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过推理小说越多,自然就会对该类型小说越发挑剔,这是读者在不断积累推理小说阅读量中的一种自觉。因此,在我看来,对于推理小说的评价,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翻译出版的时间。
在国内,有两位大师的作品尤为如此,一是岛田庄司,另一位就是我们此刻将要讨论的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约翰·狄克森·卡尔是在古典推理小说中以“不可能犯罪”闻名的大师,他笔下的诡计不仅极其赋有哥特与隐学表象,且大多能够在解谜过程中让读者信服。因此,以不可思议著称的《三口棺材》、《歪曲的枢纽》与《犹大之窗》成为众多推理爱好者们顶礼膜拜的推理圣经。
但也正因如此,读者们容易忽略卡尔作为故事大师的存在。在《绿胶囊之谜》、《耳语之人》、《五盒之谜》与《燃烧的法庭》中,卡尔借助其出色的文字技巧与操纵情节的能力,让谜团时刻以如隐若现的诡谲之态不断萦绕在读者的思绪范围内,重复敲打着他们本就紧张敏感的神经,犹如书中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的警探。然而却让故事更加显得精彩纷呈,无法释怀。
《青铜神灯的诅咒》碰巧属于上述范畴。卡尔让一位年轻的英国女性海伦从埃及携带着“受到法老诅咒”的青铜神灯回到哥特式的英伦庄园,就在进入庄园的瞬间,诅咒毫无征兆的如约而至——海伦蒸发在庄园之内。这并非大变活人的魔术,在卡尔笔下,他让不可思议的气氛同庄园与诅咒相互碰撞,以摩擦出惊悚神秘的火花。
尽管,不少读者认为卡尔对于谜团的解释没有太多的意外,但我绝对相信,若非读到最后,恐怕很难印证自以为是的结论。卡尔掌控故事情节能力最大的表现就在于总能吸引读者持续读下去。
自我接触卡尔以来,一直为卡尔细腻的感情描述与紧张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当然他对不可能犯罪的偏执也是受人敬佩的。然而,当诡计与故事情节进展相矛盾时,我们应当有所取舍,不然整部小说就会在一些细节上显得突兀。在这部作品中,我对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诡谲感到有些不解,他在小说中的行动和言语较《我的前妻们》相比更加难以理喻,而且与那部1946年的作品相比,亨利爵士的存在感被人为的放大,从而极大的影响到故事进程的合理性。当然,即便是这一点,若非读完作品,也是绝对难以想到的。
卡尔就是这样一位偏执的大师,他喜爱英国女人和不可能犯罪,崇尚自由浪漫和身份的纯洁爱情,还有那些无所事事,性格古怪的神探。若是哪部作品真的少了这些要素,我想可能会更加耐人寻味。

标题只是这本随笔集中的一篇。全书基本写的是作者在美国生活的点滴感受。以作家独特的敏感与视角,剖析了日本与美国文化生活各个方面的异同,并根据自己的切身感受,比较得失优劣。
这不是一本论文或者专著,只是本随笔集,因此没有学术性的板起面孔教训人的态度,而是宛如一个旅外归来的朋友,娓娓地说着这样那样一些看似琐屑却又令人好奇不已的故事。也正因为是随笔,作者才可以兴之所至地从不同角度描述,文中有两国精英学者的生活态度的比较,有两国马拉松跑步比赛组织的比较,有爵士乐,有啤酒,有女人,有理发店,有史蒂芬·金,也有菲茨杰拉德的孙女……总之都是些村上春树迷恋不已的东西,也都是让村上迷们为之着迷的元素,作者既是在对读者讲述美国故事,也似在喃喃自语,浅酌低唱,越是如此,越显迷人。
语言上,仍是林少华的译作,一如既往的林少华式的村上风格,在村上随意的语言里融入中国式的古典美,清新的感觉,让人无论如何都难以相信,这样的文字,竟然能出自两个行走于文字间的中年男子。
本书固然可以增长见闻,但作者的目的绝不在此,如果只是想了解某地的概况,去翻旅游手册可能更清楚一些,但随笔里渗透着的情感与眼光,还有作者切身经历过的种种有趣细节,莫说是翻手册,就算自己亲自去当地旅行个十次八次的都未必感受得到。
除了个别几篇稍长外,这些随笔篇幅大都比较短小,且装帧又小巧可人,携带方便,在咖啡厅一类的地方等人时,是本消磨时间的好读物。

2010年疯狂地迷恋这本书,崇拜作者“惠特曼”
无比霸气,无比爷们儿
一泻千里的气势、无所不包的容量
一种原始、野蛮、天然的纯洁和力量!
感觉像一个“混蛋”诗人,那么大胆、那么高傲。
头一次发现,原来并非所有诗人都是悲春伤秋,并非所有诗人都是多愁善感。
原来诗人也可以是惠特曼这样,这样肆无忌惮,这样没有韵律。
像个无所畏惧的勇士,充满激情、热爱、在他面前仿佛一切都成了胆小鬼。
“我闲步,还邀请了我的灵魂,
我俯身悠然观察着一片夏日的草叶。
我的舌,我血液的每个原子,是在这片土壤、这个空气里形成的,
是这里的父母生下的,父母的父母也是在这里生下的,他们的父母也一样,
我,现在三十七岁,一生下身体就十分健康,
希望永远如此,直到死去。”
“像骏马一样健壮,多情、傲慢,带有电力,
我与这一神秘事实就在此地站立。
我的灵魂是清澈而香甜的,
不属于我灵魂的一切也是清澈而香甜的。
”
“所有世间的男子也都是我的兄弟,
所有的女子都是我的姊妹和情侣,
造化用来加固龙骨的木料就是爱 ”

《死之枝》是我看到的松本清张好看的短篇之一。
一般说来,短篇总让人觉得不那么容易进入角色,基本是刚刚开始来了兴致,无奈文章就结尾了。所以我平常要么不看短篇,要么就只买朋友推荐的短篇来读。因为这样至少不会让我太扫兴!
