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绪福斯的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为给人类带来光明的火种,被上帝惩罚去忍受推动石头的无穷苦役。史铁生就像是文坛中的西绪福斯,这个苦难的人在21岁时突然被迫坐上轮椅,此后又成了一名“职业病人”、“资深病者”,近年来的身体状况又发展到每周必须在医院做三天“透析”的地步。但是生理上的残疾却使他获得了灵魂苏醒的契机,对自身苦难的反思像涟漪一样扩散,成为启动文学写作的前导。他在文学中不断追问上帝的旨意究竟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正如美只为欣赏者而存在,灵魂只在不断的追问中现身,上帝也只在信仰中向人呈现。在信仰与疑问这两个维度对灵魂展开不断探究的史铁生终于发现或进入了灵魂居所。
史铁生是中国文坛为数不多的坚持灵魂写作的作家,他认为文学“主要是发生在心魂里的事,尤其是发生在心魂中一直被遮蔽之处的事。”“文学永葆它的探问激情,同时又总是向着那一片无边无际、混沌不清的灵魂领域。”在实用主义视域限制了信仰的边界,贫乏了灵魂的内涵,灵魂死于被现实化、世俗化之时,史铁生指出国人习惯于把精神性的信仰实际化、实利化、物质化,从而导致真信仰阙如、上帝隐匿、灵魂退场。因此他要提供了另外一种阅读向度,要给他的所有文本都注入灵魂热烈的声音,本书是史铁生多年来与朋友、读者的书信往来及为一些书写的序跋,他以文学艺术、当代文化思考为主题,表达了作为思想行者史铁生关于生与死、残缺与爱情、苦难与信仰、限制与超越、肉体与灵魂、物质与精神、写作与艺术等人生的重大命题的思考,并解答了我如何在场、如何活出意义来这些普遍性的精神难题。
这个“苦苦追索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光辉”的作家值得我们仰望。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世界严酷地从他身上碾过,他却给读者留下最温情的希望。急切的追问、深刻的自审、理性的思辨增强了文体的深度,扩张了思想表达的宽度和思辨给语言带来的魅力。乍看散碎如珠,却以人道和爱意贯统全书,妙语警句时时涌现,思想之光处处闪烁。它没有一般散文的干枯与说教,只有思想的润泽与启示。把阅读者引入新的文学经验之中,让读者分享他那“健全而丰满的思想”。

弗诺·文奇,可以说是一个中生代的科幻小说家,至少我这么看。产量不高的他,写就了几部精品,比如《深渊上的火》,比如《天渊》
有人评论说,《深渊上的火》是“对不断侵袭科幻世界的奇幻小说的一次卓有成效的反攻”,我深以为然。《深渊上的火》就是这样一本作品,让想象力贫乏的科幻小说家汗颜,让读过的小说爱好者追捧。
宇宙,是一个深奥的名词,是一处需要不断探索的存在。弗诺·文奇先于他人一步,以富有层次感的想象力给我们描绘了一个极具层次感的宇宙。天人,超限界,爬行界……,在弗诺·文奇笔下,这些不仅仅是一个个人造的古怪名词,而是各种迥异的思想,各式绝然不同的世界。
读过这本书,相信都会佩服于弗诺·文奇的宏大想象力和深厚笔法。

这本书有许多的角度可读。
从布局设计看,十二个时辰,二十四章,二十四格灯楼燃烧,如钟鸣回荡,每一步环环相扣,每一刻性命攸关,时间被放慢、放大,随着主角的脚步声,令人怦然心动。单从这种布局张力看,是亲王目前做得最好的一部。
从细节看,可谓做到了十分努力的还原,从食物的雕胡饭、薄荷叶、油缒子,到上元灯会的诸多传统,到形形色色人物衣衫、发饰、语言和称谓,每一次行动发生的坊名、水渠名、宫名,都可谓一丝不苟,诚意十足。
从剧情看,令人耳目一新的大案牍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治伎俩,层层叠叠互相勾连的阴谋秘计,困境暗萌的微妙情意,都被压缩进一天的时间之内,内容可谓十分充实。当然最不乏的就是千钧一发的绝境逢生,这一点总体来说主角光环并不比美剧开的大。
从主旨看,张小敬,一个死囚,在为使长安城避免可能毁灭的命运而汲汲奔走,而达官贵人们,怀着各样的心思,在觥筹交错中谋划着权力交换或利益分配。鲜明且讽刺。
但,这就够了吗?这本书仅仅是讲了一个类似美剧的故事吗?
NO。
这本书其实暗地里描述了一个华丽而庞大的梦境,或者说一个寓言,一个关于盛世的寓言。就像《一步之遥》里,姜文和葛优炮制的那一场“花国大选”,两人在开幕式上吹了一个肥皂泡,肥皂泡越吹越大,甚至可以纳入整个人,人们翩翩起舞,如痴如醉,浑然不知破灭的危机即将到来。
与其说这本书像《刺客信条》,我认为它更像《万历十五年》:
“这一年是24岁的万历皇帝登基的第15个年头,元辅张居正去世的5周年,首辅申时行上任的第4年,南京都察院右督御史海瑞、罢官在家的一代名将戚继光辞世的当年,哲学家李贽削发为僧的前一年,这一年死了戚继光,死了海瑞。这两件事对明朝几乎没有影响。……其实这一年大明王朝并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所以不为一般研究者所注意,但在这一年发生的许多琐细小事,却如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一般成为帝国走向崩溃的前兆。时年29岁的努尔哈赤在东北崛起了:始建宫室,布教令于部中,禁暴乱,戢盗窃,立法制……然而朝廷却未予注意;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出征英吉利,揭开世界历史新的一页”
马亲王自己也确认了这一点,他甚至有一段文字就是对《万》的模仿和致敬:“天宝三年,是一个平静的年份……”这一年年初贺知章致仕,年底杨贵妃受封,这一年李泌还是翰林待诏,这一年安禄山刚刚升任范阳节度使,这一年是王忠嗣征灭突厥可汗的前一年。
而本书的深层主旨,就在于不断用“一片花飞减却春”的手法告诉读者:大唐盛世这袭华丽的袍子上,究竟怎样爬满了致命的虱子。
如果说《风起陇西》是试图通过历史的三两残片补缀出一个大体合理的故事——当然那个故事只是千万种补缀方法之一,《长安十二时辰》则试图用真实到极致的细节作为底层,在这之上,还搭建了一个寓言剧的舞台,之所以说是寓言,就是因为作者借用了这些真实历史人物之名、之特点、之身份,却赋予他们一个个很可能迥异于历史真实的立场,目的是来演绎、推敲、宣讲作者自身某种理念——好比作者从隔壁剧组借来一群惟妙惟肖的古装偶人,驱使他们在一个名叫“大唐”的沙盘上进行了一番战棋推演。
这番推演的目的自然不是还原历史,也不仅仅是对大唐盛世的哀悼,它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反思,是警醒,是学乌鸦鸣叫于未然。
这是一个怎样的盛世呢?作者给出了许许多多的细节:
——是收了二两银铤就轻率放突厥杀手进入长安的老吏;
——是为了讨皇二代欢心巧计采用合法名义合法身份强拆圈地的熊火帮;
——是关键时刻只知抢夺靖安司官位却治事无能的御史;
——是自雨亭、移春槛、皇宫上偷偷修建的轧荦山(安禄山);
——是为了元宵节区区三日狂欢就耗费四百万贯的太上玄元灯楼;
——是为了上“长安春晚”各省不惜耗费巨资百里挑一选出的拔灯车和艺人,以及对之痴迷喝彩的吃瓜群众;
——是平康巷深处的潜规则、黑帮和丐儿……
“长安城是一匹怪兽,不变成和它一样,就被它吞噬。”
作者借主角之口,揭示了这个“盛世”的种种致命缺陷。没有光明面吗,有的,随着主角的奔走,他身边慢慢聚拢了一群人,他们不懈同他一起和阴谋对抗,可是,他们的意志真的一致无悖吗?
