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这本《拉玛2号》看起来与该系列的第一本《与拉玛相会》有点脱节,风格和故事设置都大相径庭。这是因为写《与拉玛相会》时,阿瑟·克拉克并没有写续集的打算,所以书里没有埋下什么伏笔。《与拉玛相会》更像是拉玛系列的前传,与金特里·李合作的后三部才是一套完整的拉玛系列。
《与拉玛相会》中的奋进号团队成员合作多年,亲密无间,虽是临危受命,但队员互相扶持,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任务。第二部中为了设置冲突,展现人性黑暗面,作者让地球陷入近百年的动荡,人类停止了向太空探索。因此当拉玛2号再次向地球飞来时,人类不得不重新选拔出宇航员,组成新的团队登上拉玛,这也为团员之间勾心斗角埋下了隐患。
但是不得不说,除去在拉玛2号中探索的部分外,这个外太空探险惊悚故事并不精彩。反派人物脸谱化,正面角色智商下线,若不是有神秘的拉玛飞船撑场面,这故事真是稀松平常。
书中还加入了大量宗教体验描写,完全不知所云。可能这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我完全看不出不到作者给女主角妮可强行加入的非洲文化元素有什么必要性,也无法理解作者每次让妮可选择时,都让妮可喝一瓶迷幻剂以帮助她下定决心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反而让人觉得十分生硬牵强。
拉玛系列过半了,拉玛人还是连影子都没看到。看来作者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二、
书中的重要人物,虔诚的天主教徒奥图尔将军在本书的前三分之二部分都着墨不多。但是在故事结尾,奥图尔和第一部的诺顿船长一样,面临了“行动还是不行动”这个问题。要不要用太空船携带的核弹炸毁拉玛?奥图尔陷入了痛苦的选择。他的宗教信仰不允许他摧毁一个可能有智慧的造物,但他也不能无视正在飞向地球的拉玛可能带来的威胁。在彷徨间,地球政府帮他做出了选择:把他扔在拉玛,然后向拉玛发射了核弹。被抛弃的奥图尔、理查德和妮可试图警告拉玛时,奥图尔再一次陷入了两难:如果拉玛得到了警报之后对人类展开报复怎么办?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左右为难间,理查德为奥图尔做出了理性分析,证明了警告拉玛是比较好的选择。
这才是真圣母与圣母病之间的区别:善行的基础是理性的思考,而不是廉价的同情心。为了做出正确的选择,奥图尔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因为他不能只顾自己的道德观而不顾可能带来的后果。书中的人物不能像读者那样开上帝视角。他无法预知自己的决定到底会有什么后果。经过漫长的思考,他做出的选择并不是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平安,也不是为了显示自己高尚的品德,而是在经过了理性的思考之后,遵从逻辑做出了对人类来说较好的选择。

宫部的《理由》给了我一个很糟糕的初印象,传说中的神作《火车》也未能让我对其有所改观,曾经一度有要彻底放弃此人作品的念头,却心血来潮、鬼使神差地将其现有的中文译作一网打尽、全部购入,或许是一种自虐的消费行为吧,因为我想——了解一个女人是需要时间的,同时我也坚信总有一天我会喜欢上宫部大姐的,不过,这一天,也未免来得太快了些吧!?我还未做好万全的准备接纳您呀…………
我抽这本《怪谈》纯粹是看它的成书年份比较近一些,这是2008年作品,初衷就是想看一下最近的宫部是什么样的写作风格,另一个因素就是想另辟蹊径看看她的时代小说水准如何,合不合自己的胃口,在看这本书时,还小发烧了几天,背后甚至升起一股寒意,莫非是被书中故事的诡异氛围给吓着了?因此断断续续,又花了一周左右的时间,这才算看完,合拢书本,胸中感慨万千,真是一次几近完美的阅读体验!
故事或许不那么离奇、出彩,但却写得相当流畅,之前在社会派推理小说中典型的宫部式啰哩啰嗦没了踪影,可以这么说,在这本小说中,给人的感觉就是——无一字多余;人物的塑造有形,语言和行为的贴合度非常高,感情浓重且富有深意,对人生的嗟叹亦是恰到好处;主线与分线条理分明、叙述清楚,支线故事也很精彩,最终主支线汇聚在一起,奏起了名为“满屋作响”的华丽终章。
一部几近完美的作品!

