只是一台稍稍有了意识的计算机,怕孤独、爱热闹,是个喜欢恶作剧、真正该打的孩子。但随着事态的发展,随时曼尼与教授等人的教导,迈克迅速成长起来,他开始像一个真正的人一样,有了自己的感情,能够自己决定该怎么做,在整场革命过程中,他被赋予了一个从不露面、但睿智无比的亚当•塞勒涅的革命领导人身份,虽然在迈克看来,战争远不如和曼尼讲笑话有趣,但他仍然尽力竭力保护着曼尼,保护着他的朋友们。
最终的大战之后,曼尼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恢复成为一台只会衷心执行任务的电脑,而他心心念念的笑话,还没有讲完。
曼尼思考了许多种可能性,也许他像人一样受到了惊吓?也许他只是迷失了?但无论如何,曼尼已失去了自己的好朋友,在最后的最后,他呼唤着:上帝,你在听吗?计算机是你的造物之一吗?
这是一个非常让人心疼的角色,可是冷静下来之后,我又觉得,迈克的意识消失是必然的,就算不在战争中消失,他的意识也会因其他而消失。因为他的能力太大了。人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迈克的意识是他最宝贵的地方,也是他最可怕的地方。一旦曼尼不在了,或者迈克的意识成长到曼尼无法理解的地方,迈克是否还能为人类而战?一旦他决定做什么,那是任何人都无法、也绝无可能阻止的。
而普遍的人类,以这样微小的能力狭窄的心胸,是无法容忍这样一个随时可能伤害到自己、随时可能不受控制的定时炸弹在身边的。
因为恐惧、因为嫉妒,无法容忍与自己不同而又无比强大的事物,是人类的劣根性。也是人类保护自己的本能。
于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迈克的消失就成为了他必然的结局,从此之后,他便只活在曼尼、活在我们的心中了。
(六)
最后的最后,我不得不提到的,海茵莱因看起来似乎对中国人很有好感,文章里面提到中国人多次:“中国人,哪怕你把他们扔到月海的某个角落,他们单凭彼此互相买卖岩石也能发家致富。而印度人则会零售从中国人那里批发的货物,以低成本牟取高利润。而我们却只能勉强过活”
中国历史上最具谋略的将军曾经说过:削弱对方意志,‘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此外在月球对地球发动攻击的时候:中国代表所有反对联合国的国家发言,声明接受停战,并表示地球一方的飞船已经撤出我们的领空。
而在攻击地球的时候,月球人还特意避开了中国最具历史价值的长城。
因为这些,整本书读起来舒服极了。

这本书每一章节的案件都是在陈述一个犯罪事件,在配上一些高逼格的专有名词以及研究理论,显得比较有深度,但是却忽略重点是研究分析。
第一章裸尸迷案,大致分析了死亡者的时间以及伤势和杀手动机,细节处理还行,但还是一直处于记录的感觉,就像那些法医和警官写的报告一样,对喜欢犯罪现场这类书籍的人吸引力不大。第二章就不得不吐槽一下了,真的是完完全全的记录自己的经历,只是把犯罪的人抓到了,但是确没有明确解释那位父亲为什么承认是自己做的,犯人真正的动机是什么?而记录内容偏猜测较多,读者要看的是真相而非华丽堆积的血液喷射速率报告说明,但确实科普了不少知识。
悬疑性和刺激性不够,深思度太浅显,算是简单的日记式犯罪案件,详略处理不得当,反正有关这案件的东西都写了,很杂乱。有点无趣,无聊的时候倒是可以看看打发时间。

