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是梦枕貘最为得意的作品。他在后记的开头便写道:“啊,我写了多么精彩杰出的故事啊。哎,实在,真是受不了。”
这固然是作者志得意满的总结陈词,却也并非毫无根据。梦枕的词句向来平实,写短篇总显得平淡,若非情节出奇难以令人注目。而长篇小说的情节重于文笔,正是他扬长避短的大好机会。因此,《阴阳师》系列中最为出彩的故事是唯一的长篇《生成姬》,而长达数本的《沙门空海》自然显得更为出色。
《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是从一九八七年开始写的,《阴阳师》的起点则是八六年,同样是连载作品,很适合拿来比较。机智谦逊的空海和直率的逸势,也与狡黠晴明和憨直博雅的组合颇为相似。
风雅与黑暗并存的平安朝,在《阴阳师》中几乎从未被详述——不仅是因为篇幅限制,恐怕也因为梦枕写日本背景的故事手到擒来,而日本的读者对那个年代也相对熟悉,自有默契。
但大唐却不同。为了故事,梦枕极力刻画盛世末年那丰饶浓厚却风雨飘摇的背景。他将长安比作熟透而摇摇欲坠的果实,大唐又宛如盛极必衰的牡丹,象征着鼎盛极点的便是华清池的盛宴——李白作诗,贵妃起舞,李龟年唱曲,四下里牡丹怒放。这远胜千金的春宵一刻,成了在场的人永生难忘的一场美梦,被他们反复的提起与怀念,也让他们之后遭遇的凄惨绝境更加令人唏嘘。也因此,在数十年后,空海所重现的那场夜宴,正是多年来一切恩怨最为合适的终点。
至于主角,梦枕比喻说:“如果说安倍晴明是凡人的化身,那么空海就是我本人的真实写照。”这句话颇为自得。
在《阴阳师》中,作为史上最强阴阳师的晴明占尽优势,无往不利,即使在唯一的劲敌道满面前也从未吃亏,其惊才绝世已达到了“非人”的程度。在我看来,晴明的身上并没有“凡人”的痕迹。短篇故事从未让读者看到晴明身上作为人的底线和枷锁——他太过洒脱和抽离,以至于失去了作为人的真实感。
而在《大唐鬼宴》的故事里,反倒没有了《阴阳师》中的百鬼夜行。一切妖鬼不过是咒法,是幻象,是人心——真正推进故事的,是几大咒术高手之间的恩怨与咒术对决。年轻的空海无法以法术胜过其他几位角色,看似低调弱势。然而在追寻真相的较量中,他的才能和他所代表的佛法,却又超脱了一切站在最高点。晴明因高强法术而不败,空海却因透彻佛法与人心而不败;他人的咒术是手段与工具,而空海的密教佛法却是融会百家、透彻宇宙的真理——对比之下,立见高下。即便在读者最初的印象里,晴明宛如天上浮云,空海则是地上众生。但如同其他小说中被代入了作者的主角,他一步步贯彻着作者的理想,达到更完美的境界——若说晴明是神,那么空海就是在读者的注视下一步步成为神。
在结尾,才能与洞察力都极高的空海,不论是人格魅力、智慧才能还是佛法修为都达到了无人可及的境界,终于成为令所有人敬服的神一般的存在,成了传说中被神化的空海大师。
到了这一步,故事里最没必要的铺垫,就是说空海是不空转世。
最凄惨的描述,就是杨贵妃被活埋地下。
而最混乱的终点,就是夜宴上血亲之间近乎无意义的杀戮。
也许这故事只是为了佛法中的无常——盛者必衰,强者终灭,春夜一梦,风前尘土。
又或者,这一切只是为了证明空海的才能,成就他的佛法。因为最后,唯有洞彻一切的空海在微笑,也唯有他得到了一切。
“我会写一辈子。我想跟读者约定这点。一直写到踏入棺木的那天。因此缘故,我还想再说一次。这故事,真的是至今为止没人写过的杰作呐。”在后记的结尾,梦枕如是说。
不论故事如何,能够有这样的信心和计划、能这样生气盎然野心勃勃的家伙,还真是令人羡慕。

古先生的美食书,我有好几本,包括《美食最乡思》、《大嘴吃八方》、《鱼头的思想》、《坐在黄河岸边的小镇上品饮》、《左烧烤右煨汤》,虽然书与书之间偶尔会有少数几篇重复的,但每一本书都值得打上个五星。
非常喜欢古先生的文字风格,更喜的是,常在古先生的文章中找到共鸣,读到一些熟悉的食材,熟悉的做法,常忍不住会心一笑。古先生的笔触极广,天南海北的美食都难逃他之掌控,更难得的是,在古先生的文章中,常会涉及到一些看似难登大雅之堂,实则风味独特的小食,而这些小食,恰恰是“乡思”最重要的一部份。所以,读古先生的文章,每一个离家的游子都可从中读到一份慰籍,相信这是古先生的书之所以受欢迎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不知道古先生的这些书谁先谁后,但是《味蕾上的南方》这一本,是我目前为止读到的最后一本。文字风格一如往昔,没什么可挑剔的。唯一的一点疑问是,古先生在这本书的其中一篇《客家酿豆腐》中,有这样一句:
“……客家酿豆腐、白斩鸡、瓦罐鸡汤等,都是客家菜中不可少的。”
因为我先生是客家人,却从未听过、看过他们吃白斩鸡和瓦罐鸡汤,酿豆腐倒是先生家常吃的菜,我身为潮汕人,知道白斩鸡是潮汕人最爱吃的一道菜,而身为客家人的先生,却根本不愿吃白斩鸡。