估计是审美疲劳吧,反正读着读着就觉得糊了。人物太多,事儿太多,皇帝太多,打仗太多,有点消化不良了。
北宋时代的还能记得一些大事记,南宋卷的看完就忘光光了,连有哪几个皇帝都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是皇位终于回到太祖的子孙了,感慨万千,老天有眼呐。
不知道作者写到哪儿了,不过不准备往下看了。虽然不喜欢南宋,但还是不忍心看它灭亡。

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故事情节上很是扣人心弦,作者站在凶手的角度来写,而最后揭示谜底的时刻让人很是惊讶,外婆的心思缜密很像女版诸葛亮,而两个小外孙女居然一个比一个狠毒,然后不寒而栗。
家庭应该是温馨的象征,但是变了味的家庭那就充斥着邪恶,这个故事的最后其实更加应该反省的是妈妈,因为正是因为她自己的错误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她不敬老也不爱幼,摧毁了外婆也摧毁了自己的两个女儿。

所以她终于可以“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羔羊已经安静,我对沉默的羔羊的阅读也告一段落。
《沉默的羔羊》让我想起儿时看的《冒险小虎队》这一系列冒险推理小说,但与之不同的是,《沉默的羔羊》中各个情节、线索与人物有着更加紧密的联系,而故事情节中也多了许许多多惊悚与血腥的片段。《沉默的羔羊》是我看的第一部惊悚小说作品。 小说讲述的是女主人公克拉丽丝·史达琳不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靠着岁月风霜锻炼出来的坚毅与刻苦,靠着她的“武器”——在竞争中战胜所有对手,一步步与命运抗争,逐渐向自己的理想靠近,在她与她理想靠近的过程中与杀人犯“食人魔王”汉尼拔·莱克特相遇并在与其的“博弈”中得到了汉尼拔·莱克特的认可、信任与帮助,破获大案击毙“野牛比尔”的故事。
最让我觉得有趣的当属克拉丽丝与汉尼拔·莱克特医生这两个人物了。
克拉丽丝·史达琳出身微寒,父亲是家乡小镇上一名巡警并在工作中以身殉职。十岁的克拉丽丝·史达琳被送往蒙大拿母亲的表姐家中寄养。蒙大拿牧场七个月的寄养生活使克拉丽丝·史达琳明白了什么叫任人宰割,什么是弱者的呼号。孤苦无援的克拉丽丝意识到自己就是个弱者,从羔羊遭宰杀时发出的尖叫声中,她联想到了自己的命运,羔羊的惨叫成为了唤醒她儿童记忆的钥匙,更是成为了她心底的烙印。于是她就开始了与命运的抗争。一个积极进取,努力上进的被人看低甚至摒弃的弱女子形象被刻画了出来。
汉尼拔·莱克特。文中没有对其家境与出身做出详细或是粗略的说明。但在故事情节中,他的性格特点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沉着冷静、足智多谋,同时又精通心理学,可以轻而易举地分析透每个人的想法和意愿。他身上带有着强烈的弗洛伊德主义色彩,而且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理论极为精通,对不同人的心理活动的把握也十分到位。同时他也具有冷酷的性格与令人发指的吃人嗜好,同时以品尝他人痛苦,窥探他人隐私为乐趣。一个学识渊博的”食人魔王”形象被刻画了出来.