李泌,智慧勃发的道家才子,入世只为太子基友地位奔走。他曾问主角,船载百人,杀一人祭神可平风雨,杀不杀?答案都是杀,但主角是出于救人之心,而李泌,更像是视万物如刍狗的冷酷计算结果。他只在意君臣朋友之义。
李亨,善良而懦弱的太子,为了基友可以不顾礼仪和嫌疑,但面对即将杀伤数万人的阴谋需要担当时,他的反应只是“大不了我不做这个太子……”
檀棋,骄傲聪慧的婢女,她的动机是爱情,文中更是反复强调她想证明自己“除了伺候人还能做些别的事”。
王韫秀,单纯泼辣的将军女儿,她处处彰显自己的地位,爱情也是建立在对方足够尊重自己良好感觉之上,至死亦不忘摆出“二十年节度使女”“十六年宰相妻”的身份,颇似某位不许狱卒直呼其名必以“汪夫人”自居的近代女性。
杨玉环,勇敢、智慧和情商都用在如何“不失去天子的宠爱”上。而天子则沉浸在悲剧式爱情体验中,仿佛做戏。
毛顺,大匠师,明知自己的得意之作耗费巨万且只能燃烧三夜,却依然兴致勃勃地建造,并且不肯为了救五万人姓命而毁掉它,直到家人被威胁才迟疑下手。
萧规,浴血奋战的卸甲老兵,身负被官府欺凌的血仇,他选择了用数万人甚至整个朝廷来为自己复仇。
而反角们,也各自有各自的人生哲学,几乎没有人顶着十足的坏人脸谱。连李林甫都可以傲然地宣称自己是清白的——“这样做对我有何利益”?元载更是致力于把自身权力利益最大化,做一个出神入化的政治艺术家。甚至BOSS贺东,也只是一个孝子而已。这一点难免令读者觉得后劲不足,结尾不够壮大震撼,可是,上述一切人物行为动机背后浮现的问题已经够振聋发聩了——
所有人的发心似乎都无可厚非,却为什么偏偏导致了盛世的倾颓呢?
亲王借张小敬之口一语道破:
“天子、太子、皇位、靖安司、朝堂、利益……你们整天考虑的,只是这样的事吗?这长安城有百万之众,做昨晚到现在,多少无辜被波及,到底人命被当成什么,为什么你们首先关心的,不是这些人?为什么你们对这样的事,能处之泰然?”
勤奋的舞女,盲眼的太婆,喂猫的小沙弥,这些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百姓,他们的利益被当道者所忽略、践踏,除了主角,没有人去尊重和守护他们。
那个远去的盛世也正因这样自私的秉性,所以难逃倾覆的命运。
而接续下来的朝代,其兴也忽焉,其亡也忽焉,无法摆脱这一周期律。
那么,今天呢?
——我们号称可以。
所以这是一个寓言,惟其如此,才可以解释文中种种夸张和象征,比如短短片刻,一个宫外婢女焉能动员仆役把皇宫三层楼的几个关键节点的敛式斗拱和附转梁统统破坏掉、导致皇帝所在的顶层清凉殿立刻坍塌?惟其如此,才能令读者忽略甚至领略本文最大的“BUG”,为何要设计贺知章这位历史上的稳重老臣在退休后莫名其妙发动一场政变,要华丽丽地把皇上和整个政治中枢当着万千人炸掉,任务还全盘外包给突厥人和一个退伍兵组织来做,而政变的受益人太子却毫不知情?只能从寓言角度理解,一是象征“蚍蜉”草民翻天覆地的力量,二是讽刺贺氏父子的局限,三或只是为了借用贺的诗句“二月春风似剪刀”来象征某种未来——
“整个长安城一百零八坊都沐浴在和煦的初春阳光下,跟它相比,昨晚无论多么华丽的灯轮都变得如同萤火一样卑微可笑。”
“只消再来一阵春风,最迟到二月,乐游原便可绿柳成荫了。”
所以,让我们寄语所有时空里的“长安”吧:
——希望,有一把剪刀可以及时剪除疴疾和腐肌,而不是通过肃杀的春风一次又一次天翻地覆地完成。
—— 希望,长安城的高贵和壮丽,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乱曰:
闻道长安似弈棋,百年世事不胜悲。
苍生何辜谁矜贵,俯首亲王有所思。

《古剑奇谭》是一个游戏,改编至此,我的感受已经基本可以用“喜出望外”来形容。但游戏与小说终归有差别。自闲山庄,始皇陵,雷云之海,蓬莱……我们走过的一张张地图,打过的一只又一只小怪和BOSS,我们经营过苏苏和晴雪的桃花谷,这个过程中,我们好像从一个看官成为游戏中都成了其中的一员,与襄铃、兰生、千觞、红玉、晴雪和苏苏(此排名与喜好无关……才怪= =|||)一同呼吸,共同进退。而这一切,在小说中只是过场淡淡的一句场景描写,而我们只是这个故事的旁观者。
当然,即使如此,每每读到那些早已经烂熟于心的经典台词,还是忍不住老泪纵横、狂抽纸巾啊。
除了那些偶尔飘过的……淡淡的……网言味~~~
“……欧阳少恭低吼,一把将巽芳揽入怀中,用了要把她捏碎般的大力……”
Σ( ° △ °|||)纳尼?
