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的平常心,恐怕很难保持吧。读书有意外之喜,这没错。但是一本比较期待的书出来了简介,定下了发行日期,看到了封面——很难不让人去期待,或是根据故事简介和别人的书评去猜测故事内容。所谓的什么别抱太高期望之类的话,其实很难奏效,尤其是在自己极度期待的作家和作品面前。
折原一倒也不是我极度期待的作家,《异人们的馆》倒也不是我极度期待的作品。但是在厚厚的篇幅面前,我还是忍不住自己的期待,用激动的心情来阅读这本书。
必须承认,阅读到结局,我还是失望了。脑子里猜测过的好几个结局模式,最后作者都没写到,作者用的是中规中矩的结尾。所以说,结局少了一些震撼力。单纯从诡计上来看,折原一算是把文字的妙用发挥到了极致,哪怕翻译成中文,有一定阅读经验的读者很容易就能猜到诡计的技巧所在。在看到四分之一的时候,我就和无忆讨论过译者的一些处理方法,所以大致能猜到作者在哪里设下了陷阱。当然,技巧是一回事,故事的谜底却是另一回事。《异人们的馆》在技巧上不算最佳,在故事设置上也没有太多亮点,所以这本书只能算差强人意的作品。
看过的叙述性诡计虽然不多,但个人最爱的还是《樱树抽芽时,想你》。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因为樱抽超越了叙述性诡计的框架,写成了励志小说。叙述性诡计应该是大有可为的新方向,因为小说的着眼点不仅仅是故事的内容,故事的形式也应当得到应有的关注,尤其是文本在当下受到映像化浪潮的冲击(虽然小说改编成电影或者电视可以提高销量,但更多人的更多时间用来看电影电视而非阅读书籍,书籍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形式是文本反抗映像化趋势的有力手段(文本的形式之美很难通过映像化的方式展现出来,文本和映像各有自己独特的、对方不能取代的形式),而叙述性诡计本该是形式之美的体现,但是就目前看过的叙述性诡计的小说来看,极少能展示出无可取代的美感。
这就给人一种感觉:高射炮打蚊子。每当我看到作者费尽心机在利用文本本身的特性造成模糊视角的时候,我都有种惋惜之感,因为很多东西原本可以发挥得更好,用牛刀来杀鸡,最后人们吃鸡的时候,却想不起牛刀的作用是远不止杀鸡的。

“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自落。”她说, 假如有人欣赏,谁真的愿意自开自落……
1990年世界杯,他和她打了一个忘了下赌注的赌,他赌德国,她赌阿根廷。她输了,而他和她都没想到,这个赌约她欠了他十五年,比她的半生还要长。
等,是枯坐,待,是盼望。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更何况这等待还不知尽头。
这一年,她十四岁,黄浦江畔,四根迎风摇曳的蜡烛前,那个眉目清俊的少年对她说,黎璃,生日快乐,从此以后,你要勇敢。他是她生命中第一抹暖色,从此,她甘心沉沦,万劫不复。
他替她抄笔记,带她配眼镜,教她游泳,为她出头,护她周全。她以为,即使不爱,只要能陪在他身边,也好。可是他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当然也要喜欢。十五年后的病房外,有个人挥拳告诉他,这句话对于黎璃来说,是多么残忍。
原来再多的关爱,当真正的主人出现,都会被无情的收回。那么,假如不爱,请不要对我这么好,因为这好都成了缠绵的毒药。
这一年的春节,她在带锁的笔记本扉页写下一句话,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个笨蛋。可惜经历整整十五个春夏秋冬,却从未如愿。她陪他一同走过张扬青春,经历失败的初恋,人生的低谷高峰,她始终握着他的手,用鲜血淋漓的誓言重复“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看着他身边不同的红颜来来去去不留痕迹,她只是安静地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她的掌心有一道疤,切断了事业线、生命线、爱情线。这是裴尚轩留给她的伤痕,永不磨灭。她对他说,等我们白发苍苍,认不出彼此的模样时,可以凭这个伤疤找到我。
年少时,他对她说,黎璃,假如三十岁时,你还没有嫁出去,我就跟你结婚吧!她对他说,假如三十岁时,你还没有凭借这张脸骗到一个老婆,我就勉为其难,考虑一下你这个笨蛋。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他终究没有等到她的三十岁,而她用大半生等来的那一句我爱你,却已经太晚。
假如漫长的十五年还不能让你看清她的心,那么,又何必再蹉跎更多的岁月?她给你的爱,就像是迁徙的候鸟,只是这一次,没有归期。
十五年的等待,漫长而又苦涩。她说,太晚了,裴尚轩,我没有力气再飞回来了。
广播剧中一把子好听的声音,几度让人垂泪。尽管声线年轻,但曲中迂回依然让人动容。
看过了《何以笙箫默》,我以为世上之情无出其右,看过了《佳期如梦》,我以为不会再有一段感情,让我心痛地无所复加。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又遇到了一个这样好的故事。
忽然想起《何以笙箫默》中何以玫也这样说过,她说,原来这些年,一人花开一人花落,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她说,何必以后,我现在就知道,以琛,你用了太长的时间让我习惯,习惯你不爱我。
或许比起以玫,比起大多数恋而无果的人,黎璃还是幸运了许多。
像是《佳期如梦》里阮旭东给佳期的信中写的那样,下辈子,我要先遇上你,比所有人都早。那一刻,我忍不住泪流满面,他用所有余生许一个约定。
那一天,天气睛暖,落叶铺出一地金黄,又是一年候鸟迁徙的季节,她将头轻轻靠在他的肩上,听他说第一句情话,他说,黎璃,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
于是,十五年漫长的等待,所有心痛,苦涩,伤害,煎熬,都有了一个最好的结局。

苏蓉蓉风华绝代,冰雪聪明,精通易容和医术;李红袖博闻强记,对武林密事了如指掌,如同百科全书。
相比较之下,宋甜儿笔墨少了些,也似乎不如苏蓉蓉和李红袖光芒四射。
宋甜儿姑娘是什么样子的呢?