最让我觉得有味的当属克拉丽丝·史达琳与汉尼拔·莱克特之间精彩的博弈了。
克拉丽丝·史达琳第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一眼就看出了她卑微的出身和争强好胜的性格。汉尼拔·莱克特开始猫玩老鼠似的逗玩这位实习生。他开始吊克拉丽丝·史达琳的胃口,主动提及行为科学部一直在设法缉拿却始终没有成功的杀人凶犯,剥了五张人皮的杀人变态者“野牛比尔”。他这一提,让克拉丽丝·史达琳看到了事业攀升的机遇,从而也就引出了全书那惊心动魄的主线:追捕“野牛比尔”。 线索是汉尼拔·莱克特提供,然而他并不直接告诉克拉丽丝·史达琳;更令人愤懑,每到关键刻或每当克拉丽丝·史达琳差不多解开谜团,他却不再往下说,他要求克拉丽丝·史达琳把自己的隐私告诉他作为继续往下谈的条件,克拉丽丝·史达琳深埋在心底的邻段童年的故事就是这样被汉尼拔·莱克特一点一点地挖出来。汉尼拔·莱克特知道克拉丽丝·史达琳在“野牛比尔”的案子上会毫不放手,从她在蒙大拿牧场的那段经历汉尼拔·莱克特就已经非常清楚地了解到,克拉丽丝·史达琳的心中其实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尖叫,那便是可怜的任人宰杀的羔羊的哀嚎。这一声声哀嚎似乎触动到了汉尼拔·莱克特。
作为交换条件汉尼拔·莱克特将胜利留给史达琳,而不是扔给一群贪图名利的资本主义的“高官”,那是因为克拉丽丝·史达琳渴望的是解救弱小的生命,她发自内心的心灵的呐喊,深深地触动了汉尼拔莱克特心中相同的情怀。此时他决定帮她破获这桩案件,绝不再是想玩弄她不愿回首的记忆,而是想帮助那位孤单的小女孩解救出惊恐的羔羊,帮助史达琳摆脱梦中羔羊的尖叫声。他相信聪明,坚强的克拉丽丝能够成为最后的救世主,也希望她能因此重获心灵的平静,不再听到羔羊的尖叫。自然,克拉丽丝·史达琳最终成功了,她逮住并击毙了“野牛比尔”,所以她终于可以“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该小说的精华与精彩之处在于汉尼拔·莱克特和克拉丽丝·史达琳的交锋,一方是邪恶的诸葛亮,另一方却是初出茅庐的刘备,他们的反差很大,渗透到小的如性别、年龄、个性、大的就是为人处世各个层面,这么大的反差并没有让他们互相排斥,而是为他俩的互相利用创造了绝妙的条件。汉尼拔·莱克特需要从被囚的外在环境上升到控制者的心理高地,所以他的武器是挖掘并解析克拉丽丝·史达琳的幼年心灵创伤;而克拉丽丝·史达琳需要从一个实习生的卑微地位,通过破获一桩十分棘手的案件,使自己晋升到受人器重的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因此她的手段是借用汉尼拔·莱克特渊博的知识。
《沉默的羔羊》也让我明白最大的敌人永远只有自己,无论是嗜人成瘾的汉尼拔·莱克特还是童年受到创伤的“野牛比尔”,他们的心理问题都是他们自己在自己生活中受到种种的伤害但无法得到排解而堆积而成的。又或者说他们在面对内心的邪恶的时候选择了逃避,让邪恶在内心中慢慢的滋长形成阴暗面,最终在人性的选择的时候这种阴暗面占了主导地位。但是当你自己选择勇敢的面对,像克拉丽丝·史达铃一样在沐浴阳光中走向正义,你也就走出了这个阴暗的世界了,也就是战胜了自己。
总的来说《沉默的羔羊》于惊悚故事中加入了细腻的心理分析与推理,在讲述犯罪同时也审视了犯罪的心理本质,这使其成为划时代的恐怖和心理悬疑的经典。

3月13日,黑色星期五,下午13点13分13秒,作为警察的久我冬树和哥哥诚哉在捉拿罪犯中相继中枪。冬树醒后,发现周围所有人都消失了,车辆在无人驾驶中乱撞。
之后冬树遇到包括哥哥诚哉在内的其他12人,他们分别是一对母女荣美子和美保,胖胖的贪吃男子太一,高中女生明日香,老年夫妇山西繁雄和山西春子,护士菜菜美,同公司上下级户田和小峰,婴儿勇人,黑社会成员河濑。
这一行人不仅面临国家和社会的消失,自然环境也同样险恶,超大地震、海啸、台风、暴雨等等。在这样一个相当于孤岛的封闭环境,灾难横生。价值观也一次又一次收到冲击。
过去世界的上下级关系是否还需要带到新世界?当一个伙伴无救时,是选择救她增加其他人的安全风险,还是放弃她选择安乐死?是否接受一个在过去世界无法接受的人(比如黑社会)成为伙伴,在过去世界和现在世界处事方式能否一致?在一个人身体撑不下去时,是否可以偷用其他人份额的食物?在这个新世界,为了人类物种的延续,女性是否可以抛弃个人喜好成为夏娃?面临一个未知的选择,有可能回到正常的世界,是选择在这个世界生还是死?