看到这句的时候我是真心从“两眼含泪”状转成“‘噗’的一声笑倒在床上打滚不止”状啊……抱歉抱歉……让我滚粗去再笑一会> <
还有对苏苏犹如“一匹孤狼”云云的描写…………
罒口罒……
咳咳……
作为游戏的《古剑奇谭》一直以来都被游戏玩家评为是“自以为自己是游戏的电视剧”……这是个批评更是个表扬。
《古剑奇谭》确实是一个极好的故事,也感谢小说让我能再一次以另一种形式重温那一份感动。
想着游戏时,即将前往蓬莱决战前,我又(让苏苏)回到桃花谷,在田地中种下了桃花苗。打过一两个小怪以后,系统显示“作物成熟,可以收成了”= =
桃花开了。
等你们回来,
苏苏,晴雪。

从后记可以看出,这是法月纶太郎向埃勒里·奎因的致敬之作,仿犯罪十二月历,写成这部《犯罪十二宫》。分为两部,这是第一部,讲了六个短篇,也就是六个星座的杀人事件。阅读过程中发现法月纶太郎的身份在第二则短篇中才有所体现,之前的短篇并未讲明,我曾怀疑会不会是创作顺序并不是按此短篇集的顺序,翻看后记,果然是这样,第三篇短篇是创作日期是最早的。这部短篇集的特点是按照希腊神话的十二星座讲述一起起案件,每个短篇之前都会有一段关于某个星座的希腊神话描述,或许会跟接下去的案件有一定联系。这六篇短篇均是正统的本格推理。
本作中的主人公,既是侦探,又是推理作家,跟作者同姓同名的法月纶太郎,另一个则是经常会在书在出现的刑警,即在日本警视厅搜查一课工作的刑警老爸法月警官。这个设定跟埃勒里·奎因的作品设定相差无几,都是儿子 老爸警官的设定,然后老爸搞不定的案件,在儿子的分析判断下就立马搞定。
人物设定就讲到这里,接下去讲讲几个案件。
希腊羊的秘密(白羊座),这个故事里法月纶太郎的身份很不明确,倒是他老爸的身份非常明确,是日本警视厅搜查一课工作的刑警。关于流浪汉的被杀案件,手法很简单,主要是寻找凶手这一推理小说必经过程有点曲折,事件的真相只在最后一刻才被揭开。法月纶太郎扮演“安乐椅侦探”。
六女王问题(金牛座),有点像解迷小游戏,而且是日本特有的亻非句,再加上一个数学谜题。咱不太懂,只能跟着书中的内容走。原本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因为众人的叙述而变得复杂,最终事件的真相由法月纶太郎揭开。法月纶太郎再次扮演“安乐椅侦探”。
宙斯的儿子(双子座),讲述的是“双胞胎”案件,对应双子座。法月纶太郎的身份终于被明确,是位推理小说作家,并且经常由于案件而拖稿的作家。这次法月纶太郎终于亲临现场,破解了此次的杀人案。作者误导,“双胞胎”的真相居然是如此,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细节描写,六篇短篇中的佳作。
许德拉的第十个脑袋(巨蟹座),被害人叫江蟹,这蟹字应该暗指巨蟹座吧。由被害人之死引出一桩婚外情案件。作者非常注重细节的描写,关于手上套手套的顺序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对于过敏问题也让警察做了详细调查。在最后揭开真相的时候又逆转了一回,真正的凶手原来是这么不起眼的人物。好吧,这次法月纶太郎又扮演了一次“安乐骑侦探”,他的老爸警察真的有点像案情复述机一般完完整整地复述案件。
镜中狮(狮子座),最初是久能刑警办理的案件,最终是拜托侦探法月纶太郎侦办,结果大出乎我意料之外,这是为什么呢?作者居然在这起案件中隐藏了一个线索,到最后才摆在读者面前,这让我很是恼火,若是这个线索不出现,各位读者肯定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有失公平性。
囚禁在冥府的少女(处女座),一则都市传说引起了法月纶太郎的兴趣。在调查这起案件的过程中终于发出这则都市传说的真相。对水中毒的解释非常详细,并引用了国外的真实事件,加深了此事件的可信性。伴随着这起事件又发生的一起脱水案件,法月纶太郎以其敏锐的嗅觉把这两起事件联系在一起,终于发现了凶手。但隐藏在背后的幕后黑手却另有其人。法月纶太郎设下被饭田称之为“如此狠毒”的诡计,终于让幕后黑手就犯。这是本次案件在没有有力证据下使用的无可奈何的办法,作为读者,我也只能叹口气,也是六篇短篇的佳作。
此作并非如书封所说的推理连作短篇集,应该说是有固定的几个人物的短篇集,没有任何关联之处。

读罢昆仑,实仰作者之高,于是拜读此书。
果不其然凤歌笔下无俗文,沧海又不愧是一奇书。
看了昆仑觉得过瘾的人,沧海应该同样对得口味。传统而又不落俗套的武侠风格,凤歌,当仁不让地成为金庸古梁后最有实力的传统武侠继承者。
沧海一书作者做了不少创新,其中武功便是花样层出不穷。虽然沧海中略微增加了一些玄幻色彩,但就其度而言毕竟没有脱离传统武侠的范畴,没有给人不伦不类之感。
其次便是沧海在任务塑造方面,虽不能说十全十美,但也恰到好处地勾画出了一些非常可人的形象,谷缜,虞照,万归藏等众位看客各取所需。
至于背景的设定上,潜龙,黑天书的创造确实令人耳目一新,也令情节波澜四起。
凤歌在这两部作品中都在传统武侠中融合了一些新元素。比如昆仑中融算入武,这部沧海又论起了商道,这些都读来不失为一种妙趣。
再一点,便是作品的感情基调。度过昆仑的书友也许十有八九结尾处都有牵肠之感,全书也笼罩在一种旷世大悲之中。而沧海,作品中融的是一种旷达,同样不忍释卷,却倍感舒服安详。
不过最终只给了这部作品4星的评价,因为就个人的鉴赏水平来说,沧海确实不及昆仑。其中不乏我悲喜倾向的主观感情色彩,但是如下几点我想应该还是有客观成分的:
1、昆仑一山,亘古绵长,全书的气质紧扣昆仑,恢弘大气令人叹为观止,而同样作为沧海,气势就显得平静的多。同为《山海经》的姐妹篇,气势上沧海逊了一筹。
2、昆仑整个故事发展丝丝入扣,新奇迭出。行文似乎浑然天成。而沧海则被大框架限定的太多。黑天劫,东岛西城,潜龙,八图合一等等给了故事情节一个清晰的脉络,使得全文有时读来像一款打boss不停有支线任务的rpg游戏。这一点我认为也是沧海输给昆仑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我最不过瘾之处。不过好在情节没有平庸无奇,这一点大大弥补了这个缺陷。
3、有一点虎头蛇尾的感觉,前三部读起来不愧是神作,但是越读发现诡异的感觉越多,比如有些情节实在啰嗦的很,再不如像写九变龙王身世的那一段好像文笔非常奇特。总之,后面部分经常会读出不伦不类的感觉。这一点原作者凤歌也承认自己确实写最后一部分的时候由于故事情节路径已经完全固定,写作的热情减少了。
4、其实还有一些想说的怕被拍砖就算了……不过有一点就是:
读完沧海,你会发现他真的有一个奇葩的结尾,真的很奇葩……

在经过一整天狂飙突进式的阅读之后,我一口气读完了整本《国王归来》。时间不知不觉地消逝,而我感到十分疲累和悲伤,如同丢失了很宝贵的东西,如同一觉醒来,忽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许在阅读《魔戒现身》和《双城奇谋》的时候,我还有精力去整理书中那些有趣的细节,然而阅读第三本时却无暇他顾。
我感到十分疲累,仿佛经过了万里奔波,仿佛丢弃了魔戒的重负之后忽然变得头重脚轻,因而想起在第二部《双城奇谋》中,亚拉冈、勒格拉斯和金雳徒步狂奔着穿越洛汗大草原追逐半兽人的情景,他们甚至已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
我感到十分悲伤,如同魔王覆灭以后,和伙伴一起回到故乡夏尔后佛罗多的感受——他们幸运地生还,能够回到曾经的家乡,可是一切都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了,夏尔变了,他们自己也变了。