记得有这么一说:
爱因斯坦以为的“优雅”是:“尽可能地简单,但却不能再行简化。”
是不是还有一个词我们更熟悉呢?
叫:极简主义
没错!
极简主义(Minimalism)以简单到极致为追求,是一种设计风格,感官上简约整洁,品味和思想上更为优雅。
短篇作品在形式上简而求精,以不能再缩略的文字,加快故事节奏,同时开放了其在艺术概念上的意像空间,让读者自主参与对作品的建构,最终成为作品在不特定限制下的作者。
而对于松本清张的短篇而言,还有另外一层深意。
终其一生,松本清张以其旺盛的创作力著作等身,涵盖小说、评传、纪实文学、古代史、现代史等,堪称昭和时代最后一位文学巨擘,亦是后辈作家景仰的一代宗师。
单就这点,我们就能了解他的作品的内容之广泛、纵深之无人能攀,特别是在阅读一代宗师自传后,我越来越对松本清张老师深感佩服。生活在日本战前战后最艰难的年代,处在社会最底层,遭白眼、被压制,内心终日惶恐不安、为生计焦虑担忧,然而,在这难以想象的恶劣环境中,清张老师没有就此被打倒,他挣扎着支撑家庭重担,足迹踏遍整个日本,在深刻体会小老百姓的生活的同时,看遍社会的黑暗面,终于写出真实而震撼人心的文字,得以被众人歌颂。
言归正传,为什么说他的文章是优雅的?
如果我问大家,能不能报出你看过的侦探小说中的侦探的姓名?看过推理小说的人一定会马上说出来,什么福尔摩斯、波罗……
可松本清张的推理小说不一样,书中的推理元素总埋藏在再寻常不过的日常生活中,主角也并非具有过人灰细胞的名侦探,而是遍布在我们周遭的普通百姓。
松本清张擅长塑造栩栩如生的临场感,优雅地再现日常,却又不那么日常的故事。
在松本清张的书里,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凶手,任何人也都可能是下一位受害者。犯人并不一定是绝对的坏人,而死者也不一定无辜;女人并非绝对的弱者,而男人也不该自恃优于另一半的社会地位或体能而糟踏自己的妻子。
我们都不能否认,人有私心。
人一旦被逼急了,为了捍卫自己的幸福,什么都能做出来。
《死之枝》就是这样一本书。
到底怎样的疯狂才属于极致?
到底怎样的理智才是疯狂?
我相信,这座推理界的高峰,彻底巅覆日本的推理文坛的一代宗师,一定能在你心里掀起“清张革命”。

几年前曾经在大学里看过黄健中导演的《大秦帝国之裂变》,这部让我反复看了3遍的电视剧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至今是我认为所看过的最好的历史剧。如今开读孙皓晖的原著,激动期盼之余也夹杂着一丝膜拜之情。
秦国自战国以来就中原各国贬称为“西陲蛮夷”“虎狼之邦”,统一为秦朝后暴虐苛政为万夫所指,西汉之后更被儒家口诛笔伐,“暴秦”几乎成为了中国人对秦帝国的唯一印象。然而孙皓晖却说,他对大秦帝国有着一种“近乎于神圣的崇拜”,内心执着地将秦文明作为中华文明的渊薮,在这样的感情激发下才诞生了六部的《大秦帝国》。而读完第一卷《黑色裂变》,配上电视剧中的种种之后,也不得不让我对古老的秦文明产生了由衷的崇敬。
秦部族自西周以降,不过是因为周王室养马有功而被封于西陲蛮荒的小族,当中原文明陶醉在周礼与风雅中时,远离富庶与安宁的秦人正在戎狄蛮族的包围下在夹缝中顽强地求生,几百年的刀尖舔血非但没有被蛮族的汪洋大海所淹没,小小的秦部族反而征服了无数戎狄而立足于中原之外,直到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秦军勤王有功方被封为一方诸侯。至于春秋,秦穆公虽称霸一时,然而却始终游离于先进之外,及至献公殁,秦国既没有楚国广阔的领土,也没有魏国强悍的军力与霸者的名号,更没有齐国富庶的商业与繁荣的文化,甚至仍被士子视为不服教化、愚昧无知的蛮夷之邦,中原皆耻于与秦为伍。就是这样一个几百年来外弱内贫的国家,却在短短几十年间崛起为六国谈之而色变的强秦,从中原文明所不屑的西陲边疆中大出于天下,最终横挑六国,一匡宇内,完成了多少中原先进文明都难以企及的霸业。煌煌六部《大秦帝国》所铺开的如此波澜壮阔的史诗画卷,其形,足以令人心醉神怡,其精,不得不使人沉而思之。
就第一卷《黑色裂变》所展开的商鞅变法本身而言,正如孙皓晖所坦陈的对秦的崇拜感,整部小说对于商鞅、秦孝公以及变法的赞美可谓不遗余力,而对于商鞅此人的过度美化也成为了批判与争论的焦点。书中不仅将商鞅塑造成了一个饱览天下、大公无私、内能令行禁止、外能统兵却敌、深得国君信赖与庶民拥戴、在个人生活和情感经历上也夫复何求的完人,更将变法本身描绘成了秦国民众但无二心、以死相护的良法。且不论商鞅、新法以及法家千百年来在史学界的争论,仅从一般的伦理而论,诸如连坐之类的伦理道德问题就被民间诟病颇多,孙皓晖在小说中的过度美化的确有失偏颇,但这并不影响《大秦帝国》成为一部优秀的小说。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在这些表面的瑕疵上争论不休是一种因小失大的行为,因为一部好的小说或影视作品的重点是其表现出的精神特质,从这个角度来说,《大秦帝国》所迸发出的昂扬气场足以使其成为经典。