最后的事实证明,在封闭平行世界活到另一次P13现象发生时的人,也在正常世界活下来了,而在封闭平行世界死的人,也没能再回去。求生总是正确的选择。

像看笑话一样看完了《鸳鸯刀》,说是武侠其实也称不上,在这部小说里,除了萧半和,不存在什么名震江湖的大侠,更多的,就是那些小人物。自封名头的太岳四侠,打闹不休的林玉龙夫妇,一个普通的想扬名立万的镖局总镖头,一个他的师叔,还有一大群不知名的人物。从头胡闹到尾,为了一对鸳鸯刀,说是有无敌于天下的大秘密,读的时候忍不住猜测,是不是也像倚天屠龙一样藏着一些绝世功法。直到最后刀上的“仁者无敌”四个字结束了整个故事,仿佛就是一场闹剧,一场在这偌大的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无数次的闹剧。
这样的闹剧,确是每天都会在全世界各个角落发生无数次,但所谓的江湖,其实就是这样组成的。那些名动江湖的大侠,一个时代点着手指数也不过是那么几个,这个江湖,其实就是由小人物组成的。
不由想起了钟情了十几年的一部情景喜剧,《武林外传》,把江湖上大大小小的事情,大大小小的人物,像闹着玩一般讲述了出来。剧中有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叫江湖。江湖,其实没有大家想象一样华丽、传奇,充满了血雨腥风或是英雄传说,走出了象牙塔,离开自己一直受保护的那个地方,看着这个世界里来来往往的众生,其实,已经身处在江湖里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扬名立万,不是每一个故事,都会被所有人传颂。读《鸳鸯刀》的时候,心下暗笑,金老写了几万字就是来写这一群白痴的吗,四个自吹自擂自以为侠义的白痴,两个胡闹成性的夫妇,一个爱说梦话武功平平的走镖的,他们到底是来干嘛的,搞笑的吗?从头胡闹到尾。但江湖上,更多的其实就是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过着名不见经传的日子,在自己有限的人生和眼界中寻找意义。
怀揣着对江湖的向往,抱着成为大侠或遇见大侠的决心,走出家门,其实,在江湖里遇到那闻名天下的侠客的概率并不比在大街上遇见一线明星的概率高了多少。而成为大侠的概率,大概比大街上遇见一线明星的概率还要低了不少吧。郭芙蓉听着盗圣的故事向往着江湖,郭蔷薇听着郭芙蓉讲的故事向往着江湖,而那些故事和传说,不知经过多少次润色,多少次口耳相传,就算是真的,那么,在芸芸众生中,故事里的人物,也就只有那么一两个,而已。
有的人,想成为一代大侠,有的人,则是过着自己有声有色的日子。林玉龙和任飞燕夫妇其实是很可爱的,他们从未想过成为什么大侠,从未想过在江湖上要叫响什么名头,只是过着他们自己的日子,打打闹闹,却有声有色,他们经历的一切,关于鸳鸯刀的一切,不过是碰了巧,若是没有遇到这件事,他们的日子,也还是这样过着,只不过留给人们一些议论的谈资,“那姓林的满脸横肉,一见便知不是善类。那姓任的女子虽然出售鲁莽,但瞧她武功,确是名门正宗。”这样的议论,不会少,但与他们,又有何干呢?他们依旧过着他们的日子,喧闹而美好。
江湖在哪里,有人的地方就叫江湖。
这个江湖,其实是由小人物组成的。

自从无意读到《纸婴》我开始寻找这一系列的书。
很早就想写一篇但不又不知道写在哪里好七,最终选择这里。
这些故事读上去感觉完全不可能,但那多却写的有根有据。它有时颠覆了我的世界观,这个世界是否真的是由神创造的呢,是否有一些拥有超能力的人,《返祖》里最后揭示的谜底,让人觉得世界都是一个个的轮回,命运是被安排好的吗?有的地方真的写的挺吓人的,作为一个胆子小的女生,晚上我是不敢读的。呵呵。
后来基本都读完了,又看了爱情系列,可惜很不给力,网上看漫画不能显示,内容很感人,《春夜开始,夏夜结束》的结局居然戛然而止了,留下的想像空间也太大了。
塑造的那多形象也很真实,非常爱睡觉,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原来是作者真实写照。
至此,那多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喜欢的作家。