——不仅仅是因为夏尔失去了原有的安宁祥和(毕竟大部分还可以恢复),还因为,霍比特人一旦走出他们的小小世界,见识到了世界的广阔复杂,夏尔就再也不能容得下他们那已经拓展了疆域的心灵。从前对他们来说,夏尔等于整个世界,如今,中土才是世界,夏尔只是夏尔。于是,在所有的霍比特人中,曾经出走的那些家伙一个都没有留下——比尔博、佛罗多和山姆先后渡海而去,梅里和皮聘也在晚年离开夏尔,在伊多拉斯逗留,并最终和伊力萨王亚拉冈一起沉睡。
对霍比特人如此,而对我亦然。我以为,当一个人读完一本书,他的世界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就是对这本书而言,最好的评价。现在我把这个评价,献给《魔戒》。

“春樱亭圆紫与我”系列的第三弹有点儿令人忧伤,不禁让人会感叹这真是一个悲剧!在《秋花》中北村薰的文笔依然出色,并继续着他的“掉书袋”,从中可见大叔本人是多么喜欢看书和热爱文学。这个系列看完第三本,我觉得可以基本上对这个系列小小总结一下了:
在推理层面上,一般由“我”遇到令人疑惑的事件开始,先由“我”做一番推理,并做适当的信息收集工作,然后就轮到圆紫大师出场,往往在喝茶吃饭之间解决问题,基本上这个应该也算是“安乐椅”式的推理吧?但在圆紫大师展开推理之前,从“我”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中,读者方面应该很难做出什么方向性正确的推理,而由圆紫大师从这些信息中导出结论后,再回过头去看那些已经给出的相关线索并展开前后联想,只会让人更加感叹北村薰心思的缜密与推理手法的强大。另外,他的这个日常推理系列,总体上的氛围还是属于“治愈系”。
在文学层面上,这是个“落语”系列,当然会涉及不少关于“落语”方面的相关篇幅,这对于不了解这个文化的人来说,看的过程中应该是比较难以理解,而在行文方面,他一般都会在文中提及大量的文学作品作为引经据典之用,他还偏好景物描写,注重情景交融,让人物的心思与景物交相辉映。
在阅读层面上,如果能忍受北村薰这种非常女性化的细腻文笔以及浓厚的文学性,那么坚持看完后的感觉应该会很不错,并且,通过这些事件,还可以看到“我”这个女大学生也会随之成长,而围绕在“我”身边的人和事,也印刻下岁月的痕迹。
总体上来说,北村薰的小说适合精读而不适合速读,一杯茶在午后闲暇时光,或者临睡前的台灯之下,是在惬意的时空。如果是偏好重口味本格推理小说的,可能就不会对他的文字产生亲近感了。

有太多事情都太容易成为历史,不管它曾多么惊心动魄,多么惊天动地;而一旦成为历史,你将再也无法确定它的真实性——时间将如同流水将其吞噬磨砺,只留下模糊难辨的痕迹。
真实有时不需要太多的赘述,亦不需要言之凿凿的推理,它只是一个脆弱的存在,静静地呆某个在角落等你去发现。而你稍不留神,它就会在瞬间灰飞烟灭,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
一本某个陌生人写于半个多世纪前的日记究竟能有多少真实性可言?而当信赖的人突然变得太过遥远以至陌生,当确凿有据的言辞突然变得突兀如同谎言,你曾经所深信不疑的事情究竟还有多少可以算作真实?
在阅读这本刻意被隐藏的日记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正在被一个内心深深受创的男人牵引回到近百年前神秘而混乱的开罗,被无形的引力吸入再也走不出的嗜血的迷宫,被一双邪恶肮脏的罪恶之手推入永远找不到凶手的残忍变态的杀人游戏之中——然而你想做的,或许并不是逃离,而是跟着那个男人甚至还握着他的手,一步步慢慢融入这个恐怖的世界,灵魂沉浸其中而无力自拔。
日记如同一把钥匙,带你打开真实与谎言、善良与邪恶之门——虽然最终你可能再也无法分清这两者。其实它只是告诉你一件被时间尘封的血案——几个被残忍杀害的无辜孩子成为恶灵的血祭,血案的背后是一个隐藏得很好的残暴的变态凶手——或许不应该称他为凶手,因为凶手至少还是一个人,而他的残忍,他的惨绝人寰早已让他失去了被称为人的资格,他只是一具灵魂腐烂的行尸走肉……
可是,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幕后凶手?虽然读者很清楚凶手不可能是传说中的“蛊”,但是对于他的真正身份却不得而知。究竟谁的话才是可信的?虽然日记的主人指出了凶手,但是生还的孩子却说出了与之完全相反的事实……真相被谎言和阴谋掩盖,所有的证人也都已经失踪或死亡,我们能否以一个人的一面之辞推定凶手是谁?
那段逝去的血染的岁月已经成为历史,真相却距我们越来越远……

回想自己成长的路上,关于成功、励志方面的书,多多少少也读了一些。曾经有一本书,激励了自己很久,是美国作家罗曼·W·皮尔著的《态度决定一切》。我从中学会了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如何坚强而乐观地面对命运抉择。那个时候,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不可如一秒钟前的自己”。是的,人本来每天都在变化之中,因此,如何把握这份变化,实在是一门十分重要的学问。然而,仅仅是态度的确立,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切实可行的实践法则,遗憾的是,那本书没有告诉我。
接触到《第五项修炼》,我不禁惊叹于这位作者睿智而缜密的思考方式。比起其他大众化的励志书籍,这本书最吸引我的部分,尤其体现在<第九章:自我超越>。全文从对学习型组织的分析入手,来讨论真正的“自我超越”,不仅角度新颖,而且,重要的是,将个人的自我完善放在组织经营管理中分析,对我们每个人而言,具有莫大的实践性意义。
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曾有过美好的梦想和希望,以及潜在的自信与自我发挥能力;然而现实中,由于学习、工作和生活等种种经历的不同,这些美好的内在,都逐渐湮灭于不得不面对的日常俗务和看上去无法抗拒、无法左右的真实之中。当人们因此而陷入低落与茫然的情绪之中,很多人会选择用情绪化的反应措施来应对,比如通过树立坚强、奋进等人生态度激励和鼓舞自己等等。不可否认,这样的做法是对的;然而,仅仅如此,却不一定有效,正如文中所言,“自我超越的意义在于以创造,而不是反应的观点,来面对自己的生活与生命。”因为,我们还需要采取更实际的行动,选择更实际的行为方向,从而真正的解决问题。我们要挖掘我们本质里那些美好的内在,就需要不断地自我超越。
所以,《第五项修炼》中,把“自我超越”视作一项人生修炼,一个不断的学习过程,可以说是再正确不过了。通过阅读<第九章:自我超越>,我认识到,修炼与学习,作为一种过程,需要依附于一个详尽而系统化的计划,然后依赖于坚韧的毅力不断地向一个选择好的方向前进。
下面是我的心得。
首先,方向是行动的原动力。选择好了的方向,在书中被作者称为“愿景”(vision)。
借鉴很多成功者对其奋斗经历的自叙,我认识到,真正的兴趣、永无止境的快乐和幸福感是在朝向目标努力拼搏时才能品尝到的,只有不断明确的、具体化的目标,才会有不变的斗志和进取心,面对挑战,才会有坚持下去的勇气。文中说,“当自我超越成为一项修炼、一项融入我们生命之中的活动,它的背后包含两项动作;首先是不断厘清到底什么对我们最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我总是会感觉到,当我们将精力沉湎于忙碌与被动的应对问题的时候,往往就会忽略掉了我们前进的原因。
为什么我们要向前走?什么才是我们的目标? 其实这个问题,每一个追求自我超越的人都会在行动之前询问一下自己。确实,这很重要;因为事实上,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才能不断地从答案中汲取动力,不断向高层次迈进;文中将这种动力称为“创造性张力”(creative tension),即看到方向后与现实状态作比照从而在心中产生差距时所形成的张力。我很欣赏书中作者这样说:“自我超越的精义便是学习如何在生命中产生和延续创造性张力”,我认为这句话是真真正正的抓住了自我超越的本质内涵。