不过转念一想,潮汕地区也有很多客家人,似乎客家人在广东省内分布很广,各地区的客家人在饮食习惯方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大概这就是客家人的特点吧。
古先生下次来广东,倒是可以试试客家人的塘藕蒸肉,味道也是一级棒,但是得要求放在压力锅内蒸才好吃。
客家人的卤水也做得很好,极适合爱喝酒的古先生。喝一口客家米酒,嚼一块客家人秘制的卤味,那可真是齿颊留香了。
这本书就文字来说,可以打上五颗星;就书的排版设计来说,却只能打四颗星,尤其讨厌全书的文字的颜色,说褐不是褐,说红不是红,说黄不是黄,很难看,不如老老实实用上黑色字体,眼睛看得也舒服一些。

看过这本书后,从前许多不明白的事情变得清晰而明了。因为那些事情而痛苦的情绪飞回湮灭。她的理论应用性很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非常实用。当然,前提是你要有耐心,好好的阅读和研究,结合自己生活中的实例去分析。绝对的终身受用。
“自我疏离的人是走极端的,常把对荣誉的追求当作生命中头等大事。这会令他们觉得有意义,给与他们梦寐以求的优越感。”对此我深有体会。
“与其它理由相比,生命中的更多部分被奉上了荣誉的祭坛。”
回忆你小的时候是怎样的?那时候很多的表露才是真实的自我。实际自我与真实自我的差距,有时候大的让你无敢相信。我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作真实的自我,真正快乐的生活。

比起各大奖项得主们的豪言或假装低调的闷骚致辞,我倒更喜欢看推理小说作家们为自己的作品写下的序跋,尤其是像眼前这本《孤岛之谜》的后序中,十几年前的有栖川回忆二十几年前迈出这艰难的第二步时的情绪,那种心里嘀咕着“第二本、第二本”托病翘班在家狂写的回忆,让人有种听相声大腕拿自己当年的落魄开涮的喜剧效果。
推理小说本质上其实还是把世界与人之恶面浪漫化的剧本,所以编剧的是一群比童话作家们还要天真的家伙,他们顽固地在乌托邦里寻求接驳现实世界的合理公式,并且以遇到同样顽固的读者为幸事。
有时我被自鸣得意卖弄小创意并且主角极端卡通化的“系列作”搞得牙根痒痒,可又不自禁地想看看下一本里又挖下了什么肤浅的坑。这种“系列控”的情况几乎发生在所有推理迷身上。无论质量如何喜爱程度如何,看到架上一排整齐厚实的XX之谜或者ABCD,心里就充实得不得了。这可真是场天真人谋害蠢汉的游戏。
《孤岛之谜》这种青春成长型的作品注定推不出惊天的诡计和布局,也注定不会在杰作选中争下位置,可上面提到的天真与顽固劲儿它倒是沾染了十成。无人生还模式下的打情骂俏看来多么的不可思议,与世隔绝的环境下出场人物个个都能头脑清楚不慌不忙,茫茫海面总有异形孤岛默默等待成为杀戮舞台——抛下这些接受NPC们的青春无敌,平庸之作立刻生机勃勃。
想象着苦瓜脸上班族有栖川君用日复一日的笔耕战胜惶恐,获得声誉与快乐的情景,想象着京极君瞎猫碰上死耗子般的出道经历,想象着二阶堂君疯狂码字时还不忘东瞧西看生怕诡计与人撞车的忐忑,忽然感到在阅读的世界里很少会发生这种事情——写作者和阅读者平等地享受着快乐,像特地穿上粉红小熊内裤的含情脉脉天真小姑娘和她那野心勃勃偷捏裙摆却欲揭还羞的痴心小同桌。

村上写国境,写到了自己的高度、个人意义上的集大成。挪威是开始,是人年少时所历经的各种旅境;国境是中年,意味着某种终结与新的开始。此后他没有写出更好的长篇(仅到目前为止),也正如中年:旧路已毕,新的方向还没有找到。换句话说,不了解国境以南、太阳以西有什么,就无法继续往前走。
国境有凝聚的力。起初村上将它形容为某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致命吸引力”,却不称之为爱情。他写与初恋女友的表姐偷情,所给出的前提是(某种程度上也是理由):两人同为独生子。无论是男主人公初、女友泉还是初最先的爱情岛本,他们都是独生子。独生子的意义再明显不过,那就是孤独,孤立,孤寂,与他人的隔绝——简言之,这是些独自运转的星球。村上从中发现的吸引力正是孤寂行星所特有的磁场:在全然的自我隔绝里有极大的黑暗,一个人若无法自外界获得光亮与慰藉,就只能强迫自己独力支撑。他以为听到来自另一个人的回应,其实不过是两个星球的喃喃自语,他们谈话,却与彼此不相干。那种声响看起来如此相似以致被误认为是声的交汇,实际上他们只能相互碰撞,却无法融合。他们是孤立的个体,而予对方以取暖幻象。
初与岛本原有机会相爱,却就此错过。所谓“独生子”的悲哀是:封闭而脆弱,在受到创击时无以自处,只能更紧地蜷起自己,缺乏再生的能力。“独生子”的概念出现在现代不是偶然,这与家庭或兄弟姊妹的多寡没有太大关系。村上广受年轻人欢迎,很大程度是因为这样的孤独行星太多了,人人都能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致命吸引力”,以为知己安慰,可他们寻求的不过是自我应答,所有的歌都唱给自己听。
