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实话,没想到这是东野圭吾写的。
看过他写的地动山摇的科幻《悖论13》,看过偏执决绝的爱情《白夜行》,看过精湛巧妙的推理《嫌疑人X》,看过温馨动人的物语《解忧杂货店》,甚至看过搞怪戏谑的幽默《黑笑小说》系列。
唯独没想到能读到这么一本他写的书,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分类,它归不到上面任何一个派别中。
没有太多悬疑,没有太多推理,也没有太多爱情,太不符合东野的风格了。
但是读的时候竟也一个字都不肯错过,越读越希望欧美大片中那种大快人心的场面出现,也隐隐害怕结局会像自己想的那样。
有人说过,衡量一个作家是否优秀,就看他能不能担负起社会责任。我想说,东野圭吾做到了。他绝不仅仅是一个只会写娱乐小说让大家身心愉悦的人,他同时还是一个犀利勇敢的作家,把社会最残酷真实的一面剥开让你看,让你痛,让你做出点什么去改变。
他大概没想用这部脱离他一贯风格的小说去挣钱,但这本书引起的反响却远远超过了他能想象的。很多读者都在读这本小说,都不吝啬地给予了这本小说近乎满分的评分,被拍成电影、又被翻拍、卖出150万部,又再次加印。
这样一部非东野流的小说究竟是何德何能,傲然屹立于东野众多优秀的小说中?我想,大概是因为东野这一刻不只是一位作家,他更是社会的一份子,做了每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有明辨是非能力的你我都会做的事。

看过唐缺作品和了解“九州”的读者都知道,他从来不大书特书英雄节气,所写的九州框架也是缩小到市井气息,并不像其它九州作者那样能让我们一下子感受到九州大地的广博和六族之间的重大事件……唐缺似乎更加热衷于碎片化的个人恩怨,由一两个人开启读对整个九州的认识。他也喜欢把笔墨花在写不同种族人群对于生活方式的不同上。侧重他们身上所有的特质,所思所想,还有信仰……比如魅经历长久的时间冲破黑暗,才有了人的思想感情;河络对于真神的崇拜是至高无上的;鲛人会不由自主的唱歌,在水里可以自由呼吸……九州是个无限广阔的世界,每一处都是景,每一种族都有自己的特点,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这次的主角叶空山依然是个平日里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却有极强思考推理能力的人,自然也看不出什么英雄气概,但是他总能说出一针见血让人感慨的话。其实这样的设定也不是稀奇、倒是多了些日常真实,人无完人,不是每个主角都必须是英雄神才。叶空山,有能力无纪律的小捕快,喜欢耍滑头,武功不好却爱路见不平,到最后上司给他收场……女主岑旷是叶空山的助手,她来自魅族,经长时间的凝聚,终于变成人形,她能够进入人的精神进行读心术,而且不会说谎,她向往人族的生活。书中的四个故事全都是借由岑旷的读心术和叶空山的观察判断能力来展开。
想来,每个人看待事情的方式都是不同的,这必然带来不一样的后果。在我看来,这几个案件的根本原因就来自于,感情,和对待感情(或追求感情)的方式不同,导致人人都看不懂其他人。其中《神罚》里的错误报恩最明显。《黑暗之子》虽然看起来惊悚了一些,但当真相揭开,是一个魅对人世间美好事物的向往让人感动,老板对妻子的愧疚让人感慨。《童谣》这个故事更像是一场误会,不知身世真相的人失手害死了亲人,又被虚假的仇恨抓住……故事更是从侧面把羽族和人族的世代战争,彼此之间的仇敌关系展现得淋漓尽致。
所以,我更多是唏嘘感叹,当每个案子快要结束的时候,会发现那些悲剧根源,无一不是因为爱因为善意,比如说一个错误的执念,就可能促成悲剧的发生。哪怕作案手法再惊悚恐怖,但我们随着叶空山的脚步得知凶手的秘密,居然能够碰到他们也是我们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人到底是情感动物,难以捉摸,一个误会一份希望都可能带来很多的伤害,常常做出来的事情和设想的南辕北辙,偏偏发生了,又无法挽回。
很显然,唐缺这次持续着一贯的主题,借着九州的丰富性,写人性的多变,写人心的复杂。就像借由叶空山口中说出的话,人要在黑暗中找到光,不然每个人都会自杀的。这纷纷扰扰的世间,世界总有黑暗,人心的变幻莫测让人难以捉摸,让眼中的一切太精彩也太复杂太可怕。但纵使无奈,我们还得鼓起勇气往前走,因为我们还活着,充满希望的活着。好比叶空山,看到最后一篇才知道他并不是乐观的人,类似这样的话反只是支撑他好好活下去的支柱,也渐而明白了他在幼时就积累下的内心的悲伤和孤独。他终于打算正视亲生父母多年来的漠视,追究根本之竟发现这一切都令人不解、显得可笑的,多年来的怨恨让自己更加崩溃不已。
那到底什么可以战胜内心的绝望呢?回想叶空山在一个个案件中教会了岑旷如何独立思考问题和感受人性,时间让她成长,慢慢的蜕变成一个有温度的人。在破案的过程她常常疑惑于人心的变幻莫测,她不可避免的接触到了仇恨悲伤与无奈,后来才懂得那些狡黠的诡异的,也自然而然的遇见了那些最美好最微妙的东西,好比爱。故事的最后,岑旷用世间最好的爱去唤醒自我封闭的叶空山,爱可以帮助他走出黑暗。来自不同种族的两个人的感情在一次次互相帮助里升温,终于靠近。
内心的黑暗大多怨恨而产生,怨恨是由于误会和不解,误会能使得感情变质,感情又为内心思想所驾驭。一切好像是因心而起。所以唐缺说,人心才是隐藏在黑暗背后的终极谜题。故事在最后回归真诚的爱,它可以拯救一切……真好!