同时,我个人还认为对于方向的重要性应该补充的一点是,方向的明确,可以使我们制定出相应的行动计划来;我们走在路上,会遇到很多风景,那是诱惑、负担抑或收获的果实,这个时候,方向作为衡量行为的尺度,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孰是孰非、孰好孰坏、孰轻孰重,从而决定精力该如何分配。
选择一个合适的方向、美丽的愿景,可以说是在实现自我超越之前,思想上的一个飞跃;因为抉择本身就是一种心灵的历练,是向迷惘告别的决定,是向惰性告别的宣言。确定好方向,才是真正吹响了向顶峰迈进的号角,迈开了自我超越的第一步。
其次,真正的毅力体现在敢于面对和不断坚持。追逐目标,不代表回避现状。坚持的意义,关键在于敢于面对问题和如何面对问题。《第五项修炼》中最令我心动的观点,是“自我超越的修炼”题目下的第四部分,“诚实地面对真相”(commitment to the truth)。这七个字,恍若一记重锤,敲醒了我性格中沉睡着的警觉性。
看到这里,我想起萧乾老人写过的一篇散文《事在人为》,文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最可行的是自己诚实的努力”。对于“诚实”二字,我全部的理解首先在于:不自欺。而其实事实上,我们会发现,我们往往很难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对外界做到诚实,却总是不能在内心中自我坦诚。也许已经看清楚了现实中真实的障碍,却无法挑战心中自己虚设的难题。在这个问题上,《第五项修炼》的作者解释得非常严谨。诚实的面对真相,不仅是“根除看清真实状况的障碍”,还要“并不断对于自己心中隐含的假设加以挑战”。
我们知道,自欺即意味着失败。过于自负和自满的情绪,是一种自欺,这是老话中所说的“骄傲使人落后”;但是人们往往没有注意到自卑或过分给自己施压,其实也是一种自欺。有些时候,我会觉得这个愿景太美好了太遥远了,或者是发现现实太真实了太残酷了,然后,就在自己心里虚设出一个结论,就是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向前走下去。其实这个时候,我就陷入了一种对自我的“不诚实”,面对真相,面对难题,我在作负面的“自欺”。
而那些真正善于自我超越的人,对于自己行为背后的这种负面情绪,能够做到及时地自控和调整。因为他们懂得,在现实的困境面前,忠于真相,必须首先忠于自己;面对难题,首先要不给自己制造心灵的难题。他们懂得如何“运用那些影响变革的力量,而不是抗拒这些力量。”这样,才能使自己坚持下去。超越,就是不断前进;前进,就是绝不能停下脚步。
书中说得好,“生活中喜悦的感觉常来自对目标的坚定不移”。我认为,当你真正做到坚持,你永远是有力量的,而当你局限于心灵一角,那你潜在的力量将失去伸展的空间。
第三,有创造才有超越。写到这里,我联想起组织行为学课上所讲的“邮差的故事”。那个邮差,“用想象力代替金钱,用创造性代替资本,在不增加支出的同时,为企业重造了价值”,可以说,他简单却富有新意的行动,不仅说明着他自己的超越,也成为了他所在的组织的“自我超越”的一部分。《第五项修炼》中,也提到了“自我超越”是指突破极限的自我实现,我很赞同这种观点。有的时候,我总是会将脚步的停止归咎于条件的限制,现在我意识到,其实这种心态很不可取,这是一种逃避;超越自我,就是要不落窠臼,不为现实条件所束缚,能够积极运用手中所有的,来实现创新。这种自我超越,不仅体现在每个人专业技能提升方面,还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最后一点心得,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自我超越”放在组织中去实现。之所以说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比起那些很多教人们如何成功、如何提升自我的书籍,《第五项修炼》是把个人的“自我超越”与学习型组织的发展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如作者所言,“发展自我超越的许多实践方法,都深藏在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其它各项修炼之中,例如学习系统思考的能力、练习如何反思心中隐藏的假设、表达个人的愿景和倾听他人的愿景,以及共同探索每个人对于目前的情况各种不同的看法。”
其实这种观点符合辩证法的要求,就是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当我们集中精力面对自己的问题时,我们往往陷于过多的自我分析、和令人困扰的抉择之中,而不能借鉴或运用周边的积极因素来寻找个人的坐标所在。事实上,只有首先把自己放在团体之中,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然后以此为基准开拓属于自我的空间。
更重要的是,自我超越是一种学习过程,这种本质要求我们把自己放在组织当中,在反思中学习,在共享中学习,再反馈中学习。透过学习,打开久闭的心扉,在交流中开启心智,在互动中共同提升。正如书中所举的例子,传统上日本人的终身雇用制,“员工同意要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之中,在其中他们不是互相利用而是互相帮助,如此每一个人的潜力都能充分展现。……”
在“在组织中培养自我超越”这个章节中,作者科学的解释了这一观点:
“这样的组织气氛,将以两种方式增强自我超越。首先,它将持续强化个人的成长对于组织是真正有益的理念。其次,由成员们的回应,组织将可提供对发展自我超越有所助益的在职训练。就像其他任何的训练一样,发展自我超越必须成为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对于有心自我成长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一个愿意支持这种发展的环境更为重要。而能够发展自我超越的组织,便能够不断鼓励个人愿景、不断地探究目前的真实情况,和诚实地面对两者之间的差距。”
看到这段话,我特别向往能够生活在一个作者所塑造的学习型组织之中了。环境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能够工作在一个值得依托的组织当中,来追求自我超越,那真是一件在幸福不过的事情了呢。
当然,对组织提出这样的要求之前,首先便是我自己要先认真地追求自我超越。
以上是我从《第五项修炼<第九章:自我超越>》中获取的一点心得;实在是很佩服作者睿智的思想和新颖的见地,仅仅是这一章,就已经使我懂得应当转换心灵,改善心智模式,变换角度看问题,在反思中完善自己,在创新中开放心灵。然而时间仓促,我只是浅读了一章,仅仅研习了如何超越自我;如果能够用心读完整本书,不拘泥于个体认识而是从组织行为方面去尝试系统思考,我相信我会有更多收获。

用一天的时间看完一路去死…算是我看那多作品里最慢的了…不同于手记系列的偶像冒险,厚重压抑的风格。略微能够猜到最后必然有浓重的血色,但诡奇的风格,第一人称的心理笔触,前段的推理试探以及后段情节的急转直下,让我始终包裹在阴冷的气氛中。在喧闹的咖啡厅里,心随着身体冰冷颤抖。