写孤寂文字的人何其多,可有多少人会将它归之为“作恶”?——因而村上是敏感的,尽管对此束手无策。也才会有那样的绝望:“我无论如何只能是我,仍将重复同样的错误,同样伤害别人,同时损毁自己。”他不能明白这种“与生俱来的倾向性东西”是什么,于是只能一次次的“黯然神伤”。
可国境是本有生命力的小说,它自我生长。这种生长来自肌肉和肌理,有修复能力。好比一个认真过活的人,最后不可能一无所获。
对初来说,他的生长一是因为年岁,以及对生活的勤勉;更重要的是他遇到了关键的人:他的妻。在此之前的人生不过是沙漠:“活法林林总总,死法种种样样,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剩下来的唯独沙漠,真正活着的只有沙漠。”——一个中年男人的沙漠也不过如此:事业有成,家庭安稳,生活顺遂,可他总感到人生“空洞洞缺少了什么,失却了什么”。他不充盈,饥饿而干渴,但却对所求一无所知,于是只能在事业、家庭、生活之外寻找填充。而衰老和死亡像小影子渐渐出现在生命的各个角落。他什么都有,却仍孤寂不堪;他发出的呼叫只有自己能听见。这种孤寂比年少时更为不堪,因为以往的梦想不是已经实现就是被渐次打发——他再也找不到替代品。他恐惧。中年的恐惧比年少的恐惧更为清晰强大;恐惧的中年要比恐惧的少年脆弱得多。
就在这时初再度遇到岛本。与他重逢的还有全部的青春记忆,对爱与抚慰的希望和幻想。只可惜,这是两颗早已破碎的星。如果说年少时他们曾有机会向彼此学习爱与被爱,那么在错过后他们把自己封闭得那么紧,以致再也没有学习的愿望和力气。人到中年,再生的力是那么微弱。初比岛本幸运的地方在于顺遂的生活和温厚的妻子:这是滋润的将养。岛本无疑要碎得多:无论是她的病、她夭折的孩子,还是她的秘密和掩藏。初一直存有爱的希望,即使那是封闭式的存——不能发芽、长不出枝叶,可也没有腐死。岛本则不然。于是,下决心舍弃和重新开始的是初,辗转挣扎的角度也落在初的身上。而岛本最终消失不见。这是颗死的星,岛本和泉一样,人还在,生命的迹象还在,可真正活着的“唯有沙漠”。她们被吞噬。
有趣的是村上将大量笔墨由深至浅地分予不同人物,而对初的妻有纪子例外。她的身世、过往、苦痛、绝望,甚至自杀——都被写得极为轻淡。正如有纪子问初:为什么你什么也不问我?——他的确是没有问,而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问。
有纪子和他们截然不同。如果说,岛本、泉、初,都是在某种程度上遭受损毁的人——毁而不能再生,那么有纪子则是另一轨道上的星。她也曾在一线之间,最后却活了下来,不仅仅是身体的活——气息撤离后沙漠横亘的活——而是再生。她重新去爱,重新敞开,她接纳初像身体里长出新的肉。有纪子是国境里唯一一个能爱并以爱生出光亮希望的人。唯有她的爱不是损毁。初的背叛伤害了她,一度使她陷入绝境。在这里有一段让人心折的自述:
“好几次我都想死。我就是这样孤独寂寞……就像房间里的空气一点点变稀变薄一样,我心中求生的欲望渐渐变小变淡。那种时候死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这样一来,她将变成另一个泉或岛本。使有纪子最终舍死而生的原因看来再简单不过:“如果有一天你回到我身边,自己最后恐怕还是要接受的。……问题不在于什么资格,对与不对。”——问题在于,她爱他。这是种结结实实的爱,是敞开而非内缩的爱,是反哺而非吞噬的爱,是生而非毁的爱。奇妙在于,是爱而非被爱救了她。
为什么在大半的篇幅里村上没有把更多更细致的笔墨给予有纪子?这与小说主人公的生长轨迹——与作者自己的生长轨迹息息相关:因为最初他们看不到她。为什么初什么也不问?因为他看不到,也不理解。爱,却不完全。有纪子说:“被什么追赶着的不仅仅是你,抛弃什么失去什么的不仅仅是你。明白我所说的?”
这才是关键。不明白的人永远只能在自己的轨道上孤独运转,最终被黑暗、沙漠、死及所有这类冰冷的东西吞没。不能体会他人之痛的人,不同拥抱像渴望被拥抱的人,最终不过是些破碎的星。
初没有死。像做好了一切准备与爱人殉情,最后却被反手推至安全地——那是岛本最后的绝望、爱和怜惜。
于是他坐在那里,“存在于此”,胸口上有久违了的暖意。因为上面“存在着带有有纪子体温的手心”。
沙漠仍在,雨业已扣击海面而鱼仍浑然不知。可“新的一天”已然来临。像一个沉睡初醒的人,像起死赴生的人,像剥掉老肉忍受新的生长疼痛的人,像一颗脱离旧日轨道的星——在所有力气都将消失的一刻——“有人走过来把手轻轻放在我的背上。”
这一刻是那么有力而美。仿佛整个沙海瞬间退去,而虫与蜥蜴与鸟与人与所有的活物共生。

其实这本书的硬伤还是有一些的,比如说缺乏很多细节,有部分情节不合常理,每篇看起来都像是被缩写过的。
不过,“联合测评”对本书的评价确实有失公正了,有人甚至未看完就评论!请问考完试后未完成阅卷就打上分数行吗?