几年前我看完《大秦帝国之裂变》后写了一篇观后感,在最后我写了这么一段话: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嬴渠梁在内忧外患、贫困交加的国难关头,力排众议,举士子卫鞅着手改革;废井田、开阡陌,重农业,抑工商,奖耕战,合度量,励军工,行军爵,编什伍,废世禄,革户籍,行连坐,立郡县,推秦律,史称“商鞅变法”。老亲人励精图治二十余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民怯于私斗,勇于公战,秦国大治。自此而始,孝公复河西;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取汉中,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追亡逐北,伏尸百万,流血漂橹,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河山,强国请服,弱国入朝,大秦天威,荡宇慑寰。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履至尊而制六合,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一统山河,千古一帝。秦孝公嬴渠梁,贤明宏量,力排众议,举卫鞅,不法古,不离不弃,肝胆相照,无愧千古明君,万世楷模;商鞅,一介布衣,孤身入秦,挽狂澜于即倒,扶大厦之将倾,富国强兵,攘外安内,无愧佐君诤臣,变法贤臣,护法功臣,行法强臣。商鞅变法是中华五千年文明中无比灿烂辉煌的一页,它让一个边陲小国崛起为结束五百年乱世的强盛之邦,使大一统的中华民族变为现实,为中国几千年辉煌的封建社会的体制奠定了根基;一朝富强,千秋万代,开不世之先河,立旷古之不朽,鉴于往事,将有资于治道。
对于商鞅变法这样一个将西陲弱国变为统一王朝的历史事件,溢美之词我不想多言,无论是商鞅与秦孝公之间的君臣相扶,一以贯之的执行力,还是奠定了秦国强盛基础的结果,即使对变法条款本身有再多的争论与疑义,也抹杀不了商鞅变法对于中华文明巨大的影响力。战国之时各国几乎无一例外的变法图强,前有李悝吴起,中有申不害,后有燕赵,但唯有商鞅变法得以在秦国贯彻延续,并为统一打下根基,其作用不容否定。
自古以来,无论是东方文明还是西方世界,野蛮与文明的较量一直未停止。古罗马在帝政时期一刻不停地与蛮族作斗争,四百年多的帝国兴衰无时不刻伴随着蛮族入侵的强弱,盛极一时的五贤帝时期蛮族偃旗息鼓,然而三四世纪的内乱让帝国疲于应付入侵,最终476年西罗马帝国淹没于蛮族的汹涌潮水中。而在中华文明的兴衰中,游牧民族的身影更是如影随形,无论是秦汉与匈奴、魏晋五胡乱华、宋朝与契丹党项女真蒙古,还是满清入主中原,与其说是野蛮与文明的较量,不如说是征服与文化的对抗,强大的民族以军事征服周边,然而不开化的蛮族们往往会被先进文明慢慢同化。然而何谓文明与文化?回到战国之中,秦国被称为虎狼之国,而秦军为虎狼之师,六国对秦军的普遍认识是“腰间挂着人头,在战场上以一当十,令人震怖”,而这种以人头杀伐为重的戾气,加上一人有罪十家连坐等伦理道德问题一直是秦文明被诟病的地方,也是中原文明一直视秦为蛮夷的原因。这样一个国家征服了中原文明,加上焚书坑儒,大概会像蛮族灭亡罗马一样引起“优秀文化被摧残”的嗟叹,然而诗书礼仪与百家经典就代表着所有的文明与文化吗?
在《黑色裂变》中,有两处令我记忆犹新的地方。一是秦孝公刚即位,微服前往民间的一个老石工白驼家中刻石碑,白驼老人见到石碑上的“国耻”二字,饱含着热泪下锤,“老人觉得这不是刻字,而是一锤一锤讲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和族中战死者的灵魂镶嵌在这永远不会衰朽的石刻上”,丢掉锤凿后,老人猛然扑在石刻上,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当侍者要将一百个白驼老人从未见过的名贵的魏国老刀币作为酬金时,老人沙哑地道:“这两个大字能由老白驼锤凿出来,死也安宁了,赳赳老秦,共赴国难,钱为何物,要它作甚!有贵人石上两个字,老秦人吃肉的日子,不远了!”秦孝公哽咽道:“老人家,说得好,老秦人终究有的肉吃。”
二是秦孝公的葬礼上突逢大雨,雨大路滑,灵车上不了长坡,太子和大臣们束手无策,在雨中跪倒一片乞求上苍开颜,而列国时臣则无动于衷地站在道边作壁上观。这时雨幕中冲出数百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和大一片赤膊壮汉,为首一个老人嘶声高呼:我等子民,请抬秦公灵车上山!当灵车被万千民众簇拥着台上高坡时,山东列国的使臣们简直惊呆了,谁见过如此葬礼与民心?在他们的记忆中,战国以来赵肃侯的葬礼算是最隆重的了,然而那只是“礼有余而哀不足”的排场而已,如何比的这万千乡野匹夫为国君义勇抬灵,竟在大雨中抬上了六里北阪?“秦人若此,天下何安?”