那多有着绝佳的天赋,手记系列中由单纯的新闻扩展开来的传奇,让人欲罢不能。一路去死同样的以简单的笔触开局,来历不明简简单单的小说,配合起丝绸之路的荒凉,让人瞬间进入角色。伴随着一个阴谋的开局,一个对血色有着异常感触的犯罪小说家,故事缓缓的展开。
冷酷又血腥的描写,在嘉峪关将气氛铺散开来。跟钟仪的情色斗智,让人不经意间从戏台上的血色中挣脱,开始随着主角一起推理,走上侦探的道路。睿智,冰冷,那多在书中的形象缓缓的展开。
敦煌的过渡,让情节不经意间,开始慢慢的滑落。为了小村中的诡异,让人开始稍稍碰触到失落的五年。悄悄的铺下路,让读者开始随着主角滑落深渊。
小村的事件,使得原本略显紧张的气氛陡然紧张开来。仿佛之前轻抚在颈间的绳索猛然勒紧,让人在窒息的同时,又有着一种酣畅淋漓的爽快。事件要开始了,幕后的黑手开始动了。肾上腺素的分泌随着地窖的阴暗扩散开来,让人不禁意间战栗。随着范思聪的一棍子跟光线的投入,读者的脖间的绳索猛然松开,不禁大口喘气。
紧接着对钟仪的质问,猛然将失落五年的盖子掀开,却又遮了一层薄薄的细纱,诱惑着你,翻下去,将那层遮挡视线的讨厌东西拽下。
下一张,情节陡转,“我得怎么处理钟仪的尸体”。一句话,将稍稍松开的绳索又一次勒紧。不同于小村之中那种猛然,骤紧又松后的再一次紧勒,让人的窒息感愈发的强烈。午夜的追踪,车上又一次冷静的推理,将事情的真相掀开,仿佛死前的明悟。接下来的冷酷血色,显得那么的顺理成章。仿佛从水中挣脱出的大口喘息,身体却不听使唤的随着主角杀人,心在战栗。
同钟仪的斗智,终于在喀什推到了高潮。智珠在握的布局,冰冷熟练的手法,只是为了最后掀开五年薄纱的铺垫。错乱的精神,混乱的记忆,让人不禁想到了之前那个睿智而冰冷的作家,可怜,而又残酷。
骤紧又松的布局,让这本小说读的一点都不舒服。不是休闲,没有愉快,只是有着一种窒息般的挣扎,却又有着一种异样的爽快。那多这本,算是这些年来的巅峰,不得不读,不可不读。

心理学的诅咒
众所周知,十三岁就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大学”的达许·汉密特完全是自学出身。他于一九二一年搬家至旧金山,并和他住院时结识的护士约瑟芬,朵兰结婚。朵兰是天主教徒,汉密特自己则当然没有宗教信仰——这是一对年轻可怜的贫贱夫妻,还雪上加霜的立刻有了小孩,彼时的汉密特尚未写小说,且带着后来跟他一辈子的肺结核,体重更一度掉到一百三十二磅,没人需要知道他是谁,旧金山巿更不会晓得,这个瘦条条的年轻穷鬼,日后会让本巿成为侦探小说地图上的不朽地标。
当然,旧金山巿对于孕育这位冷硬私探小说的天才,绝非全无贡献——尽管完全是无意中贡献出来的。我指的不是汉密特任职、日后直接取材的平克顿侦探社,而是这小两口的房子附近的旧金山巿图书馆。汉密特一得空(彼时他空得很)便泡在这里,读报、读杂志、读一大堆书,书的幅员极广,从流行小说、侦探小说到经典小说,从人物传记到历史等无所不看。其中,影响汉密特最大的,据他成名之后自己回忆(不只一次),是亨利·詹姆斯,汉密特还洋洋得意的说,很多朋友被他对亨利·詹姆斯的熟悉给吓一跳。
当然,旧金山巿对于孕育这位冷硬私探小说的天才,绝非全无贡献——尽管完全是无意中贡献出来的。我指的不是汉密特任职、日后直接取材的平克顿侦探社,而是这小两口的房子附近的旧金山巿图书馆。汉密特一得空(彼时他空得很)便泡在这里,读报、读杂志、读一大堆书,书的幅员极广,从流行小说、侦探小说到经典小说,从人物传记到历史等无所不看。其中,影响汉密特最大的,据他成名之后自己回忆(不只一次),是亨利·詹姆斯,汉密特还洋洋得意的说,很多朋友被他对亨利·詹姆斯的熟悉给吓一跳。
亨利·詹姆斯是谁?这是跨越十九世纪后半到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小说祭酒,写实主义大师——我好奇的是,汉密特有没有爱屋及乌的连亨利·詹姆斯哥哥的著作也读,享利·詹姆斯的哥哥威廉·詹姆斯的名气和影响力一点也不逊于乃弟,但他不写小说,是搞心理学的,他是美国实用主义的宗师,杜威哲学的源头,长达半世纪美国社会思想的代表人。
我的好奇来自于眼下这本小说——《丹恩咒诅》,这是汉密特一九二九年和《红色收获》同年出版的小说,也同是那位中年的大陆无名探员所负责的探案,只是在《丹恩咒诅》中,大陆探员没再被去另一个鱼肉乡里的野蛮城巿,而是闯入中上流阶层的家族连串谋杀案之中,因此,虽然全书总计的死亡人数不下于血流成河的《红色收获》,却少了外在暴力,多了内在心理,汉密特自己大概都不太习惯笔锋如此转而向内,他自己说,这是一本神经兮兮的小说。
心理学快餐
小说牵扯到心理学,甚至接使用心理学者的发见和理论。这极常见——正统小说如此,侦探类型小说更如此,毕竟,侦探小说立基于谋杀、立基于犯罪、立基于人心幽黯之处,百尺竿头的更一脚跨入现成的心理学领域,看起来不是极方便、极理所当然吗?
然而,小说,就创作成就面而言,太被方便和理所当然所吸引,往往就糟糕了——小说的成就,往往不从方便,不理所当然而来。
或者,我应该更周全的来说:侦探小说做为一种类型小说,顺风鼓帆役往方便、理所当然的方向开大门走大路,从商业面来考虑当然是有利的:首先,它因此更有效率。因为侦探小说作家可简单取用心理学者旷日费时临床实验和殚精竭虑思考的成果,既开拓了题材,又不用多花心力,是标准速溶式的有效写作方法,这样的好效率,是每个“时间即金钱、题材即金钱”的类型作家所汲汲以求的;其次,它带来了新卖点。某些在社会流传有年的心理学主张,比方说乱伦禁忌,比方说伊迪帕斯情结,和社会大众之间往往呈现着某种奇怪的关系,一方面这些名词人人耳熟能详,另一方面对它的实际内容却不甚了了。于是,它们遂成为某种极有趣的流行符号:朗上口,却又神秘幽深,你望文生义时带着某种威吓和可怖意味,如人性的永生诅咒。侦探小说作家援引这样社会既有的“流行/神秘”符号当然极有利,它可有效替代已压榨殆尽的原始诅咒符号(比方说,法老王的诅咒或印度西藏东欧或管他哪里某个不祥宗教宝物的诅咒),继续保有那种宿命性的威吓趣味;同时,这还让侦探小说看起来有出处有学问有气质,增添作品的重量感,而且很容找到卖书的slogan,介绍文字也很好写。
只是,方便省事好用,必然要付点代价,天下没白吃的心理学快餐主张。
恶梦
从作品的创作成绩付代价,这该怎么谈呢?这样,让我们先从心理学家最爱触及的一个话题:“梦”,来说好了。
应该有为数不少的人有如此的生活体认才是:我们最怕什么样的人讲什么话呢?据我个人私下的调查统计,有两种。其一是没幽默感的人老爱讲笑话,其二是动不动讲述他老兄昨晚又做了什么梦的无聊之人——碰到前一种人,你会希望自己是聋子,必要时也一并瞎掉算了,因为尴尬不仅听得到,也看得到;碰到后一种人,你则恨不得自己是心理医生,起码可收点钱。
在小说的世界中,梦依然制造类似的尴尬不堪。如果你是个有着相当阅读经验的读者,你应该不难发现,经常,小说中最难看、最容易失败的地方,是写到梦的部分;如果你自身有着创作经验,那你一定更老早发现,小说最难写、没事别去碰的,也是这个梦——在我印象中,失败率绝对在九成以上,包括旷古绝今的大诗人大剧作家莎士比亚在内,他写理查德三世受自身罪恶追逐那场梦魇让人看得尴尬不已,小说中写得最棒的梦,依我个人记忆所及,应该是杜斯妥也夫斯基《卡拉马助夫兄弟们》中审判庭上伊凡·卡拉马助夫盹过去所做的那场梦,醒来时他说:“各位,我刚刚做了一个好梦。”那的的确确是小说史上数一数二的好梦。
梦为何超级难写难看?这是个值得有识之士探索的严肃文学题目,这里我能说的只是简单的基本感想。
我以为,梦的难写首先在于它完全的自由,它不仅是流质的,而且更是跳跃的,它挣脱因果律,挣脱逻辑,甚至挣脱我们生活经验中最简单最素朴的基本“规律”,小说家拿文字试图让它固态化,常见的结果就像梅特林特的《青鸟》所说的一样,当你好不容易抓到手,发现它不是死去,就是变成平凡的黑色。我想到电影《真善美》插曲中的一句:“How do you catch a cloud and pin it down.”——没错,你要如何才能逮住一片云朵,像钉标本一般把它钉在白纸黑字的小说之中呢?