唐缺常借角色之口说出世人所面对的这些乱七八糟却理不清的太多问题,无论感情抑或是其它,他仿佛在试图寻找答案。可真实的生活难有准确的答案,对人性和人心的把握,不但难看懂别人甚至不明白自身,面对接二连三的困惑和欲望,人们纠结于此,反反复复。诚然,这是唐缺喜欢写作和探索的东西。这也是看完这四个短篇之后,读者又忽然明白的道理。

作者照。谭恩美。眉眼从容,笑颜慈爱,那种异国情调的美,恐怕是东方人西方人都要认为的“异国情调”。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第一行,我的心就揪紧了。
谭恩美的《喜福会》曾因华裔导演王颖的电影而广为人知。母女情愫是她最擅长的主题。事实上,这原本是任何一个女人都有深刻体悟的主题,也恰是因此,变成很难写好的主题之一。谭恩美的母女故事总有中西方文化的对比式背景。说是说“中西方文化”,其实不过是细琐如圆桌中餐、梳妆打扮、家族礼仪等细节,散密到生活每个瞬间。她的细腻,便已不言而喻。娓娓道来的文风提供了舒适的阅读体验,她不多评价、不多议论、不讲什么历史文化的大主题,但擅长心事和细节的交糅,是极好、极经典的小说作者。并且,是无可辩驳的拥有女性气质的文笔。
而这本《接骨师之女》,比《喜福会》跌宕太多,完全跨越了“华裔”、“移民”等两代人的文化冲突这个原命题。
好的小说历来需要“跌宕”的气质,首先,谭恩美将故事延展到三代女人:外祖母宝姨、母亲茹灵和女儿如意,这三者,完成了从北京到美国的迁移,也完成了坚强和隐忍个性的一脉相承。其次,跌宕的人物命运腾越于这本书的三个年代之中,一轮惨烈,一轮乱世,一轮隐忍。于是,在女主人公如意(露丝)的追寻中,三代女人各有令人唏嘘之处,却神秘地沿袭着某种相同点。从故事里来看,反倒是露丝这一代最收敛,个性像是在现代生活中被掐灭了,或是,像墨根本没有被研开、被润透。露丝的形象让人不得不概叹:平和的商业都市社会里,人活得好无趣致。也可能是可供对比的形象太鲜明了,茹灵的个性之张扬任性,丝毫不在于宝姨的炽烈之下,她经历着生活和身份的两番剧变,一直固执了八十年。因而我个人最喜欢茹灵的形象,怪僻而又可爱,第一人称的叙述为此增色不少。
表面看来,这是个家族寻根故事。露丝从小生活在美国,但受到母亲近乎偏执的中式教育,乃至不得不在相依为命的日子里,担任为母亲“通灵者”的角色。所通之“灵”就是外祖母,一生惨烈,在最幸福的时刻失去了美貌、爱人和家,支撑她的唯一情感便是对女儿的爱。然而这些堪称传奇的故事,露丝原本竟然一无所知!以至于掩卷而思:我们对家族究竟能了解多少?又究竟会错过多少和母亲在精神、在回忆上的沟通机会?很多人生都是在对祖辈、对“根”的茫然中庸碌而逝了。露丝终于在母亲患病前夕,抓紧了最后的机会。而这不仅仅是“过去”,了解血脉中的神秘个性,终究会改变露丝的生活。她看到了自己的自私、哪怕那是躲在博爱和宽容之下的。当母亲的病情不再是露丝个人生活的困扰,逐渐转变为情感催化剂后,露丝也明白了,该如何去爱。爱的主题,贯穿在这里的母女、恋人、姐妹之情中。而露丝更学会了如何做自己,如何做女人。
母女之情,是可以抛却外界的爱恨冤仇来细说的。女孩免不了在青春期里对母亲逆反,也免不了在步入中年后照料老了的母亲,一生中,最了解的女人,也许只能是、只该是我们的母亲。看到她们的芳华、再看她们的苍老、最后还有机会去回想她们的青春。而改变的,不是母亲的命运,而是我们自己。便终将看到未来和现实,那入骨入血的母亲的影子。
于是,作家又以舒缓哀伤的笔调让露丝回忆了自己的童年、如同茹灵在字里行间追忆和宝姨共渡的童年,童年的淘气、任性,与其说将反衬出母之爱,更不如说是映照出母爱的焦急。那焦急,让宝姨自杀了;让茹灵越来越神经质。写得丝丝入扣,看得人如临其境,最后,只是心疼。心疼这三个女人在世事纷扰中,那么艰难地想要平安。甚至还不祈求幸福。只是,代代平安。
跨度既然被拉开了,作家也就有了叙述的自由度。我们会被小说中充沛的容量所迷住:传统制墨厂的传奇工艺、北京人头盖骨的发掘、接骨师的龙骨迷信、母女两代人对中国“字”的信仰、经年战乱……紧接着,就是典型的现代美国的生活,快速、杂乱、无奈、可笑、以及适度而必要的奢侈、更有华裔移民家族的传统风俗……加上露丝的个人感情生活的点点滴滴,是极具典型性的现代男女关系。这一切,都因为三代女人这条血脉关系,被圆融地串接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从容而流畅的叙事风格,我们不难想象,在这本26万字的小说中,要塑造三个让人极其难忘的女人形象,绝对是不容易的。可我读完的感觉是:几乎能“看到”那三个女人(还有个性同样鲜明的姨妈高灵)的模样,她们的习惯动作,她们的痴迷和愤恨,她们各自的装束……竟都栩栩如生,恍如在读者脑海中勾了描了写了画了,最后她们摇曳生姿大悲大喜地动起来。我相信,这是一本让人有幻视冲动、乃至想把它拍成电影的书。
尤其想说的,还有作为情感延续载体的细节:书法。在表现华裔人士的作品中,书法是常见的载体。但这一次,谭恩美笔下的“中国字”和“中国墨”脱胎换骨,以某种前所未有的传奇姿态打动人心。我惊讶于宝姨对每个字的灵动诠释,更惊讶于那基于“祖先之骨散落四方”的悲剧命运观。我想,这是远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女人对祖国的最离奇、最大胆、也最痴情的遐想。在这三代女性的悲凉故事背后,有那么深厚的关怀和担心,希望祖先的尸骨、民族的遗产能叶落归根能永世安享,甚至于将尸骨的安危和自己家族的命运紧紧密密纠缠起来。这便是这本小说最让人心痛的地方。深入骨髓血脉的忧愤之情。骨。字。母。女。在墨迹和沙盘中纠结出某种近乎诡异的氛围,这时我们不得不明白,和中国文化保持着一定距离的谭恩美恰恰是有了遐想的条件。跌宕的,还有她和整个氛围之间的距离,既是入骨入血,又其实是远在天边,宏大广漠。多么奇妙的组合啊,于是,才有这么奇妙的故事。

关于让·热内的《小偷日记》,最常见的一个说法是“奇人奇书”,这个“奇”不是“奇怪”的“奇”,而应该是“传奇”的“奇”。
作为一部自传体的小说,让热内用让人羞于承认的真实记录着他背离社会秩序的生活,他作为小偷、乞丐、同性恋、男妓的生活。他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酒吧到另一个酒吧,从一座监狱到另一座监狱,他用自己的方式像英雄亚历山大一样横跨整个欧洲。
而关于“传奇”的定义,热内在书里写到:所谓的传奇,并不是指公众对他抱有的多少带有包装色彩的概念,而是意味着大家阅读完这段故事后对最大胆的观念产生的认同。因为我们眼中的他个人经历的传奇,不过是他最真实的真实。
在热内看来,背叛、偷盗、爱情对他来说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这是他的道义是他的精神世界,在这种道义的引导下他用小说里那些似乎由于过于才华横溢而收不住的长句子暴露着他对自己颠沛流离生活的极端激情以及对自己背离常规世界的解释,他要用鲜花装饰一切丑陋,或者直接让丑陋之中盛开出鲜花。
1、爱的极致是背叛
首先是他对于整个社会秩序以及规则的背叛。
尽管热内文字里流露出一个完全脱离社会秩序的流浪者所具有的吉普赛似的洒脱和逍遥,并且对普通人生活的世界客气的以“贵世界”相称,认为自己注定无法在这个世界有立足之地,但他同样也说,是这个社会先给他判了罪的。
作为一个被收养的弃儿,他从一开始就是被抛弃的,在生活中他也不断因此被人嘲笑,由此作为他堕落的起点,他逐渐成为社会制度的流放者,投入进了四海为家也即四海无家的流浪生活中。
他之所以成为一个出卖者,是因为他自从出生起就已经被背叛了。所以他以打破常规生活取笑法律为乐,这让我想起罗伯特,瓦尔泽在《雅考伯·冯·贡腾》里的坦白:其实我热爱一切禁忌,否则我将不会拥有打破禁忌的一切欢乐。
再就是对爱人的背叛。
他的逻辑是,表达爱最崇高的方式就是背叛。他从小就喜欢偷窃他所喜欢的人东西,对于他爱的一个男友他认为抛弃他是最好的选择,而对于另一个男友他索性和人串通准备打劫他的财物。