这样的镜头在小说中还有很多,孙皓晖笔下的老秦人的刚烈与执拗令我动容。与彬彬有礼的中原文明不同,当中原各国在西周享受礼仪之邦的礼乐、在东周的百家争鸣中为文化自豪时,被蔑称为蛮夷的秦人在几百年戎狄的血海与穷困的生活中锤炼出了坚韧而务实的品格,虽然在文明与文化的形式上,与中原的诗书礼仪相比如敝履一般,但有着这种精神特质的秦人举起戈矛后焉能不横扫天下?有人会说野蛮的征服在文明的同化面前不过是纸老虎罢了——但为何孙皓晖会满怀感激地将秦人视为中华文明的源头,而非更有“文化”的齐鲁韩魏?正是因为秦人这种精神品格构成了我们现在所骄傲的“五千年未曾中断的中华文明”的基础。试想我们常拿来形容中国人词语有什么?勤劳,坚强,勇敢,朴实,这些不也正是秦国这个西陲蛮夷所蕴含的最古老的品格吗?
说到底,四书五经、诗书礼乐、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确是文化,但比之于形式与表面的文化,扎根于民族深处的精神品格亦为文化。为何中原六国无法一统天下?因为秦人身上的那份坚韧与刚烈是他们所缺乏的。一个民族可以没有光鲜艳丽的外衣,但必须有岿然不动的精神,有里无表,民族照样能存活与兴盛,就如秦国大出于天下一般,然而有表无里,文化便会在浮华中凋敝而亡,多少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却在奢靡中消磨了斗志最终被同化。小说中秦人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赳赳老秦,共赴国难”,没有孔孟“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的儒雅,没有老庄“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潇洒,没有墨翟“兼爱非攻”的仁爱,更没有苏秦张仪纵横捭阖的恢弘气概,就是这样一句朴实无华的秦风,一直伴随着老秦人血战戎狄、大出天下、一统河山的史诗岁月。诸子百家、四大发明固然灿烂而辉煌,但老秦人身上所渗透着的这种坚韧厚重的精神内核,才是中华民族的文明能绵延至今的灵魂所在,这正是《大秦帝国》所要表现的最重要的精神内涵。
坚韧的精神加上强盛的国力,最终成就了一支震怖天下的虎狼之师。也许很多人会对军事的征服不屑一顾,的确,19世纪的法学家耶林也说过: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了世界,第一次是军事,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是法律,唯有第三次才是最持久的征服。但是不要忘了,不管是宗教、法律还是文化的传播与发展,都是以军事实力作为基础的,倘若没有横跨欧亚非帝国领土的统一和安宁,罗马的文明怎能传播与发扬?最终罗马文化在蛮族浪潮中分崩离析,而中华文明在大一统中绵延不绝。现代国家纵然无战事也要大力发展军备,正是因为军事实力乃是一切的基础,没有军事,何谈其他?
虽然对秦文明有刻意美化之嫌,但《大秦帝国》仍不失为历史小说中的翘楚。最后吐槽一下,电视剧《大秦帝国之裂变》这样一部好片在优酷上只有可怜的二十余万播放量和6.8的均分,而我上半年看完就骂的体无完肤的偶像片《楚汉传奇》有着5亿多的点击和8.4的均分,让我不得不怀疑现在观众的基本鉴别能力,也不知在哗众取宠成风的现代,几千年前老秦人身上那种精神特质还尚存几何。

海伦在取得成就后说她的成功离不开别人的帮助,接着又说如果莎莉文老师能够去做些大事情一定会比她要强。海伦很自知,对于她的成功我们看到的是台前的光鲜,顶多把缘由归于她自身的努力,而她自己最明白如果没有帮助她的人的支持,她最多也只能做到萝拉的程度。
海伦太幸运,她的不幸把她的幸运毫不保留的呈现出来。
她两岁时的病摧残了她的三种感官,幸亏她智力正常。
她恰好有一个中尉父亲,家境算是殷实。
当时的环境下,适逢有人意识到对于盲人的关注甚至是专业研究,就像郝博士建立了盲人学校,发明了盲文。
如果没有另一位老师---安妮的老师莫美丽,安妮·莎莉文又会如何呢?
如果安妮·莎莉文毕业时找到满意的工作,她还会愿意做一只“小野兽”的家教吗?
海伦有这么一位慈祥又明事理的母亲才得以使莎莉文有所施展。
如果发明电话的贝尔不是海伦的朋友,海伦又会如何?
如果卡耐基不是一位热衷奉献的人,海伦不是要难以果腹了?