梦的难写,很吊诡的,其次在于它毫无变化,甚至毫无自身生命的气息,成为一种拙劣的辅助性工具,只为帮衬、对照、暗示、夸张或模仿人生现实的既有种种。小说中这样的“梦的工具化”并不必等到弗罗伊德对于梦的特定解释的出现才发生,事实上,人类(每个民族)老早就发现梦经常可追溯至我们大白天不睡觉时的种种“残留”,从身体的挫伤到道德、情感、理想等种种挫折,然而,当小说过度严重的凝视这个勾联着梦和人生现实的暧昧环节时,总容易把随机的触发转变为森严的因果,从而摔进了小说剧作最不该掉落的ABC陷阱——单一无趣的因果律中。这个陷阱,随着弗罗伊德那几套梦的解释出现并蔚然成风之后,变得更黏更如影随形,小说家发现,他所构思、描绘或创造的每一个梦,总有几套现成的解释方法等在那里,不仅是梦的情节本身,还包括梦的片段细节和其中任何元素的造型(比方说阳具形、女阴形云云),无所遁逃,小说家不要被如此曲解,会狼狈如行走于未标示地雷位置的雷区一般,得随时低头以防粉身碎骨,他哪还有功夫抬头看向梦的无羁蓝天?
于是,梦,之于小说家,便如卢骚的名言:梦,生而自由,却发现自己处处在梏桎之中。
谁该走前面?
从梦之于小说的简单讨论,我们有机会“同理可证”心理学现成主张之于小说创作面的种种麻烦——人生现实尽管不似梦那般狂放自由,但相对于心理学那几套现成讲法,人生现实无疑太复杂、太随机,太歧义且太不可收拢。
小说,不管是处理人生现实的复杂微妙,或尖锐指向人心的未知暧昧,都不是为求单一结论、单一教训的思维载体,它是一根以特例而非通则所引领的探针,因而,从概念的先后来说,理想上小说应先于心理学主张,直接探入现实人生和人心的素材,然后,像当年欧洲远赴东南亚、中南美洲或非洲找寻各地珍奇产物的风尘仆仆商人一般,把这些通过“不屈不挠的偏见”所发现一般人所不知道、没看过、不晓得叫什么名字的种种成果,提供那些分类、标示售价并赋与商品解释的店家所用——心理学者是这些店家之一。
当然,现实世界不是理想形态所统治的国度,小说家从远方辛苦背回的东西不一定合用,弗罗伊德固然曾经从圣经中对摩西的记述和希腊神话对伊迪帕斯的记述找到他要的东西,但更多的时候心理学者得自己来,而他所因此得到的发见、假设、主张甚至结论,自然会回到人间成为现实世界的一部分,而给予写小说的人启示或甚至是材料——就像小说史上“意识流”的写作蔚然成派,其实是心理学的成就为前导,小说史上出现《追忆似水流年》这样的瑰宝,很大一部分当然是小说界“欠”心理学界的。
但我们已话说前头,让心理学成果走小说之前,并非百分之百必然失败——当小说家肯不理所当然一些,让心理学的成绩成为启示而不是超级巿场的微波食品时,当小说家肯溯回该心理学成就的素材本身并拒绝向该结论简单投降时,成功的机率会升高起来。但这很难的,绝大多数的部候,不管出自于小说家的偷懒、过度激动或对心理学的一知半解,我们所看到的,绝大部分是移植而非启示,是先引用心理学的主张为框架再添补上血肉,这是科学怪人式的制造方法,而不是小说生命之道。
常常,我个人会假想,如果我是个心理学者,会如何看待这些偷懒或天真小说家的班门弄斧行径,很多的主张对心理学者而言,极可能已过时,或只是假设,或处于高度不确定或怀疑的状态中,怎么这些写小说的就这样开开心心、毫不怀疑的当结论捧回去,转一个形式当永恒真理讲出昭告世人?
玩笑结束,谋杀上场
绕了一圈,让我们回到这本《丹恩诅咒》来。
《丹恩诅咒》是一部三段式的侦探小说,以流淌于丹恩一家血液中(不是基因里,那年头对gene这个今日生物遗传家族学最重要的小小东西仍不甚了了)的邪恶诅咒贯穿,每一段谋杀看来都已当场解破,但又像没揭露最终真相而日后再次引发谋杀一般,到底原因在于真凶未逮获还是丹恩家族的遗传因子中真有如此不祥的毁灭成份?