看了很多关于江南的书的点评,或者说是对这个人的点评吧,总结一下,就是新一代的读者力捧,而老一代的读者狠批。说他变者有之,说他铜臭者有之,说他满篇烂话过目就忘者有之。更有甚者叫江南洗洗睡吧,别写小说啦。先在此申明一下,我是他的《龙族》的粉,读到这里,也许很多人恍然大悟,然后点了右上角的红叉叉。但在这里我并不想讨论他的人品,只是想说说他的文字。
我很喜欢他的书。他的文字有一种魅力,也就使他这个人带上了独特的魅力。可是你要别人怎么样嘛,说他变了的读者,一个人怎么可能不变,关键是看他变好还是变坏。也许他的写作的语言风格由较为严肃变成了偏向嘻哈,但他文字的灵魂没有变啊,看了以后依然让人热血上涌,某个瞬间想要去征伐世界。他的文字依然带着少年人的孤勇,那么不屈、愤怒、痛苦、压抑,都藏在了他看似没心没肺的吐槽中。就像爱一个人,非要说出来么?只不过有人情深言深,有人情深言浅罢了。
在许多老读者说他再也不是原来模样的时候,我会有点悲伤。因为我已经错过了那个属于九州的时代,而老一批的读者们多么幸运。而说他有铜臭味的,嘿,说白了他就是个码字的而已,三十六岁了,不再年少。他已经娶妻,也许马上就要生子了,他要养家糊口,要给孩子赚奶粉钱。可是最难得的是,他的文字依然青春年少,能够激起少年读者们的共鸣。新一代读者不就是曾经的老一代读者么?江南在他的演讲中说:“最后要感谢的是亲爱的读者们,到今天我已经写作了十四年了,很多读者开始阅读我作品的时候是十几岁,有漂亮的萝莉和燃烧的少年,如今有些萝莉已经变成了孩子妈,燃烧的少年们已经成为社会中坚了,他们中有些已经忙得没有时间阅读,有些依然在网上催稿,读者中也有新的漂亮萝莉和燃烧少年,有时候新老两代萝莉少年还会在网上彼此看不顺眼。我的读者们都很普通,是这个世界上万千的萝莉和少年中的一员,他们对小说的观点一直很难被所谓’社会主流媒体‘采纳,他们就是不停地追书、不停地催稿……催稿不成还骂我。”
他的小说越过了十多年,激励了两代人,贯穿了很多人的青春。说他已不在的其实只是自己青春已不在,自己翻开他的书页时,想要不顾一切爬上世界顶峰的冲动已不再。可是江南会一直写下去,一直把无数人的青春留在他青春热血,而又带着深切思考的小说中。我希望经年以后,我们虽然没了当初翻开他小说时的感觉,但我们都会感谢他,书写了我们的青春。

这是阿婆的第三本书,也是波洛系列第二本。
看完这本书以后第一个就想到《罗生门》,然后还特地去查了下,《罗生门》是1915年出版,这本书是1923年出版,会不会有些羁绊就不得而知了。
要不是波洛那处女座较真的性格,这个案子早就可以完结三次了,三个“凶手”都承认了且都有合理的“真相”。看到最后第四个凶手的时候,就感觉看了四个案子,跌宕起伏。而且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我已经“认识波洛”了,整体语言也较第一本波洛要通俗许多,更能进入那个状态。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波洛和福尔摩斯的对比,也许这个问题将会一直陪伴着我这“朝圣阿婆之路”。这个阶段波洛和福尔摩斯都是一样的实干派物证推理。而且都有一个好基友,黑斯廷斯和华生也是非常好的绿叶。当然,这本书最重要的支线剧情就是黑斯廷斯的感情世界,侦探的爱情也是来自于杀人案,真是醉了。
突然想到汤米和塔彭丝夫妇了,期待他们婚姻的进一步发展。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要设计这种系列人物的原因了,当然人设的铺垫可以少了许多,但主要的还是在案件之外读者还能对人物有更多的遐想空间。虽然不是连续剧,也会非常期待下一本的发展。

听名字,是什么,一千零一个妙方,是什么方面的。
然而真正的看完整本书之后竟然有种感动的泪眼婆娑的感觉。
从来的女子都是喜爱孩子的,从孩子长成,自然心中也有无穷的母性,甚至于把自己的男人当成自己的孩子。结婚之后,生孩子,养孩子,一切都是安排已好的程序,只需按部就班的进行就可以。
小时候和女伴聊天。总是恨恨的说将来一定要生个女孩,以弥补自己小时候没有的漂亮的裙子,花哨的头饰,或者是各种不满足的东西。