他表达爱意的奇怪的方式也许是由于他性格以及生存环境的某种产物,也许是同性间感情更为激烈,但所谓“情到深处情转薄”,爱到了极致,爱到了已经不能在有一点点上升空间的程度,如果不能一起死去,那除了背叛除了离开似乎也没有其他的出路了。
2、偷盗的存在感
热内反复描写他在行窃时的如履薄冰,谨小慎微,反复策划,但更多描述的是一种犯罪的快感,他觉得,在行窃时由于强烈的紧张感他似乎是暴露在整个世界面前的,整个世界都对他投以了巨大关注,他是舞台上的主角。
好像是朴赞郁《机器人也无所谓》里rain饰演的那个因为“惯偷”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小偷说起他行窃的动机:自己平时总是被忽视的,可是当他偷了东西之后他发现大家都意识到他的存在了。
这是多么绝望的一种被漠视之后想到的可以引人关注的方式呀,热内说他成为小偷最主要是要“混口饭吃”,但是透过他对偷盗种种艺术化的描写,你能感受到偷盗为何会成为他生活的主题之一:那是一种感情的需求,是一种自我存在的要求,是爱意的缺失。
3、爱或者爱情
热内说在他一场场的冒险经历中他正逐渐斩断与这个世界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方式最主要的就是爱。他不能看到世间任何两个人之间关于爱意的哪怕最隐秘的交流,因为那让他如此痛苦的意识到他竟是个不能爱的人,而当他一旦陷入深沉的爱恋,他会忽然觉得是自己最符合这个世界秩序的时候是他最接近芸芸众生的时候。
他用华丽的词语、流光溢彩的句子、匪夷所思的联想描写他陷入爱情的细微感受,以及他的爱人们的眼神,手势,服饰,甚至某个下流动作,让这些枝端末节成为深具意义的象征;他每次遇见爱人都觉得感情铺天盖地,与日月辉映;他总是一再对爱人那些在外人看来卑鄙下流的性格深深着迷屈就自己迎合他们的喜好。
他说他的爱人也许没那么美丽,但是自己的堕落让他们如此美丽;他说,我的爱即是愁;他想象某个迎面而来的乞丐老太婆是他从未见过的母亲,如果他能扑倒在她怀里放声哭泣,那么一切都不再重要。
说到底,热内这个“奇人”,这个孤儿,这个小偷,这个同性恋,这个天才的艺术家,这个淫秽的诗人,这个蹩脚的恋人,也不过是一个对爱有着过分强烈的直观感受和深层需要,但同时又过分缺失爱又总是得不到满足的孩子,“我们所有的痛苦,都源自于爱和同情。”
最后,热内对黄昏有一种执着,他不止一次描绘黄昏带给他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体验,而《小王子》里的小王子热爱他的小星球的原因是在那里他每天可以看到四十几次日落,你看,对于有些事情来说,不管是王子还是小偷都是一样的。

如果你抱着要寻求悬疑迷宫般的阅读快感,那么打开松本清张就是一个错误。
松本清张作为日本社会派推理的鼻祖,显然在推理的定义上已经完全将悬疑元素置为次要。在松本之前,是一片大海和一座大山,大海是在世界范围内大行其道的西式推理,以柯南·道尔和阿加莎为标志,大山是在日本内大行其道的本格推理,以江户川乱步为领军人物。当时推理界的画风流行着乱步式的悬疑、刺激、血腥妖异。
倘若说悬疑、刺激、血腥妖异,是盛装推理的美丽花瓶,鲜活的花朵却是从社会和丰富的人性中滋长,愈是敏锐犀利的社会观察和愈是丰满细腻的人物刻画,愈能孕育出动人心魄的花。
松本清张笔下的花,初识往往都是清隽淡雅的。不走大江大海跌宕起伏的节奏,往往缓缓地铺开叙述,似古琴弹很长一个前奏,有时用他人的口吻讲一个他人的故事。
故事的记叙也是像老人那么不疾不徐的,没有绚烂的叙诡,不放一二三条烟雾线,只是像老人般从故事的开头,讲到故事的结尾,讲人物的挣扎,讲人物的阴谋(《存活的帕斯卡》),甚至讲人物的一生(《菊枕》),偶尔撒一把胡椒出人意料(《付出太多的婚事》)。
那样的叙事,便在那个阅读作为最大娱乐消遣的年代,是主流,抑或甚至是先锋。
今天翻开书页,口味有些平淡,甚至于困惑,困惑这样简单的故事是怎么风靡过日本风靡至中国的?但是老人的饭菜不都这样么,越吃越淡,却越品越怀念。越吃越觉得口味已作古,但所谓的新派却总是站在老人的肩膀上创作出了新的味道。
有一种推理故事,谜题不算太难,设计不算太过巧妙,却让人欲罢不能,层层谜面剖析到最后,会蓦然震动,谜底数日回味无穷,余音绕梁。那种美妙的感觉,在心底荡漾不定,如同听见了大海的叹息。
而日本作家似乎很精于此道,他们以独特的细腻情感,往往设下琐碎铺垫,如丝丝涓涓细流,最后汇聚一处,撞击人心。
在我所读过的日式推理中,称得上“海的叹息”般的作品其实屈指可数的,少年时期读到的一篇江户川乱步关于古墓的故事是第一篇,多年后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才是第二篇,国内一篇不算推理故事却悬念十足的耽美作品《相会于加勒比海》也算一篇,而直到最近,这本松本清张选集里的《火花的故事》是第四篇。
故事其实很简单,没有惊心动魄的谋杀,只是一个男人对于父亲的失踪的困扰,对童年所见的火光燃起的记忆的不断探索。
男人的父亲从小失踪,童年的记忆如同碎片,最清晰的莫过于母亲牵着他,和第三个男人站在地上看对面山坡上火光闪烁的画面。成年后的他偶然翻到一张写着讣告的明信片,明信片上陌上男人的姓名唤醒了他的好奇。通过对这个男人,一个被调职的警察的追查,和对记忆和细节不断整理,男主人公认为母亲背叛了父亲,甚至在父亲失踪后故意不去寻找,而是投靠了这第三个男人。
当然谜底不可能只有这一层,最后的结局推翻了这个谜底,父亲的失踪是因为他是在逃犯,而第三个男人老是出现在母亲身边因为他是在“跟监”,而在跟监的密切接触中,母亲利用色相和感情笼络了这个警察,使得父亲逃过追捕。那个火光的夜晚,就是母亲献身的那晚。
故事通过回忆的碎片勾勒出一个狡诈背德的母亲,又在短短几页间彻底颠覆了她的形象,化为一个无奈而勇于牺牲的母亲。这种发差巨大的颠覆,令她的形象远比直接正面描写鲜活而动人。
这么一个短篇故事,似乎浓缩了松本先生的精华,真实而充满历史感的年代,平凡而贴近真实的人们,他细致地描写他们的职业,他们的家庭,他们的苦恼,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谜,谜的背后是他的抉择和悲哀。
谜之所以成谜,因为它是人埋葬在时光里的刻骨铭心。
松本往往这样平静甚至过分认真地叙述这些故事,讲着讲着,你便仿佛站在矿山脚底,看见了他们的黑夜,看见了他们的火花在燃起。然后这些景象便在心里缓慢地痛了起来。
仿佛一种慢性炎症,一声不吭地痛,好多年以后,或许还会偶尔地想起那些人,还会偶尔地痛。

书名虽然叫做我的大学,但是只是在故事开头讲着他想要去上大学,结果没有上成功,更多的讲的是他在混乱的充满矛盾的俄罗斯社会中,跟不同的人学到的不同的东西。
这是一本自传体的小说,所以有些混乱,因为生活本身就是很混乱的,但是看下来,感觉最深刻的事高尔基对人物的描写,真是入木三分,几段话就可以把人活灵活现的展现出来,对于景物的描写也很得当,没有做作的成分,看这本书,就像看见一个真实的生活,我一直觉得,这才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李斯这个人,地球人都知道,他是大秦帝国仅次于秦始皇的二号人物、华夏千古第一宰相。他和秦始皇扫六合、统文字,完成了中国历史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影响中国2000多年来的历史进程。
对于他的一生,古往今来,众说不一。
有人说他好,在司马迁的《史记》里,曾写到当时的“俗议”,也就是大众的议论,说李斯是因为“极忠而死”。也有人说他坏,同是在《史记》里,司马迁把“老鼠哲学”这顶帽子,往李斯的头上一盖,这一盖就是几千年,从此,李斯成为了一个所谓的投机分子。
可是,让我疑惑的是,一个人经历了三十四年艰辛卓越的仕途生涯,一步一步走向位及人臣之位,如此传奇人物,真的是一个投机分子么?如果这算投机,那投机的过程也太漫长了吧!一个投机分子,能忍这么多年?还有一点,一个岌岌无名的小人物,面对秦始皇这样强悍的千古帝王,难道仅仅靠投机,就能够最终崛起?