这里,我想起生物遗传学上的一个老笑话:如果你的父母没小孩,那你大概也会没小孩——这其实是个有意思的笑话,它间接透露生物演化的某一部分精髓,一种携带自我毁灭的基因并不容易传递(除非它在生殖传种完成后才启动),因为达尔文所指橥的天择机制,用不了几代便能将它淘汰。
因此,不管躲藏在血液中或安坐在基因里,丹恩家族的诅咒若真是生物性的遗传,那它究竟是如何躲过天择机制而存留于一九二○年代的美国?从小说来看,丹恩诅咒的毁灭装置启动于生殖乃至于青春期之前,那应该只剩两种解释:一、这个遗传性咒是盖碧儿·丹恩的上一代(或上两三代)才突变,天择还来不及淘汰;二、这个毁灭性表现在毁灭他人而非自我,因此天择不生作用——如果是前者,这样的悲剧令我们黯然,但不担心,因为时间一到,天择自然会料理它;如果是后者,那就真是个可怕的遗传了,那只能交给机率和社会的防卫机制来对付了。
OK,我们和少了我们五十年生物、心理学知识的汉密特所开的玩笑到此为止,让我们宣布:谋杀开始——

举凡提到侦探小说中被杀达到十余人的,哪怕你只看过不多的推理小说,一定也会记得那部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在古典本格类的推理小说中,谋杀是书写者的艺术,如何在出场人物中制造最多的死亡却让真凶不露痕迹是作者最要权衡的事。
原本以为,这样的“无止境的杀人”在冷硬派推理小说中似乎是很难以想象的。然而回到冷硬派推理小说的开山鼻祖,回到达许.汉密特的第一与第二部长篇小说《血腥的收获》和《戴恩家的祸祟》,死亡却显得那么容易,那么泛滥。
容易与泛滥到让我们仿佛置身于一部早期的美国西部片。侦探呢?那个穿着风衣带着礼貌挟着枪的家伙(只除了没有配上一匹骏马),那个大陆侦探社的奥普,他聪明,但也冷酷,或者是否可以这样说,在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多少还有一点移民国家初期的尖锐、不调和,而血性呢?在与欧洲大陆相比不太健全的治安司法体系的空子中被放大了?于是,心狠手辣手先是生存的资本。
于是,奥普的大陆侦探社有的时候带一点西西里黑手党“以我枪说正义”的味道,于是,达许.汉密特的小说中的谋杀不是那么艺术,或者说相对于黄金古典类的谋杀来说有点赤裸裸的粗糙。
不过我要说,《血腥的收获》也好,《戴恩家的祸祟》也罢,这要有一点粗糙的作品,虽然在风格上比之五六十年代之后更写实的冷硬类推理小说来,游戏的性质反而更接近于推理小说当时的主要分支——黄金古典类。
这种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任何变革都不会是一蹴而就达到成熟的,哪怕这个变革者是一个天才。不过汉密特似乎已经作了尝试,懸疑、解迷、冒险、动作、枪战,也许这样的杂烩显得不怎么纯粹,也许这样的尝试与后来以对话的艺术为标签的冷硬小说还相当不像,不过也委实像一部娱乐大片一样热闹、精彩、扣人心弦,在当时的小说界,这样的小说不畅销,简直是岂有此理的。我想,一个美利堅合众国,拥有一个娱乐片热土的好莱坞不是偶然的,而好莱坞的百年基业中同样少不了达许.汉密特、雷蒙.钱德勒甚至美国古典推理之王艾勒里.奎因的足迹。
被放置了“海明威”砝码的天平
一个不太权威的说法,美国早期的文学,从不毛之地向后来的羽翼渐丰再直至蔚为大观的发展过程中,如果将同时代的小说与文学作品放置在天平两侧,那一边的砝码如果是海明威,这一边就是达许.汉密特,那一边如果是福克纳,这一边也许就是雷蒙.钱德勒,我不知道这样的论点是谁基于怎样的考量提出来的,不过也许就像侠文化对于中国人的精神意义在于披着儒家外衣的皇权思想之外的自由渴求,私家侦探对于欧美人来说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养护。
文德斯的电影《柏林苍穹下》中下凡的天使中有一个写剧本的画家,他同时也是一个过气了的电视演员,而他所扮演的正是菲利普.马洛那样的私家侦探。很多时候,私家侦探除了破案寻人,他始终在作着引领读者进入作品中人物内心世界的领路人。天使看人间,私家侦探的冷与硬是不是正透露岀些许的神性?
只不过,比起柏林上空的天使,永远不得不承受冷眼旁观的痛苦,世间疾苦,私家侦探有的时候总要插手一些,就好像中国古时的侠客,有出世的风骨,但摆不脱入世的情怀,连那个柏林上空的天使在最后拋卻了天使的身份来人间感受一下五感,更何况本来就是肉体凡胎的侦探呢?
就像后来的侦探有的用他们的拳头有的用他们的酒杯,比如斯卡德去治疗他们的当事人;奥普用他的枪与诡计挑了《血腥收获》中的几个黑帮,用他的逻辑纠岀了《戴恩家的祸祟》里的元凶,早期的侦探面临的处境更加的直白更加的简单,但即便在最后改变的只是小节,改变不了的是大局,但最一星半点总好过什么也不作不是吗?

算来算去,中华民族还真的是只有饮食文化,是足以称雄世界的。当孔夫子已经主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之时,欧洲人基本还在茹毛饮血。西餐发展到今天,还在问你牛排要几成熟,配菜几乎还是永远的老三篇——土豆、洋葱、西红柿。而我们的菜谱则早已汗牛充栋,食材更是上天入海,穷尽一切了。
一个专注于吃喝的民族,仿佛千百年来都处于饥饿之中。我们每个人生来就是难以餍足的厨子,在这个世界猎艳猎食。时常也成为乱世的食材,被搬上他人的刀俎……
自古以来,修家谱都可能株连九族,读书人于是只好研习菜谱了。精神生活的饥寒交迫,并不妨碍我们过屠门而大嚼——在想象的盛宴中沉醉迷离。让我们醉眼看前朝,也许从那些已然阑珊的歌筵灯影中,还能窥见民国男女的吃相——
《民国吃家》里的《美食共和与袁大总统的偏口》、《鲁迅与美食、文章及酒》、《美食如画张大千》、《文化巨匠 平淡饮食》、《美食“草圣”于右任》、《京城玩家王世襄》、《张爱玲的软饭》、《蒋介石的食养》,以及那杯盏之外的历史遗踪。
《民国吃家》作者二毛,和我在武陵山区生长发育。一江上下,同属土家这个多数时候都很饥饿的民族。因为少时的食不果腹,很容易养成我们青春时代的胡吃海喝和飞扬跋扈。如同久病成医一样,好吃的人总是美食家的候补委员。于是,我们都经由上世纪80年代的诗歌运动,而发展为私家的御用厨师,再在美食和美色的路上颠沛流离,最终成了自个儿的掌瓢。
我还没看见一个同代人,能像二毛那样,用诗歌将食色笼络在一起,使汉语和菜肴都变得性感十足。读他的诗文甚至菜谱,多能如服春药一般的盎然。如果再加上他的几味独门美食,以及私酿的野酒,定力不够的后生则多半容易发情——杯酒订交结下一生的情义。
从川西到京北,从西城到东城,我像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样,追随着家山中走出来的一扇胖哥,闻香下马,击掌为号地暴饮暴食着我们放浪的岁月。多少次我醉卧于他的大堂,被多情的大厨盖上油香的围裙,恍如杨柳岸晓风残月一般的死而复生。
一个时代自有一个时代的吃相。当年阿城写他们那代知青“吃相很惨”,我和二毛这一代哥们,很多时候的吃相应该是很“烈”。相比起民国那代士人的吃相,我们真是足够惨烈的一代吃货。
二毛的美食随笔,是一个诗人加厨师的杰作,因此迥异于一般的外道中人。从《妈妈的柴火灶》到《民国吃家》,就仿佛他已经从江湖菜跃进到了公馆菜,变换的已经不仅仅是菜谱,也不是添油加醋之类的技法;而是在深入历史的堂奥,在盘飧薄酒的一脉余香中,辨寻历史新的解读门径。
所谓的魏晋风度,我们是从《世说新语》中那些吃喝坐卧的细节中感知的。同样我们也能从这样一些随笔中,窥见所谓的民国范儿大抵会是怎样的雅致或豪奢。一个时代远逝了,酒阑灯之后,衣香鬓影化为遍地烟尘。而就在这样弥漫的俗尘之中,我们这些怀旧的饕餮之徒,犹能在这个早已推杯换盏的世界,嗅到那些残醉余芳。

她说 心里只有一个人 好坏全是他
是很幸福的
也许吧 张小娴在《魔法蛋糕店》里说
初恋的美好在于从未想过会有结束的一天
可是她又说 爱情到了百分之一百 就跟CPU烧到100%一样 是很危险的
这是年轻的人们最容易犯的错误
百分百的爱情 也会带来百分百的依赖、争吵
就像13岁私奔的那个小女孩 最后弹尽粮绝几乎饿死然后被小男朋友出卖
每天接送女朋友的那个摄影家被嫌太黏人被踹了 然后变得异常懒
还有人徘徊于几个人之间 对每个不是不爱 也不是很爱 每个只爱一点点
不完全 也不必太沉重
不也很好吗
就像突然出现的魔法蛋糕店 突然消失了
在危险距离到来之前
没有电话号码
只剩下李子蛋糕的记忆
不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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