她明明官话说得娇柔甜美,却总在逗趣或者着急的时候就冒出别人听不懂的家乡话(粤语)。
她胆大又顽皮。李红袖去挠楚留香的脚,就被认定成宋甜儿:“甜儿,你永远不能安静一会儿么”。
被使计困在拥翠山庄,她不但敲着铜盆吵得看守的侍女头疼不已,还在墙上画大笔浓墨的乌龟痛骂柳无眉夫妇卑鄙无耻。
她爱说爱笑直来直去。她戏称李红袖是神醋宫掌门,比神水宫还要厉害。也会在李红袖解说武林典故时,拍手笑称“我们的李红袖姑娘又开始卖弄了”。
她厨艺超级棒。“盘子有两只烤得黄黄的乳鸽,配着两片柠檬,几片多汁的牛肉,半只白鸡,一条蒸鱼,还有一大碗浓浓的番茄汤,两盅腊味饭,一满杯紫红的葡萄酒,杯子外凝结着水珠,像是已冰过许久。”
她有时候也很胆小。看到死人,她会嗖地跑开。
她不记仇。前一刻柳无眉夫妇还要杀她,下一刻她却为他们悲惨的遭遇和生死相许的爱情流下了眼泪,并且想要帮他们。
她很体贴。看到柳无眉悲惨伤心的遭遇会想挖空心思调节气氛,赶走悲伤。
若论武功,李红袖曾说楚留香若论暗器,不及宋甜儿。总觉得大侠都不会去练暗器,但是在甜儿这样的小姑娘身上,却显得可爱。她肯定把它当玩具一样,学暗器如烹小鲜。
虽然寥寥几笔,却为我们勾勒出了活泼泼的宋甜儿,活灵活现,带几分娇憨和天真无邪。
《午夜兰花》里说,“宋甜儿是个很绝的女孩子,看起来有点呆呆的,什么事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心上,而且很容易满足。……远比李红袖和苏蓉蓉都开心快乐得多。”
后来午夜兰花的行动里,独独没有宋甜儿的影子。
《红楼梦》形容史湘云:“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宋甜儿何尝不是率真旷达,隐隐流露出一段真名士自风流的态度。
湘云在“醉卧芍药裀”中获“憨”一词;而宋甜儿则是“呆”。两人俱是女儿天真娇憨态,略无心事也。
芦雪庵一回,偏湘云兴致最高,亲手烤了鹿肉来吃,邀宝琴驳黛玉,联句也比其他人聪慧敏捷些;血海飘香中,宋甜儿烤乳鸽配柠檬,妙语戏谑“神醋宫掌门”。两人爱吃会吃自不必说,爱说爱笑也是深动人心。
湘云叫二哥哥为“爱哥哥”被黛玉调侃,宋甜儿一着急就冒出叽叽咕咕没人懂的粤语被李红袖诟病。美人有缺,却更加有血有肉。
湘云喜爱打扮成小子的样儿,比打扮女儿更英姿飒爽。宋甜儿虽未作男装,却具侠义怜悯之心。
湘云襁褓之间父母双亡,叔婶刻薄,她未自苦身世,比其他女子更潇洒宏量。宋甜儿自小无父母兄弟,亦未有身世飘临之感,反而出落得活泼大方。
比起苏蓉蓉和李红袖,我觉得笔墨最少的宋甜儿才是霁月光风,有侠者之气,可敬可爱直追史湘云。

很多年以后,当艾勒里回到莱特镇。。。
虽然是1950的作品,比《恶之源》还要更早一年,但是,华文有译本的奎因系列真的是缺席很久了。脸谱上半年的拾遗补缺,带给我这个奎因粉的感觉居然真的就像极了作品里阔别了多日很,几多唏嘘几多蹉跎的故地重游心境。
惨不忍睹的好莱坞时期之后,奎因系列进入了一个奇妙的“莱特镇”时间,隔三岔五去到那个灾难之城,凶杀依旧,花样却每每翻新。
这里的花样,并非早期最巅盛状态时那出神入化后无来者(是的,据我所知,至今还未有及其人者)的演绎法严谨逻辑。而是,一种创作理念上的不拘一格。
众所周知,中期前叶,好莱坞时期的作品,在推理解谜上已经减轻份额,替致以女性向的爱情元素。但至四五十年代的中期后叶,也许是受到大战变故的触动,和很多作家一样,写推理小说的曼弗德和丹奈兄弟,作品的意境也显得深邃了很多。同时,每部作品的都往往要带上一个主题思想。这种人文化的笔意,在早期与中期前叶,都是不多见的。
更有甚者,自《凶镇》开始,途经《从前从前有个老女人》、《凶手是狐》、 《十日惊奇》、《九尾怪猫》、《double,double》(即《双面莱维尔》)、《恶之源》、《王者已逝》等作,这些中期后叶(俗称其第三时期)的作品,吸引人的与其说是艾勒里的美妙逻辑,毋宁说是一部部诡怪的犯罪小说,需要奎因花脑筋的也不仅仅是那些 what /who/ how done it 的问题,而是那些古古怪怪的罪行意味着什么?
作者在《从前从前有个老女人》、《十日惊奇》、《九尾怪猫》、《恶之源》这些作品中已经充分展现了他将人性、宗教、犯罪心理、密码解谜等第一二时期不太注重表现的元素妥贴地融合到其作品中的功力。很多人将这个时期作为奎因作品的巅峰期,当然,这个时期的解密色彩与逻辑煤矸石无论如何无法与第一时期的国名系列悲剧系列相比肩的,但是就其作品的成熟度,以及包容度,则是四个时期中最高竿的。
说回《double,double》,这次挑战的似乎是之前还没有挑战过的童谣杀人,有很多别的推理作家用滥的桥段两兄弟似乎一直不去触及,这一方面是不想拾人牙慧,一方面自己随随便便弄套逻辑推演就无人可及了。所以喜欢不喜欢奎因和喜不喜欢黄金时代无关,喜欢他的推理小说是喜欢他那份悠然见南山的剥丝抽茧时的从容,是将一团乱麻在读者面前整的纹丝不乱又毫不枯乏的手段。对于奎因的粉丝来说,有了这个,密室和不可能犯罪、超自然事件、雪地足迹、降灵会、死前留言、无头幽灵(同样也可能无手无腿或者两头多头)、异地出现、暴风雪山庄外加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巧合等等等等有没有、存不存在根本无所谓。
不过呢,比方那些类型化的被兄弟俩想到了不一样的表达方式,他们倒也是要拉出来遛遛的,比方《九尾怪猫》里的连续杀人从导致连续犯罪的心理因素着手,《double,double》的童谣杀人也不同于某些黄金时期作家采用的以童谣的预告杀人为幌子实则变换杀人顺序的诡计流,凶手采用这一方式的目的在奎因的这部作品中又显得想象力十足。
当然,希望看到演绎法之光再现的读者大概还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艾勒里似乎更多的显示出一种直感型,也就是很多密室和不可能犯罪推理小说中的解谜人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而不是由逻辑层层推演出的解谜手段。
不过,奎因只要不拿起密室(《中国橘子》)和不可能犯罪(《埃及十字架》)这样注定重复前人的体裁,那股“独一无二”的奎因味道就闻得到。
回到莱特镇,回到透出新意的解谜纸张,那新意并不厚重,浅尝辄止,因为或许该人已透支去五百年。

从产品上讲,乔布斯绝对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换上了iPhone就回不到安卓了,开始用了MacBook也就开始嫌弃曾经的Windows系统。前不久毕业,我Mac上装的office软件的学生计划统统过期,从而转向现在使用的苹果自带的Pages。我也才意识到乔布斯说的“软件硬件是一家”不仅仅是他捆绑销售的方式,是真的给我带来了很多便利,而不需要我在买了电脑之外另外买相应的软件。
但是这本书从头至尾都没有避开,甚至特意强调,乔布斯脾气很糟糕的事实。沃兹因为他选择离开,结果沃兹的生意合作还被乔布斯使绊子;斯卡利和乔布斯无法达成共识,最后乔布斯在所有人对斯卡利的支持下被劝离苹果;乔布斯女儿Lisa和乔布斯的矛盾与正常是常事;乔布斯二女儿在乔布斯严重压根儿没有存在感,导致二女儿和他说话都是小心翼翼,而非自由舒坦的交流,等等等等。
我们看电视剧很容易知道女一号男一号是谁,因为绝对是那个“做了对的事情的那个人”。而且结局就算是悲剧,也绝对会是邪不胜正的故事情节,然后主角为了消灭坏人牺牲自我,成全大众,从此迎来全世界的大和平。
而像乔布斯这样子的人,即使我们知道他有非常大的成就,但是我们回望所有的电视剧,像这样子性格的人,是很少被放在主角的位置的。
当然,从这里我看到了乔帮主的坦诚。
那么什么做的对的事情呢?合法的事情? 好像太狭隘了。那么就是合乎道义的事情?道义难道不是大多数人认为的对的事情吗?但是谁给出过具体的标准呢?