还有在考试时给她提供的便利、与马克吐温、爱迪生、福特等人的交流相见。
一直陪伴海伦的莎莉文。
。。。。。。
海伦自己的努力是不可否认的,但是那些在关键时刻帮助她的人,那些幕后的甚至不愿透露自己(如莎莉文)的人让这个有潜能的海伦终于发挥了自己的能力。

鲁迅先生似乎站在整个世界的对立面,对左、对右、对政府、对民众、对革命文学和无产阶级文学,似乎都没有什么好话,时刻处在互怼的状态。“尖酸刻薄”可能是有一点吧,主要也是因为戳到了某些人的痛楚,很多地方读着禁不住笑出来,时不时就把成仿吾的“闲暇,闲暇,第三个闲暇”影射一番,动不动又再强调自己在抄“小说旧闻”,一副“就是让你看的不爽而你就是无可奈何”的模样。
但必须惭愧地承认,很多地方并没有看的太明白。虽然可以归结为有很多文章是说当时的人与事,有些背景不甚清楚,但其实也确实有不少地方纯粹是因为没有看懂前后句之间的关系。字当然是认得的,但是民国白话有点拗口,稍一加快读速就容易不知其意,其实心里也清楚,还是自己思维到不了。
对自己来说,价值三星,分数不高的责任在我自己认知水平有限。总之,抱着“不求甚解”的态度刷了两遍,重要的是笔杆子动起来,摘抄一些语句,比仅仅阅读体会能更深一点。

很有幸,读过《身体语言密码》一书,并且对书中的内容仍然历历在目。 例如,有我感兴趣的世界各国政治人物在不经意间做出肢体语言信号以及解读这些信号背后真实意图;以及知名人士经典肢体动作产生的影响力“符号”,比如,深处感情危机时刻的戴安娜依然保持“斜瞄式微笑”,梦露经典耸肩动作。这些是女人经典的身体语言。 而男士之间也丝毫不逊色。各国领导人齐聚一堂,位置可不是随便就占,而获取左侧优势则是显示一国领导人的处境是否占据上风。但如果一方的肢体语言已经表现出压制对方的气势怎么办?《身体语言密码》一书告诉你“模仿”就是最好的工具。尽管美国总统布什与法国前总理希拉克会晤期间有意见分歧,甚至布什表现出上风优势,但希拉克却用“模仿”的方式轻松化解了两人之间的分歧。至少“外行人”看不出两人之间的真实较量。
当然,一直混在财经领域,自然看到更多的是商务领域的身体语言的重要性。再比如说模仿这一动作在商务领域尤为重要。谈判时刻,你的一个举动都会透露给对方信息,怎么办?模仿就是一个不错的策略。再一个碰到上司老板的时候,碰到重要大客户的时候,这些时刻本能就会使身体紧张的场合,怎么才能保持一个好身体姿势,《身体语言密码》一书中都有揭示。
如果有和我一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必备一本,什么时候用就像拥有一本字典一样,随时可以查找各种姿势,随时给出应对策略。
总之,通过这本,我能更透彻地了解他人的真实想法了。所谓,洞察他人内心,掌握时局变化,也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了。

简单来说,犹大之窗就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密室推理小说。
密室,就是一个无法出入的房间,又有人横尸于此。而《犹大之窗》的迷局就是密室,而密室的解答也颇为纯粹,即便别的布局,别的前提条件再混乱(其实一点也不混乱)繁杂也与这个密室无关。只是单纯的通过一种方法——通过犹大之窗——使得犯案有了一种可能性。就是一个思维盲点造成的可以存在的出入口。而不牵扯其它很多布局的信息(比如《全部成为F》),这样的密室单独剥离出来也是精品中的精品。
不像很多地方需要巧合或其它的先决条件,这本书的密室拥有极高的可行性和极现实的现实条件。对于环境的要求也是低的可怜,几乎可以在现实之中完全照搬上演。即便它这个手法非常可行贴近生活,但是它又是人存在的根深蒂固的思维盲点,我之前有次看到过相关的事情,从而验证了这个密室的完全可行,但是在看书的时候对于这种作案手法没有丝毫察觉。这样的密室说夸张一点,就是我觉得理想的密室。
这本书同时也是一本法庭推理。用了短短的几页的篇幅交待了谋杀的简要信息是就迅速转入法庭的论战阶段。法庭的布局方面用几个陪审员就能写出整个法庭的胶着状态。所有人都不明白辩护律师要做什么,但法庭的走向正在步步改变。又由于一个人物的出现导致整个局势的彻底改变。这本书由于是开篇进入法庭,是在不断的推理,而很多推理同时具有说服力。
整个布局属于厚积薄发的类型。在解释犹大之窗之前慢慢交待其它所有要交待的事,但节奏总体走势偏慢,提的起精神但不会震惊。猛地一下,犹大之窗一出,迅速的连接所有事实,随即解释,便走向结局。特别指出来,法庭中还有另外一个小高潮,那就是某人的证词出来又被立即驳倒的时候,当时我被瞬间震撼了……或者说笑翻了合适一些。
对于辩护律师的描写蛮有趣,性格比较突出,鲁莽无礼的侦探总是能让人笑出来,对于年轻人的描写似乎就有些模式化了,总是一对金童玉女或互相猜忌之后又和好如初。剩下的配角相比不是那么出彩。
顺带一提,这本书与三口棺材相比。两本书同样是由偶然因素的介入导致某些事情的失败。但这本书的密室与布局相剥离的特点与《三口棺材》不同,有着更高的公平性。当然《三口棺材》由于两者的紧密结合也有着很高的难以被模仿的独一无二的特点。并称为卡尔两杰,我觉得并不过分。
总之,诡计方面的公平巧妙的密室,布局方面扣人心弦的法庭。卡尔作品中的精品。

01
“人类的内心有一个原始的自我保护机制,不愿意接受给大脑制造太多无法承受压力的一切现实,这个机制叫否认。”
人具有本能的否认倾向,人的大脑会封闭掉各种真实存在的恐惧,将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能够应付的压力上,比如一些简单任务和日常琐事。
书中的这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且兰登教授本人的行为做了非常好的诠释。西恩娜的假设和诘问让他深感不安,进而转移话题,西恩娜明确指出了这便是否认,即便高智商如天才也不可避免。
联想到日常生活,很多人每天都按着固定的套路活着,朝九晚五上班或是两点一线上学,规范同时也束缚了人的生活。但也正因如此,人们得以借工作或学习逃脱对生死、对个人终极价值的实现、对世界灭亡的思考和恐惧。投身于简单繁琐的工作可以算是人们逃避思考的Break,只不过我们的Break为期太长。
02
站在巨大的天幕下,四野苍茫,人会感受到个人的渺小与世界、与浩瀚宇宙相比不值一提。一般人觉得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无法改变全人类,即便有这个想法,也会因为不自信或受他人打击而羞于说出口,这个时候,人已经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动摇和质疑,因此并无法虔诚的信仰下去,原本的想法就更难以获得实践和实现。
说到底,人是渺小的吗?