最近我看到的这本《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终于揭开了我心中关于李斯一生在险恶仕途上的生存秘密。说是仕途生存,也可以说是职场生存,只不过这个职场,比我们日常生活里所面临的职场,不可同日而语。我们干不好是丢工作,李斯们干不好,是丢脑袋。这种动就丢脑袋的工作,李斯们干得确实是呕心泣血,几乎算是为我们积累了一套钻石版的“古代职场MBA教材”。所以,《流血的仕途》这本书,其实不仅在说历史,更是在字里行间讲述做人、做事的一些核心问题。
在李斯年轻时,他不过是个在楚国小城上蔡管粮仓混日子的小吏,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如本书作者曹昇所言:李斯在二十多岁时,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最后竟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奋斗,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大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
李斯当初的举动,类似于一个突然决定离开故乡开始“北漂”的现代年轻人。在这本书里,作者曹昇要讲的就是李斯在他开始“秦漂”之后,如何伺机挤进了当时秦国丞相吕不韦三千门客之一,后来又如何冒着杀头之险,赢得年轻嬴政的信任,小心翼翼受命于王,幕后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将少年嬴政一步步推向了权力之颠……而李斯本人,面对超级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毐这样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竟于不知不觉中崛起为大秦决定性人物。
通观全书,李斯是一个一辈子只坚持做两件事情的人。
第一、一生坚持为大老板秦始皇提供“增值服务”。从秦始皇还没成人开始,李斯就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坚定地选择了站在秦始皇身边支持他。按说,李斯三十三岁才开始步入仕途,年龄偏大,起点又低,这个时候,如果不抓住机会,赶紧往上爬,以后也许就没机会了。可是,李斯宁愿等!李斯为什么等?因为他觉得只有秦始皇才是可靠的,如果他跟了吕不韦,一时风光而已,但最终不会有大前途。李斯抵制了诸多诱惑,宁愿默默无闻的替年轻的嬴政做幕后工作,蓄积力量,最终成就大事,更赢得了秦始皇一辈子的信任。
第二、对自己竞争对手在想什么,李斯永远一清二楚。在《流血的仕途》中,作者把李斯这一点叙述得相当精彩:“他对吕不韦的研究是如此透彻,以致于他完全有资格在世上任何一所大学里开设吕学讲座,我敢保证,就连吕不韦本人,也会迫不及待地前来听讲,而且一节课也舍不得落下。”李斯以一个小人物身份步入仕途,面对的又是如吕不韦这等如此强悍的竞争对手,如果不充分了解对方,李斯取而代之的可能性不要说是零,那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李斯不仅想了,而且还做到了。做到的原因,关键在于他极为清楚竞争对手哪天会下去,而他自己,又该在何时出现。
李斯除了一生坚持做以上两件事情外,还有一点,更让人万分佩服,那就是决策。
一条成功的路,其实就是靠一个个正确的决策串联起来的。
不要轻视每一条决策,因为每一条失败决策的背后,都可能让你从此失去再翻身的机会!李斯的决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的每一次决策,从来都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着眼眼前”的。他不跟甘罗抢风头,后来甘罗被吕不韦秘密害死;他不跟随吕不韦,吕不韦最后被秦始皇赐死;他不跟随嫪毐,嫪毐后来造反,李斯亲自为其执刑……总之,在秦始皇死之前,李斯的每条决策,几乎全对。就是这些几乎全对的决策,创造了这一奇迹:让李斯从一介布衣,跃为大秦帝国第一丞相之位。
然而,在沙丘密谋里,李斯在与赵高的较量中,最后被迫立胡亥为帝,大秦从此走向毁灭,李斯也因此而成为历史上最被争议的人物。我更愿意认为:这就是命。当时不管立谁为帝,李斯都将不会好过。要怪,就怪秦始皇死得太早,竟然在旅游途中翘了辫子。想必当时的李斯,内心早已惶然,在仕途上,没有提前为自己想后路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可是秦始皇才50岁,李斯又岂敢为自己想后路?李斯要想后路,那秦始皇对他岂可还能信任?所以我说:李斯之死,命也。
《流血的仕途》这本书,把一个小人物的崛起历程,写得丝丝入扣,入木三分。他不仅是在写历史,也在写中国的文化,他是一本历史之书,也是一本人学之书。所以,这本书在坊间、在机关、在职场如此被追捧,有很多人一买就是几十本送人,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是《流血的仕途》能告诉你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正确的去做事情、做选择。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虽然里面有精华,也有糟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是外来文化不可替代的。在中国做人做事,其中的玄机,在现代的管理学上一定学不到。如果你在中国严格按照现代管理学来办事情,对不起,吃亏的肯定是你。而《流血的仕途》这本好看的书,不仅可以让你读到来源于正史让人惊心的历史,更可以让你学到你平时在经管书里看不到的处世做事技巧。
难怪,地产大亨潘石屹如此评价这本书:《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

可是对于大部分在世俗中间挣扎的芸芸众生来说,温暖的作用要更加重要。今天和朋友继续说到周国平的《灵魂只能独行》,然后他进而告诉我“巴别塔的主题”: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不能去爱也不能被爱,不能去触动也不能被碰触。说白了,人性本身就是孤独的。除了这个时而不时会跑出来的孤独寂寞感之外,还有那些不断缠绕着人们的世俗情感,来自于生活和自我的压力...而这些世俗的烦恼与不可排除的“孤独寂寞感”纠缠在一起,使得人生常常会是寂寞冷清,无人倾诉的。可是还是会有很多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告诉你,其实我和你并没有不同,其实我们的生活都不是永远生活在巅峰,其实你看,大家不过是在同一根绳子上被困在一起受生活煎熬的蚂蚱。
真实的拥抱当然可以让人温暖,但是“感同身受”却是要比拥抱有说服力的多。
在文字博客满大街飞舞的今天,还有人象邦妮这样将她的生活真实的展现在你面前,那些欢笑和泪水,那些一点一滴的平凡的生活细节,轻轻的用心的说给你听。我时常会被这个魔羯座小女子内心强大的力量所感动。她有一种能伸能屈的韧性,就象牛皮糖,虽然肢体柔软,但是却韧性十足。她时常也是让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奇迹和美好存在的原因,而奇迹和美好都是源于自己的相信和坚持。
在时间的道路上,我们丢弃掉一些人和东西,又被一些人和东西所丢弃掉。
人的一生,大抵在不断的选择和被选择,有意识和无意识的。陪伴,不会是永恒的。可是总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一直存在在心里,经过很长的时间,想起来的时候,仍然会象在大冬天怀揣着一个小暖炉般的窝心。文字的力量就是如此。今天和人说到苏格拉底活了多长时间。我说,你不是到了现在还在念着他的名字吗?朋友说,有什么意义呢,他自己又不知道。这就象是一个巨大的欲望怪圈。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你就把自己放入了衡量“得”与“失”的圈子里,那你永远都走不出那个心魔的控制。苏格拉底当初又如何能知道他的思想对后世的人类产生多大的影响呢?可是他自己能不能知道,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只是做了他该做的事情,把他的智慧把一个真实的自己展现在世人的面前,哪怕要失去生命,也不肯欺骗自己。