乔布斯也在这本书在进行中的事情问过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对书中的乔布斯的看法,作者告诉他“是个讨厌的人”,他是满意这个答案的。我理解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上是不讨喜的,或者说是错的。但是我也觉得他选择用这本书记录下这样子“错误的行为”的内容,也就是觉得自己即使再过一遍人生,也是会继续这种“错误”的。
一个有着性格缺陷的伟人。

总共五篇。整体依旧是玄学理科 医学冷门现象【甚至可能虚构】 引经据典。
小栗老师的想象力构造谜面和运用各种冷心理和冷理科知识构造诡计是看点......像这种不拘一格的谜面和各种天花乱坠的谜面,对于谜面控和诡计控来说,也是一些很新奇的阅读体验。至于玄学和晦涩什么的.....恩......其实忍到最后看谜底就会觉得很爽快的。
总的来说小栗老师让人觉得晦涩难懂的原因吧.....想了想大概就这几种:
1)引经据典,而且不仅仅是文中侦探能够引经据典,里面的嫌疑人随口都能说出一本古籍里面的某句话来反驳》.......而且这些文集可能你一辈子都不会去看的那种......说实话《梦殿杀人事件》里面法水先生竟然还会向看过某本书的嫌疑人承认自己没看过这本书.......【说好的装逼到底呢....
2)神奇的无法验证的医学知识,比如某些神奇的尸体操纵术,利用各种小栗老师自己提出来的医学原理的基础上,然后构造一系列诡计......以及构造出来的一系列推理。
3)各种或生僻的化学知识,或者靠文字无法想象的物理知识......比如《梦殿杀人事件》的部分解答.....比如这本的《方子与未起》《白蚁》等篇....
4)各种没接触过的环境及其背景....比如某中世纪教的教堂,比如湘西苗族军队里的不可能犯罪(《完全犯罪》),比如黄金岛什么的......夹杂着一些奇怪的人的身份和一些不知道什么的职务。
《完全犯罪》:入口和窗口都被军队监视的完全密室,以及死者查不出来的死因和目击者目击到的密室里出现的男子,保证没有密道。解答中上,新奇,密室部分的主要解答看起来还是很合理的【至于某死者的叫声.....】某些部分靠着引用历史上不知道能否考证的案例【往往就只枚举一个,沧海案例拿出一个:这种事不管怎样反正出现过一次了,所以这次案件也就可能出现】来辅证。
《方子与未起》:密室里死去的死者,而和她一起睡的女儿在案发前头发被剪掉。很玄学的诡计,而且为什么非得剪头发也是.......
《石神夫意人》:曾经是连体人一部分的石神夫意人,发现了疑似她的另一半的某君,可是某君在人偶表演那天之后消失,而她的房间发现了一具毁容尸体,而尸体的连体人胎记,却说明尸体不是某君......解答主方向很容易想到,至于这个诡计......某个看起来很不生活常识的【常识】
《红毛倾城》:主要谜团:1)在敌人军舰被袭击之后,在海滩上出现了一位诡异绿毛的女性。2)这位女性所目击的她死去的父亲仍然活着的事实:反复看到她父亲那双腐烂的手。3)这位少女在军舰上目击到的奇怪的疫病,而她被救之后寨里也出现这种疫病。解答 恩,援引了历史上的某些案例,来证明解答是可能存在的。【槽点在于寨主竟然知道这么多历史医学案例】
《白蚁》:开头写的那片让人觉得腐烂的丛林写得很好。这篇主要是描述某人的犯罪心理,围绕着几年前被从一场事故救出的脸和性格都大变的某人和他身边的某具无面尸体,提出了两种可能性以及其解答,最后某人终于在自己的犯罪思想下下定决心,制定了一个看起来依旧很玄学【包含了某个作者认为成功率很高的心理学知识】的犯罪计划,杀死了那个救出来的人。
最后那篇书评,句句没提《白蚁》的杀人诡计,估计也是看不懂或者这种玄学得无法评价吧.......