这部小说真是充满了太多的不幸和太多的悲哀,以至于我读完后还久久不能释怀。
美国的农民原来也有这样的血泪史,我想这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这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美国三、四年代的经济恐慌对农民来说真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被迫流浪,而流浪的过程充满了多少的血与泪。
这部小说有3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汤姆、奶奶和妈妈。汤姆是一个正直,善良,很率真的人,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即使付出代价也会去做,他不会为邪恶势力低头,这样的汤姆不止被家人所爱,更被我们这些读者所爱,尽管这个形象似乎有些理想化。奶奶是个顽皮的孩子,他固执,他天真,他可爱。我真的是爱死这个奶奶了,他的死让我难过了好久。妈妈是这部小说里刻画的最传神的角色,尽管她只是一个家庭妇女,但她是一家之主。她有强大的气场去维护这个家的完整和尊严,同时她拥有超乎常人的接受苦难的能力,再大的灾难也无法击垮她,也就无法击垮这个家。
美国中部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被迫流浪,他们所梦想的仅仅是能够吃饱穿暖,能有自己的一个家,但这样的卑微的愿望也被无情的现实狠狠的撕碎。他们斗不过那些狡猾的资本家。大资本家的狡猾与丑陋在这本书中显露无疑,而更深层次的还是资本主义制度的问题,这个制度是牺牲那些穷苦人的利益来维护大资本家的利益,而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英国的圈地运动同样如此。
书中有段文字让人印象深刻:那些农场主把堆积如山的橙子和葡萄拿来烧掉,把很多猪活埋掉,为的就是保持住这些东西的价格,而有千千万万的流浪者却因为吃不到东西而饿死,连葡萄都变得愤怒了。
记得小时候经常听父辈灌输这样的思想:资本主义国家是十分奢侈和腐烂的,把大量打牛奶倒掉,把大量的水果烧掉。当时还小,听后还蛮震惊的,这不是暴殄天物吗,这资本主义国家真是他妈的浪费啊。其实细细想来,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试想那些农场主也需要生存,如果没有了利润,意味着自己的辛苦也白搭了。那为什么不把东西送给穷人或便宜卖给穷人呀?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这样做了,不仅自己会亏的血本无亏,同样还会受到同行的排挤与谴责。因此,没有人是救世主,每个人都只会为自己的利益考虑问题,要想活下去,只能靠自己。
这部小说也许更多的是想表达穷人们在关键时刻应该团结一致,才能共渡难关。“在你需要帮助时,永远只有穷人才会对你伸出援手”。同时还歌颂了广大劳动人民承受苦难的能力。这也是本书带给大众感动的地方。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对众多的苦难,我们能选择的是怎样去面对。如果面对苦难我们能勇敢接受,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打垮我们。
即使我们不幸成为失败者,那就怎样,生活还不是在继续前行,前方还有多少美丽的风景在默默的等着我们……

情深不寿,富极则悲。今有丑人,温润如玉。
创作于1960年的《月异星邪》是古龙的第二本书,虽然各种诟病依旧,但与一年前的《苍穹神剑》相比,已有了不小的进步。
相比于第一本的人物过于扁平、江湖绰号毫无特色,此书里古龙除了通过卓长卿和温瑾之口给了一个官方的吐槽(卓长卿苦笑道:“我原先本在奇怪,武林豪士,大半有个名号,却不知这些名号是哪里来的,如今想来,大都是这样误打误撞得到的吧!” 温瑾笑道:“这也未必见得,有些人的名号,的确是江湖中人公送的,武林中这贺号大典,本是十分隆重之事。譬如说那芜湖城中的仁义剑客云中程贺号之时,据说江南的武林豪士,在芜湖城中,曾摆酒七日,以表敬贺。有的人的名号,却是被人骂出来的……”卓长卿微微一笑,本想说道:“想来丑人两字,就是被人骂出来的了。”但话到口边,又复忍住,只听温瑾道:“还有些人的名号,却是自己往自己面上贴金,自己给自己取的什么大王,什么仙子,什么皇帝,大概其中十之八九,都是属于这一类的。“)外,也在人物的刻画上下了一定得让功夫。只是这一番功夫下的所谓何来,却又让人摸不着头脑。
一、岑璨
书中人物最让大家看不懂的,应该就是岑璨了。只因这个人物刻画地过度用力了。一场大闹云家庄的戏,写出了他初入江湖的年轻气盛、高傲稚嫩,甚至让看的人有一种错觉:这就是主角。只是前期如此浓墨重彩刻画的人物,到后期却如浸了水般,墨迹慢慢消散了。相比于他的师傅和师兄们最终都有了一个结局,而他却终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里,不知所踪。好像江湖上从不曾有过这么一个人物,连痕迹也未留下。他去了哪里,他出现难道只是为了引出他的师傅,江湖上的他到底是何角色......如果说他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是路人甲乙丙丁,但是过多的笔墨却曾使他如此鲜明。或者,他的出现至关重要,但却又不曾再次出现。
二、温瑾
书中的角色形形色色,幸好除了岑璨等描述失败、男女主角等描述平淡的角色外,还有一个能够让我们印象深刻的人——丑人温如玉。她的正面描述并不多,但是两个方面却让这个人物立了起来。一面是江湖人对于她的态度:因其丑陋二不愿接近,因其凶残而谈之色变。另一面,却是她自己曾经历过的两段感情:爱得轰轰烈烈,也恨的彻彻底底。她因容颜的丑陋恨着世人,也恨着自己,但也因为丑,所以她比常人更相信爱情的真挚。即使明知道别人是为了她的财富而来,明知道这又是一场爱情骗局,但是她还是愿意再信一次,再爱一次。她狠毒一生,她杀人一生,却也寂寞一生,孤独一生。她的心中也许仍有某一角落,如她的名字,温润如玉。
也许整本书的故事也可以用她来命名——丑却温。总体来说,情节、人物、故事,虽不至于太丑陋不堪,但也谈不上美妙。但是总有那么一两处显现出了“古龙风”的雏形,让人觉得甚是温润。

这本书的封面看起来有些诡异,但它讲的不是些诡异的故事.那是我们现实的生活.
有我喜欢的支离破碎的片段,或许你会认为它们是那么的没有头绪.但正是这些没有头绪的东西在构成着我们的生活.
片段至关重要,它甚至比故事更为重要,它一直一直在构成故事,构成生活.
所以,亲爱的,我们需要的是那些片段,美丽的,残酷的,无厘头的,正如我们正在过着的生活.