文字写出来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会温暖多少人,会有什么样的作用,可是我只是在这样做,告诉给你听,你看,我也还会被情所伤,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烦恼,这是一个真实的自己。我是在满足自己倾诉的欲望,但是同时也是将自己的生活和在看文字的你一起分享。如果,这些浅薄的繁琐的有时候还冲动幼稚无比的字,能让你感觉到有一点点温馨和内心纠缠感的放松,这就是它们活在这里的意义。你不必告诉我,我也不必知道。文字也有生命,它们会知道。它们会走进你心里,宽慰你,陪伴着你。而在看文字的你会发现,其实你不是孤独的。
是的,灵魂只能独行,但是,它也能象小蜡烛一样发出火光。当它点燃自己的时候,它才会发现原来周围还有这么多和它一样在寻找着光亮的灵魂。
毫无疑问,赫拉克利特是位伟大的哲学家。他睿智并且犀利,眼光独道并且善于批判。他会告诉你那些晦涩而高深的哲学道理,比如说“死亡是我们醒时所见的一切,睡眠是我们梦中所见的一切”,这些道理充满了哲学家的思辩。但是他身上也有哲学家们脆弱的通病:厌世忌俗。他非常高傲,蔑视芸芸众生,甚至与他同时代的哲学家,并且用“猪在污泥中取乐”或者“驴子宁要草料不要黄金”来讥讽他们。无疑,他是学术界的瑰宝,但是却是个世俗的弱者。他把自己禁锢在只有他的世界里,最后他厌世到达了一定程度,干脆躲进深山,与野兽为伍,以草根树皮为食,最后患了水肿病,在六十岁上死去。他一直将肉体看成是其灵魂的束缚,于是他的灵魂最终挣脱了肉体的束缚,自由而去。
这样的学问,带给人的是沉重,是压得心里透不过气。可是如果智慧仅仅限于个人的理解,不是有些太过自私了么?他身上的问题,实际上也是许多拥有天才能力的人存在的问题。刻意的将自己和人群分离开,最后郁郁寡欢,扼死在其实是自己一手所划的圈子里。杨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其实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罢了。仍然是一个充实,一个温暖和取乐。生活需要有思考的沉淀,也需要有“游戏”的智慧。由“轻”沉淀到“重”;由“重”又缓解到“轻”,这不仅仅是一个不断成长成熟的过程,更是一个心灵思考的过程,一个将过分高傲的“自我”放到现实中来,与这个世界上和自己没有什么两样的灵魂互相慰藉,互相取暖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美国农业部为了阻止流沙淹没高速公路,在俄勒冈滨海地区的沙丘上,成功栽种出了瘠草。1957年,弗兰克•赫伯特在该地区进行考查,打算为杂志撰写一篇名为“流沙却步”的文章。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有了一个更好的idea。
在这一年,弗兰克•赫伯特的生活出现了转折。1957年至1961年,他花费超过四年的时间做研究和准备,一个庞大的故事构架逐步成型。1961年至1965年,他开始了艰辛的写作历程,并对科幻小说《沙丘》的初稿作了反复修改。
《沙丘》植入了作者弗兰克•赫伯特四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这部史诗般的科幻小说是精神、信仰和灵感的大熔炉。我们可以从多种层面读解这部小说,它们都隐藏在沙漠星球救世主的惊险故事之中。沙漠生态学是最明显的一个层面,其它还包括政治、宗教、哲学、历史、人类进化,甚至还有诗歌艺术。弗兰克•赫伯特故意在小说结尾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让读者去回味,去推测,去感悟。
然而,出版商们却对小说错综复杂的情节,以及作者独创的古怪词汇感到忧虑,他们觉得这会拖慢故事的节奏。一个编辑说他看了小说的前一百页,依然对这个故事一头雾水。在经历了二十余次退稿之后,《沙丘》终于被奇尔顿公司看中,于1965年首次出版。现在看来,若没有颇具远见的斯特林•拉尼尔编辑,《沙丘》也许永远都不会出版,很可能因此埋没了一颗璀璨的科幻文学之星。
《沙丘》一经面世,“世界科幻协会”、“美国科幻和奇幻作家协会”便意识到这是一部天才之作,并将所有科幻作家梦寐以求的星云奖和雨果奖颁给了它。紧接着,《沙丘》被收入《全球目录》,受到包括《纽约时报》等众多主流媒体的盛赞,大批粉丝开始聚集。
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弗兰克•赫伯特构建的沙丘世界看似陌生,实则与我们熟知的世界并没有多少不同,而书中的角色也与我们熟知的历史人物没有多少差别。所以《沙丘》只是一部披着科幻外衣的古代奇幻小说,或是一部未来版的中世纪王子复仇记。
我们可以把这些人称为“科幻原教旨主义者”。按照他们的愿望,写一部“纯粹的科幻小说”,《沙丘》就会回到起点,变成一篇科普性的杂志稿。显然,这并不是大多数读者期望的结果。
回溯历史上的经典作品,我们就会发现,一部优秀的科幻小说,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要有一个好故事,二是要有一个超出想象但又符合逻辑的脑洞,三是要有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精神内核,四是故事、脑洞和精神内核能够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对于作者来说,最难的是第四点。如何使脑洞和精神内核相匹配?如何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使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自然而然地托举出小说的精神内核?
有两种作者。一种是突发灵感,开了一个脑洞,立刻去寻找与之匹配的精神内核。还有一种,预先确定写作目标和读者群,有了能够大卖的精神内核之后,再去寻找适合的脑洞。类似于《沙丘》的优秀科幻小说,大多是采用第一种方法创作出来的。弗兰克•赫伯特这样的作者,都具有敏锐的判断力。他们既善于把握脑洞的价值,又不会沉迷其中。因为小说总是主题优先,读者永远不会为一部想象力宏大,而立意肤浅、人物单薄的作品叫好。第二种方法商业气息太浓,为了科幻而科幻的作品,虽然能在某一特定市场环境下热销,但它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突发灵感型的作者,在科幻小说的创作中会遇到两个门槛。第一,要能写出令读者满意的脑洞。第二,必须有一个配得上这个脑洞的精神内核。
第一个门槛很难。大部分突破天际的脑洞,就死在这一关。一个大尺度的脑洞能让人感到震撼。但是,地外文明、异种入侵、时空穿越、星际旅行、人工智能、人造黑洞、平行宇宙、自然或人为灾难、乌托邦与反乌托邦、宇宙的目的等等,当代读者什么没见过?你能想到的,别人早在几十年前就想到了。就算你想到了一个别人还没写过的脑洞,你确定你能写出来?千百万人生离死别,吞天灭地的灾难景象,能拍拍脑袋就让它逼真地呈现在纸上吗?这就是科幻写作中的第一个门槛,脑洞开的再大,如果写不出来,也只是脑洞而已。
第二个门槛更难。你开了一个大尺度的脑洞想干什么?描写一个沙漠化的星球是想影射什么?于是,弗兰克•赫伯特发现必须找一个配得上这个idea的精神内核。一如艾萨克•阿西莫夫在《基地》中借用《罗马帝国衰亡史》的架构,以“心理史学”宗师哈里•谢顿之口预言:国势如日中天的银河帝国正一步步走向灭亡,整个银河将要经历三万年蛮荒、悲惨的无政府状态,另一个大一统的帝国才会出现。《沙丘》中的厄崔迪家族源自古希腊的阿特柔斯家族,也就是阿伽门农和墨涅拉奥斯的家族。这个英雄家族被悲剧的缺陷性格所困扰,背负着梯厄斯忒斯的毒咒。《沙丘》中邪恶的哈克南人与厄崔迪家族是血亲关系,所以当他们暗杀保罗的父亲雷托公爵时,实际上与阿特柔斯家族的后代骨肉相残如出一辙。