如果说管仲改革和齐桓公称霸是春秋历史中的晨曦朝阳,那么城濮之战晋楚争霸无疑是春秋历史的日中之天,而吴越争霸无疑是春秋历史中的黄昏斜阳。吴越争霸虽有争霸之名,但其本质不过是复仇二字而已,阖闾伐楚,本质是伍子胥、伯嚭的复仇之战,夫差灭越,是为了雪阖闾在槜李之战中兵败身亡之耻,勾践灭吴则是报灭国之仇。这些复仇故事的主角除了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外,基本上是伍子胥、伯嚭、范蠡、文种等几个楚国人。人说“春秋无义战”,吴越争霸便是明证。但是,正义是相对于当时的人民,相对于后世的历史而言的,战争没有正义,那是宏观而言,对于历史中微观个体的评判,更为客观公正的标准应是做人的大义,而不是历史的大义。而做人的大义,说白了只有两句话,一是祖国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二是义与利发生冲突时应该舍利取义。所以,伍子胥的忠贞和智勇双全,伯嚭的奸诈和有才无德,勾践的卧薪尝胆和心胸狭窄,夫差的不辨忠奸和妇人之仁,通读以上人物的主要事迹,这些评价基本上是客观公允的。
但是,贾志刚在《说春秋之五·吴越兴亡》中,从历史求真的角度对伍子胥和伯嚭这一对生死冤家进行了重新解读,并提出了和传统观点有所区别的评判标准。贾志刚在书博会举行《说春秋》第五部首发签售活动和讲座时这样说:“这本书颠覆了之前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伍子胥并非忠诚,死得不冤;伯嚭是历史上所谓的奸臣,而我却认为他通过自己的方式改变了命运”。
首先,贾志刚“还原”了历史上伯嚭的真相,继而通过对伯嚭和伍子胥两人结局的比较,提出了在官场上,做人应该学习谁的疑问?作者认为,伯嚭的才华不在伍子胥之下,而且,在性格方面他不像伍子胥那样草率和容易冲动,他处事沉稳,心思缜密。只因为和伍子胥有着相似的遭遇所以来到了吴国,此后,和伍子胥共同辅佐吴王阖闾一度灭楚并报了家仇,但在吴王夫差时期,在如何对待越国这一关乎吴国国运的问题上,他和伍子胥完全对立。他大肆收受越国贿赂,为越国复兴提供种种便利,最后终于导致吴国灭亡,而他本人的结局,如确如贾志刚所论证的那样,伯嚭在吴国亡国后转而投靠越国,而且在勾践身边同样如鱼得水。贾志刚对此分析大致如下:伯嚭在逃亡到吴国后,对自己家族的命运进行了深刻的反省,为什么自己祖辈三代人忠于祖国,但最终都落了个悲惨的结局,这不能说是巧合,也不能归罪与环境,只能从自身找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是从前的自己,甚至父亲和爷爷都没有适应官场上的生存法则。所以,伯嚭的奸诈和无耻有了理由,为谋求个人利益一次次背叛主子也有了理论基础,但不知这个理由是伯嚭本人的真实反省还是作者强加给古人的。在楚国遭人陷害,不得已逃亡吴国,这不能算是背叛祖国,但在吴国贵为人臣,以他的政治眼光和洞察力,不可能不知道越国君臣的良苦用心,但为了个人利益,在吴王面前一次次的进谗言,放勾践、纳西施、害伍子胥,这些关键事件的背后的决定因素都在伯嚭身上,吴国灭亡后他又卖国求荣,叫他“楚奸”吧,败坏的却是吴国,叫“吴奸”吧,他又是楚国人,反正就是一个品行低劣的小人,但如此人物,贾志刚还从还原历史的高度,不但给他找了一个看似高尚的理由,而且,言外之意,官场中人不要学习伍子胥,而因该向伯嚭学习。面对如此无耻的逻辑,我只能说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随后,作者接着语出惊人,伍子胥并非忠臣,死得不冤。作者认为,伍子胥到吴国后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自己的复仇,并没有造福于吴国,所以他算不上忠臣。诚然,伍子胥逃亡到吴国后,他所做的一切努力,包括举荐孙武、伯嚭,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鼓动吴国伐楚,并且最终也达到了目的。如果说吴国灭楚是直接结果,但没有吴国的强大怎么会有楚国的灭亡?而且,吴国的强大不仅仅是靠穷兵黩武,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人民的教化和战略思想的改造,使吴国摆脱了蛮夷化,没有伍子胥就没有这一切。退一步讲,即使伍子胥为报私仇而挑起吴楚战争有待讨论,至少,吴国的强大,他功不可没。伍子胥首先是吴国的功臣。再退一步讲,如果真像贾志刚说的,伍子胥所做一切仅仅是为了报个人私仇,那么,在对楚怀王鞭尸后,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后来的吴越争霸按说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甚至可以像伯嚭那样从中渔利,但为了吴国,他依然不顾自身安危,一次次的揭穿勾践君臣的阴谋,一次次的冒险直谏,直至搭上自己的身家姓名,这样的臣子,如果还不是忠臣,敢问作者,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忠臣?伍子胥的悲剧根源在于他的性格缺陷,而不是他的忠诚。“忠”是一种价值观,特定的时代,价值观有对错之分,性格是一种个体差异,对于特定的人群特定的事业,性格只有缺陷和优异之别,而无错对之分,人物命运是一种暂时性的结果,结果只有必然与偶然之分但决定命运的是性格,而不是做人的原则,坚持原则没有错,为原则付出代价更值得颂扬。贾志刚自认为颠覆了对伍子胥与伯嚭的历史评价,但实际上混淆了原则、性格、命运三者的关系,并以命运结局来否定原则和道德操守的价值,其结果必然是荒唐的,也是经不住推敲的。
最后,对于历史的认识,作者再一次的偷换概念。贾志刚说“写历史首先要把屁股坐正,否则就是自欺欺人。”求真当然是历史的生命线所在,但求真只是手段而不是终极目的,通过史料分析,推论出和传统认知不同的历史事实这是求真,但不同的史料有时可以否定已有的历史观点,有时仅仅是对事实的纠正而不影响历史观点本身。纵观本书,作者在求真方面最大的贡献应该是对伯嚭死于越王勾践的否定,但这和对伯嚭、伍子胥的评价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只要伯嚭暗通越国,伍子胥死死进谏是事实的话,其他的东西对两人的评价都无关紧要。 贾志刚最后又说“历史很真实,但是又很虚伪。要客观地书写历史,最重要的一点要看清事物的本质,什么是本质?人性和利益。什么是虚伪的?什么是真实的?从人性和利益的角度出发去分析,就会得到正确的答案。”这句话说的有水平,因为他终于道出了心声,但其思维模式却是典型的男盗女娼。作者看来,研究历史,只要紧紧抓住“事事符合人的本性,处处满足欲望和利益”这一关键点,基本等于抓住了历史的本质,否则,一味的谈道德和价值观,便是虚无的。难怪作者建议官场中人要学习伯嚭。
人性和利益是一切矛盾的根源,但绝不是世界的本质,更不是历史的本质;人性和利益是研究历史的众多工具之一,而不是开启历史之门的唯一钥匙。历史应该是一门社会科学,但它不会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因为时光无法倒流注定了它无法模拟,无法实验,甚至我们不能还原其真实性,但这无碍它的现实意义,因为历史求真的目的是形成正确的历史观。就像相对于孰忠孰奸,伍子胥和伯嚭真实的人生结局如何并不重要一样。正因为人本性自私,所以才永远需要高尚的道德和严峻的法律来约束。不能因为适应人性的自私来否定甚至颠倒道德价值的意义。贾志刚是一名体育记者却不知体育竞技虽然侧重最终结果,但体育精神才是本质所在,历史和体育虽属不同概念,但却有相通的地方,遗憾的是,写历史的体育记者的贾志刚,对此却毫无所知。作者貌似通过还原历史真相来颠覆传统观点,实则颠倒黑白,扭曲价值,是典型的以考古的名义来盗墓。

寻觅如聆听松荫泉声之眷恋——是为学富五车、爱观赏少女歌剧的小型坦克般的多多良胜五郎老师的行状记。少了情节,多了考证/炫学,尤其是与鸟山石燕的《画图百鬼夜行》相关的内容。
《岸崖小僧》
山梨|葡萄酒 | 男子顶着一头鸟巢般的乱发,戴着小圆眼镜,穿着书生风衬衫,外罩短背心,底下是条宽松的长裤,感觉就像缩短版的菊池宽。
他说他连柳田老师的《一目小僧及其他》都没读过,东京竟有这样的人?