从文字水平来说 ,轻松幽默而通俗易懂,语言很精练却没有《布朗神父》那样优雅。
从内容上来说,完全不涉及色情和暴力,很单纯。所有内容几乎都是围绕着案件的,没有废话,这就把推理小说的游戏性发挥得不错。诡计多数很精巧,又不乏《逃出十三号牢房》这样宏大的诡计(在同等篇幅的作品中,这个诡计相当宏大了)
至于公平性,我个人认为还是不错的,线索很隐蔽,但绝大多数线索绝对是被告诉了读者的。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凡杜森教授破解案件所用的线索几乎都是之前出现过的。
有一些人不喜欢,凡杜森教授,其实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侦探,在推理小说中,很难再找到和他外貌、性格相似的人。他性格古怪但也有许多讨人喜欢的地方。
下面具体说说每一篇作品(无泄底):
《天才教授凡杜森登场》初步认识了凡杜森这个人
《初遇逻辑学家》 精彩的推理,值得一看
《更衣室奇案》简单的诡计,但你未必能想到,对后来的作品有一定影响
《逃出十三号牢房》这本书中最强大的一篇(不像某人说的破绽百出,这篇几乎没有破绽)
《一条绳索》 还行吧
《红玫瑰命案》 这篇不好
《死神何在》 这片的诡计在另一部年代更久远的作品中被使用过(不是莫格街凶杀案》
《绿眼怪物》 感觉一般,内容还没有题目精彩
《画室疑案》 诡计水准不高
《断手镯的秘密》 不错的一篇
《歌剧院杀人事件》 有些意思,仔细琢磨一下真相解开之前凡杜森教授说过的话
《寒鸦女郎》不喜欢这篇,虽然内容有趣,结局有点唬弄人。

《寓所谜案》在一定程度上好像那些看起来玄之又玄的表演心灵感应戏法的魔术师一样,是一个在没有揭破西洋镜之前让人觉得很神,揭破西洋镜之后让人觉得很烂很可笑的诡计。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它却又是一个很“洞悉人性”(阿婆最喜欢的词组)的案例,起码从心理学的层面上看,人的心理盲区效应实在是可以推翻很多物理上颠扑不破的定理的。于是,《寓所谜案》其实也是可以被归入密室杀人模式的,只不过故事里的凶手挑战的是大家的心理密室--在这样的类型故事里,凶手往往会使用替身使自己“死亡”,或者类似《寓所谜案》中的方法,其目的便是挑战大家的思维惯性,几乎每个人都相信“一个人无法两次被害”、“一个被证明了无罪的人肯定无罪”、“被害者不可能是凶手”以及“一个在故事开头就跳出来认罪且破绽百出的自首者一定不是凶手”等类似的“合理性推断”,于是心理密室便在人们的想当然中油然而生了。
以上是《寓所谜案》值得褒奖的地方,在技巧上这是一本很有特色的书,但是可惜的是,在情节布局上却会获得与其褒奖一样程度的诟病,我指的当然是它的篇幅,我相信在读者中,除了那些某位大家的忠实拥趸(比如我阅读老金再冗长的作品也会觉得乐趣无穷,但是我不会向别人推荐,因为我知道这只是我的一种“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心态而已),其他大多数读者在阅读时,都会有一个心理上的承受时间,对于推理小说更是如此,一本推理小说可以耐心的开卷、人物登场、罪案发生、证词、演绎法,一直到最后的揭破谜底,但是读者的承受度则是需要一本推理小说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前进发展,该揭破凶手的时候就要揭破凶手,该嘎然而止的时候就要结束--这个道理就和等红灯一样,作者需要随时和读者互动,甚至随时亮一下红灯让读者停下来--既需要留出些时间让读者自己琢磨分析,也需要让作者自己卖弄一下学问,但是如果当读者已经掌握了大多数线索,包括太多太多的背景资料和“人性记录”之后,在心理上已经到了急切等待谜底的时候,作者却依旧意犹未尽地东拉一点,西扯一点,考虑的还是怎样塑造人物的性格,或者是更多的无意义重复调查的话,恐怕就会像等红灯太久的路人就会闯红灯一样,超越了心理承受时间的读者就会飞书,哪怕故事的最后作者设计的诡计再巧妙,也淹没再情绪失控的读者的怨气中。如果《寓所谜案》能够把篇幅减少到如今的一半,恐怕早就成了推理经典,而不是现在混迹再一大堆我认为“还行”的书山里。

江湖就是我们现在的社会,话语权都是掌控在由田七、赵正义和龙啸天这几个伪君子组成的所谓“大侠”手里的,所以他们说一个人有罪,他就有罪,说李寻欢是梅花盗他就是梅花盗,令人发指!