一切的一切都将从孩子的身上得到满足。
然而隽芝可是个与众不同的女性,女作家,不喜爱孩子,甚是讨厌吵吵闹闹的感觉,总是变着法的欺负姐姐的孩子们。每每看到隽芝给孩子起的外号或是什么,总有种会心一笑的感觉。
于是隽芝终于决定写个连载:虐儿一千零一妙方,如何应付顽童,以及防止他们变为顽童,尚未论及详情,已经笑出眼泪。
漫画连载有疲惫的母亲躺在床上,然后幼儿在旁边给母亲讲故事,并且还要声情并茂。
我实在是被隽芝的想法所深深的吸引。
然而人的思想都是复杂的。隽芝的厌恶儿童的背后其实是内心始终背负着很大的痛苦:自己的母亲是死于难产,就是因为她。所以隽芝总是无比自责的认为是自己害死了母亲。
不想说什么,但是看这个小说,却真实的让我有种经历了人生好多年的想法,思想变得沉重,对隽芝真的喜欢无比。如果能做这样的女性,哪怕有再多的痛苦又有何妨。
恐怕只有真正喜爱孩子的人才会注意到孩子的小特点,才会写出这个虐儿的一千零一妙方吧。
隽芝。有思想,幽默,纵使偶尔使点小坏,也不妨碍人品的端正。更重要的是独立,经济独立,思想独立,爱情也是独立的。
最懒惰的时候,隽芝会说,“是,我并非十全十美,我诚然千疮百孔,阁下你呢?”

我们的文化中,有根深蒂固的史学质素,另立新朝的王侯将相,少不得匆忙忙修前代之史,聪明特达的学者文人,也常常喜孜孜记一下往昔之事,而且,这绝不是简单的载录事件以期实事求是,师法董狐,绍继春秋,其间免不了抑扬评骘。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这些时间的遗尘、往者的辙迹,一旦化为文字,便有了充分的固定性,棺已盖矣,墓木拱矣,论已定矣,无能为也矣,每一个有名有姓的历史人物,都被贴上了各种掀揭不掉的标签,要么高大全,要么低贱恶,翻案文章难做,局部的修订已然是不易得的成功。所以,简书着实可畏,扮演着决定死后何去何从的阎罗,把守着流芳百世或是遗臭万年的岔路口,且号令一出,往往便是终审判决。
而且,这些历史论断,绝不仅仅存在于冠冕堂皇的史书中,供学者考辨、读书人批阅。它们可以以种种形式,传递于闾阎街巷,流转于黄口台文,称诵于愚夫愚妇,见知于白发谁家翁媪。大字不识的人也有对历史的基本认识,知道秦始皇穷凶极恶、唐太宗从谏如流、汉高祖下流地痞,魏武帝狡诈奸猾,闲谈扯淡,可以从项羽乌江到萧何月下,从火烧连营到水淹七兵、从陈桥兵变到烛光斧影,娓娓道来,毫不含糊。热衷于考辨史实者可以含笑指出其中种种虚构诬枉之处,然而人物的贤愚奸恶,却难以断然推翻,总能说个八九不离十。史书的褒贬美刺,终于成为了民众的常识,历史人物的形象,也渐渐有了固定的想象。
所以,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写历史小说、拍历史剧,总有一定的难度。大家会拿自己脑中已有的印象去衡量,说,汉武帝何尝如此,明太祖岂是这样,丝毫不体谅作者的捏造虚构,改窜历史,其实不过是想增些曲折,多些噱头,费尽心思,逗尔一乐。还有一些好事较真者,必以真实为标准,将不得已的虚构斥为子虚乌有、不合事实,好处半点不提,只顾嘲谑有加。最后,能立得住脚的作品也就寥寥了。历史类作品的创作,便是在历史事实与民众想象的挤压之下腾挪,争得一点立锥之地,供作者言志抒情、添枝加叶。如若大开大合,全不顾这二者,少不得便要流失读者——当然,现在的情况不一样,现在有玄幻和穿越。
近日不学无术,读了点传奇杂剧。《梧桐雨》和《长生殿》,原是在一事上发挥,却表现出极大的不同。前者的主题,自从大家热衷于概括段落大意以来,便有争议,总的来说,不过是说它更重于写史,还是更重于写情。两种说法,皆不为无据,白朴的写法,确有其模糊性。就全剧关目来看,似当以写情为主,但不过四者一楔子的篇幅,他拉拉杂杂,生生写进了许多相传有据的事件,从玄宗免不了燕台之讥的夺子之妻,到《元曲选》中删去的那句杨安奸情,历历在目。他不欲对这些传闻剪裁遮掩,所以在前三折中,读者对玄宗玉环的印象,想也不会多有好感,一个不过是好色乱国之君,一个不过是以色倾国之女,终至大难,罪有应得。于是,最后一折的听雨,虽是一段整部《长生殿》都难得有的绝妙文字,接在前三折之后,总因了那个荒淫无度的唐明皇是主角,不那么凄绝美绝。