岸崖小僧就是在彼岸会的时候吃鱼的不守清规小鬼……
《泥田坊》
长野|温泉 | 他穿着他最喜爱的那件什么都装得下的背心,背着巨大的背包,将宽松的长裤裤管塞进橡皮靴里,怪模怪样。不仅如此,突出的肚皮上还挂了个古怪的袋子,里头装了两台他比生命更珍惜的相机。
他似乎总是无法理解地图上的最短距离和实际路途中的最短路线不同。
以小刀作止血阀的密室杀人真相简陋而悲伤,北国即新吉原花街的别名,一目小僧即阴茎的黑话
《手之目》
群马|滑雪度假村 | 为了宣示国家人民的正统性,操弄诡辩的行为,是最令我厌恶的。
净看些对社会无用的书,在萧条的神社佛阁四处徘徊,在世人眼中一样是无所事事。
这世上才没那种生日礼物般的附身妖怪!
芒上月,简直是和尚牌。
六音骰的使用,是对整个村子的复仇,好在有个祥和的结局。
歌留多赌博中吗,有种把对自己有利的牌切混进去的技法,就叫做手目。手目坊主,即诈骗座头。
《古库里婆》
山形|拥有傲视全世界的腰围以及傲人无益杂学知识的妖怪研究家。
博物学发端于大航海时代,这门学问与殖民地政策、殖民地思想是一体两面。所谓未开化的土地,只是还没有被名叫侵略者的外人入侵的地区罢了。
作为启蒙手段,博物学式的手法是有用的。透过将前近代——过去塑造成低劣的事物,让人认识到近代——现代有多么优秀的手法。
那是个身形削瘦、面相凶恶的穿着黑色系衣服的男子。
“我啊,自认解剖尸体的技术是全日本第一呢。“
没有信仰、思想,也没有大愿,不可能成为什么即身佛。
我可是全日本唯一一个妖怪研究家呢。

如果在侦探、推理、魔法、灵异、诡计中选择我喜欢的小说类型,我一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但如果在侦探推理以外,还增添了诸如读心术、魔术等有趣的手法,这样的小说会是什么样子呢?
日系推理小说中有一位身兼业余魔术师的作家叫泡坂妻夫,本名厚川昌男,一九七六年以短篇《DL2号机事件》荣获第一届幻影城新人奖,从此确定了他作为推理作家的身份。我的好奇来自于他对魔术的酷爱,并将其应用到了小说中,特别是推理小说的布局,因为有了魔术的推力,使其增添了另类的色彩。
泡坂妻夫笔下有一个名为甘地的人,他没有固定的职业,修行瑜珈术,懂得些灵异的手法,甚至还会读心术。这些能力在《幸福之书》中得到了完全的展现。特别是读心术的应用,为整个看似平淡的故事情节注入了跌宕起伏,读到结尾处,居然有了份 “终于找到真凶啦”的恍然大悟。
《幸福之书》是一本宣传拥有一百八十万信徒的“惟灵讲会”教主华圣人以及教义的口袋小书,但不知怎么引起了局外人甘地以及他的学徒的兴趣。他们意外地插手到“惟灵讲会”的事物中,那就是第二代教主的接班问题。会内各方势力蠢蠢欲动,会外几名忠诚的信徒接连失踪或死亡,这和接班人的选举有关系吗?修行者甘地发现,一切似乎和这个团体的教义、那本名叫《幸福之书》的小册子有关......
在《幸福之书》前部分的叙述中,初看之下对泡坂妻夫写此书的初衷有些迷惑,那种不着边际的感觉,让我产生了“难道这是一本侦探书?”的怀疑。但泡坂妻夫笔下的人物被他写得活灵活现,充满了幽默感,一读之下还真无法将它放下。特别是那个有着“甘地”这一伟大的名字、思想行为又像个孩子般的男人,生活中时而显得沉稳时而又相当淘气。仿佛是为了印证,为人师表的他居然偷跑进会场蹭吃蹭喝,结果被狼狈地捕获,但机遇一转,又成了二代教主接班测试的主持人......
再往后的故事就不能详述啦,甚至都无法简单概括,因为稍不留意可能就将书的结局如魔术一样不小心捅破。其实,是酷爱魔术的泡坂妻夫无时不刻把魔术的悬念注入了小说的写作中,那份令人阅读之下产生的惊奇感贯穿在小说的字里行间,明知有诈,却不能很好地解释和揭穿。
如果阅读者是一个喜欢魔术、读心术的人,一定会在《幸福之书》里找到那份幸福感,我想,甚至在“甘地系列”的其他作品中也不会有所失望。泡坂妻夫是那个时代为数不多的坚持本格理念的推理作家,他的书就是一幕精彩的魔术表演,“令读者在感官享受中体会不可思议的心理落差”。而最能反映他创作理念的,莫过于“甘地系列”。
不幸的是,2009年泡坂妻夫因病逝世,享年75岁,“业余侦探”甘地的事业也随之落下了帷幕。日本一代备受赞誉的本格推理作家泡坂妻夫的离去,不知让多少侦探迷和魔术爱好者黯然神伤。
不幸中的万幸,他为我们留下了“甘地系列”,“亚爱一郎系列”以及许多长短篇小说。我们方能得以在书中与他相见相知!