整个兴云庄高手如云,连少林五位高僧也到了,但是他们不在乎李寻欢是不是被别人污蔑的梅花盗,也不在乎阿飞是不是重情重义而舍身救人,他们只知道李寻欢手上的飞刀天下第一,若不能为自己所用,那么必须要摧毁他。恰好李寻欢在外界的表象又是一个流连花丛喜欢寻欢作乐把酒言欢的浪子形象,这更为他们假公济私提供了非常好的借口。而阿飞,一个剑法奇绝的少年,不能成为自己的走狗,那也是只有灭之而后快。
所以这些位高权重的伪君子,满口仁义道德,为江湖除害,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在江湖里信口雌黄,蝇营狗苟,随时随地准备把不是自己阵营的人除掉。
为什么很多好人如少林寺里面的高僧也会这样?少林向来是佛门清净之地。少林寺的人有一种社会老大哥的感觉,他们没办法平平静静地在寺庙里研习佛法,好不容易练就的易筋经,七十二绝技不秀一下怎么可以。所以最多管闲事的是他们,但是总是为虎作伥的也是他们,本书如此,《天龙八部》亦是如此。
他们想主持公道,但是却总是现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他们把自己当成了公道本身,根本不接受反驳。而很多时候,江湖上的所谓公道,都是一群伪君子,带领着一群乌合之众,在叫嚣在嚷嚷,声音响得震透天际,但你拢起耳朵,细听之下,就会发现,其实什么内容都没有。

本文严格来说不能算书评,只能称得上是一篇读后感,以及对《沙丘》系列小说主题探讨分析的一些收集整理。会有比较严重的剧透。
《沙丘》是我读的第一部科幻小说,不仅是我的科幻启蒙,也是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记得当时才刚上初中,在同学处借得其中文版,阅读的时候存在不少理解上的问题,但是精彩的情节和人物塑造还是吸引我在极短的时间内读完了它。若干年过去后,小说中的情节忘得七零八落,却总是在偶然间想起遥远的银河帝国,那纵横捭阖、惊心动魄的政治描写,穿梭在沙丘之中如梦似幻的巨型沙虫。初上大学期间,某次逛图书馆发现了该系列的原版,如获至宝,相当激动地全部借回寝室补完,本以为这次看会轻松得多,未想却有了更多的疑问。一篇读后感也是从大二到大三再到大四,写写删删,不知如何下笔,却又总想留个阅读纪念。最后便这样凑合而成,也算是对自己的阅读有个交代。
弗兰肯·赫伯特是科幻小说“新浪潮”时期的代表人物之一。所谓科幻的“新浪潮”指的是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一些科幻小说作家意图在文学层面提升科幻小说质量,向主流文学靠拢的一次尝试和努力。
“新浪潮”像是诸多类型文学从诞生至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经之路,如推理小说“黄金时代”之后出现了古典推理的困境,继而寻求新的创作模式,史诗奇幻在历经“托尔金”模式旧史诗奇幻统治数十年之后,也一度创意枯竭,创作模式僵化。科幻小说的“新浪潮”开始打破“黄金时代”的禁忌和局限,在形式、风格和审美的逻辑下对科幻小说进行再思考,比如淡化自然科学,引入社会科学;向主流文学借鉴各种创作技法;对技术乐观主义持否定态度等。代表人物包括将生态学、宗教学引入科幻小说的弗兰肯·赫伯特(代表作:《沙丘》系列)、将神话引入科幻小说的罗杰·泽拉兹尼(代表作:《光明王》)、将女性主义引入科幻的厄苏拉·勒奎恩(代表作:《黑暗的左手》)、将心理学引入科幻的菲利普·K.迪克(代表作:《艾德利治的三道印记》)。“新浪潮”曾一度取得显著的成就,在提升科幻文学作品的总体素质、文学地位以及创作样式上都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但是由于刻意回避“科技”这一主题,也就使得其容易欠缺“科幻小说”作为类型文学本应当具备的兴奋点,最终趋于没落。即便如此,上述作家的作品依然经过时间的洗涤和检验之后成为了经典,尤其是弗兰肯·赫伯特的《沙丘》,历来被欧美评论界尊为“最伟大的科幻小说”之一。
《沙丘》系列小说一共包括六部作品:《沙丘》(1965)、《沙丘救世主》(1969)、《沙丘之子》(1976)、《沙丘帝王》(1981)、《沙丘异教徒》(1984)、《沙丘圣殿》(1986)。《沙丘》是系列的开篇,简单的叙述一下小说的剧情:
在遥远的未来,整个银河是一个无比庞大的帝国,以类中世纪的政治体制运行,有着皇帝,以及皇帝之下等级森严的贵族阶级分化。小说中的主要舞台之一Arrakis星球,是一颗表面覆盖着广袤沙漠的行星,极度缺乏水源,生活相当艰难。但是这个星球上的沙虫——一种生活在沙丘之下的巨虫——能够生产一种名为melange的物质,又称“香料”,这种物质会让人上瘾,但却能够使人看到未来,这在星际领航中对于驾驶舰船的宇航员来说非常重要。香料仅出产于Arrakis的沙丘,因此这颗沙丘之星的战略地位至关重要。
主角Paul出生于贵族家族Atreide,母亲是秘密的女性团体Bene Gesserit的成员。这个组织有着严格的宗教信仰,历经数十代,一直进行着一项绝密的育种计划,希望能够创造出她们自己的救世主。Paul的父亲Leto公爵声望和能力都相当出众,遭到皇帝的嫉恨。于是皇帝派他们一家前往由其家族世仇Harkonnen家族所统治的沙丘行星Arrakis,接管香料开采工作,却又背地里串通Harkonnen男爵,害死了Leto公爵。Paul在母亲Jessica的带领下逃入沙漠,沙漠里的原住民Fremen收留了他。Paul向原住民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使得其相信他就是传说中的救世主Maud'Dib(仿伊斯兰教中的救世主Mahdi)。Paul在沙漠中经过诸多历练,驾驭沙虫,学习原住民的文化,最终成功地从Harkonnen手中夺回了沙丘,又带领Fremen进行起义,最终成为了皇帝。