一个天文尺度的脑洞往往落不到实处,无法进行全方位的描述,容易导致人的因素被压制到最低限,难以表达小说的精神内核。在沙丘的世界里,巨大凶猛的沙虫守卫着珍贵的香料宝藏,从现实意义来说,抗衰香料就像是地球上有限的石油资源。可怕的沙虫如同英语史诗《贝奥武夫》中的巨龙,守卫着洞穴深处的宝藏。而手握复仇之剑的王子保罗,又像是阿拉伯的劳伦斯,他是沙丘土著弗瑞曼人传说中的救世主,带领他们前往自由乐土的摩西。所以《沙丘》是一部可以从多种层面读解的史诗般的科幻小说,其强大的精神内核恰好能配得上弗兰克•赫伯特的脑洞尺寸。
弗兰克•赫伯特在创作《沙丘》时非常辛苦,他经常把自己长时间关在书房里。传统的小说题材,每个读者会用自己的阅历脑补出故事的背景资料,作者几句话便可以将环境交代清楚。而《沙丘》构建在全新的世界观和价值体系上,由于读者对小说的科幻语境天然陌生,导致作者必须额外花费大量的精力,才能让读者顺利融入小说描绘的世界中去。这也是前面提到的那个编辑,看了一百页不知所以然的原因。
这时候你会发现,似乎弗兰克•赫伯特直接写《哈姆雷特》这样的“王子复仇记”会更省力。《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作品,代表着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但是,当我们不需要应付试卷上的问答题时,我们根本不会去关注《哈姆雷特》所要表达的精神内核。例如,侦探小说,我们只关心,谁杀了谁,怎么杀的。至于凶手、被害人与凶案具有怎样的悲剧性,揭示了怎样的道德困境,大多数读者完全不会在意。又如,言情小说,我们只关心,谁睡了谁,怎么睡的。如果有作者试图把一出爱情喜剧写得发人深省,一定会被编辑退稿。因为他不是成名已久的莎士比亚。
科幻小说没有人们熟知的世界观和背景,需要预设前提,自证语境。但也正因如此,《沙丘》才能在全新的前提下,从读者意想不到的角度,突破传统的价值体系,去讨论更广泛,更宏大,更深刻的精神内核。
举个例子。一个男孩很喜欢一个女孩。他为这个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大家会觉得这个喜欢真是廉价啊!那我再说,一个男孩很喜欢一个女孩。他为这个女孩买了一部iphone8。是不是立刻觉得这男孩有点真心实意了?但这仍是在用传统的金钱价值去衡量,读者只会关心这个女孩收到iphone8后,有没有对男孩动心。如果我说,一个男孩很喜欢一个女孩。他为这个女孩买了银河系里的一颗星星。是不是立刻觉得不一样了?读者开始思考爱情的意义。
再举个例子。如果世界末日,你必须吃掉眼前的女孩才能活下去,为了传承人类文明,你吃还是不吃?在刘慈欣的《三体》中,青铜时代号的舰员毫不犹豫地吃掉了,量子号的通信军官卡尔•乔伊娜中尉。吃人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在世界末日、传承文明的预设语境中,变成了可能的选择。你会发现,在这种全新的价值体系下,一些原本不可接受的事情,变得可接受。一些可接受的,变得不可接受。于是,读者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人类的命运。
这就是弗兰克•赫伯特执意创作《沙丘》的原因。借助一个全新的沙丘世界,用预设语境,把读者带入全新的价值体系中,让他们从不可能的角度出发,去讨论已有的价值观。推导出现有价值观的不正确、不完整或者不适用。深刻地展现其中的荒谬、局限和可悲。从而引发读者思考小说的精神内核。这同时也是科幻小说的价值所在。
《沙丘》是科幻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它超越了艾萨克•阿西莫夫的《基地》,为读者构建了一个更完整、更细腻、更宏大、更发人深思的科幻世界。《沙丘》的作者弗兰克•赫伯特对科幻小说的发展有三大贡献。首先,他教会了科幻作家如何赋予科幻小说精神内核。其次,他使科幻小说进入了主流文学的殿堂。最后,他通过科幻小说的途经,成功引发了人们对政治、宗教、哲学、历史,以及人类进化学和沙漠生态学的关注与思考。弗兰克•赫伯特在科幻文学中的地位,如同托尔金在奇幻文学中的地位一样,无人可以动摇。

随便说几句,历时两个多月,二月河康雍乾三部曲算是全部看完,不是正史、含着玄学、不乏媚俗,但是对人情世情国政也精深、通透、有见解,算是我对这几部书妄下的“考语”。
从国政说,军务、河务、吏治、盐铜、民生、藩务、商业、邪教等,几大领域贯穿三朝始终,单从一个军务运筹上,以上所说全有展现,各部门协作、联系、制衡甚至掣肘,不同派系明争暗斗,不同主将又不同风格,千百人物千百性格,回想起来,也真浩大酣畅。
从世情看,民情、匪情、官情、商情、友情、亲情、爱情、奸情,纵说写的是几百年前的事,然而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世间百态这份情理,也真大同小异。
从人情看, 平民百姓、匪盗邪教、小官小吏、大官王爷、太监后宫、皇子皇上,人人心里所思所想,琢磨揣度,计较算计,也真细致入微。
三大部头,常有读着读着就反躬自省、结合当下的念头,不多细说,就说一条,乾隆朝修圆明园,纵是为皇上骄奢之所,但乾隆为自己开脱,也说是为将银钱还富于民的考虑,就这一层,想到“四万亿”,不说像和珅这样的误国大蠹,倒也真的解决了一些就业民生,若是没看过这观点,真是想不到这一层。
不同人不同处境不同境界自然想法就不同,但是读书读史能看到的,却是很多的相似和重复,多读多思,融会贯通,大概也就是刘统勋教训刘墉“读书养气”的一层要义。

读到这样一本好看的小说这是一件幸福的事,哈哈大笑,又涕泪横流。
作者用幽默的文字生动勾勒出一个怪老头的形象,每天在固定时间起床,用传统方法煮咖啡,穿着蓝外套蓝裤子,踩着木屐,到小区巡逻,看有没有人在不该开车的地方开车、在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看是不是有狗在他门口撒尿,看这个倒霉的世道又改变了啥规则。他想买个ipad,却怒斥ipad没有键盘;他想帮女邻居考驾照,却被这个在椅背上找离合器的马路杀手折磨得几乎疯掉——反正,他时刻准备着对这个一无是处的世界失望。
早些时间有《法官老爹》《圣人文森特》,最近又有《老炮儿》,瑞典又火了这位“欧维”,似乎全世界都要开始为“怪老头儿”们唱赞歌。他们有很多共性,都有自己独特的坚持,坚持某种习惯,某种原则,内心深处有执念,嘴上从来不饶人。他们“对正义、道德、勤劳以及一个对错分明的世界深信不疑,并不是因为这样的人会赢得奖牌或证书,或者会被别人拍拍肩膀说声好样的,而是这样处世的人不多了。”
具体到《一个叫欧维的男人男人决定去死》这本小说里,作者用两条时间线索讲故事,一条是“现在”,讲59岁的欧维决定去死,却一而再再而三被话唠邻居和蠢蛋街坊以及一只没了尾巴的流浪猫打扰得死不成;一条是“过去”,回顾欧维的一生,早早扛起生活的重担,用蠢笨的方法追求爱情,跟岳父相处的喜剧性的尴尬,自己建房子,和邻居老友相爱相杀的历史……妻子嘲笑欧维是“世界上最不灵活的人”。欧维不愿把它当作耻辱。他只是喜欢循规蹈矩,仅此而已。凡事都该有个规律,让人有据可循。他不理解这怎么就成了缺点。
欧维几十年如一日地开萨博,老友放弃了沃尔沃改开宝马,他就跟他决裂;而对于其他开凌志、奥迪的人,他则认为那些都是傻逼。他觉得做人不能朝三暮四反复无常,就好像忠诚一文不值。他受不了速溶咖啡和卡布奇诺,受不了别人不穿木屐而是穿塑料拖鞋。一个化了妆的基佬在他眼中无疑是怪物。超市里“30块一个50块两个”的欺骗行为更让他义愤填膺……他活脱就是一位不可理喻的“看不惯先生”,谁都不明白这样一个活在黑白世界里的怪人是如何拥有房子和妻子的。令人感动的是,他的妻子理解他,并给予他最公允的评价:
“他们被困在错误的时代。他们这样的男人对生活只要求几样非常简单的事情。头上一片屋顶,安静的街道,值得他们忠心耿耿的汽车品牌和女人。一份可以有所作为的工作,一套房子,里面的东西定期有个故障好让他们修补修补。”
因为这份懂得,欧维才会在被车祸剥夺了幸福之后把全部的固执拿来跟政府里的白衬衣们做斗争。没人为车祸造成的伤痛埋单,没人为残疾人修路,市政建设根本不考虑一个轮椅中生活的女人有多么艰辛,而这女人恰恰是欧维生活的全部。《肖申克的救赎》里面安迪持续几年给政府写信,最终达成了心愿;而欧维也持续几年给政府写信,终究只能被怒火烧灭希望。“他认为,做人就该做有用的人。他从来都是有用的人,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做了一切社要他做的事。工作,从不生病,结婚,贷款,缴税,自食其力,开正经的车。社会是怎么报答他的?”