《地狱》里的天才遗传学家贝特朗·佐布里斯特研制的地狱病毒载体,通过改变人体细胞的部分DNA,足以影响世界三分之一人口的生育能力。通过节制生育,控制人类的繁殖速度,解决世界人口过剩的问题,为人类改善自身争取时间。
虽然这个构想只存在于虚拟的小说中,但是超出人类想象的事情真的太多,一般人根本就无法预料的甚至无法理解。当初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的时候,世界上能够读懂的大概也就三个半人。所以个人的力量也可以影响世界。人并不总是渺小的,当他具有煽动性的语言,集结了一大帮死忠的信徒,同时本人拥有无与伦比的智慧、权威,他可以操控其他人的思维。
教科书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推动者,伟大人物只是偶然因素。通常我们经常听到里例证就是如果不是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那么总会有另外人会发现。但前提是要存在这个人。所以伟大人物的出现是必然,至于这个人到底是谁,则存在较多的偶然因素。其实用宿命论的观点来看,一切的偶然都是必然,在冥冥之中一环扣一环紧紧相衔,现在有些电视剧运用了这种手法进行拍摄,效果还不赖。
03
看完整本书,我倾向于佐布里斯特的观点。也许从基因上自我净化,对解决当前问全球性问题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且相比黑死病这种手段更为温和。这也许同我本人对生育的看法有关。
繁殖是人类生存延续的能力之一,所以人们对繁殖有与生俱来的崇敬和敬畏,从远古时代开始对两性、繁殖等意象的重视和演绎就一直存续。性本身也是为了繁殖而服务。
其实我不太能理解,个人消亡为什么非得要有后代存续?有人可能会问如果没有后代人类就灭绝了呀。可关键是当个体死亡后,对现实世界已经不存在感知了,那么即便有后代,对已经消亡的人而言有什么意义呢?
另一个重要的看法是我觉得现代人,作为中国人感觉尤甚,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等传统观念束缚了人们的生育观。很多中国家长一辈子都为孩子而活,自己心甘情愿奴役自己,孩子长大成人后又重复父母的道路,进入恶性循环,这让我觉得很压抑。从个人私心而言,养孩子的确麻烦,在带来所谓天伦之乐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痛苦和煎熬。如果没有社会和家庭的压力,我想知道有多少人会选择成为丁克族。
丁克族的出现挑战了传统的生育观念,我觉得对未来生育观念的发展是有推动作用的。有些人羡慕丁克族的自由,但是一旦谈论起孩子的时候对丁克族又会产生一种不理解。尤其是当自己的孩子是特别懂事特别优秀的时候,还会对丁克族们产生一丝同情和怜悯,意指他们可能这辈子都体会不了当爹妈的自豪感。
04
人的快乐是可以来自很多方面的,不仅是从孩子身上,只不过一直以来的传统导致人们习惯了从孩子身上获取。如果我一个人也能够活得很快乐很充实,那么为什么非得找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迎合世俗大众的价值观念。
社会长久以来固守的观念被不加区别地当成准则,衡量着每个人的行为。
我羡慕具有天才大脑的人,他们可以冲破世俗的观念,是时代的异位者,所以在谈论天才的时候都会伴随疯癫二字。他们往往充满智慧和与众不同的观念,不被世俗理解,痛苦、孤独。但是他们具有人之为人的思想,是勇敢且智慧的,懂得自我价值实现的。一般的普罗大众,浸泡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百象之中,难以逃离,或者说根本不想逃离大多数人的队伍,有些自欺欺人的意味。
总而言之,人们处于社会中不如说处于地狱的不同圈层中,而能越过炼狱山到达天堂的人却少之又少。

《血字的研究》是阿瑟·柯南·道尔的开山之作,据说也是这部作品奠定了他侦探小说大师的地位。而我读后也觉得,这本书确实值得一读
这本书中整个故事的结构非常清晰,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从案发到破案的过程、凶手犯案的原因以及福尔摩斯的推理。
第一个部分乍看起来有点让人找不到头绪,随着情节的逐步展开,一个个零散的线索出现在我们面前,但似乎一条合理的逻辑线将这些线索串联,就已经宣告破案成功了,不禁让人心生疑惑,甚至质疑逻辑的合理性。但仔细想想这种故事的讲述方式却十分巧妙,这就像是作者给我们发了一份邀请函,邀请我们同福尔摩斯解开这个谜题,我们同书中的福尔摩斯一起发现这起谋杀案,随着他的脚步一起观察现场、寻找线索,而串联线索、推理真相的过程则交由我们完成,可以让读者有更强的代入感,但另一方面,由于小说的创作有特定的时间空间,有些情节的代入对于当今的我们而言也是比较困难的。
如果说第一部分中罗列出的线索和破案情节像是一颗颗散落的珠子,那么第三部分就是将这些珠子串联起来的水晶线,这一部分非常清晰的将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展现在我们面前,不由得让人为他卓越的逆向推理能力称奇。