《沙丘》同大多数主流的科幻小说的共通之处在于其对技术理性和神秘之间关系的辩证理解,和其之前的传统科幻小说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是“反技术”。先前的传统科幻小说一般都具备精彩的技术构思,而不太注重人物塑造、故事情节这些偏主流文学层面的因素。赫伯特为了着重刻画故事情节,探讨人性,以及思索人类本身和制度的变迁方式,不惜刻意抑制技术描写。在《沙丘》的银河帝国中,计算机被宗教法令所禁止,虽然具备太空飞船这样的先进技术,但是政治制度却和现实历史中的中世纪时期相仿,银河帝国的官方宗教是新教和罗马天主教的混合体,生活也是按照前工业革命时代的逻辑进行的。小说的亮点之一是对各方角色势力之前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纵横捭阖的精彩描写,刨除类型的因素来但看也非常出色。
当然,这并不代表小说在“科幻”这一层面的欠缺。恰恰相反,《沙丘》将故事的背景搬到一个极端庞大的舞台上,加以严谨细致的设定。赫伯特相当有野心,试图以该小说元文本为载体探讨包括哲学、宗教、政治学和生态学等诸多领域的复杂问题。比如人类思维的系统性以及预见性,“生态学”和“系统思想”的引入,语言怎样影响人们的思考方式,政治、权力、宗教之间的关系等等。其中的每一个问题单独拿出来都可以大写特写一番吧,这篇小小的读后感就不做此等尝试了。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小说中引入了宗教意义层面上的“救世主”这一概念,但是赫伯特本人对此是持批判态度的,创作《沙丘》系列小说的最初念头之一便是始于此。赫伯特认为,超人有害于人类,基于“反救世主”这一观点,他才开始创作这样一部关于救世主变局的长篇小说,这种变局周期性的打搅人类社会,以及其带来的危害。他将救世主的来临置于一个精确描述的政治环境中,意图表明救世主冲动和法西斯主义本质上是相当接近的。这一批判贯穿整个系列小说,在《沙丘》中,救世主的危害仅仅在于招致了战争还有政治动乱,但是这种类型的“灾难”是传统的政治领袖也可以引发的。及至《沙丘帝王》一书,赫伯特对“灾难”的理解又更进一步。在《沙丘帝王》中,Paul的儿子Leto便是一只巨大的蠕虫,却仍然具备人类的意识,作为僭主统治沙丘长达一千年,既是统治者又是上帝。他的暴政远超任何极权统治的实际压迫。作为上帝,Leto对宇宙的总体知识以一种形而上学层面上的狭隘方式束缚着人类,如果要破除这一束缚的僵局,只能是Leto本身通过意志使自身死亡,将人类送往未知的银河。

许多小说家都有这样两个阶段:狭窄修长、才华流溢的处女作,以及宽广坚厚、野心澎湃的颠峰期。连接这两片陆地的桥总是充满犹豫。如川端康成:在清隽工笔的《伊豆的舞女》和漫长卷轴《古都》之间,横亘着《雪国》和《睡美人》;如三岛由纪夫,《潮骚》的清雅与《丰饶之海》的磅礴之间,有那朦胧苦涩的《镜子之家》。
蝴蝶被暖流催醒,然后缓慢破茧。有一侧轻轻的产生碎裂的丝纹,就像脆饼干被捏开。尖尖的、黑暗的身体,竭力钻了出来。湿润、纤细的一只东西,接着是触角,是足,以及束在背后的、水影荡漾的、敛紧的翅膀。到飞出窗外之前,有一个过程是这样的:狭窄的茧口让翅膀充血,臃肿狭窄的翅膀,逐渐在湿润的颤抖中变大、伸展直至透明。
对村上来说,鼓起翅膀的过程,就是这个小说了。
《且听风吟》,那个死于1938年的、完全虚构的哈特费尔德,海边一盏盏灭掉的灯,南方式的温暖与慵懒,不动声色的哀伤,隐约的、被刻意遮没的细节,样样都还是菲茨杰拉德的风骨,是低回婉转的爵士乐。那个结尾,“我和妻子去公园喂鸽子”的细节,那时,他的野心已经消失了吧?30岁,写完小说,致敬完了。想来并没有野心。
而后面呢?《寻羊冒险记》,庞大的、象征性的恶,以死对抗;《挪威的森林》,两界的对换(东京与疗养院);《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两界、看不见的、庞大的无趣的恶;《舞舞舞》,恶的对象变成了死亡的阴影。只有到了《奇鸟行状录》里,恶被固定化了:不再是虚空的外界,开始有所指向:政治、功利、抹杀记忆的邪恶外力。之类。
在这中间,理应有一个过渡。《1973年的弹子球》,出现了。《且听风吟》里,时间的流逝是可恶的;《1973》里,开始出现了彼端的意象。我和鼠身处繁忙与冷寂的两端;我和弹子球处于时间的两端;最后,我被西班牙语教师扯到另一界(类似于世界尽头或者直子的疗养院),巨大的仓库,弹子球。
就像在时间走廊里邂逅了往昔。
迷人之处在哪里?《且听风吟》的、沉默的小趣味依然在文本里留存,于是不必像《舞舞舞》的直接嘲弄一样,读到全身发冷;或者《寻羊》一样,阴影庞大。村上春树式的小细节隐喻:消磨时间的弹子球、没有过去与未来的双胞胎、失去意义的配电盘、耳聋、接尾令字游戏、入口与出口、翻译。
是这样:在《1973》之前,时间是缱绻哀伤的、带走一切、引向死亡的阴影;在《1973》之后,阴影变成了恶的代名词,变成了扭曲变幻的死亡、外界的压迫和熵。只有在《1973》,时间依然是哀伤的,另一界是阴森的,但还有此端可以供你栖息。比如猫,比如双胞胎,比如吃虾的餐厅。
他真正厌恶的是什么?
海豚旅馆在《舞舞舞》里变成令人不快的巨型饭店;杰式酒吧和大海在《寻羊》里被干掉;现代商业让《世界尽头》里的汽车变得繁琐无趣。村上春树所厌恶的东西在慢慢扩大。简而言之:文明和功利的暴力黑影吞噬泯灭了往昔的牧歌海岸情调。而在《1973》里,他对牧歌海岸都产生了怀疑:弹子球本身是无目的的消磨时间,不产生功利色彩。仅仅意味着往昔。
而往昔,“不过不断失去?”