回顾欧维的一生,悲伤多过愉快,荒凉多过温暖。他不善于表达,更羞于表达,即便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受到宝宝胎动时激动得掉下眼泪,也没有让妻子知道。他相信的数字、原则、规律没有一样在关键时刻帮到他。
所以他决定去死。反正他最爱的妻子已经死了,他还没死,但他已不再活。
“每个人都想有尊严地生活。对不同的人来说,尊严是不同的。”对欧维这样的男人来说,尊严只是成年之后可以自力更生,把不需要依靠别人视为自己的权利。掌控中存在一种自豪感,明辨是非的自豪感,知道该走哪条路,知道该不该在哪儿拧上螺丝。欧维那样的男人还停留在靠行动而不是靠嘴说的年代。我爱这样的时代,也爱这样的男人。
欧维没死成。他在那帮话唠邻居和蠢蛋街坊的骚扰声中,又气咻咻地多活了几年。即便他死了,他也永远活着。

虽然不是很喜欢悬疑类作品,但是看了以后觉得作者的想象力还是蛮丰富的,而且能够自圆其说。
不喜欢作品中有关5.12汶川地震的段子。这样的结合时事,未免有些牵强。
也不喜欢作者以主人公在监狱写作的方式展开故事的手法,显得多此一举。问了好几个朋友,他们基本不看这部分的。画蛇添足!
还有故事节奏还可以再紧凑些,这样的话,悬疑的精彩程度会更好!

张中行老先生是个老实人,我这样说,大概有些不恭敬,不过,如果他不是那么学问的话,一定是院子里悠闲坐着,不喜多言,不爱逗别人家孩子,但享受下午阳光怡然之情溢于言表的慈祥老爷子。
其实我知道他很晚,第一次买了他的《诗词读写丛话》,还仅仅在博客上简单提了一笔,作为自学材料。不过这本书看了却让我非常喜欢,不仅仅因为作者的博才,也因为作者谦和的态度,提出观点总是用商榷口吻,丝毫没有架子。书,就像作者自己的领地,可以随便的地方,因此不知不觉就流露出自己真实态度,而做学问的人,再懂得内敛,行文间,高于读者的口吻也是无法消除,所以,能看到真正低调的作者,实在难得。
由此张中行这个名字就印在我脑子里,但再次看到他的名字,却已经是他去世的消息了。而随后在《南方周末》看到关于他的介绍时,才惊讶地知道,他居然是杨沫的前夫(准前夫),竟也是《青春之歌》中余永泽的原型。
一日夫妻也有百日恩,杨沫却把前夫在小说中描绘得颇不堪,这种做法不大让人瞧得上,张中行因为这个“原型”,生活也受了一定影响。杨沫后来辩称自己写的是小说,张中行也表示了理解,并未就此说什么,只是在很久以后,偶尔私下谈及,说:如果自己写小说,是不会这么写的。
张中行自己谈及这段感情生活,只说:当时她确实比我革命。文革时,他不计前嫌,为杨沫辩护。这个人的心胸,不可谓不宽了。杨沫据说也很感动,可惜随后又听信了什么,再次和他翻脸——两个人最终反目为仇。老鬼在写自己母亲的书中,很客观地讲了母亲与张中行的感情问题——他们的分手,不是谁对不起谁这么直接,大概只能说,互相都有对不起的地方吧(但这两个人确实不合适,看看杨沫后来的生活和她对儿女的态度也能感觉得到)。
张中行说,自己不够革命,但是知识分子的原则是有的。我很相信这话,又有点心酸,老人看世间看得很透,却总是欲言又止,他的恬淡隐忍会被很多人直接贬斥成“明哲保身”,在这点上,要是看了《顺生论》,对他“明哲保身”的态度,会理解得更透一些。
《顺生论》全是老生常谈,没一句不熟悉,快乐的人只看一眼,可能就扔到一边了,因为这些道理无需他说,谁都知道。不过到了失意或是突然空虚的时候,静下心来翻翻这本书,又有颇多感触。文字的东西就是这样,平时人们追捧的,大多是技巧,几多红尘反复之后,才愿意停下来看看简单的道理。总体来说在,这本书只告诉人们,人不要和命争,好死不如赖活着。听起来让踌躇满志的人不耐,但句句都是诚意和真实。然而还有重要一点,赖活着是赖活着,也要有几点遵守,第一是珍惜,第二是无害,第三是踏实,这样,才是“小民何求,就是活着”的根本。
张中行老先生的这一生,也正是 “顺生”的绝佳写照。

他是一个黑暗的精灵,他是一个漂泊的游侠。但是,他有一群朋友,一个矮人和他的人类养女,一个半身人,一个野蛮人和一只来自星界的大猫。他就是Drizzt Do'Urden,R.A. Salvatore笔下传奇的卓尔。
——题记
催斯特·杜垩邓(Drizzt Do'Urden),一个黑暗的精灵。虚构的,但又那么真实。
很久没有因为看到一个虚构的角色,而感到惊喜了,也很久都没有爱上一个缥缈的人。或者,他并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黑暗精灵。
到现在为止,还并不是十分的明了。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只因为他是Drizzt。
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这世上永远不存在完美。
我不喜欢完美,完美总是让人害怕,所以我喜欢Drizzt,因为他够真实,虚假的真实。
某些方面,这个黑暗精灵与我出奇的相像,也与许多其他的人出奇的相像。他总是极力的逃避,喜欢自大的独立承担。但是,到了最后,往往发现朋友的可贵。
正像大多数人一样,他总是过分的看中了自己。但是,聪明的他也总是能够及时的纠正。
我喜欢他,因为他懂朋友,懂义气。这义气,并不是小孩子之间玩笑的盟约,也不是成人后利益的驱动。那是不朽的,超脱生死的义。正因为经历过死亡的威胁,正因为体会过生存的乐趣,所以那义气存于心间。
我喜欢Drizzt,因为他是个战士,一个勇敢的战士。但是,即使多么勇敢的人,在爱情面前也有怯懦的时候。但是就算是这样,他依旧爱的勇敢。
这样的人,毕竟只是虚构的,再不完美的Drizzt,也是完美的。哪怕是他的自大,哪怕是他的怯懦,一切一切的不足,都只是为了使他更加丰满,更有人性,更引人喜爱。
所以,我爱Drizzt,一个并不存在的,虚幻却又真实的人,一个黑暗的卓尔精灵。

香港科幻作家谭剑创作的《人形软件》,获得了首届全球华人科幻星云奖最佳长篇小说奖。这部由香港天行者出版公司出版的著作,描写了一个发生在未来香港的故事:20岁的年轻人宁智健在现实世界里是宁记面店的少东家,而在网络世界中则是一名黑客。他在参加由乌克兰网络犯罪集团策划的打劫香港狮子银行行动时,玩黑吃黑,被黑帮老大认定为叛徒,派人绑架,并像虫子一样处死掉。但这个年轻人的生命,却在他死后才真正“精彩”起来——他的肉身虽已消失,但根据他的信息和数据制造的人形软件,却在网络上存活下来。所谓的人形软件,就是主人的网上分身,可以在经过一千小时的学习后,变成主人在网络世界里的“代理人”。根据谭剑的设定,从功能上讲,人形软件能代替主人和网络配对公司的速配情人见面;在主人睡觉时,可以通宵达旦顶替他接力网络游戏角色;此外,它还能结交计算机黑客、网络间谍和其他人形软件等等。但作为宁智健替身的人形软件有一天发现,自己已经无法与主人取得联系,这位主人早已经死亡了。于是,人形软件开始了查找真相的过程,才逐渐明白,原来,这个人形软件不过是黑帮组织制造出来的一件工具,目的是为了借此追查宁智健在黑吃黑时夺走的那笔巨款的下落。而该人形软件竟同时被制造出来了两个——黑帮组织令他们在网络世界互相追杀,以诱使被怀疑为死者同党的一名日本女性黑客高手现身……故事于是紧紧围绕这样的情节展开,起伏跌宕,错综复杂,悬念迭起,高潮不断,充满中国传统小说中的阴谋诡计,有的桥段令人恍然有看《三国演义》之感,作者却在其中注入了对现代世界的忧思。