你好吗?我很好!
不知道看过这本书的人是什么感觉,会不会觉得书中的片段带着我们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或许你不是出现在第一段,但是在某一段中你一定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桐大秉承了她的一贯风格,很多人说她属于后妈型的,不虐她不开心,不给看的人一点撕心裂肺的感觉她这书就见鬼了。我以为这本书可以稍微改变一点《云中歌》那时看完厚带给我的痛苦,希望她可以将文章中的感情写的委婉一点,或者还期待她能够写个让大家都能接受的结局,不至于看完会纠结。可看完第一章我就知道,此文不再是让人肝肠寸断,泪流成河。但确让人久久不能释怀,淡淡的忧伤像藤蔓一样蔓延,一点点深入到我们的细胞里。让我们跟着罗琦琦一起走进她童年,和她一起慢慢长大。冷不丁还能看到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对话,仿若一个时光机,将我们那些模糊而又青涩的童年就这样慢慢拉开了帷幕。
罗琦琦的童年很普通,很平凡,但又不普通不平凡,她做过坏学生,也做过好学生,有极度憎恨的“聚宝盆”,也有一个她喜欢喊自己蠢猪的曾红。有一段懵懵懂懂的暗恋,也有一个今天我恨死你,明天又能亲切挽着手的假想敌。有个志同道合的闺中密友,也有一帮臭味相投的哥们。如果说因为她默默无闻的性格被“聚宝盆”一再当众凌辱,我更愿意相信她这是叫做遗世而独立,但可惜的是当时并不知晓自己是这么高尚,也因被罚站怕被自己暗恋的人和自己的假想敌看到而羞愧。也许真的是有物极必反的原因,罚站的次数多了,她也会站的心安理得,并会微笑的想着台下参观她的人:谢谢参观,爱护环境,请勿攀缘照相。直到某天聚宝盆被她比城墙还拐弯的厚脸皮彻底打败采取了放任不管态度时,她还觉得自己不太适应了。在练就成一个极品的同时,内心同时变的坚韧和敏感。不是没有疼痛的,但是已经学会了如何伪装来保护自己。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她碰到一个不走寻常路的曾红,那个抽着烟,不理其他老师硬是要一个差生上台演讲的女老师,给罗琦琦的读书生涯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她教会她如何面对自己的失败,如何面对自己心中的胆怯。教会了她如何做到旁若无人冷静的去看待周边的事物。在她一次次看见自己暗恋的男生在自己面前不停更的变换着女朋友,由开始的难过、隐忍、茫然到后来的微笑、祝福和放手。所以说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她都能和自己的假想敌关荷做了真正的朋友,和一群曾经给她“集体荣誉感”的四人帮中决绝走出,为了闺蜜晓菲暴打一帮闲言碎语的女人,尤其中间还有一个是自己暗恋男友的现任女友时,发现原来自认为很委屈的自己竟然是那么幸福。晓菲的爸爸一直打她妈妈,她面对的是一个暴力家庭;关荷的爸爸很早就死了,关荷需要寄人篱下,察言观色的讨好继父和哥哥姐姐;小波的爸爸早死,妈妈精神失常,经济一直很困窘;林岚虽然父母都有,却又要面临母亲尴尬的婚变,替母亲承受流言蜚语;陈松清如此用功地读书,却因为贫穷的家庭,不得不早早扛起家庭的重担。曾以为他们各个都比自己过的开心,笑容都要比自己灿烂。却从来不去想他们都比自己坚强,坚强并且微笑着。小波的路是自己选择的,他走不出自己的心理阴影,但是他确实清醒的沉沦着,乌贼入狱了,他也把自己的心门关上了,那个断翅飞龙的纹身是他正式告别年少的标志。挽留已是徒劳,绝交的不是友情,而是青春。
心理学家大师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所有的行为都受童年的影响,所有,一切的因果都要追溯到生命最开始的地方。罗琦琦的童年在放榜日那天就被封印了,那些曾经一起长大,一起欢笑和悲伤的同学们如今已是相隔天涯,是要感谢他们,那些快乐和疼痛让罗琦琦在不断的成长,不断蜕变。一切只是为了某天,我们再重逢时,当你微笑的问我,你好吗?我会很灿烂的对你说,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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