当然,白朴写作的时候,未必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兴亡之感、离合之情与评史鉴史之愿杂糅在一起,他有些无所适从。如果他意在写情,那么,他显然没有意识到,他对历史的夹杂书写,将唤起观众脑中早有的那个道德评判,从而使李杨之间的感情变得超越伦常,尽属冤孽。这种写法,势必博取不了对这段感情的最大同情,大家熟知的那点常识,会使钗盟钿约变得引人发笑,会让幽明两隔后的睹物伤情,变得矫揉造作。
《长生殿》则聪明的多。洪昇虽对之前有关此事的作品表示不满,却也明确的意识到“从来传奇家非言情之文,不能擅场”,所以“情”自然是其着力摹写的对象,他所批评的末流所以堕落,不过是因为“近乃子虚乌有,动写情词赠答,数见不鲜,兼乖典则”,将写情跌落进恶俗烂套里而已,“情”本身并非质疑的对象。“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情具有了不可忽视乃至最根本最直截泉源的伦理意义,这种观念,对一向重性轻情的理学的反叛以及对时代思潮的折射,且不去论,至少我们知道,洪昇的创作,有其明确不移的目的:“唱与知音心自懂,要使情留万古无穷”。
他说,“凡史家秽语,概削不书,非曰匿瑕,亦要诸诗人忠厚之旨云尔。然而乐极哀来,垂戒后世,意即寓焉”,长久以来对这句话,我有些疑惑不解,后来方知,这不过是打着经的名义,剥除了史的价值,为存“诗人忠厚之旨”,免不了牺牲了史家直书之义。对明明是历史真实的“史家秽语”,他略而不谈,只是将这些可做后车之鉴的前车之辙一概删削,他到底有些不那么心安理得。好在,“乐极哀来”的整体情调犹在,仍可“垂戒后世”,他总算还有些自我安慰的余地。
虽为秽语,但终究是历史,洪昇将之弃置,与其说是法诗人之忠厚,不如说是写情之必需。我国民众在历史中浸淫太久,在亡国覆家的结局面前,李、杨二人纵然情真意实,少不得也是个幽王褒姒,何况,在“史家秽语”的记载之中,这段感情有多深本身就值得怀疑。洪昇既以写情为务,少不得将这些推廓开去,“太真”一名的由来换了门面,玉环与安禄山也并无关联,祸国之由,尽数归之于“外有逆藩,内有奸相”,只不提上有愔主;《弹词》一出中李謩且有一番辩解,替皇帝老儿开脱。如此者夥。玉环之殒命马嵬,也一再说她是“为国捐躯”,本一个醋劲极重的弄宠女子,成了个临危一死的舍命巾帼。总之,千方百计,无非是为二人撇清,无非是为写情做铺衬与帮闲:只有二人无辜,其情之坚贞,方才值得怜悯,值得钦叹。
洪昇成功地摆脱了历史的羁绊,却堕入了另一段孽缘。在此之前,恰恰刚读完了《桃花扇》,总觉得孔尚任太重史,于情的风流旖旎,描写太过省俭,恐怕失却了传奇本色。所以,初读《长生殿》时,免不了觉得此作要胜出一筹。然而,情写得多,同样未免令人生厌,洪昇到底有些后劲不足,终究堕入了他所讥刺的子虚乌有,并且,相思成灾之后,写情的套路用尽,他也难以翻新,看得鲜活的曲辞,找不出多少了。到底不如《桃花扇》一气贯注的质实厚重。
在与历史的搏斗中,更为成功的是《汉宫秋》。当然,马致远面临的空间,比白朴洪昇等大的多,汉元帝虽不是圣明君主,至少没有败家亡国,他承担的历史谴责,远比唐玄宗少;王昭君经过一群落拓寒士的书写,形象从来正面,不会有人将之等同于檿弧箕服。所以,洪昇犹自小心翼翼地安排穿插,马致远却可以大手大脚的书写,第二折中,元帝对群臣的反复问责,最多使之成为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无奈天子,非但使人不忍责其软弱,反而滋生爱怜许多。对于生性怯懦、不谙世事的小儿女,纵有些差错,谁又忍心再苛求什么?用可怜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一类的理由来为马嵬坡前的李三郎开脱,毕竟有些做作,然而这些手段,用在汉元帝这里,确是触处生春。何况,马致远早早安排下许多铺垫,即如第一折中,元帝便善戏谑兮,对昭君说“俺官职颇高如村社长,这宅院刚大似县官衙,谢天地,可怜穷女婿,再谁敢欺负俺丈人家”,于是后来自怨自艾不如“小家儿”,关节照应似一语成谶,自然而然,毫无牵和之迹,帝王的举动不得自专由,增人慨叹。于是,马致远笔下的汉元帝,痴痴缠缠,竟似一十七八岁、偶然做了些错事悔恨不迭又无计可施的孩子,令人痛惜;第二折之后,可以想见,三四折的抒情,将有怎样的排江倒海之势。