毕飞宇像许多人一样曾有过画家梦、歌手梦。渴望音乐的毕飞宇在二十六岁的时候来到南师音乐系,推开了王学敏老师的琴房,练习了一年多的“咪”“嘛”。于是有了师大音乐系的耿东亮。这成了耿东亮的经历,成了红豆的经历。
童惠娴这个形象比酒鬼蜈蚣一样的伤疤更能触动到我。生活中真真切切存在童惠娴这样的母亲,她们爱儿子,爱到偏执,爱到近乎疯狂。曾经看到一个和丈夫闹矛盾,抱着孩子跑出家门的母亲亲吻她儿子的脸颊:“儿子,爱妈妈吗?”小男孩点点头:“爱。”“长大以后也要这么爱妈妈,不要离开妈妈好不好。”当一个母亲对生活处处绝望的时候,孩子会是她唯一的寄托。童惠娴对亮亮的爱是透过他在爱徐远,爱一个不在场的人。小说中二儿子是她黑暗中的最后一道光,这一点也不夸张。用流行一点的话来说,这让耿东亮成了一个妈宝男。这使我想起了路易.阿尔都塞。想起了他的自传《来日方长》里的一段话:“不管怎样,从童年之初开始,我便享有一个男人的名字,这个人始终作为爱人活在我母亲的脑海里:一个死人的名字。”无法与深深相爱的人在一起,却要被迫面对现实,被迫面对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被迫与其相伴一生,这样的婚姻对女人来说是悲悯的,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悲悯啊。(当然这个是我二十出头的时候,也就是现在的观点。也许三十岁的我会有另一种想法。)
书中的炳璋和《青衣》中的乔炳璋一样偏执。(当然有可能是因为作者太喜欢炳璋这个名字,正如他无意中看到虞积藻这个名字便在内心中构思出了各种虞积藻。)在炳章的压力下耿东亮的内心开始有了反抗和抵触,当兴趣变成了压力,兴趣就很难有趣起来了。加之其家庭压力与对金钱的渴望,他开始浮躁起来了,贪婪起来了,他太渴望改变生活,摆脱过去的压力,不料却又迎来了新的压力。显然第二个更强大,致使他有了悔意,他变得茫然无助。
书中的另两个女孩筱麦和舒展有了本不该属于她们这个年纪的贪婪与功利心。这个数字化的时代,年轻人都太浮躁了。浮躁这种情绪传染起来是难以摒弃的。他的室友、同学也都开始浮躁起来。而这种情绪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恐怕只是一时的欢愉和短暂的骄傲。

故事从涂鸦现场与一连串串纵火案,主角泉水的弟弟春,发现在纵火之前,现场必定会出现涂鸦。于是两人开始展开涂鸦与纵火之迷。相比之前的《奥杜邦的祈祷》超现实的故事背景,《重力小丑》回归现实,但看似现实却又不是现实,因为不断出现的涂鸦与纵火案,以及泉水一家人的行为,和故事进行中所出现的一系列“怪人”,使得这本书仍然近似于超现实,朦朦胧胧似梦似幻。实际现实中不会发生的事,在伊坂笔下,却又那么真实。
故事感人,结构紧密,伏笔巧妙,读伊坂的作品不必期待有多么强大的诡计,但却会因为许多伏笔不断带来惊喜与感动。《重力小丑》分为很多章节,作者分别为它们取了很有意思的名字,这也归功于他的博学广识,给每个章节都有其使命和意义,让这本拼图的故事到后面更加完善。
画面感:从开始的春从二楼跳下,拿着乔丹球棒痛击那些恶人的时候,以及后来去鸡冠男家涂鸦与其争执,这些动作的描写如同电影一般呈现在人的眼前,让人时间时浮现在眼前难以忘怀。伊坂像一个导演,用很艺术的手法描写了很超现实的动作。如果那些画面是漫画,那将是经典的分镜。柔韧有余的描写已经达到一种境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蓝天。风在耳边呼啸而过,仿佛一阵优雅的口哨。我的肩头长出一对小巧的翅膀,我知道如何控制它,只要轻轻地振动羽翼,就能冲入头顶的一片天。”读到这里,朦胧感已使我身临其境。
调侃:读过伊坂作品肯定知道,幽默也是他一大特点。他喜欢把人物性格写的很夸张,之后再加个突出的特点就可以调侃了,这样就不时引起读者的阵阵发笑,让原本沉重的话题读起来也变的很轻松。在《奥杜邦的祈祷》出现的“黄金猎犬”、“大熊”、“茄子脸”等搞笑人物后,《重力小丑》里“跟踪狂”、“大饼脸”“暴力大叔”、“未来人”等人物又悉数登场,这些人物无疑增加了本书的幽默效果。主角本身也难逃被调侃的厄运,时不时的说自己少根筋,太单纯。就连路人都会那么有趣。看到裸女的反应也是那么搞笑。随手拈来的天马行空想象力可以使自己的幽默运用自如。伊坂是幽默大师。此外书中塑造了许多张力的人物性格,让人过目不忘。
前后呼应,伏笔连连。在开头莫名看到春从二楼跳下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是与后面相呼应。在伊坂笔下,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有意义。后面不断给人惊喜和感动。像《奥杜邦》里稻草人的死,以及这本书里的纵火、基因、跟踪狂、疯子笔记,一切看似简单的伏笔,就算容易猜出的伏笔,到最后伊坂都会赋予其意义。任何一个片段,都可能是最后真相的伏笔。就连暴躁的旅馆老爷爷的存在也让我惊喜了一下。
兄弟情深,弟弟无论做什么都把哥哥当作护身符,只要有哥哥在弟弟什么都敢做。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让人不断感动。正如伊坂在采访中所言,当他写完《重力小丑》之后,想到再也无法见到这两位兄弟就觉得寂寞。对读者来说,相信也是如此。鲜明的角色个性,无可取代的兄弟爱,让人在掩卷之余,仍不时浮现两人身影。“我跟哥哥是最强的组合”无论是小时候赛车还是到最后,弟弟春总是说出这句话。还有泉水一家之间的情感,一些细节都会让人感动。
善与恶的对峙:在伊坂作品里总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恶必将受到惩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不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深,这是对恶最严厉的痛击。就连泉水父亲与癌症的抗挣也是对恶的挑战。
伊坂的作品涵盖众多知识,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他以专业角度对涂鸦艺术诠释,讲述生物基因的知识,对哲学的理解,以及音乐的分析。更缺少不了电影。可以看出作者很喜欢艺术,尤其是音乐和美术,书中出现了很多画家的名字毕加索、凡高。不断阐述自己的世界观,引用一些名言。有时候还会写出许多小故事,就连古罗马城的庞贝城里涂鸦故事都出现了,让人不由一笑。
独创的世界观:正因为作者创建了这种世界观,每部作品才会显示出特点。这种近现实而非现实的世界,不断出现反常的人,人们反常的思维,反常的行动,古怪的事。这让我想起以前玩过的一个游戏JAK,游戏的任务是护送一个孩子去目的地,但途中不断出现警察阻挠,如果警察碰到孩子任务就失败,所以为了保护孩子要不断打警察。这跟伊坂的世界观有点近似,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的却又不会脱离现实的事,我们却在他笔下感受到了,在伊坂笔下都是那么真实,让人产生近于梦幻的奇妙感觉。
因为知名度和出版年的关系,很多人都会拿《奥杜邦》和这本《重力小丑》比较,当初我在读的时候也没有抱太大期待,以为这本不会超过《奥》这本公认神作的,其实并不是这样。这本《重力小丑》与之前伊坂的出道作《奥杜邦的祈祷》不相上下,两者的精彩程度是等同的,如果《奥》是近与梦幻的超现实,《重力》则是近于现实的超现实,伊坂在出道作已经有了自己的独特风格,可能是年代关系,这本《重力小丑》文笔更加成熟,读到最后不断带来感动。“去你的基因,根本豪无关系嘛!”“给我记好了!在我有生之年,死神啊,你要与我为敌!”在伊坂笔下再沉重的话题写出的也是那么潇洒自如,充满阳光。

《日本异闻录》可能是我看的第一本异域风情的鬼故事,当然要除掉《十日谈》、《一千零一夜》之类的古典神话小说之类的。
为什么要除掉呢?是因为《日本异闻录》实在是太纯的鬼故事,实在是重口味!重口味!重口味!(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它没有《一千零一夜》描绘的人间仙境,也没有《十日谈》幻象的馥郁情色,如果不是有颗强大的心脏,实在不忍卒读。
如果把中国的神魔小说如《西游记》、《封神演义》、《聊斋志异》等等比作水墨丹青,那么《日本异闻录》就是一幅工笔细腻的暗色调油画。
确切的说是一组油画,全书有十四章,是日本具有代表性的十四个鬼故事,不嫌繁缛的话,先从十四个名字来领略一下,盂兰盆节(鬼节、中元节)、伊东屋ITO-YA回魂夜、幽船鬼镜、人头灯笼、化猫、烟鬼、鬼畜之影、妖狐山姥、尸螺河童、姑获鸟、面膜人偶、鬼咒、鬼尸夜语、荒野鬼傀。
这要有多大的脑洞才能冒出如此不寒而栗的名字!