纵观从案发到推理破案的整个过程,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其实这起案件和书名中的“血字”关系不大,虽然这起案件确实由墙上的血字而变得格外骇人、尤其特别,也引发了两位警官复杂的猜想,觉得此案难破,但实际上血字是凶手因为突然流鼻血而不得不做出的计划之外的举动,血字的内容对于破案来说也只是误导性信息,就如福尔摩斯所言“不平凡的事物常常是一种指南,而不是一种阻碍”。福尔摩斯轻松识破这个小把戏,不仅看出这是个误导性信息,还由墙上因书写留下的痕迹推断出凶手的特征。
于我而言推理小说是否能吸引我有两点尤为重要,一是推理的逻辑,二是案发的原因,推理的逻辑必须合理这一点自然不用强调,而案发的原因足够激起读者的同理心也同要重要,如果没能让读者理解作案者犯案的原因,只会让人觉得生硬,就像国产恐怖片结尾处用安眠药、精神分裂甚至沼气中毒对前面的一切恐怖情节进行强行解释一样。
而这一点这本书也处理得非常好,整本书的第二部分将凶手作案的原因作为一个独立的故事向我们娓娓道来,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本案的凶手杰斐逊·霍普,以及他的恋人露西和恋人的父亲约翰,约翰和露西在濒死时被逃亡的摩门教徒所救,并随这些摩门教徒一起建立了新的城市——一个圣徒的国家,然而这些曾因信仰不同而被迫害驱逐的摩门教徒却从受害者变成了新的更为可怕的迫害者,他们用恶毒残暴的手段对付所谓“异端”,为了排除“异己”,清除掉有违教义的人,他们无所不用其极,而约翰和露西为了逃脱这种以信仰为名的畸形的禁锢付出了生命,杰斐逊誓死要为父女二人报仇,于是便有了后来“血字的研究”。
案件背后的故事往往比案件的推理过程更引人深思,为了报复,摩门教徒曾经的受害者现在变成了迫害者,手段之恶劣甚至更甚于曾经伤害他们的人,而这些可怖的手段都包裹着信仰的外衣。从前觉得信仰这东西太飘渺,大而空,没办法说明到底有什么作用,现在反而觉得是当时的自己没有意识到精神力的强大,而建立在精神基础之上的信仰他的力量也是极大的。有人依靠信仰而走出悲伤重获新生,同时也有人因“信仰”变得畸形,像是《达·芬奇密码》里的塞拉斯,像是电影《我滴个神啊》里盲目信仰Tapasvi的人们。
我觉得人是应该有信仰的,但信仰的存在是为了希望,而不是用来束缚或圈禁他人的,更不能成为迫害别人的理由。

从2015年看《心理罪》第一部入的坑,追剧时被这些充满仪式感的心理犯罪所吸引,便开始看其原著小说。
前两年断断续续地看了前两本《第七个读者》《心理罪:画像》,感觉网剧第一季的还原度非常的高。当然了,第二季的剧情糅合了《教化场》《暗河》,整体节奏混乱,最喜欢的《心理罪:暗河》剧情被草草带过。希望第三季可以延续第一部的制作水准。
终于在去年在微信读书上靠阅读书币购买了《心理罪》全集,花了半年时间断断续续地看完整部小说。之前也追过类似的小说《法医秦明》系列、《十宗罪》系列,前者如同法医手册一般专业性很强,后者之前惊艳后来为了重口味而重口味。
然而《心理罪》系列不同,感觉方木这个人物活了起来。从《第七个读者》到《心理罪:城市之光》,看着方木一步一步地从学生成长为警察,看着他身边的人(陈希、老邢、廖亚凡等等)离他而去,看着他身边共事的搭档换了一个又一个。老邢睿智深沉,邰伟果断勇敢,郑霖暴躁冲动,肖望聪敏机灵,却也人鬼莫辨。米楠和他们不同,她身上既有女性的细腻、冷静,也有男人一样的坚强和耐力。看着他从第七个读者案、孙普案、教化场案、暗河案、城市之光案,不断地经受苦痛与磨难,一路地成长过来,感觉到方木已经是和我们生活了多年的老朋友。
看小说的过程中,时常会感觉到非常的压抑,方木所爱所尊敬所信任的人,都一个一个地离他远去,自己也身临其境。或许是因为方木是个破案天才吧,天才总是不能太完美。多希望城市之光的结局里米楠简单了还活着的方木,两人最终真的在一起。
邓超主演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大体上还是还原了原著,可能是广电审查的原因导致故事太过零碎。很多人都在问为什么结局方木没有死,其实在番外篇《两生花》中给得很清楚,只是电影没法拍出来。方木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因为这座城市需要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残暴私刑来惩罚有罪之人或许能得短暂的快感,但始终不是法治的最终目的,法律建立与完善的过程终究是漫长而艰辛的。方木代表着正义,所以他不能死。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
如果你第一次知道方木和雷米,第一次翻开《心理罪》系列小说的话,如果你想阅读一个完整的故事,那么,最佳序列是:《第七个读者》《毒树之果》《心理罪:画像》《斯金纳之箱》《心理罪:教化场》《月光的谎言》《心理罪:暗河》《心理罪:城市之光》《两生花》。
最后,多希望方木在那趟不知道开往何地的列车上能最终与米楠相遇。吴涵、孙普、杨锦程、肖望、江亚,以及那些牢牢占据着方木的记忆的人,你们都走吧,走吧。
穿过秋日与冬季。穿过仇恨与纠缠。穿过杀戮与拯救。穿过无尽的轮回,直达那绿草遍地,颂歌吟唱的所在。
与你此世永别,与你两生相望。
春天的花,将开在何处?