所以,这是他的犹豫,他的盘旋,他转变造型,开始寻找邪恶的羊之前的,最后一次自我重复,最后一次回忆往昔,然后做沉默的、对记忆和古老一切的哀悼。就像村上龙处女作里那片沾血的玻璃片:《1973年的弹子球》挟裹了村上春树所有的往昔,以及他的未来。这是一个庞大的缩影,你可以看到此前此后,他的所有东西。

这书前半部虽然在写德川统一三河之事,但重点仍然在于后半本发生的本能寺事变。本能寺之变在日本历史上的影响,恐怕很难在中国找到一次事变能与之相提并论。
只是读罢书常常掩卷沉思:信长英雄一世,征战百场,他为何会将双秀逼反了?是一个“逼”字使光秀反而杀信长。光秀也是聪明之人,其聪明不亚于丰臣秀吉,其远见甚至不亚于德川家康。他知道他要起兵的后果,但他不得不反,因为他被逼到绝境。
只是疑惑,信长为何不明白?
用“老虎也有大盹的时候”并不能说明真相,作者在这里也没有交代得十分清楚,只是觉得,前几本书里,信长英杰睿智,这一本安土之会的时候,竟变得暴戾而平常,几有点像项羽了。这样的人,怎能不灭?
如果说前几本书有两个重点,一是德川家康的逐渐崛起,一是织田信长的核心地位。那么,从这本书开始,变又成为两个新的核心人物——德川家康和丰臣秀吉的故事真正拉开大幕了。
德川家康心中的变化,很精彩传神,中国的图书几乎没有人能这么交代。《曾国藩》第二本开场写到曾公心理变化的时候,写到他由一心尊儒而略向黄老的时候,读来让人心动,但也不及德川家康从京坂一路逃回三河那么惊心。
秀吉的出彩则正是时候。一边是信长父子罹难,一边是秀吉左右腾挪,其高下立判。(并非人物真高下)秀吉的真正出场,也便真正结束了信长的时代,甚至说,也便真正将德川家康拉到了台前。
后面的故事,必然将以德川家康和丰臣秀吉为主角了。据知,第五本当是关于秀吉如何收拾信长那几员大将,以及与德川家康的大打出手。
一部本能寺之事,有如大开大阖的大手法,真正到了要紧处。

亦舒的《开到荼蘼》终于读完了。断续地读。开始读第一章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
这并不是我喜欢的故事。我讨厌那种为了谁,心中永远留着抹不去的丑陋阴影的故事。
韵娜说:做人便如做一笔烂帐,岁月增添一项项债目及收入,要平衡谈何容易。又有许多无名肿痛的烂帐,不知何年何月欠下不还,一部部老厚的本子,都发了霉,当事人不欲翻启。又有些好事之徒特别爱替人算旧帐,不知什么道理,总希望知道对方开业以来的所得所失。
我喜欢每一笔帐都算得清清楚楚,该还的就还,该讨的就讨,讨不回来了就当它从来不存在。然后销毁了底据。彻底的干净。决不拖泥带水。
韵娜说:在如今,投资感情比以前更不容易,还是自己守着有限的资产好一点。
可是她还是又一次放手。甘愿将自己的心弄到支离破碎。
开到最后是荼蘼。
荼蘼。属蔷薇科,黄白色有香气。夏季开放,所以开到最后的花是它。
荼蘼谢了之后,就没有花了。
生命中最绚丽最刻骨铭心的东西一去不复返。
我第一次知道荼蘼,是听蔡琴的歌。
那时候,我以为荼蘼是花朵怒放的一种状态。开到极致的那种状态。
后来才知道它是一种花。但是,我并没有错。荼蘼花开放的状态就是极致。
荼蘼过后花事了的想法,只是一时决绝。足见当时的绝望。
但是,我从来都相信,只要那个属于你的人终于出现,那时,灰烬里依然会开出花来。
就如凤凰涅盘。
左文思给韵娜做了好多鲸皮衣服。全是不切实际的颜色。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采用黑色以外的颜色。
他喜欢那样的料子。他说:你看,多么美,然而最不经穿,一下子便脏了。觉不觉得悲凉?
我不喜欢一下子就脏了的东西。但我喜欢一下子就碎了,或者完了,没有了的东西。
像昙花,像焰火。在最美的瞬间凋落。质本洁来还洁去。不落泥淖。
我绝对不会像韵娜一样,为了谁不爱我而杀了谁。
不爱有不爱的境界。爱并不一定就要用拥有的形式来表达。
在得不到的状态下,才可以更久一点爱着你。
得到了,便预示着失去。
我不会因为谁不爱我而杀了谁,但是我可能会因为谁爱我而杀了谁,如果那个人我根本就不爱,如果你要死缠烂打,妨碍了我的自由。
但是,那血污,是永远也洗不掉的,所以,我还是谁都不会杀。
如果你想,就杀了我吧。
反正,我已如荼蘼般绽放。不为你。你就是杀了我还是没有用。

人文的那套克里斯蒂里,汤米和杜本丝的故事到煦阳岭疑云就结束了,杜本丝在和罪犯搏斗时惊恐地意识到:我也老了,我没有信心能打败她……有点虐,幸好结尾他们仍然能手拉手回家去吃艾伯特准备好的鸡。
年轻冒险家们的故事从漂亮小伙向年轻女郎求婚开始,怀孕生子,孩子也有了孩子,精力充沛的红头发青年逐渐变成发色灰白的老年人,偶有动作场面时担心的是会不会摔断腿……不老的名侦探们如何优雅退场是个现实主义的难题,阿婆没有让这两口子在七十高龄时因为沉迷怪事而步波洛老爹的后尘,算是相当仁慈了。
这故事的开头是我的菜,搬了新房子(二手乃至三手四手的)之后大扫除,在不一定是哪一任的前房主遗留物里发现用简陋密码写下的诡异告白,然后在追查的过程中让小诡异变成大恐怖……好吧也没有多大恐怖,就是老园丁被敲碎了后脑勺而已,在阿婆的故事里这个死法太平常了。
本来是挺好一个桥段的,如果是波洛老爹的案子那一准又是一个《葬礼之后》,但是汤米和杜本丝走的是间谍案路线,所以这故事越到后来越乏味,看得人哈欠连连,最后的凶手几乎如同空降……
很遗憾。
但对汤米和杜本丝来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局了。年轻探险家们的退场就像水消失在水中一样,不华丽,但十分熨帖。
PS,我还没有看《马普尔小姐最后的案件》,希望也同样熨帖,毕竟《帷幕》太戳心了。

我一直是东野圭吾的真爱粉,他的文有着一贯的风格,慢慢地铺设场景,勾勒人物性格,叙述故事情节,最后反转揭开那些被隐藏的沉痛真相。