当然,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世界文化本来就是多元和丰富的,有阳春白雪就必然有下里巴人,文学既然能创造出仙境,那也会幻生出魔界,但是无论是仙与魔、人与鬼,其中永恒主题总归落在惩恶扬善、落在前世今生的轮回与因果报应。
《日本异闻录》这本书也不例外,尽管在细节的描写上有那么强烈的灵异之气,却还是没有超脱出作恶到极致便遭受到极致报应的俗套。
举个例子,在“盂兰盆节”一章中有一段很精彩、很直白。
“对于贵族来说,任何一个节日都会成为奢侈糜烂的庆祝之日,哪怕是鬼节——盂兰盆节。
大名府内的宴席盛大而热闹,所有武士都参加了盛宴。作为大名府的压轴的珍贵水果最后上宴的,自然是桑原家的葡萄。”
桑原的妻子叫静香,去年被武士欺侮而死去,宴席上武士花形和藤真吃了桑原家的葡萄之后。
“哇!吐出一团血块,又一团血块,花形迷糊着醉眼,愣住了!
那一团团血块,正是他的肝和肾!
那些血块在地上微微颤动着、扭曲着,产生了奇异的变化,居然化成了一张张人脸。
一年前死去的静香的脸!”
……
怎么样,原汁原味的描写够不够刺激?
如果将阅读《日本异闻录》的经历比喻成坐过山车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作者于每个章节中,娴熟的运用穿越时空的笔法,将日本的灵异文化一一呈现,但在每个章节在血腥、刺激的高潮结束后又能适时的将读者拉回现实中,概述的一番日本的风俗禁忌,比如镜子不能对着床、晚上不能晒衣服等等,细细回味,和刚刚结束的鬼故事有那么一点联系呢。
最后想说的是,这本书适合在旅行途中看看,刺激一下疲乏慵懒的神经元,一个人夜晚在家还是慎读吧。

这是一部我非常喜爱的小说,作者也是我非常欣赏的一位作者:九把刀。
九把刀是新武侠时代的一个不得不说的人物,他从来不按照规矩“出刀”,如果是现在所流行的“大陆新武侠”是一个组织的话,那么九把刀无疑是这个组织中最奇怪的一个,出类拔萃的文字,怪异略带恐怖的文字,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武侠和恐怖并存的阅读享受,可以说,九把刀是继古龙之后,将推理等元素融入武侠之中最好的,也是最得心应手的一个高手。
九把刀,一代怪才九把刀的武侠小说之作《少林寺第八铜人》。
首先先放上故事的简介:
一场假劫文天祥的奇案,蒙元朝廷大军血腥镇压少林,藏经阁被焚,七十二绝技失传,少林寺从此堕落,成了宦官子弟的武学夏令营。
一个怀抱英雄梦的乡下穷小子,在酒肉声色的少林寺中,全身涂满金漆,被强编入铜人阵,担任籍籍无名的NO.8把关人,受尽欺压。
他的一生,难道只是为了认可别人的英雄梦而存在?
当然不是的,且不说作者的思路如何,只单单是这份能够打破长久以来武侠必以少林武当为正统的江湖格局的模式,这份勇气就不是一般的作家所能够做到的。长久以来,武侠在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感召力下,已经固定了江湖武学出少林的江湖门派模式,所有的武侠小说都只不过是在这样的一个模式中不断的添加内容而已。
唯独九把刀不是这样的,九把刀上来就打破了这样的模式和思路,跳出了我们常人所熟知的江湖门派,将少林派写的已经堕落,这样的江湖,多少有些另类。
而在这另类中,却更可以体现去作者那不世的才华。
充满了酒肉和金钱的少林寺还是那个以天下武学源头诶骄傲的少林寺么?当七索一心求学却遭到各种冷眼不公正待遇的时候,我们不仅要怒吼着,这算什么少林寺,这算什么武侠小说?让我们多少有了些埋怨作者的意思。
只是在后来完全被情节所吸引,那君宝和七索最真挚的感情,使得七索甘心留在少林寺一十八年,去做那默默无名的收关铜人,在看着大好山河落入他们之手,在铁骑下哭泣的国人而去默默的做他的铜人,这是怎样的悲哀和无奈!
叫我么忍不住去恨那个时代,那个江湖,更恨那个已经堕落的少林寺和方丈不嗔。
没有了月光下两个英雄少年的切磋,没有了两个少年的相互支持,七索和君宝究竟能各自走多远?我们谁也不知道,只能跟随作者的笔趣探知,直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完全的落入了作者所构建好的江湖体系之中,无法自拔。
当君宝的那份热忱变成了杀敌报国的激情,他没有忘记七索,君宝和太极的名字,在这一刻已经名动江湖,他们是新一代的江湖之王!
君不见那丐帮帮主赵大明的豪气冲天,君不见那红中的柔情似水?