天知道我有多么渴望一本真正黑暗的小说……可惜九把刀却让我失望了。
这本人物刻画实在不怎么样。所有人物一出场就被设定成某种刻板的性格,被贴上“有黑暗面”的标签待售。黑暗面怎么造成的,社会原因还是个人原因?黑暗面对他们造成了什么影响?他们的挣扎在哪里?对某些人物所谓的黑暗跟自我保护本能有啥区别?这些根本付之阙如,有也十分苍白,第一人称我甚至看不到心理描写!
好吧,至少有房东的。九把刀似乎对笔下的房东还挺满意……但他的性格同样苍白。为啥一事无成?为啥喜欢窥私?有啥童年黑暗往事什么的?好吧这些都不是必需的,但看了别人施虐自己就黑暗起来,这算什么,房东又不是喜欢模仿的猴子。如果房东本来就黑暗只是被邪恶场景点燃,作者是少应该先交代下房东的黑暗背景。不客气地说,这种不靠谱心理转变根本是YY小说的路子。
以前只看过九把刀一本奇幻《打喷嚏》。或许那时还小,但我觉得现在才读到的话一样会喜欢的。书最大的亮点就是简单纯粹的爱情。现实中爱情可能不那么简单,会有乱七八糟的东西来捣乱来恶心。但我们都希望爱情简单纯粹,即使那不真实。
但黑暗不同。我不知道离开真实空喊“每个人都有黑暗面”有什么意义。要看猎奇场景,我宁愿去看豚鼠,至少还有声光效果感官刺激。我看《狗镇》后病得三天下不了床,看这本从头到尾连个冷颤都没打。《刺客正传》的作者罗苹·荷布也写奇幻,书主题是责任却描写得极其阴暗。《一九八四》的结局够劲,但奥威尔毕竟不是人物作家。让罗苹荷布包下温斯顿被抓后的部分,恐怕书的亮点就不是反乌托邦了(但书可能会多出百多页,恩)。
这本书整体给我的感觉,像是打喷嚏里的阳光正太主角坏笑装猥琐讲鬼故事,吓的了心心姐姐但吓不倒大魔头。你尽可以把场景描写到地狱般恐怖,但实际上,你离真正的黑暗还很远。

和看完《德川家康》一样,看完日本历史小说《武田信玄》,最大的感受除了被战国时期的风云变化所吸引,被各路英雄豪杰的豪迈本色所震撼,也从中学到了不少管理秘诀。事实上,武田信玄比德川更懂管理。不然,武田也不会获得战国时代最优秀且忠诚稳固的家臣团,并被人称为“日本的拿破仑”。
我从书中撷取了一些(书中比比皆是),皆为武田信玄的肺腑感言,读来令人深思,取名为“武田金律15条”,与大家分享:
1.战争的胜利以五成为“上”,以七成为“中”,以十成为“下”。五成胜利能鼓舞人进取,七成给人带来麻痹松懈,而十成胜利则会使人产生骄傲。
2.要靠战术打胜仗,关键在于形成这种战争的人。
3.创造人,治理人,这是富国强兵的根本。
4.取得战争胜利固然是一种荣耀,但如果战后的国家政治不佳,全国会立即陷入混乱。因此常言道:‘取胜容易,巩固胜利难’”。
5.武士有三种荣耀。其一是要有“识别人的眼力”,也即要“正确评价人才”。其二是“管理国家”,也即以“政治治国”。其三,要能“取得会战的胜利”,也即“战争中的胜利”。 “取得战斗胜利”当然非常重要,但是仅此不够, “正确评价人才”和“政治治国”更重要。
6.人是城池,人是石垣,人是壕沟。慈悲是友,仇恨是敌。
7.思考方式的不同决定一切。
8.深藏不露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9.做任何事都像是如临深渊如覆薄冰一般。
10.生为一个武将必得要能洞悉别人的心事,否则便没有资格做一个武将。
11.肯追随他奔赴生死难卜的沙场的人,才是以一挡百的臣属。
12.现在是战国时代,一言一行务必在看清天下形势之后方能为之,再亲近的领国随时可能成为敌人,他不可有一厢情愿的想法。
13.所谓读心术并不困难,就是利用相由心生的道理掌握住显现于外的。
14.不要被这种小义局限住,等称霸天下之后再来消除战争,这才是真正的大义。
15.人有人性,城有城相,无论建筑在如何险要之地,只要抓住弱点亦使之陷落,反之,无险无障的平城,也有世代平安的例子,其轮城属于后者,表面上是一座不甚起眼的城池,一旦进攻,反遭痛击,别看它的结构平凡无奇,实际上欲具有惊人的防备力量。

很长时间没看阿婆的书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还是这本书的风格真的和别的有小差异,总之本书开头,真有点不适应,很长时间处于不知所云的状态,弄不清楚那些人物都是干什么的。看到后半总算走上正轨,波洛也终于出场了。
诡计还是挺巧妙的,动机则稍微有点牵强,而罪犯还是变相参与了探案,算是小小的讨巧。基于此,阿婆的书里这本不太喜欢。
和刚刚看过的《白夜行》按部就班给出线索,帮助读者解谜相比,阿婆的书想猜凶手就没那么容易了,线索也有,但往往是最后由侦探点出才恍然大悟。而和卡尔的《红寡妇血案》那夸张的气氛渲染相比,阿婆的书总是平平静静的,相当有贵族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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