我觉得,欲理解《人形软件》这样一部观照未来的幻想小说,则需了解香港的变迁。香港回归祖国已经13年了,在外界看来,只要按照基本法去做,一切就尘埃落定无碍了。但是,有关香港未来的讨论,这些年里,竟一直持续不断,轰轰烈烈。这座七百万人的城市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在于它曾是“日不落帝国”英国的殖民地,是全球金融贸易航运的一个中心,还在于它站在东西方文明连接的桥头堡上,是中国以“一国两制”方式推行民族复兴的一个特别样板。所以,围绕“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的香港的未来前途命运,香港各群体都不停地发出声音。这次,让人欣喜的是,位于“边缘”的科幻作家没有缺席。但我忧虑地看到,谭剑对于香港的明天似乎并不表示乐观。在《人形软件》中,他用冷静而娴熟的笔墨,活生生地描绘了一个金钱统治一切的垄断资本主义社会,香港成为了财富全球霸权下的一个小角色甚至一个配角。未来的香港,人情冷漠,诚信丧失,充满背叛,到处黑吃黑,恐怖袭击不断。人们对生活深怀厌倦,对社会大为不满,宁愿离开现实世界而投进网络世界,从“网络依存症”演化而成的新兴宗教组织,已成为未来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人形软件》的一大价值,就是它在中国文学中少有地呈现出了一个后现代的、反乌托邦的香港,这本身彰显了这部作品的独特意味和现实批判性,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港人当下的心理和关切,也更需要引发内地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在《人形软件》中,全球化已经推进到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作家的视界在几大洲之间游移跨越,时空转化令人眼花缭乱,一会儿在亚洲,一会儿在欧洲,一会儿又到了非洲。来自多个国家的人物角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生死角逐,而国家实际上只成为了一个模糊的背景(这里包括香港与内地的联系,在小说中也似乎是疏离的)。特别是网络的高度发达,早已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界限。判定一个国家价值的惟一取向是看它有没有钱(在现实世界与虚拟空间里都是一样)。因此谭剑笔下的这个全球化让人感到了更大的不确定性。小说中,在未来,中国成为了世界黑势力的头号攻击目标,因为,“全世界最有钱的人是中国人,最财雄势大的机构是中国银行,最强大的国家是中国”(《人形软件》)。于是才有了这个故事发生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而奇妙的是,在强大中国的庇护下,却屹立着一个虚弱的香港。高度自治下,内地公安的身影消失了,犯罪组织在香港几乎无孔不入、为所欲为。日本黑客、越南黑客、印度黑客、巴基斯坦黑客,在这儿出没如入无人之境。而更有意思的是,攻击香港的网络犯罪集团的首脑,并不是来自美国,而是来自乌克兰,这个曾属于苏联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已成了法律道德沦丧的渊薮:金钱至上。任何与金钱作对的,都是人民公敌。这好像是一种对历史的报复!
《人形软件》让我们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究竟是什么?香港又究竟是什么?但谭剑却似乎是更想回答一个问题:人是什么?未来的香港人是什么样的人?未来的中国人是什么样的人?未来的人类是什么样的人?这或许便是作品从开始到结尾透露出来的最大忧虑。谭剑哀怨地自称,他生活在一个不读书的社会。据说每个香港人平均一年只读3本书,而且没有一本是小说。香港人只读理财、读风水。香港成为了一个培养“次等文盲”的社会(《人形软件》)。谭剑说,他为了出版一部科幻长篇要花费10年时间找出版社,“在香港,写科幻的比(混)黑社会还要边缘”。那么,香港有未来吗?香港人有未来吗?在谭剑的笔下,未来的世界里,人性是分裂的,甚至连人也是符号化的、机械化的,是像人但又不是人的人形软件。在小说里,日本黑客天照为了拯救人形软件,与乌克兰网络犯罪组织对攻,把人形软件像孙悟空的毫毛那样分裂成了32个,分派他们去执行不同任务,但即便如此,每一个的命运都是不确定的,他们均无法按照预设的计划完成自己的使命,甚至无法根据程序的安排去生或去死,连存亡都是随机的。这32个人形软件,每一个的意识和性格都是模糊的,传统小说的叙事规则在这里完全失效。作为时代的一面镜子,网络让人生更无意义。这正是未来世界的真实反映,十分触目惊心。
但是谭剑似乎又并不是要传达消极和失望,这部小说或可以视作普通人与命运抗争的写照。作家在网络世界安排的宁记面店,颇富喻义。这家面店小且旧,卖的是最普通的云吞面,却是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象征,是精神层面的一个观照,整部小说到最后的高潮,已渐然演变成了描写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保存这家不起眼的小店铺的努力。宁智健是一名不讲道义的黑客,生前却也一直在为保护面店不被房产公司的侵吞拆迁而不遗余力;他死后,一名日本模特放弃高收入,顶替他来到面店打工,扶持这边缘的世界;各个阶层的人们亦纷纷帮助丧子的老父恢复面店的荣光,并经营下去……这场面十分感人。由此,谭剑的这部赛伯朋客小说(cyberpunk,科幻小说的一个分支),展示出了与威廉•吉布森及尼尔•斯蒂芬森笔下的网络世界不同的一面。这大概也是对古典和浪漫价值的坚守。谭剑赞扬了美好,“我指的美好,是老百姓由衷称赞和向往的美好”(《人形软件》)。其实,这也是谭剑本人在现实香港中所做的。他放弃了赚钱发财的机会,却退居到不为人知的边缘,专心从事科幻这么一种小众文学的创作,实在是令人敬佩。读了此书,我由衷地感受到了香港人的意志、毅力和生命的顽强,就好像看到在菲律宾绑架事件中,香港旅游团的那位领队,面对匪徒的枪口,仍然从容镇定,大义凛然。我在想,香港仍是一个保有理想主义火种的城市。所以,很希望内地的年轻人也能看看《人形软件》。它传递的价值观,不独对于香港,也应令整个中国警醒。内地的很多城市,也像香港一样,获得了经济发展,企业赚了大钱,出了多少个富豪,却正在丧失理想主义,丧失对未来的关怀。
从文本来看,《人形软件》在出版时被框定为“超智小说”,而不是科幻小说。这或许是一种市场策略,但也不妨认为,这正是拓展科幻空间的一种方式。或许只有在中国,科幻才被改造出了如此之多的生长点——除了主流科幻外,还有科普式的科幻、玄幻式的科幻、少儿科幻、稀饭科幻、倪匡式的科幻——而且都拥有许多的爱好者。有一种说法,谭剑是倪匡风格的传人,但我认为,他在科幻本身的审美上又有所超越。谭剑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电脑系,曾任程序设计、系统分析及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开设顾问公司。他对全球化的认识,对资本的认识,尤其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应该比倪匡更加丰富,因此这部小说在科技叙事上展示出了相当的精度和硬度,里面也有许多让人称道的科幻设计——无论是模仿主人行为的人形软件,还是以细胞分裂方式模式进行管理的黑客组织;无论是意识上载还是机械肉身,都描写得栩栩如生,并与情节紧密地结合起来,融会了侦探、推理和武侠,画面感很强,冲突感很棒,好好改编的话,其实是一部很好的电影脚本。倪匡这样推荐:“随便翻开一页,就能吸引你看下去,是科幻小说中的杰作。”这样写作的勇气和手法,值得内地的作者学习。
【按:这篇文章是韩松先生为天窗港版《人形软件》做的评论,中间提到“超智小说”字样是港版的系列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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