在这本《盛夏方程式》,描绘的是在明媚热烈的夏天,风景如画的海滨小镇上的故事。这个故事一开始像七彩水晶般光彩照人,最后给人留下的却是冬天一样的阴郁惆怅。
01 前因
三十出头的仙波,在贸易公司供职,每天穿着笔挺的西装,提着公文包在全国各地出差。他的营销业绩是最拔尖的,为了商务上的应酬,经常在银座流连。也在这里,他认识了节子。
节子容貌秀丽,为人质朴,热爱烹饪,在仙波的帮助下跳槽到餐馆做自己喜欢的工作。
异性相吸,不变的真理。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便容易生情了。
不管白日的工作多累多忙,仙波每晚都要去节子的店里转一圈,不为可口的饭菜,只为甜美的人。
只是明明郎有情妾有意,偏偏仙波已是有妇之夫。两人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感情,直到一个真诚温和的男人对节子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节子第一次在店里打烊后约了仙波去喝酒。酒醉壮胆,两个人遵从本心,睡了一夜。
那一夜,也是节子对自己过去的一种告别,给过去画上句号,开始新的生活。
不久以后,节子就和那个男人结婚了,而且很快有了孩子。而孩子的父亲是仙波。
纸是包不住火的。需要钱的三宅伸子知道这件事以后,想要上门威胁节子,借此敲诈。
02 救赎
三宅伸子死了。
仙波因为杀人罪被起诉,判有期徒刑八年。出狱后的他过着流浪的生活,直到脑癌发作,在刑警冢原先生的帮助下,住进了临终关怀病房。
而冢原住进了节子开的旅馆,被人发现死在礁石滩上。
这是意外的事故,还是人为的犯罪?
如果是人为,那么杀人动机是什么呢?
原来三宅伸子上门的时候,节子不在家,她的女儿成实被动接受了自己的身世,一时激愤,杀死了三宅伸子。
此时的成实只是一个初中生,她还没有学会要如何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去面对突如其来的这一切。
出于强烈的父爱,仙波替成实承担了这一切。他伪造自己杀人,因此入狱。
成实随着父母搬到了新的住处玻璃浦,这里也是仙波妻子的家乡,有着美丽的大海。望着仙波留下的亡妻遗物海景图,成实突然找到了人生方向。她知道自己不能虚度这被人珍视、被人守护的人生,它的存在就应该是为了奉献,奉献给这片生父热爱的大海。
执着地守护大海,成为了成实对仙波的赎罪,也是报恩。
而当年负责仙波案件的冢原先生,凭着刑警的敏锐,没有放弃对真相的调查。因为感动于冢原的热心行为,仙波向他和盘托出事情的真相。
03
冢原先生是怎么死的呢?
通过法医的解剖,很快就知道了死因,一氧化碳中毒。
成实的父亲重治向警官自首,因为旅馆的锅炉事故导致冢原中毒死去,为了维护旅馆的名誉,他们伪装成了其他事故。
而事实是,重治听见了冢原和妻女的谈话,误以为冢原要破坏这个家的安宁,为了守护家人,他策划了这场谋杀。
在这场谋杀过程中,重治借放烟花,让在读五年级的侄子恭平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帮凶,用弄湿的纸箱堵上了烟囱口,导致锅炉排出的烟没地方去,倒灌,导致锅炉发生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使冢原中毒死亡。
推理出真相的物理学家汤川最后选择隐瞒事实,为了保护五年级的孩子幼小的心灵,让他不至于这么小就背负一条人命。
04
在这本书中,汤川曾对恭平说:“任何问题都一定有答案,但不一定能马上推导出来。人生也是如此。现在无法立即回答的问题,将来你可能还会遇到很多。每一次烦恼都有价值,没必要焦虑。很多时候,为了找到答案,必须首先让自己成长,所以人类要学习努力,不断磨砺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故事,发生在盛夏时节,方程式的解却在寒冬。
就像初中时的成实,一时的冲动犯下大错,等到懂事时要背负终生。
就像恭平,他一直觉得理论知识是没有用的,直到被利用犯下大错后,背负思考的任务一直活下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探索答案。

看这本书前,特意先看了劳森的《来自另一个世界》,结果劳森的那个诡计我猜到了,卡尔的也猜到了一半。看来胶带密室真的不好写。答案也少得可怜。
卡尔的幽默在本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从开场的爬虫类馆内的混乱,到中间H·M和眼镜蛇的亲密接触,甚至结尾的揭开谜底都是在一片笑声中展开的。相对比上一本看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来说,《爬虫类管杀人事件》的谋杀似乎只不过是本书的一个调味剂。抛却那个诡计后,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轻松幽默的喜剧。
总体来说,这本书算是成功的,因为它成书的特殊性,卡尔做出了胶带密室杀人的题目,而且这个答案也还是令人满意的。故事中两个魔术师的恩怨情仇也值得玩味。唯一遗憾就是解密的过程过于平淡,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卡尔擅长的逆转也没有出现。这如果是一个普通的推理小说家写的可能我会觉得挺不错的,可是出自卡尔这样的大师之手就有点让人失望了。这也让本书失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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