不杀,杀的是善,杀的是江湖中唯一希望,这个人,终于站在了七索和君宝面前,那压倒性的实力面前,他们落败了。
一败涂地,完全没有任何的悬念。
武功已废,手臂已断!
可恨那不杀依然在杀!
只是我们已经无力抵挡,在不杀的面前,所有的抵抗土崩完结,常遇春,徐达,重八,这些历史上鼎鼎有名的人,无一不陷入被追杀的困境之中,究竟谁能救江湖?谁能救天下?
唯有少林!
在故事的最后,当少林全体的武僧暴露在三丰面前,我们不容质疑,这不是少林的暴走,这是少林所本该用的面目,这才是天下武学源头的少林。
少林忍气吞声,苟延残喘二十余年后,终于奋起,在这一刻,我们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少林在我们的心中站起,武侠的牌子在这一刻复苏!
终于,不杀被杀。
正义依然在,武侠依然在。
而不苦在面对不杀之死的时候,两个人的恩怨情仇终于了解,不杀死前终于解脱了,他也许是带着不甘,但更多的则是带着恐惧,带着愧疚离开了这个江湖。
不杀死后,江湖平静,三丰也恢复了武功。
就连那往日里一副卑鄙嘴脸的少林方丈不嗔也变得和蔼可爱起来。
这才是真的江湖吧。
也许,少林会沉寂下去,也许会虚伪的苟活,但却不会变质。
这份侠义,江湖中总会保留下去的,多年后,也许还会如七索君宝这样的热血少年,踏入这个江湖,这个另类却精彩的江湖。
这个时候,七索已老,带着他的红中,在乡下的月色中讲述着自己年少的故事,那个少林寺NO.8铜人的故事。
只是,一切都已经改变了,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江湖中的那份正义和那不变的少林。
原来,武侠还可以这样写。
原来,少林也可以这样的另类却精彩!

未完全踏入社会,看这本书,没有那么深刻的体会。
只能草草谈下自己的观后感。
我想看完本书的人,都大概想做个吴继之。他潇洒,通事务,但又不失为一个好人。虽然最后大结局不知如何。但吴继之,吴继之。至少是无人继之了。
进入社会,自然许多事身不由己,难免许多人会做出书中所说的各种“怪现状”。我想这大抵是一个未解的问题。这世界上各式各样的人不计其数,其中 总有许多人,做出许多事,让你根本无法想像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怎么会这么做。当亲身经历怪现状时,只要这么想就可以。觉得怪只是因为你把别人想的跟你一样罢了。
还是那句话
这世界上各式各样的人不计其数,什么样的人都有, 其中总有许多人,做出许多事,让你根本无法想像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怎么会这么做。你根本无法想通。也不必要想通,他都存在。你只许像书中“我”这般洒脱面对就可以了。

都说上海女人市侩,不比北方女子豪爽,也不比位于南下的女人娇柔。上海女子是王安忆所说细细碎碎的,是寻常家里的,是小家碧玉的,是工笔描摹的,是踏着高跟鞋于半夜时分踽踽而行在蜿蜒弄堂中的。
这市侩的温情是你的,是我的,是上海女子的,是无数个王琦瑶的。
杨葵说“王琦瑶是女人中的精灵,她把女人做到了顶峰,做到了极致,到头来还是死于非命。王琦瑶还是上海这个城市的精灵,她像上海的弄堂,是无数细碎集合而成的壮观;又像上海的流言,没有大志气却用尽了实力。王琦瑶还是王琦瑶自己,像城市上空盘旋的鸽子,有点傲慢,但又并非不近人情,否则怎么会再是路远迢迢,也要泣血而回!王琦瑶啊,让人想都不敢多想,正如王琦瑶之于上海,‘上海真是不能想,想起就是心痛。’”
这话我是不能百分百同意的。
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实的,是平凡的,她不是女人中的拔尖,更不是顶峰,她仿似久远以来就住在我家隔壁。有着几皮箱子陈旧的的衣服,天好的时候一堆堆的拿到太阳低下晒霉,然后坐在树影,光影底下打毛衣,表情是随和的,姿态是抬高的。当然在放杂物的五斗橱的隔层里面一定还有个贵重的木雕首饰盒,那里,放着一个女人的秘密。
一个女人一生的秘密,不是男人,不是她所投身的李主任,更不是邬桥镇里的乡下阿二,不是寡情的毛毛娘舅,不是不懂情的萨沙,也不是负情的老克腊,更不是痴情对她的程先生,而是那明晃晃在一层又一层包裹下却始终招摇着的保命金条。
我倒不是特别喜欢王琦瑶这个人,她只是个极端美丽且具风情的相当平凡的上海女人。除了她的美丽,她的任何其它一点你都可以在上海城内的女人身上观摩到——心是野的心,行为是收敛的行为。但我就是喜欢王琦瑶的不特别,就是喜欢她宛如黛玉般时常有些个小家子气,略微使点小心眼。只是她更有宝钗的表面功夫,场面上总是体面的,周到的,做足的,下功夫的。
这也是上海女人的本性,心里头再不开心也要撑足场面,对上海女人而言,面子如衣,这做给别人看的,不能不从头到尾一针一线的仔细。难为上海女子总是吃力地保持着一份独有矜贵,而这矜贵恰恰成就上海女子骄傲又娇媚的属性。
“王琦瑶就是旧上海,她是一个梦,不复存在在当下现实中,她是在人们的回忆里,在口耳相传和黑白影象里。这个梦开起于老上海的电影,繁华在三四十年代里,迷茫挣扎在五六十年代,飘摇在风雨文革中,终结在八十年代,改革带来的社会开放仿佛带起她回光返照的生命,但是文化断层带来的粗俗最终摧毁断送了她最后的优雅步伐。”
王琦瑶最终的凋零,是历史的狠心抉择,也是她自己亦步亦趋的选择。很久以后,看到一个风情万种却眼角有纹的女子坐在角落里看别人衣香鬓影,那个女子心里在寻思什么?当年的“上海小姐”,当年李主任包养的三小姐,当年的“沪上淑媛”,当年爱丽丝公寓里的青春女子,还会寻思什么呢?也不用寻思,寻思,也已经惘然。
不少人说王安忆写的《长恨歌》是形式语句上对张爱玲的翻版,我听来觉得刺耳。张爱玲笔下的上海是苍凉的,是别具一格的,是难以超越的,是成名趁早的。但是那个年代不是张爱玲包办的,不是她写的了,别人就不能再写了的。个花入了个眼,非得要拿牡丹与玫瑰分出个高贵低贱来,又是何必?
牡丹是牡丹,玫瑰是玫瑰。王安忆是王安忆,张爱玲是张爱玲。相似的不是她们,而是那些不甘心屈于命运但最终臣服命运的女子,因着那牡丹玫瑰再美,终究也逃不了一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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