当然,大部分的历史作品是不用这么纠结的,它只要按着大家那些业已成型的印象写便是了,比如《三国演义》之类。

本来去找了北川景子主演的电视剧,看了几分钟觉得这妞儿真做啊,演大小姐演的太假了。而且一集40分钟,我看书的话也就看20分钟。果断弃电视剧看书。
第一本用了合计两天的通勤时间读完了。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慢热,后来就逐渐吐槽无力,再后来,喜欢上了这些不太真实却可爱的人物,并且期待着他们的后续。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风祭警部……因为他每次出现都能让我吐槽无力。爱自吹自擂的属性、无视别人说话的属性、还有推理从不靠谱的属性,都让他萌到爆表。其次是影山,腹黑、毒舌、眼镜、高瘦、管家(喂干眼镜什么事!)属性,黑执事你好,黑执事再见!丽子更像是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传声筒,所以没什么特别的喜欢。
我有很多问题希望能在第二部中解决:影山叫什么名字?什么身世?为什么要当管家?丽子是和影山CP吧,绝对不能和2B警部CP哦不然我杀了作者哦?丽子的身份到底会不会揭穿?最后一个,警部的脑残有没有希望治好?
期待!

读完了镜全系列,大概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玄幻小说的通病就是弱鸡主角机缘巧合一路打怪通关统治世界,无聊得很。而镜不是这样,这本书没有主角,每个角色描写的都很丰满,一个个形象跃然纸上。
作者非常巧妙的将几千年的时间串联,因果关系繁复而明晰。要说我最喜欢的角色,不是苏摩,也不是皇太子,也不是咋咋呼呼的那笙,而是那个成魔被封印的焕。他的设定就意味着这个角色的悲剧收场,畸形的爱恋与被爱恋的关系,明明没有做错什么而被逼成魔,师父和姐姐死去的时候我简直看到了他的心在滴血。
镜是本非常不错的小说,但我应该不会再读第二遍了……

《金庸传奇》主要讲的是金庸成名前的经历和金庸作品介绍。金庸一共有十四部作品(布准确,十四部只是指武侠小说而已,金庸还有其他作品呢),分别是《飞狐外传》、《雪山飞狐》、《连城诀》、《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白马啸西风》、《鹿鼎记》、《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碧血剑》、《鸳鸯刀》。把这十四部作品的首字合在一起,就是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说明金庸给作品取名十分用心。
有些人发现,金庸小说主要是写一群人争夺权力或财宝,权力也包括武林秘籍,神奇的武器,因为有了武器就可以号令天下。并且金庸小说的男主角都有一段奇遇,而且一开始男主角都没有武功(乔峰除外),等到故事发展了一段,才会得到高人相助,然后变得武功盖世。不过,金庸小说中的男主角一个比一个差,一个比一个不完美,到最后一个韦小宝,一点武功也没有了,简直就是一个只会拍马屁的小混混了。
不过,在金庸武侠小说中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韦小宝,因为他为人坦诚还有些小聪明。他的运气出奇的好,他和当时第一年轻有位的皇帝康熙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他拜武功第一的独臂神尼为师父……有人说,韦小宝太贪,可是谁没有动过一点私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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